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中的自主招生与人才选拔

2017-11-23 08:21吴晓刚李忠路
社会观察 2017年11期
关键词:机会大学教育

文/吴晓刚 李忠路

引言

大学教育与社会流动/阶层固化之间的关系问题,已成为当今中国社会的热门话题之一。自1977年高考制度恢复以来,虽然高考的具体形式经历诸多改变,以高考分数为依据录取学生的政策却并没有多大变化。“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无数寒门子弟,通过这种虽然狭窄但颇为制度化的渠道,改变了他们个人和家庭的命运,实现了向上社会流动。

这种以考试成绩为主要标准的高等教育人才选拔,尽管不失透明和公平,却也成为基础教育和中等教育的办学方向和教育内容的指挥棒,对“应试教育”的泛滥推波助澜。针对以考分为基准的传统的高校招生制度的弊端,特别是“一考定终身”的应试考试的质疑和批判,教育部门对高考招生和考试制度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革,如从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到各省单独命题,从教育行政部门主导到允许个别大学自主招生,从改革中学填鸭式的应试教育到强调素质和特长在高等教育人才选拔中的作用,等等,不一而足。

自主招生,概括来说,就是高校自主选拔和高考统一选拔相结合的招生形式。通过自主招生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的学生可以在高考录取中享有降分录取或优先选择专业等特殊优待。作为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自主招生的目标是探索科学的选才方式,避免高考“一考定终身”的不足,使那些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有更多机会接受优质的大学教育机会。

由于自主招生涉及的是优质教育资源(接受精英大学教育机会)的分配问题,自其诞生之日起就引发了广泛关注。在稀缺资源(指的是优质的大学教育机会)的分配过程中,“公平”和“效率”是我们永远需要面临的一对矛盾。自主招生的选拔标准所导致的教育机会公平性的问题,已有不少讨论。自主招生加剧了教育机会分配的不公平性,似乎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然而,对于不公平的机会分配是否为有效率地“选拔人才”的必要之恶,以及自主招生能否选拔出优秀人才这一本源问题,都还鲜有基于实证数据的回答。本文利用来自“首都大学生成长追踪调查”数据,对自主招生政策的影响进行系统的实证研究。

中国自主招生制度中的“公平”与“效率”

从公平性上来讲,既有研究发现自主招生似乎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高等教育机会分配的不平等状况。刘丽敏等人通过(Liuetal,2014)对北京大学自主招生过程的分析发现,自主招生强化了那些来自中上层地位家庭孩子获得精英教育的优势:一方面,中学推荐表在自主招生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对在教育体制中不占优势教育资源群体的社会排斥;另一方面,在面试选拔阶段,即便是在初试成绩完全相同的情况下,面试选拔机制也更青睐于来自社会经济地位较高的家庭的子弟,而出身社会中下层的学生处于明显的劣势。尹银等人通过对北京某高校2010年和2011年普通高考招生和自主招生学生的比较发现,父亲职业和教育程度较高、家庭收入较高、中东部地区、城市家庭、独生子女等更容易通过自主招生获得大学教育机会(尹银等,2014)。鲍威(2012)利用2010年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实施的高校学生调查,发现自主招生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保送生制度背后存在的不公平性,但依然存在着向知识精英阶层、城市学生倾斜的精英化趋向。刘进(2016)的研究也发现,考生家庭社会资本对于自主招生活动有重要影响,弱势阶层、弱势地区、弱势中学考生已处于显著不利地位。

从效率层面来讲,自主招生是否真正选拔出了那些通过普通高考无法进入大学的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呢?鲍威(2012)发现,自主招生制度选拔的学生入学后的学业表现方面明显好于通过普通高考升学的学生,但并未超越保送生制度选拔的学生,这表明自主招生制度与既有招生制度之间并未形成完全的功能互补;文雯和管浏斯(2011)利用清华大学实施的“中国大学生学习投入调查”数据发现,自主招生在合作学习能力、学术兴趣等方面优于统招生;马磊等人通过对上海某大学自主招生个案进行分析,检验了高校自主招生措施的有效性,他们发现,经过高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在能力和素质方面能够达到和适应大学的学习要求,入学后的学习成绩更加优异,其整体的高考成绩也不亚于通过高考录取的学生成绩(马磊等,2009)。

自主招生学生中的“破格录取”与“掐尖录取”

既有研究忽略了自主招生政策的一个重要特征,即,通过自主招生考核的学生必须在高考中达到一定要求(通常要过所在省份的第一批本科录取线)才能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等特殊优待。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通过自主招生考核的学生可以大体分为两个群体。第一类是那些真正的受益于自主招生政策的学生,即那些通过普通高考或许是无法进入他们现在所在学校学习的学生。我们称其为“破格录取”生。这些学生因为享受了自主招生的特殊优待,才得以成功入读现在的名校。第二类的学生虽然名义上参加了自主招生考试并获得了录取等优待,但实际上他们即便没有参加自主招生也完全可以通过普通高考入读该校,故并未享受到任何优待。我们称之为“掐尖录取”生。

