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机
《后汉书》中冯衍感慨生平时曾说自己:“经历显位,怀金垂紫”。白居易在诗中说“有何功德纡金紫”。两处都用“金紫”代表高官显宦的服章。但汉之“金紫”与唐之“金紫”,却是毫不相干的两回事。
高官用金紫,本不始于汉。战国时的蔡泽曾说:“怀黄金之印,结紫绶于腰……足矣。”其所谓金紫是指金印紫绶,汉代仍是如此。在汉代的官服上,用以区别官阶高低的标志,一是文官进贤冠的梁数,二是绶的稀密、长度和色彩。进贤冠上的梁,每一阶的跨度太大,等级分得不细。因而绶就成为权贵们最重要的标识了。
秦末农民大起义时,项氏叔侄入会稽郡治。把印绶当做权力的象征看待。新莽末年,商人杜吴攻上漸台杀死王莽后,首先解去王莽的绶,而未割去王莽的头。杜吴看来,似乎王莽的绶比他的头还要重要,这也反应出当时市井中人的社会心理。
绶原自佩玉的系组转化而来。《尔雅·释器》:“璲,绶也。”郭注:“即佩玉之组,所以连系瑞者,因通谓之璲。”绶的形制据《汉官仪》说:“长一丈二尺,法十二月;阔三尺,法天、地、人。”所谓“一丈二尺”正是百石官员的绶。实际上,地位愈尊贵,绶也愈长。汉代用绶系印,平时把印纳入腰侧的鞶囊,而将绶垂于腹前。
汉代一官必有一印,一印则随一绶。《后汉书·张奂传》说:“吾前后仕进,十要(腰)银艾。”银指银印,艾指绿绶。十腰谓其历十官。但银印绿绶,显然官不够大。汉代的丞相、列侯、太师、太保等均佩金印紫绶,那才煊赫。
汉绶的织法,依《续汉书·舆服志》说:“凡先合单纺为一糸,四糸为一扶,五扶为一首,五首成一文,文采淳一圭。首多者糸细,少者糸粗。”绶的幅宽为1.6汉尺,约合36.8厘米,每厘米有经糸271.7根。这个数字很大,因为现代普通棉布每厘米仅有经纱25.2根。所以绶的织法应为多种组织,即是包含若干层里经的提花织物。
汉代佩绶的情况在山东济宁武氏祠画像石中表现得很清楚。这里的历史故事中出现的帝王或官僚,腰下各有一段垂下复摺起的大带子。黄帝、颛顼、尧、舜、管仲、秦王、蔺相如等都有,无官职的就无此带,应知这种带子就是绶。方寸之间绘画固然不容易表现,但绶却刻画得极清楚,其织纹和王身上佩戴的绶完全一致。
但这一套怀金纡紫的堂堂“汉官威仪”,却受到了初看与之风牛马不相及的一种事物的冲击而退下历史舞台,那就是纸的应用。自东汉以后,纸在书写领域的地位日益重要。东汉末年,东莱一带已能生产质地优良的左伯纸。那时,纸已取代简牍的地位。而汉代的官印原本是用于简牍缄封时押印封泥的。纸流行开来以后,印藉朱色盖在纸上。这样就摆脱了填泥之检槽的面积限制,于是印愈来愈大,隋朝已经有5.6厘米见方。这么大的印已不便佩戴,所以《隋书·礼仪志》说:“玺,今文曰印。又并归官府,身不自佩。”既不佩印,绶也就无所谓附丽,失掉了存在的意义。
与此同时,我国服装史上又有一种新制度兴起,这就是品官服色的制定。在汉代,文官都穿黑色的衣服,它的传统久远。战国“诸侯玄裷衣冕”。秦自以为得水德,衣服尚黑。汉因秦制,仍尚“袀玄之色”,皇帝穿黑色,官员也穿黑色,无法从颜色上分辨大官小官。北周时,才有所谓“品色衣”出现。《隋书·礼仪志》说:“天台近侍及宿卫之官,皆着五色衣,以锦、绮、缋、绣为缘,名曰‘五色衣。”隋大业六年,“诏从驾涉远者,文武官皆戎衣,贵贱异等,杂用五色。五品以上通着紫色,六品以下兼用绯、绿。”从这时起,历唐宋元明各代,原则上都采用这一制度了。
唐代品官的服色,据《隋唐嘉话》说:“旧官人所服,唯黄、紫二色而已。贞观中,始令三品以上服紫。”其后虽然三品以下官员的服色屡有变动,但唐代三品以上之官始终服紫。其所谓紫,指青紫色。
因为深青和青紫容易混淆。敦煌莫高窟130窟壁画中,榜题“朝议大夫、使持节都督……”一像,所着当是紫袍。但壁画年久,袍泛青色。紫袍上应织出花纹,《唐会要》卷三二载,节度使袍上的花纹为鹘衔绶带,观察使的为雁衔仪委。
唐代高官还要佩鱼符。原来隋开皇十五年时,京官五品以上已有佩铜鱼符之制。唐代沿袭了这一制度而又与瑞应说相附会。唐《耳目记》说,唐“以鲤鱼为符瑞,为铜鱼符以佩之”。随身鱼符之用,本为出入宫廷时防止发生诈伪等事故而设。《新唐书·车服志》:“高宗给五品以上随身鱼、银袋,以防召命之诈,出内必合之。三品以上为金袋。”盛鱼符之袋名鱼袋,饰以金者名金鱼袋,本有其实际用途。高宗颁发的鱼符只给五品以上官员,本人去职或亡殁,鱼符便须收缴。永徽五年(654年)又规定不用收缴,鱼符遂失其本义。武则天垂拱二年(686年)以后,地方上的都督、刺史亦准京官带鱼。外官远离禁阙,本无需佩戴出入宫廷的随身鱼,他们也佩戴,反映此物已成为高官的褒饰。
天授二年(691年)以后,品卑不足以服紫者还可以借紫,同时一并借鱼袋。开元时,“百官赏绯、紫,必兼鱼袋,谓之章服。当时服朱紫佩鱼者众矣。”鱼袋还成为褒赏军功之物。滥赏之余,鱼袋已成徒具形式之物。宋以后,鱼袋之制渐湮。宋代虽然文献中仍提及此物,但图像中未见其例。出入宫禁时,北宋是验门符,铜契;南渡以后,改用绢号。到明清,已经很少有人认识鱼袋了。
唐代以前和以后的“金紫”区别如此之大,读史者不可不察。
《魏书·袁翻传》载袁翻上表请“以安南(安南将军)、尚书(度支尚书)换一金紫。”而《新唐书·李泌传》说李泌“入议国事,出陪舆辇。众指曰:‘著黄者圣人,著白者山人。帝闻,因赐金紫。”前者发生在品官服色之制尚未成立之前,所指当是金印紫绶。后者发生在品官服色之制之后,说指应是紫袍和金鱼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