◎羽 蒙
时光借我一场重逢
◎羽 蒙
如果不是因为搬家,也许我不会触碰那一箱记忆。藤草编织的收纳箱里藏匿的日记本,和时光一样泛着旧气息。打开时纸页发出落雪般的簌簌声,有一股淡淡的霉味,像一段年代久远的晾晒过的白日光。
我并不是一个心思细腻的女生,若不是极其重要的物品,绝不会这么妥帖收藏。随手翻开的日记本扉页上有一句话:如果梦见一个久未谋面的人,就代表对方正在遗忘你。那么梦见11岁的自己,究竟意味着过去的自己忘却了如今的我,还是现在的我正在遗忘曾经的自己呢?不过是一段7年的记忆,却要用余生来耿耿于怀。
正式开始写日记是在2007年的夏天。那时我刚刚从父母所在的城市转回家乡小城念小学,寄住在古板严厉的姑姑家。电话里,我妈一再嘱咐我写日记,好像寒暑假重逢时,透过那些单薄的文字就能弥补他们缺席的时光。
大到考试竞赛,小到饮食睡眠,我都一一记录,生怕纸张上的字不能将心中的苦闷和对父母的思念宣泄彻底。头顶的老式灯泡把一片泛黄的光晕铺洒开来,我单薄的影子在深夜里显得晦暗浑浊。
有时候我会一边哼着歌,一边记录当日难忘的事,想要迫不及待地分享给远方的母亲听。有时候眼睛胀痛得难以忍受,我就关了灯,拉开窗帘,做出剪刀的手势裁剪眼前的月光。眼泪无声无息地掉落,月光和我一样冷清、孤独。而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够让我聊以慰藉的,只有一本不会说话的日记而已。
升初中后住进集体宿舍,我已经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彼时的本子有了秘密,不再向大人敞开。写忙于生计,把女儿一个人抛在异地的父母多么狠心决绝,写孤傲而不善言辞的自己多么特立独行,写不开心时跟花草树木聊天被人判定为多愁善感……我像一只没有壳的蜗牛,柔软的躯体只能躲在横竖撇捺构建而成的世界里,靠想象的养料存活。
那时候喜欢看各式各样的书,把深得我心的句子誊抄到日记本里。彼时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夏达的《哥斯拉不说话》,于是14岁的小末遇见了14岁的我。我一步一步地靠近那个胆小温暾的女孩,“哈,你就是那只哥斯拉?长得挺萌嘛。”然后笑嘻嘻地捏捏她的脸蛋,“你好啊。”那时总觉得说完这句话好像缺了点什么,直到好多年以后看了一部叫作《等风来》的电影,我才相见恨晚地填补了当时未能想起的句子:“我是羽蒙,我也是妖怪呢。”
高中依旧在故乡度过青春的尾声,拥有了迟到的好时光。遇到志同道合的好友,被缤纷泡泡裹挟的生活,像向日葵一般绽放的笑脸,日记里的文字愈发简单潦草,却洋溢着一抹明媚的晨曦。可惜好时光并没有维持太久,就被无止无休的考试和习题淹没了。
而后,时光匆匆,当我如愿长成不动声色的大人,无意间翻开那些泛黄的文字,竟不知为何,怅然若失。
怎么会怀念呢,当初明明非常讨厌不说话的哥斯拉,讨厌不能飞的笼中鸟,讨厌怯懦胆小没有壳的自己啊。可是当有人问我,如果有时光机,最想回到哪一段岁月时,我还是会毫不犹豫地说,11岁。对的,11岁,几度幻想从一段尚且空白的时光重新开始,我一定要长成勇敢且笃定的姑娘。所以18岁以后的我不再写日记,无非是想把那段糟糕的日子藏起来吧。
如果没有日记,脑海里关于旧时光的细枝末节会一点点腐朽,然后像沙子一样消失在风里,那么回忆起那个孤零零的女孩时,我不再是泪流满面的模样。可是,人的记性那么差,关乎那些热泪盈眶的东西,我也会遗忘吧。比如那个一边受伤一边痊愈的自己,那个昂着头不让眼泪掉下来的自己,那个和时间赛跑永不服输的自己……
所有的成长,都需要撕心裂肺和歇斯底里加冕。假若时光借我一场重逢,我只想抱抱十几岁的自己,道一声:“谢谢你这么勇敢,一路坚持到今天。”
日记本里的秘密像藤蔓,在每一个季节里寂静生长。如果没有这些记录,那么现在回忆起当初的孤单和落寞,我不会泪流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