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脱贫攻坚政策问答(二)
(接上期)
17.旅游扶贫政策措施都有哪些?
答:(1)开展第三批省级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在全面总结第一、二批17个旅游示范县创建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第三批省级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遴选一批旅游资源丰富、旅游发展潜力较大的县(区)开展创建活动。利用三年时间,将旅游业培育成示范县(区)的支柱(主导)性产业,旅游综合收入占到全县(区)GDP的30%以上,旅游从业人员占到城镇就业人数的30%,农家乐经营户超过100家,人均旅游收入水平达1万元以上。
(2)积极支持31个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工作。
(3)加快贫困地区景区项目建设。
(4)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充分用好1000万元乡村旅游专项资金,加大对贫困地区创建旅游特色名镇和乡村旅游示范村的支持力度。
(5)持续抓好乡村旅游人才培养工作。积极选派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村干部参加国家旅游局组织的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村官培训班,使重点村村官培训率达到100%。2016年起,将安康旅游扶贫培训拓展到陕南三市。围绕提高乡村旅游经营户营销技能等内容,组织开展“互联网+乡村旅游”公益培训。
18.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有哪些措施?
答:(1)结合“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重点加强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可按规定享受每人不超过18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2)支持培训机构在贫困人口集中的乡镇、行政村开设培训点或培训班,引导企业在贫困县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对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培训。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对贫困劳动力开展订单定向培训。加大贫困地区劳务品牌建设支持力度,组织贫困劳动力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劳务品牌培训。
(3)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向贫困劳动力倾斜。组织优质技工教育资源院校与贫困地区有入学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对接,实行定向招生。在技工院校全日制学习的贫困家庭子女,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年龄可放宽至25岁。生源为贫困家庭子女的大专院校毕业生参加技工教育,可缩短学习时间,中级工班实行1年制培训计划,纳入就业技能培训管理范围,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19.在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方面有哪些政策措施?
答:(1)认真实施陕西省“提升基层创业服务能力行动计划”,鼓励支持贫困县建设具有融资、融智、融商功能的一体化创业服务中心。支持贫困地区创建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贫困县达到认定标准的,优先认定为省市两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
(2)加强贫困县区创业培训师资力量建设,2018年底,每个贫困县的创业培训教师不少于3人。鼓励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积极参加创业培训,对培训合格的按规定给予每人12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对实现创业的再给予每人800元职业培训补贴。
(3)开展信用乡村建设试点工作,对经过认定的信用乡村推荐的创业人员免除反担保。允许农村劳动力以农村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住房财产权抵押申办创业担保贷款。
(4)鼓励支持贫困县建设具有本地特色的返乡创业示范园区或孵化示范基地,重点孵化贫困劳动力创业就业。建立创业孵化绩效评估体系,根据绩效评估情况,给予创业孵化效果好、企业存活率高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孵化园区创业孵化补贴。
20.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有哪些政策措施?
答:(1)建立贫困县劳务输出协作对接机制。采取签订协议、派驻人员、购买服务等方式,与贫困县农村劳动力输入相对集中的省内、省外地区相关部门建立劳务输出协作对接机制,重点针对贫困劳动力提供转移就业信息、招聘、维权等服务,帮助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2)加强贫困劳动力与就业岗位的双向对接服务。县级人力资源市场定期举办贫困劳动力专场招聘活动,并结合“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加大招聘会频次。人口相对集中的村镇,依托村镇集市举办贫困劳动力招聘活动。乡级政府每年组织相关人员进村入户当面向未就业的贫困劳动力至少提供1次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服务。
(3)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到贫困县招聘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免费提供招聘场地。省内各类企业吸纳农村转移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21.贫困人口就地转化为护林员有哪些措施?
答:(1)积极争取国家生态护林员指标。
(2)切实发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县级统筹管护费作用。各县原则上将不少于20%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县级统筹管护费用于聘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护林员工作。
(3)进一步调整天保工程护林人员结构。今后,各天保实施单位在新聘用管护人员时,须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2.贫困地区退耕还林脱贫有哪些措施?
答:(1)加快推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退耕还林脱贫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将特困区域25度以上陡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退耕还林。
(2)指导建档立卡贫困户科学经营退耕地,精准建设一批山地苹果、核桃、花椒、茶叶、板栗、油用牡丹等优质高效经济林基地、木本油料基地和特色经济林基地。
23.支持贫困农村环境治理包括哪些内容?
答:一是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二是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三是历史遗留的责任主体灭失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四是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包括相应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源保护区警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建设等;五是其他与村庄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措施。优先支持陕南三市贫困地区开展农村环境治理工作。
24.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标准是什么?
答:(1)学前一年每生每年1300元,免除保教费和补助公用经费;按照每生每年750元标准,对贫困家庭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进行资助。
(2)对贫困家庭寄宿生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3)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免除学费,对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每生每年发放25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对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年发放2000元。对贫困家庭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除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外,每人再一次性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费。
(4)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每生每年发放6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助学贷款限额部分,以及助学金生活补助超出国家助学金标准部分由所在高校从资助专项基金中全额补助。
25.在改善贫困地区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1)扩大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十三五”期间,力争全省每个乡镇均有1所公办幼儿园,人口密集的县城至少有2所公办幼儿园。
(2)科学布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快项目进度,保障学生就近入学需要。
(3)加快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和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推进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力争2020年全部达到省定标准。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26.在扩大高等学校招收农村学生覆盖面上有哪些措施?
答:(1)积极争取国家增加我省农村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提高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招收我省贫困地区学生人数。(2)实施“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参与一批本科录取的省属高校每年安排不低于本校3%的计划招收农村学生。(3)继续实施省属自主招生试点高校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每年按照不低于试点高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安排。(4)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作为高校毕业生的重中之重,促进省内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充分就业。
27.在加强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1)建立省级统筹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从2016年起,贫困地区县以下学校招聘教师全部纳入特岗教师计划,每年招收2000人,确保新补充教师具备本科学历的不低于80%,确保体音美和信息技术学科教师有一定比例;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向贫困地区倾斜并逐年增加。积极协调,争取按标准落实幼儿教师配备。
(2)全面落实农村学校教师和校(园)长交流轮岗工作,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
(3)加强贫困地区教师培训和骨干引领。到2020年,对贫困地区所有教师和校(园)长进行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每年培训8万人次。
(4)引导高等院校、教科研机构、电教装备机构和大城市优质学校,通过结对帮扶、定向扶持等方式,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教师的帮扶支持。
(5)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推动43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中省财政给予综合奖补。推动省级连片特困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未完待续)
(责任编辑 计科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