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娜
摘 要:合同风险问题是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漏洞,给企业发展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合同风险存在于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其发生的原因多种多样,但这种风险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的。成熟的企业应该深刻认识到合同在经济活动中的定位与意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和法律顾问体系,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企业;合同;风险;管理
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定义,指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对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是在法律的基础上当事人意志的具体化,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有利益就会有风险,合同在其建立、履行及事后管理的各个环节都存在风险隐患。所谓风险,简单来说是指,可能的后果与预料的结果之间的偏差,它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不确定性,同时也是一种非现实性,我们在一般意义上说合同风险指的是对当事人一方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及危害性。
一、合同风险的类型
从企业管理的实际操作层面来说,合同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主体信息缺失
合同主体是合同的直接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要确定合同主体的基本信息。首先要确定的是对方的合同主体资格,是否能够作为独立当事人签订该项合同,同时还要确认对方的经营资质、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各个方面的信息。合同主体信息的缺失是合同风险的第一要素,不全面掌握对方的基本信息,就无法确保合同的真实性,更无法保障合同的有效性。
(二)合同签订程序不合规
合同作为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直接规范文本,其签订是一项严肃法律性行为。它包含了招标(或直接发包)、资格审查、合同起草、文本确认、批准与授权、签字与签章以及合同生效等各个环节。但在日常的合同签订中,有许多企业往往会在以上某个环节产生纰漏,比如,不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简单草率地签订合同或者是不对合同文本进行仔细的确认与修改,完全按照对方的意愿签订合同,再比如,越权签字签章,隐瞒合同的实际内容与有效条件。合同签订程序的不合规是人为制造的合同风险,加大了自身权益损害的可能性。
(三)合同条款有异议
合同条款有异议是合同管理中最大的风险隐患,它在合同纠纷的诱发因素中占主要地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合同条款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异议状况。比如,当事一方在法律或业务上水平不足,不能提出对自身有益的意见与要求,或者是不能明确分析出合同条款中对自身不利的因素;再比如,当事一方的合同签订者为私利故意出让己方权益,在合同条款上设置漏洞;或者说合同双方对合同的法律意义认识不足,甚至是订立人情合同,不仔细推敲合同文本,只凭经验签订合同。合同条款是确定当事人权益的关键依据,企业在签订合同时,无论是新簽合同还是续签合同,必须要从实际出发,对合同的各个条款仔细分析和修改,以期保障自身的最大利益。
(四)合同履行不到位
合同履行阶段是合同风险的高发阶段,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合同违约;二是合同变更不及时;三是合同抗辩不利。
当事人拒不履行合同、不能履行合同以及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都属于合同违约范畴,是合同履行中最严重的不利后果。违约行为及后果一般在合同条款中都会有较为详细的说明与规范。它是对当事人权益的直接侵犯。
当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发生时,当事人一方又不愿解约的情况下,需要进行合同变更。合同变更是对原有条款的修改,实际上是对当事人权益的侵犯,但这种侵犯在一方作出补救以后,另一方予以认可与同意。当事人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又无法得到补救和赔偿时,要行使抗辩权利,而无法及时、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抗辩权利就是抗辩不利,这是一种常见的合同风险。当己方权益受到损害时,要把握时机、选择正确的抗辩方式,切不能瞻前顾后,考虑人情因素,否则有可能失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后机会。
(五)合同解约不及时
当合同自然到期或者是当事一方触发解约条款时,合同应进行解约。合同解约是当前合同履行的最终阶段,但依然会出现隐患。合同自然到期后,没有通知对方,继续享受对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这实际上形成了第二个合同周期,但没有合同保障。当事一方触发合同条款,另一方并没有提出正式解约,那么另一方就可能认为是合同继续有效。因此,无论是在什么情况下的解约,有利一方应及时正式通知另一方,杜绝风险。
二、合同风险发生的原因
(一)合同法律法规不健全,合同要素理解存在偏差
这是合同风险发生因素中最不可控的因子,它指的是法律法规体系的缺失。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合同的覆盖面不断扩展,合同的严谨性要求不断增强。由于起步较晚,我们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滞后,对合同要素的研究分析不全面、不彻底,与国外相关领域相比,无论是在理论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都存在较大的差距。
(二)法律意识不强,契约精神缺失
如何理解合同在经营活动中的定位和意义,如何理解合同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是否能够摆脱“人情合作”而坚持契约合作,决定了企业在合同订立、执行及管理工程中的方式方法。经济活动实际上是权益的分割与交换,合同是载体,具有法律与契约的双重意义。
(三)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未形成管理体系
合同管理涉及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以及立卷归档等各个环节,是一个庞大而又细致的系统工程。每一个工作步骤必须明确具体,每一项工作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否则无法形成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有些企业把合同管理仅仅理解为合同的签订和保管,没有深入探讨合同管理的具体细节,没有一套成熟或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办法和体系,在应对复杂合同或复杂的合同履行状况时混乱无序、或无章法,最终造成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费和损失。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