故而,我们可以根据学生高考分数是否达到该校的平均录取线,以及该生是否获得参加自主招生两个指标,将所研究的在读大学生分为四个类别。第一类是自主招生破格录取生,即高考分数在校平均录取线以下,但因享受了自主招生的加分优待才得以入读该校。第二类为自主招生掐尖录取生,即高考分数在该校平均录取线以上,虽然名义上获得了自主招生的加分优惠,但他们实际上完全可以凭高考分数入读该校。第三类是普通统招生,高考分数在该校平均录取线以下。第四类为优秀统招生,其高考分数在该校平均录取线以上。

以上的类型学划分,考虑到通过自主招生的学生的选择性和内部的异质性,为深入理解自主招生政策提供了便利的分析工具。在讨论自主招生政策对教育公平和人才选拔的影响时,我们重点关注的应该是第一类“破格录取”的学生,即“谁获得了破格录取”,“破格录取的学生是否比统招生更为优秀”?进一步说,对自主招生中的“破格录取”学生群体的分析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基于社会经济地位或者社会关系网络的“破格录取”,这涉及到稀缺教育资源分配的核心问题,也是关于自主招生与教育公平争论的焦点问题。第二种则是基于学生能力表现的破格录取,即对于那些通过普通高考无法入读,但是具有特殊才能或者综合素质更高的学生给予录取上的优待。而后者才是引入自主招生政策的初衷。他们进入大学之后以及大学毕业以后的表现,至少要比统招生优秀才是。

第二类“掐尖录取”的学生群体,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表明自主招生过程中的唯才是举的公平性,但也说明自主招生的选才标准和高考选才标准的一致性。从这个意义上讲,自主招生实际上是一种对社会资源的浪费,因为这些“尖子生”无论是否享受自主招生的优惠,都可以获得入读该大学的机会,自主招生由此变得多此一举。

本文利用“首都大学生成长追踪调查”数据资料,旨在回答以下两个问题。首先,谁获得了“破格录取”?自主招生破格录取生和统招生在家庭社会经济背景和高中阶段学业表现等方面存在哪些差异?其次,通过自主招生破格录取的学生是否比统招生学业表现、组织能力、非认知能力、以及毕业后的就业去向等方面更加优秀?

谁获得了破格录取?

谁获得了自主招生的破格录取资格?这是涉及到稀缺优质教育资源分配的核心问题,也是关于自主招生与教育不平等争论的焦点问题。

通过简单比较自主招生学生和高考统招生,我们发现,参加过自主招生的学生更多的来自于重点中学(89.5%的破格录取学生和93.8%的掐尖录取生)。家庭背景也明显好于其他统招生。如59.0%的破格录取学生和65.6%的掐尖录取生父母至少一方受过大学教育,而只有36%左右的统招生的父母如此。特别值得关注的是,破格录取学生中为处级或以上干部(即通常说的“官二代”)比例最高,达28.6%。他们标准化的高考成绩更低,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和入党的比例更高一些。

多元统计分析发现,就家庭背景的影响而言,父母是否为干部身份和家庭收入对于获得自主招生破格录取机会并没有显著的影响;而父母是否接受过大学教育对于获得自主招生破格录取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相比于父母没有受过大学教育的学生而言,父母至少一方受过大学教育的学生获得自主招生破格录取的发生比要高出0.83倍。就公众比较关心的城乡差异而言,农村学生更少可能获得自主招生破格录取机会,非农户籍出身的学生获得自主招生破格录取的发生比是农业户籍出身学生的2.1倍。就读高中的类型对于获得自主招生破格录取机会具有重要的影响,就读于省级或国家级重点高中的学生获得自主招生破格录取的发生比是就读于其它高中的2.88倍。重点高中对自主招生破格录取机会的影响,不仅仅是因为其教育资源和教学质量显著好于普通高中,而且与自主招生的选拔方式也有重要的关系。虽然按照规定,考生可以自己申请报名参加自主招生考试,但是在实践中,中学推荐表对于成功获得自主招生优待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不同于一般的推荐信,中学推荐表通常是由大学招生办下发给指定中学、带有推荐序列号的特定推荐表,能获得推荐表的中学通常是连续多年为该高校输送生源的省级重点中学(Liuetal,2014)。

简言之,本文关于谁获得了自主招生破格录取机会的分析结果与既有研究是一致的,即获取自主招生机会的通常是来自于城市家庭、父母上过大学的家庭、就读于重点高中等优势阶层的学生(鲍威,2012;Liuetal,2014;尹银等,2014;刘进,2016)。

破格录取的学生更优秀吗?

