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瞌睡官”,任性你怕了吗?

2017-11-24 13:45
廉政瞭望 2017年15期
关键词:警告问责纪律

文_本刊记者李天锐

“瞌睡官”,任性你怕了吗?

文_本刊记者李天锐

十八大以后,在整治“瞌睡官”方面,与以往相比至少有三方面更加严格——问责对象范围扩大、问责事件涉及领域扩大、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被严查。

“上班葛优躺,奖金全泡汤”

身材中等、蓝色T恤、戴副眼镜、背靠着椅子在工作台内睡觉……今年7月,一则“河南鹤壁市人社局窗口工作人员上班睡觉不理办事群众”的新闻在网上发酵。

很快,该事件有了初步处理结果——当事人被停职检查并调离工作岗位,人社局社保窗口7月份绩效扣减10分,取消该窗口全年评先资格。

公职人员上班打瞌睡,已经违反了工作纪律,是严令禁止的行为。十八大后,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庸懒散治理等背景下,仍有不少公职人员,特别是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的人员,因上班打瞌睡被“逮住”。他们一睡非但不能解千愁,有人反而丢了官帽。

这次河南鹤壁人社局的工作人员被停职和调离,可算不得冤。违反了工作纪律不说,还造成办公台外,围满了、急坏了等待办事的群众。老百姓的事儿无小事儿。

许多受访官员告诉记者,相比起有的机关干部工作累了就在桌上趴一会儿,这些窗口和一线部门,由于与百姓接触多,如有不守纪律、工作时间打瞌睡的情况,最容易被办事群众发现,进而采取各种办法投诉。“现在各种举报途径便捷,网络发达,一拍下来就是证据。”

这些“瞌睡官”都是怎么被揪出的呢?除被群众举报外,还有不少被媒体发现并曝光的。

2015年夏,有媒体记者陪同安徽宿州市民朱某来到该市埇桥区水利局,询问拆迁补偿何时到位,竟发现工作人员在睡大觉。更可气的是,记者询问时,他还口出狂言:“值班不躺着,难道还趴着吗?”最后,该人员被行政记过。

2015年12月,海南媒体记者到三亚市园林局协调采访“草地遭破坏”一事,几经辗转,下午4点多好不容易来到该局人事宣教科,竟发现该科室一名副主任科员正坐在办公椅上睡觉。记者足足敲了3次门,他才从睡梦中醒来。

事实上,更多的“瞌睡官”,是在治理庸懒散、推进作风整顿等各项重点活动巡察中被发现的。如2013年1月,湖北黄石市启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便揪出了典型——午餐饮酒后,上班时间又在办公室睡觉的西塞山区司法局副局长张松海,并将其免职。

“上班葛优躺,奖金全泡汤!”2016年8月,江西婺源城管局园林所的汪根生上班睡觉被扣当月奖金,则是由婺源所属上饶市纪委派出的明查暗访组,在该县检查时发现的。

说完由头和方式,再看他们打瞌睡的地点。在人们印象中,上班睡觉一般都是坐在办公椅子上睡,或趴在桌上睡,有人还戏称可及时“应变”。不过,2014年6月5日下午上班时间,陕西韩城市政府三楼信访室里,却有挂职的工作人员堂而皇之在沙发上打起了呼噜。最后,该人员被党内警告并退回原单位。

工作时,睡在“外边”的也不少。比如这位,2017年7月4日下午,四川南江县城管局大堂坝中队安排刘某某等协助维护朝阳广场秩序,刘某某却将该局执法车停在朝阳广场路边,开着空调睡觉。刘除了在该局职工大会上做书面检讨外,还被罚款200元。

更离奇者,则把瞌睡地点选到了足疗店。2014年12月,中央纪委网站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中有这样一起——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某局干部贡达来,与同学在某饭店吃饭并饮酒,回到单位签到后,于约15点50分离开单位,到某足疗店睡觉,直到17点13分离开。这样看来,这老兄一下午啥工作也没干。最终,等待贡达来的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种情况更严格,“误伤”也要写检查!

