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丹药”与泥烤鸭

2017-11-24 12:22林永芳福建武平
清风 2017年2期
关键词:京师纪晓岚烤鸭

文_林永芳(福建武平)

“金丹药”与泥烤鸭

文_林永芳(福建武平)

常有人说“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瞧这话说的,仿佛古人就那么傻白甜,不懂造假牟利似的。其实各种“让你舌尖不安全”的伎俩自古就有,基本上是与商品经济同步问世,相伴长大,直至“法律”二字真正落实到市场各环节,伸向人们肠胃的那些黑手才算遇到了克星。当然,从一本正经的官修正史、巍峨肃穆的贞节坊、功德碑,你是找不到多少“历史背阴面的真实褶皱”的;要说泄露“历史的隐私”,还得归功于一些文人笔记、民间野史。相关记录生动翔实,信不信由你。

比如,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七“姑妄听之”中就记录了几则亲身见闻:“人情狙诈,无过于京师。余尝买罗小华墨十六铤,漆匣黯敝,真旧物也。试之,乃抟泥而染以黑色,其上白霜,亦庵于湿地所生。……又灯下有唱卖炉鸭者,从兄万周买之,乃尽食其肉,而完其全骨,内傅以泥,外糊以纸,染为炙爆之色,涂以油,惟两掌头颈为真。……其他作伪多类此。”这些小故事因吴思在《潜规则》中引用而广为人知,其中关于食品那段说的是:京师夜间有人叫卖烤鸭,纪晓岚的堂兄万周买了一只,回去一看,这“烤鸭”竟然是泥做的。鸭肉已经被吃光了,只剩下鸭头、鸭脖子、鸭脚和一副完整的骨架是真东西,在骨架里填上泥,外面糊上纸,染成烤鸭的颜色,再涂上油,灯下还真难以分辨。

这“泥做的烤鸭”倒也罢了,消费者无非是破点财,还不至于丧命,跟“酒中掺水”“牛肉灌水”之类一样性质。可另一类奸商就没那么仁慈了,他不但要你的钱,还顺手要了你的健康乃至性命:一是销售过期变质食品,让你吃了轻则拉肚子,重则积害成癌;二是直接掺入有毒有害物质,让你慢慢丧命。比如伟大的古代“化学家”——炼丹术士,直接把铅、汞、金等重金属熬成“益寿延年长生不老药”,卖给有权有钱想再活五百年的大人物们吃。连《红楼梦》里那颜值很高而文化不高的尤二姐都知道,吞食金戒指就能自杀,但权贵们却笃信“食金玉便可长生不老如金玉”。说难听点,这是蠢死的。可今天的不法分子就不一样了,他们直接把甲醛、苏丹红、三聚氰胺之类能给食品美容、却对人体有毒的化学研究成果,添加到米菜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当中,而不仅仅是放入“丹药”之类奢侈型药品里,我赚得盆满钵满,哪管你人命关天。

是什么让谋财的“泥烤鸭”乃至害命的“金丹药”们如入无人之境,直抵你我肠胃?谁来拯救我们的舌尖安全?

纪晓岚的答案挺有代表性。几次受骗之后,这位京城大员感叹说:“人心狡诈,莫过于京师!”这是怪骗子品德不行。又说,贪小便宜一定会上大当!这是怪消费者自己。他还分析道:跟京师人打交道,须斤斤自守,不掉进陷阱就是万幸了;如果稍微让你有点便宜可占,那么背后一定暗藏着骗局。试想这些神奸巨蠹,百怪千奇,哪有可能轮到我辈捡便宜?……这些话,有点类似于如今某些职能机构,不用好手中之权去“捕鼠”,却只谆谆教诲“防骗六招”“识假五常识”,把免于上当的希望寄托在消费者自己身上,要他们“惹不起躲得起”。

可古人并非都采取这种鸵鸟政策,他们想了很多办法去惩处这些黑手,并且意识到了食品安全立法的重要性,其试图借法律之力来治“食品不安全”。如周朝,《礼记》中规定,“五谷不时,果蔬不熟,不鬻于市”(没成熟的谷类果蔬不得上市,以防中毒)。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肉类腐坏等可能导致中毒的,应尽快焚毁,否则惩处肇事者及相关官员。《唐律疏议》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也就是说,不尽快销毁自家变质食品的,杖责九十;将其送人甚至出售,致人中毒的,判处徒刑一年;致人死亡的,以过失杀人论,判处绞刑。

今天我们更是从法律到机构设置了种种食品安全屏障,却在一些地方并未阻止“毒火腿”乃至“毒大米”们的花样翻新,是何故?看看欧盟“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控制,看看国外的食品添加剂管理等他山之玉,便可明白:唯有“法治”的真正落地,才有望让食品监管真正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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