通过自主招生考试“破格录取”的学生在大学期间的学业表现、组织能力等方面是否与普通高考选拔的学生有显著差别?这是评价自主招生选拔标准科学性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评价自主招生破格录取是否公平的重要考虑因素。

本文发现,自主招生破格录取学生的班级成绩排名比普通统招生要高出6.5%,但是与优秀统招生和自主招生掐尖录取学生并无显著差别。就是否获得校级以上奖励而言,自主招生破格录取学生、普通统招生、优秀统招生并没有显著差别,但自主招生掐尖录取学生在获得奖励上具有显著的优势。另外,自主招生破格录取学生与普通统招生在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得分上也并无显著差异。不过,自主招生中获得破格录取的学生,自我报告的自我效能感要显著高于普通统招生。

通过普通高考进入大学的学生和通过自主招生“破格录取”的学生在非认知能力和毕业去向等方面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呢?分析发现,相对于经过普通高考选拔的学生而言,自主招生破格录取的学生在是否选择入党和是否担任过学生干部等表现其政治倾向和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的测量指标上,也没有表现出来显著的优势。此外,四类学生在大学期间的毕业规划和毕业去向方面也无显著差异。

总之,就大学阶段的学业表现、社会活动和组织能力,以及毕业规划、毕业去向等方面而言,自主招生破格录取学生并未显著优于统招生,虽然破格录取学生的班级成绩排名略好于普通统招生,但却未显著好于优秀的统招生。既有研究发现自主招生的学生似乎总体在校表现要优于普通高考学生(马磊等2009;文雯、管浏斯2011;鲍威2012),我们认为,以往的研究发现或许主要是有自主招生中的掐尖录取学生造成的偏差,而这一批学生恰恰是不需要自主招生政策的,因为他们完全可以通过普通高考选拔出来。

结论与讨论

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制度不仅是一项重要的教育选拔制度,它还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保持社会流动渠道畅通,从而达到稳定社会秩序的重要功能。作为高校招生改革的一项重要尝试,自主招生的目标是探索科学选才方式,避免高考“一考定终身”的不足,使那些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偏才”“怪才”有更多进入大学学习的机会。虽然自主招生涉及的学生数量与全国高考考生总数相比,只占很小的比例,但因其导向代表未来高校的招生趋势,每年都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这项制度已经实行了十多年了,但一直以来,由于相关数据获得的困难,对于这一教育选拔机制的实证研究还比较缺乏。

通过对“首都大学生成长追踪调查”数据中三所精英大学自主招生学生和统招生的比较,我们发现:第一,从教育公平的角度来讲,与通过普通高考选拔的学生相比,自主招生“破格录取”的学生在家庭背景上要更好,他们更多地来自于城市家庭、重点高中、其父母的受教育程度也显著地高于通过普通高考选拔的学生;第二,从人才选拔的角度来讲,与通过普通高考选拔的学生相比,自主招生“破格录取”的学生在学业表现、社会活动能力和非认知能力、就业去向等方面并没有显著的差别。

本文的研究发现对于如何完善自主招生政策、促进教育公平、科学地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等议题具有重要的政策意义。针对自主招生中抢夺优质生源的现象,说明自主招生的选才标准和高考选才标准较为一致,因为这些“尖子生”无论是否享受自主招生的优惠都可以获得入读该大学的机会,他们完全可以通过普通高考选拔出来,并没有达到自主招生制度设计者的初衷,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制度设计的宝贵资源。

为什么自主招生“破格录取”的学生与普通高考选拔的学生在学业表现、非认知能力、就业去向等方面均没有显著差别?我们认为,一方面,如前所述,自主招生标准比较模糊,有很大的主观判断空间,从而有可能被滥用。结果是,这种改革可能并没有遴选出具有特殊才能和学科潜质的学生,给予其优质的教育机会,加以培养,反而为那些来自优势地位家庭的孩子打开了一个考试之外的方便之门。这些家庭会利用各种资源为自己的孩子安排符合所谓的“素质教育”标准的各种课外活动(Karabel,2005;布迪厄、帕斯隆,2002),争取到自主招生的入场券。在分数竞争异常激烈的大学招生中,获得自主招生额外加分等特殊待遇对获得精英大学的教育机会重要性,不言而喻。另一方面,这种结果或许与我国大学自主招生中“重选拔,轻培养”相关。高校在破格录取学生后,并没有对其进行“因材施教”,从而导致了学生入学之后表现的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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