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劳动者维权可“就近”投诉举报
8月中旬,《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接待跨区域投诉举报案件管理办法》对外发布。《办法》明确,劳动者可以就近维权,在市内任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服务窗口进行投诉举报,对于用工行为地为本市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得以管辖权为由而拒绝接收。
按照规定,跨区域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将坚持以“统一接收、联动处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便捷高效”为出发点,以现行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为支撑,依托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待举报投诉窗口,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市级联动处理平台,实现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一点举报投诉、全市联动受理”,为劳动者提供公开、便捷、高效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服务。
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待投诉举报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全市窗口“无障碍”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