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飞翔
摘 要:通过对广东省7所高校本科生优秀奖学金制度以及测评方案进行分析和比较,发现当前高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比中仍存在导向功能偏离、德育评价指标体系模糊、缺乏逻辑性、激励功能的缺失、忽视反馈功能、“评后”管理不到位、单项奖的地位无足轻重等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关键词:奖学金;综合测评;本科培养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32-0074-03
一、研究背景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深化与发展,我国高校本科生奖学金制度也从人民助学金制度转变为奖学金为主、奖助学金并存的制度。显然,原来计划经济时代充斥着“平均主义”思想的助学金制度已经不能够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以奖为主、奖助并存”的奖学金制度更有利于培养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具有竞争力和创新力的国际人才。
通过对广东省四种不同类型的7所高校,包括“985工程”高校2所,分别是中山大学(以下简称“中大”)和华南理工大学(以下简称“华工”);“211工程”高校1所即华南师范大学(以下简称“华师”);公办普通本科高校2所,分别是华南农业大学(以下简称“华农”)和广东工业大学;民办普通本科高校2所,分别是华南理工大学汽车工程学院(以下简称“汽车学院”)和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以下简称“新华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制度以及评选机制的相关研究发现,当前高校本科生奖学金制度及其评选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高校人才培养的初衷。因此,本研究将通过分析这7所高校本科生奖学金制度及其评选机制的现状以及其中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改革措施。
二、奖学金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一)导向功能的偏离
我国当前的教育目的是要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全面发展的人才。高校奖学金的设置就是为了更好地指引学生不断反省自我、完善自我。然而事实告诉我们,高校奖学金尤其是最主要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其测评指标体系却令人担忧。
综合奖学金评定主要是依据综合测评积分统计方法(以下简称“综测方法”)。7所高校都有独属于自己的一套综测方法,但通过对比发现每所学校的综测方法都由三部分内容组成:(1)德育成绩积分,一般用字母D表示;(2)智育成绩积分,一般用字母Z表示;(3)文体成绩积分,一般用字母T表示。综测总积分(S)=a*D+b*Z+c*T,a,b,c表示系数,a+b+c=1且a,b,c都不等于零。通过对7所高校综测评价指标体系的分析,智育成绩积分在综测评分中占据了60%—70%的比例,学业成绩在评奖中的重要性和地位不言而喻。华工甚至规定要获得综合奖学金,其智育分数的排名必须至少在本班级或者本年级本专业的总参评人数的前35%。另外,广工对于综测总积分的计算中,德育按照满分100分单独来评,并作为申请奖学金的首要条件。德育成绩积分由三部分组成,其中德育基本分满分90分,对于基本分的扣分最多不超过10分,德育成绩积分只有在80分(含)以上才有机会参评,但不计入综测总积分。由此可见,德育成绩的评定在评奖过程中形同虚设。学业成绩固然重要,但现实评价方案中它极大地挤占了其他测评指标的空间,使得德育成绩和文体成绩处于无足轻重的地位。从近期效应来看,会使奖学金成为学习成绩的附属品,引起“重智轻体德”的不良学风;从长远来看,这并不符合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要求。
(二)德育评价指标体系模糊,缺乏逻辑性
在7所高校中,有6所高校并没有建立具体的德育评价指标体系。大部分高校的德育评价指标体系大致可以分为三部分内容:(1)德育基本分;(2)德育加分;(3)德育扣分。德育基本分通过自评、班级评议小组评和辅导员/班主任评这三方来评定,每一方的评定满分是100分,然后根据不同比例计入德育基本分。但是大部分高校对于德育基本分的评价指标体系只有100字左右的指导思想。比如,华农规定,学生能以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卫生习惯,符合以上标准的,德育基础分为满分。
