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形势端正“三观”有效预防职务犯罪

2017-11-21 13:14陈宝友
紫光阁 2017年11期
关键词:端正党纪三观

陈宝友

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职务犯罪治理。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反腐败工作成效显著,经党中央批准立案审查的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440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153.7万人,其中厅局级干部8900余人,县处级干部6.3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8万人。前车之鉴如何引以为戒?对各级领导干部而言,当务之急是要认清职务犯罪治理形势,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金钱观、人情观。

职务犯罪治理形势的新变化职务犯罪治理进入了新阶段,从侧重“不敢腐”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共治阶段转变。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这是对反腐败工作和形势的一个新判断,是今后开展这方面工作的基础和指向。习近平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要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要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等。由此可见,对反腐败形势的认识是在总结中不断深化的,反腐敗的制度和措施是在推进中不断强化的。在现已形成的压倒性态势上,必然综合运用打击、约束、引导等手段,共治职务犯罪,尤其要强调“不想腐”,强化思想意识建设。

职务犯罪治理将采取新策略,从侧重“刑事打击”向“把党纪挺在前面,党纪、政纪与国法共治的打击、防范结合”转变。近年来,党和国家对于职务犯罪治理一直在根据形势变化调整政策。比如,对于职务犯罪调整了入罪金额标准和条件,《刑法修正案(九)》和相关司法解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相应调整了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同时对其他档次的量刑标准也作了相应调整,体现了“把党纪挺在前面”的精神,为发挥党纪、政纪作用留下了空间,反映了治理策略的转变。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制定国家监察法,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等。这标志着反腐败和治理职务犯罪正在从“侧重打击”向“打击与防范结合”转变,意味着党纪、政纪之网和法网会更加严密,防控会更加全面,不规范职务行为空间会越来越小。

职务犯罪治理正构建新模式,“融合治理”态势逐步形成。未来,当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以数据形式表达、传输、汇总、存储时,将会形成相应数据库,为规范治理提供分析依据。与此同时,个人征信制度、大数据应用、行贿档案查询、数字技术在审判中的应用,以及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均体现了科技发展对国家治理和社会进步产生的“加速度”,并将打破行业和时空认清形势端正“三观”

有效预防职务犯罪限制,逐步实现“融合治理”。十九大提出的“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更会使科技与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发挥作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必将从一种局部化、先验化、人力化、传统化的模式,向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的“融合治理”模式转变。

各级领导干部应正确认识治理职务犯罪的新阶段、新策略、新模式,增强法律修养,强化法律意识和预防观念,努力做到“常在河边走,保证鞋不湿”。

预防职务犯罪须端正“三观”

习近平同志曾提出“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著名论断。中医讲“上医治未病”,注重发挥机体内在免疫功能和及早防治。治理职务犯罪也应如此。预防职务犯罪的要义,就在于认识职务行为中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端正权力观、金钱观、人情观,明确和划分合法与非法的界限。

端正权力观,树立预防职务犯罪意识。古人云:“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职务犯罪的风险就是在履行职务中是否会犯罪的不确定性,而这种不确定性的关键在于如何对待“权力” “金钱” “人情”。因此,领导干部应时刻保持“临渊履薄”的态度,在精神上警惕,在思想上重视,在行为上谨慎,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牢固树立“底线意识”。近年来,职务犯罪立法发展很快。新增的法律条文明确指出,国家工作人员的亲朋好友如果利用该人员的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样会构成犯罪。例如,张某的岳父在某高校当副院长,他事先得知学院要建楼房,想从中捞好处费,于是利用其岳父的影响力帮助朋友中标,并从中收受贿赂。最后,张某因犯利用职务影响力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端正金钱观,划清权力与金钱的界限。金钱即利益,端正金钱观就是端正利益观,所以应明晰刑法上职务犯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国家工作人员手中掌握着一定的职权,行使职权会对外界和他人形成利益影响。那么什么样的行为是刑法禁止的“为他人谋取利益”行为?要看其是否存在“权钱交易”。法律规定,有三种情形应当被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一是实际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二是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的;三是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由此可见,刑法在这方面的规定非常严密,目的在于隔离权力与金钱之间的非法联系。

端正人情观,防止权力掉入“情感陷阱”。北京市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周良洛在剖析自己犯罪原因时认为,除了没有过好“权力关”和“金钱关”之外,更悔恨的是没有过好“社交关”,走入了交友的误区,被自己的“发小”、好朋友一步步“拉下水”,最终触犯法律、身陷囹圄。

端正人情观要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必须把握“感情投资”和“人情往来”的法律界限,若收受可能影响职权行使、带有感情和人情的财物,达到一定标准就会触犯法律。二是必须明确包含“人情”和“感情”的财物除了货币、物品,还包括可折算为货币的债务免除、会员服务等,而且后者的范围远远大于普通货币和财物。三是必须把握好自己的雅趣,从“投其所好”到“请君入瓮”往往只有一步之遥。当古董字画、宠物文玩超出一般朋友交往范围,成为权钱交易的砝码时,领导干部很可能就会落入“情感陷阱”。

领导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时刻面临着金钱、权力、人情、美色等种种考验,怎样做到有效拒腐防变?考验虽多,但人的行为意图都是在头脑间形成,所以在知法懂法基础上, 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原则意识、利他意识,切实做到尊法、守法、护法。

“底线意识”的核心是“戒”,即自知自觉,追求道德修养,杜绝法律禁止的行为。有界才有戒,要提高法律素质、树立界线观念,明辨刑法上的“权、钱、情”,守住法律底线,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原则意识”的核心是“定”,即自警自醒,坚守初心,以不变应万变。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的“小官巨贪”赵德汉,失去应有的定力,收受天文数字的赃款,当他瘫倒在自家“现金墙”下时,才意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可谓“心不定,行必乱”。“利他意识”的核心是“慧”,即自洽自得,知行合一。“慧”不是小聪明,而是看透“权力是什么”,清楚“金钱是什么”,悟通“人情是什么”的大智慧。

当落马官员被办案人员带走时,他们一定在悔恨自己没有坚守法律的底线;当落马官员在法庭上痛哭流涕地坦白贪腐心迹时,他们才真正感觉到法律的“牙齿”;当落马官员在镜头前回忆儿时磨难和至爱亲朋时,他们一定慨叹在关键时刻,没有警钟长鸣保持清醒……所以,各级领导干部要想当明白人、做明白事,就必须坚守职责,不忘初心,清醒认识形势、增强法律意识。endprint

猜你喜欢
端正党纪三观
你的三观,我很喜欢
你的三观,我很喜欢
功能完善,声音端正大气,对得起售价 TEAC(第一音响)NT-505SE
端正中蕴含大气的特质TARA LABS(超时空) The Echo Limited Edition电源线
请告诉女儿,三观不合的人不能嫁
深刻认识党纪严于国法的必然性
党规党纪实施中的“虚化”问题治理研究
党员要自觉以党规党纪为活动边界
论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和贯彻落实党纪党规党法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