如今全面从严治党,更加强调严守工作纪律,但毋庸讳言,官方一些人回应“瞌睡官”事件时,仍然遮遮掩掩,或找各种理由开脱。这与他们认为“公务员打瞌睡是小事”、“家丑不外扬”等错误观念相关。

“他工作一直负责,这几天是身体不好,看没人办事,才稍微眯一会儿。”前不久,记者跟随某县纪委进行督察,发现窗口有人打瞌睡时,该县政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忙解释。此说当即受到督查组批评,当事人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我因为感冒,让科长替岗,然后出去做了口腔药物喷雾,回来时办公网络又掉线,吃了药可能有些困……”这是文章开头河南鹤壁人社局窗口人员对上班睡觉的“自辩”,然而,既然在职在岗,为民办事就必须落实。

还有涉嫌欺骗,越描越黑的。2016年元月3日,网友发出一张“公务员睡觉图”并称,江苏武进汽车城服务中心的车辆购置税窗口,国税局谢某竟在上班时睡觉。国税窗口相关负责人王某最初解释,图片拍摄于2015年12月31日,当天谢某负责的窗口不对外工作。随即遭到爆料人“打脸”:“这是12月23号的打盹照片。”最终,谢某、王某共同受到通报批评等处理。

对“瞌睡官”,帮其捂着不如助其认识到错误。那么,公务员上班睡觉,应该接受怎样的处理呢?具体而言,要根据情节轻重、是否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等来看。轻者写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约谈等,重则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行政处分。对是党员的,则根据违纪事实和纪在法前原则,可处以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

值得注意的是,廉政瞭望记者发现,十八大以后,在整治“瞌睡官”方面,与以往相比至少有三方面更加严格。

首先是问责对象范围扩大。公务员上班睡觉查实后,如今不少地方既处理当事人,又问责主要负责人,问责还涉及相应党政机构。这被认为符合从严治党的要求和《问责条例》的规定。

如2015年7月,安徽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两官员上班睡觉,违反了工作纪律,除了二人分别被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外,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涉事单位负责人——埇桥区水利局党组书记营飞,驻局纪检组长邱峰双双被党内警告。

同样是安徽,2016年11月17日,潜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有6名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打牌或睡觉,被县纪委发现并查处。几天后,除了当事人受惩处,严重者被解聘外,还对县政务服务中心领导进行了处理。问责亦涉及相关机构——责成政务中心向县委、县政府作书面检查,县监察局还向县教育局、发改委等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其次,以往揪出“瞌睡官”多在作风整治、专项督查等活动中,如今还有不少因在脱贫攻坚、防汛抗旱、换届前后等“犯事”,而被严肃查处的案例。

今年7月,江西九江一口气对外通报了在防汛的重要关头违反工作纪律的3起典型案例。市盐务局对外销售部部长杨浩等9人都犯了同一个错——在防汛值班时睡觉。通报措辞严厉,指出“防汛纪律就是政治纪律。上述行为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暴露了极少数党员干部思想麻痹松懈、工作责任心不强、行动自由散漫。”

最后,经媒体曝光,造成一定影响的,或还有其它新的违纪情形的,也将被严查。2014年12月,一篇《湖南常德人民法官上班醉酒神志不清!》的帖子,和一段3分28秒的视频引发媒体关注。原来,常德市武陵区法院一名审判员上班时浑身酒气,趴在桌上昏睡不醒。当事人后被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

还有县级干部即使被证明是“误伤”,却也接受了处理,这也体现了舆论监督的力量。

2014年12月,有网贴称,陕西神木县政府调研员刘地树在与限价房业主开会商讨小区问题的解决方案时睡着了,引起媒体关注。3天后,官方调查结果出炉,称刘并非睡着,而是在闭目思考。“我在思考解决群众的问题,闭目思考是我多年来的习惯。”不过,因造成不良影响,刘地树仍被诫勉谈话,责令深刻检查。

“工作时间不睡觉,在岗爱岗,本是最起码的要求。如今从严治党背景下,极少数公务员仍犯这样的低级错误,说明其为民意识、责任意识还不到位。”四川省直机关党校一名专家告诉记者,“在脱贫攻坚、促进发展等重点工作中,组织上要加强压力传导,压实责任,而个别公务员的精神境界、思想作风、责任担当等,还应该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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