另外,在大多数高校中,德育加分虽然都有较为细致的加分标准,但是其加分内容缺乏逻辑性。如在社会工作加分中,不少高校规定在学校、学院、班级担任过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便可以申请加分。这种加分选项表面上在考核申请人是否有为同学和老师服务的意识和行为,但这种考核方式只是停留在“入口处”。一个人担任过什么职务并不能说明其认真履行过职责,不负责任的学生干部甚至所谓的“大学生官”并不鲜见,更不用说体现学生的工作能力了。
(三)激励功能缺失
第一,在学校教育中,学生成绩的好坏及其他方面的表现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学校能否对其进行有效的激励。大学生的思维,由于长期的培养与训练已基本成熟。他们不满足于现成的答案,有很强的自我完善、自我實现的愿望,奖学金制度能调动他们创新的热情,激励他们自我实现。这被称之为奖学金的激励功能。管理心理学的实验表明,在工作能力不变的条件下,一个人的工作绩效与激励水平成正相关[1]。在7所高校的评奖总则中,对于奖学金的评定一般都设置在九月份,意为在新学期的时候给予学生一定的激励;频率为每年一次。一年一次的激励刺激显然是不够的。第二,评奖管理过程中缺乏相应宣传和教育的元素。7所高校都一致规定,获奖名单必须在学院中给予3天时间的公示,除此以外并没有对奖学金有任何宣传和教育的痕迹。从中不难发现,奖学金的评选如同学校运行必须经过的一道程序那样,只要完成程序,评奖工作就算完成了。
第二,评奖管理过程中缺乏相应宣传和教育的元素。7所高校都一致规定获奖名单必须在学院中给予3天时间的公示,除此以外并没有存在对奖学金有任何宣传和教育的痕迹。从中不难发现,奖学金的评选如同学校运行必须经过的一道程序那样,只要完成程序,评奖工作就算完成了。endprint
第三,如表1以及表2所示,奖学金覆盖率低下,尤其是获取高额奖学金更是难上加难,而低额奖学金在面对高昂的学费和生活费时又显得杯水车薪,显得没有诱惑力。
(四)忽视反馈功能
奖学金的反馈功能是众多学者在经过多年研究之后赋予的。奖学金评定是对学生全方位的阶段性评定,也是对学校人才培养的阶段性评定。奖学金评定过程,既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反馈环节,也是学校整个人才培养系统工程的重要反馈环节,这被称为奖学金的反馈功能。反馈功能可给学校有关部门改善和加强本部门工作提供客观依据,使其能够及时地、准确地调整自己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2]。通过对7所高校奖学金评定程序的分析我们发现,奖学金的评定过程中最后一个步骤就是学校党委学工部(处)对于奖学金的审批。学校和学院层面并没有将奖学金评定作为反映学生素质发展状况和反映教学工作质量的一面镜子。
(五)“评后”管理不到位
通过对7所高校奖学金的发放和使用条例进行分析对比之后发现,对于奖学金评定后的管理仍处于一片空白。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反馈渠道不够便捷和人性化。7所高校的反馈渠道几乎都如出一辙。如华师规定学生或教职工对于院系和学校公示的评优人选如有意见,可以在公示期间向院系领导、校学生工作部(处)直至学校领导反映,但反映意见必须采用真实姓名。这种单方面从管理便捷性考虑而不顾及举报人心理顾虑的规定,仍有商榷的余地。另外,甚至有些高校如华工对于反馈并没有提及。
2.评后对于奖学金使用的约束条例并不完善。通过分析7所高校奖学金的发放和使用的规定发现,对于奖学金的使用规范或者使用“负面清单”都没有涉及。仅华师在奖学金的使用条例中有轻描淡写地提到,“学生领取的奖学金,应当用于完成学业有关的相关支出,不得用于请客吃饭、抽烟酗酒等与学业无关的活动。”
3.跟踪和追回机制的缺失。通过观察发现,有不少高校的大学生在拿到奖学金之后肆意挥霍、请客吃饭,铺张浪费的现象时有发生。这里面有学生对于奖学金认识不到位方面的原因,但更多的是在奖学金使用条例里面缺少一种有效跟踪和追回的成分,致使发放下去奖学金处于一个无人监管的盲区。
(六)单项奖的地位无足轻重
通过分析7校单项奖的金额、获奖比例以及项目数量发现,单项奖在优秀学生奖学金中只是充当着配角,主要存在以下四个不合理的方面。
1.单项奖在获奖比例的设置上显著低于综合奖学金(除学习进步奖不设比例之外),单项奖的获奖比例普遍在1%—3%,其获奖比例堪比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有的高校如华师甚至将单项奖和综合奖学金混用,将单项奖设置在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名下。
2.单项奖的额度也有待提高。除中大、华工将单项奖的金额设置为800元之外,其他5所高校的单项奖学金基本在100—200元之间,相对综合奖学金中几乎最低奖金都有600元的额度来说都是微不足道的。
