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被民政部确定为第二批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地区以来,始终坚持制度建设为先,不断完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制度体系。2017年,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重点对象、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汕头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解决救助管理机构长期滞留的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问题的通知(试行)》《关于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建设的督办通知》《关于加强市直救助管理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深入推进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健全底线民生制度体系。
汕头市8部门联合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针对无人监护、监护缺失农村留守儿童个案,提出明确要求。经各方努力,一批监护缺失或无人监护的个案全部纳入有效监护范围,有效减少农村儿童留守现象。同时,全市积极组织实施多批次困境未成年人个案介入服务,面向全市范围,针对服刑人员子女、监护人吸毒、留守儿童等困境未成年人,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工机构承接。首批项目实施以来,各承接机构帮助介入对象解决了一批涉及生活、监护、教育、发展等问题,累计家访300次,服务时长600小时,解决重点帮扶对象的户籍、教育等问题30多个、申请政策性资助项目20多个,受到介入对象家庭广泛认同。
注重队伍建设,发挥好首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行政助理“贴近基层、专业对口”的作用;开办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信息系统应用培训班,提供队伍素质和服务能力。注重设施建设,按照满足救助安置工作长远需求的原则,立足医、救、教相结合模式,谋划全市救助安置中心项目;完成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南澳县救助管理机构内部配套进一步完善,潮南区救助站建设有效推进,为全市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夯实基础。
认真筹备组织开展了以“关爱进社区、企业公益行”为主题的巡回关爱活动,以文艺巡回演出为主载体,平行开展送书送医送药、政策法制宣传展示、心理咨询志愿服务、走访慰问留守和困境儿童家庭等形式,深入到村、社区举行巡回关爱活动。有30多家文艺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参加巡回活动,共3000多名群众观看演出。通过综合宣传方式,凝聚起政府、社会、家庭关爱保护的共识,激发各级各部门上下联动、共同发力,助推中央、省、市有关关爱保护政策精神落地基层、见效开花。此外,汕头市未保办还利用道路地名标识牌,在重要交通路段配合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的政策法规,借助本地区主流媒体及时宣传工作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