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村村推行健康扶贫保险让老百姓不再因病致贫
上杭县才溪乡调查会址(网络)
因病致贫,让曾美金遇上了。过去,为了治疗她的尿毒症,家里债台高筑。不过这一切,从龙岩上杭县实施健康扶贫保险方案后,开始有了转变。
今年51岁的曾美金是上杭县百砂镇塘丰村村民,2005年患上了尿毒症。每年十几万元的治疗费用压得全家人喘不过气。而为了省钱,原本一周要做三次的透析,她只做了两次。
不过,从去年10月开始,曾美金又开始一周做三次透析了。近日,记者在村里见到她时,她正准备去县医院做透析,整个人精神不错,脸上也有了笑容。
她这一变化,得益于去年10月上杭县在全省率先实施的健康扶贫保险措施。“去年治疗费用总共花了12万元,自己只负担了1万多元。健康扶贫保险政策出来前,新农合等医保报销后,自己还要负担一半的费用。现在好了,负担轻了,家里的日子也慢慢好起来了。”她说。
上杭县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央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县下辖的所有村、居都是革命老区村(居)。去年,该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有7298户19926人,其中有2620户8102人属因病致贫,占全县贫困人口的40.7%。
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成为当地脱贫攻坚战役亟须解决的问题之一。如何避免扶贫对象因病返贫、无法脱贫?
据介绍,去年10月,上杭县创新机制,制定健康扶贫保险实施方案,由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投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办,执行追溯到当年1月1日。健康扶贫保险由商业医疗保险和住院津贴保险两项组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生病住院时,除享受以前的医疗保险政策保障外,还享受健康扶贫保险,保内费用剔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民政救助后,个人承担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二级及以上医院90%标准报销,每人累计最高限额20万元。同时,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还享受住院津贴保险,在保险期间内入住医疗机构治疗,按二级医院30元/天、三级及以上医院50元/天的标准给付最长180天的住院津贴。
去年,该县共有2669人享受到此项优惠政策,报销金额共计716万元。全县因病返贫的1096户3337人在2016年底实现脱贫,占全县脱贫户的26%。
在推行健康扶贫保险的基础上,该县今年又出台《大病医保“三保合一”均衡化实施方案》,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实行大病医保“三保合一”(即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农村居民医保),全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将享受和城镇职工医保商业补充保险报销比例同等的待遇,实施对象为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大病保险支付的起付标准为1.5万元,当参保人员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超过起付线的部分转入大病保险,每人每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据测算,该县2017年将为此支付资金985万元。
(本专版稿件由《福建日报》记者李琛、肖和勇、刘静云、刘默涵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