3.单项奖的设置数量较少。除华农设置了6个单项奖之外,其他6所高校仅设置了1—3个单项奖,其中还包括学习进步奖。多一把尺子便多一个人才,单项奖设置的初衷是为了发现和鼓励在某方面有突出才华的人才,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现状似乎并没有达到单项奖设置数量的要求。
4.“马太效应”问题。个别学校在设置单项奖的申请时存在与综合奖学金重叠的现象。如广东工业大学允许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课同时重复申请,使得单项奖在客观上存在成为综合奖学金附属品的可能。这样,部分综测分数较高的同学有可能剥夺了个别在某方面有突出才华的同学的获奖机会,对于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也是极为不利的。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一)明确奖学金指导思想,优化综测指标体系结构
高校设立奖学金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奖励而奖励,而是将奖学金作为一种激励手段,激活或唤起学生的内在动力,并使之转化为外在的行动,从而起到引导学生思想,规范学生行为的作用[3]。明确高校奖学金的指导思想,指明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有利于高校奖学金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二)细化德育测评体系,科学设置德育加分
针对广东省高校奖学金制度中德育评价指标体系笼统化和简单化的现状,我们认为当前的德育评价指标体系有必要进一步明细化、具体化,从而确保德育评价指标体系的稳定性和有效性,给予学生一个明确的品德发展方向。
(三)加强评奖宣传和教育,改革评奖频率和方式
第一,在对7所高校奖学金评奖频率进行分析后发现,每所高校的奖学金评奖频率都是一年一次,这种评奖频率与期末考试的频率是不一致的。部分学生上学期成绩不理想导致严重影响本学年的评奖,部分学生认为就算下学期再怎么努力也“无力回天”了,因此连同下学期努力的动力都失去了。
第二,开辟多样化的奖励方式。当前高校奖学金的奖励方式都是以金钱的形式一次性发放给学生,容易造成奖学金不合理使用的不良现象。鉴于此,可以做出如下改进:(1)改一次性奖学金发放为多次发放。如将奖学金作为生活补贴逐月发放;(2)开辟多样化的奖品内容,丰富奖品的类型。如奖品可以设置为免费学、图书券、超市卡、名企实习机会、名校交流机会以及国际交换生资格等。不仅丰富了奖学金的内涵,更提高了奖学金的使用效率。
第三,加强对奖学金意义的宣传和教育。奖学金的评定过程是一个树立榜样,表扬先进,鞭策后进的过程。为了更好地发挥奖学金的导向功能和激励功能,我们还应该将奖学金发放工作的宣传制度化[4]。
(四)成立专职的奖学金管理中心
在各二级学院(系)设立专职的奖学金管理中心,具体负责以下两部分内容:(1)上报学校,下馈学生。该中心负责组织奖学金评定的同时,更应该将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得到的学生素质报告以及问题反馈给学校和学生,并为学校和学生提供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改進措施。(2)建立跟踪和追回机制。当指定了奖学金使用的约束条例并开辟了反馈途径之后,也应配套建立相应的跟踪和追回机制,对虚假申报以及不合理使用奖学金的同学予以相应等级的警告以及批评教育,同时追回相应的奖学金。奖学金的管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且其职责十分繁重。因此,在各二级学院(系)设立一个专职的奖学金管理中心是至关重要的。
(五)扩充单项奖的类型,提高单项奖的额度
正所谓“多一把衡量的尺子,就会多出一批好学生”。每个学生都有其特长之处,不能以一个标准去评判学生,不然会埋没很多有潜力、有特殊天赋的学生。为了能够培养出有个性、有特长的学生,高校应该从学生个体发展的眼光去看待每一位学生。对于高校奖学金制度的改革,高校应该结合时代的发展,设置诸如科技创新奖、网络技术开发和应用奖等奖项。
结语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高校本科生奖学金制度也被学者们不断探索和丰富,其大致框架已经被勾勒出来,现在已经进入改革的“深水区”,接下来要做的是进一步认真贯彻我国的教育方针,明确奖学金的指导思想,细化奖学金的评价指标体系,为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保驾护航。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