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成凯
种子管理是农业发展的基础,对农业经济水平提升有重要影响。重视种子管理,能够实现种植效率提高、产量提升,对农业经济进步有较大促进作用。但我国现阶段种子管理中始终存在问题,给农民带来经济损失,阻碍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而市场经济形势的变化给种子管理带来挑战,为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提高种子市场竞争力,需要对种子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一、具体改革思路
1、思想
在种子管理体制中,种子的产业以及市场监管处于同一体系之中,主要包含宏观、中观以及微观三个管理层次。其中,宏观是指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对种子产业进行的管理,具有司法效力;中观是指种子的生产、加工以及经营等行业自身对种子质量的检验与管理;微观则是企业内部的种子管理。通过以上三方面管理体系的建立,能够使种子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2、基础
种子在农业发展中属于商品的一种,因此在进行种子管理时应以市场为中心,从而实现种子的研究、生产并建立完善的种质资源库。对种子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完善始终不能远离市场经济规律,因此在建立管理体制时,要保证政企的分离。在这种体制下,从事种子研究、生产、加工、包装、营销等活动的企业和其他工商企业一样,都是市场经济体系中的微观组织。由此可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及原则,应该是我国现行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的制度基础。
3、依据
现代农业的发展使种子特性产生一定改变,现阶段我国种子产业中,种子主要具有科技含量高、对农产品生产影响范围大等特征,通常为实现其他农业技术的载体,有特殊性。因此需要对种子产业进行依法管理,建立健全法律体系,使執法人员发挥作用,从而为种子管理体系的建立提供依据。
二、新型管理体制
1、基本框架
政企分离是实现种子有效管理的重要措施,因此需要建立具有约束性与限制性的体制以实现管理。主要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由行政部门对种子进行监管,加强对种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力度,通过法律、经济与行政手段实现对种子市场的有效调控。
将国有种子企业中的各项业务按照性质不同进行划分,并由种子事业或者科技等相关服务机构对企业中的政策性业务进行接管。
为适应市场经济形势,需要将企业事业服务以及行政管理工作进行公开,并对企业进行改革,从而使其走向市场。在具体实践过程中,首先要保证国有种子企业所有权不再受政府掌控,并采取股份制经营模式对企业产权进行改革。其次要消除种子企业间存在的行政气息,在企业管理中,将股份制、契约制以及合作制相结合,使管理更加规范化,从而纠正种子企业间不合理的经济与业务关系。
2.运作机理
新型管理体制运作的机理可简单地概括为:种子产业运作的过程以市场调节为基础,而市场调节的功能及市场机制运作的效率,则要通过政府的宏观调节和控制来实现。也就是说,新型管理体制运作的过程表现为:政府的种子产业发展战略和政策转化为具体的调控措施、手段之后,从纵向输入市场,并在市场机制内部形成合乎种子产业发展方向、目标的联系与功能,进而通过市场机制来协调种子产业内部各行业间、种子产业与农业间的经济联系。这就要求消除政府对种子公司等市场主体的直接干预,完全开放种子市场,在政府调控下完善种子市场机制。并以此为基础,按照政府调控市场,市场调控种子研究、生产、加工、营销等微观组织运作的原则,对种子产业运行进行间接调控。
3、运作环境
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需要在对种子市场进行管理时,削弱国有种子企业的垄断影响,制定相关制度以鼓励种子产业相关工商企业、科研单位以及专业院校等进入种子市场。加强种子科研机构与种子企业间的合作,提高种子培育、生产、经营水平,实现生产管理的一体化体系建立,为企业在种子市场竞争力提升提供条件。
实现种子管理体制的对外开放与深化改革,从而提高种子科技含量。在其发展与改革过程中,可以通过合作或挖潜等方式实现种质资源库的共享,促进资源保护能力提升,并关注原种状况,使其繁育能力得到提升。加大对种子产业中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鼓励良种培育,实现研究技术提升,提高种子相关研究成果向商品化方向转化的速度。
通过强化经济、行政、法律监管等方式,培育形成促进种子产业高效运作的市场环境。具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以经济处罚为主要手段,通过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种子经销活动等方式,来维持种子市场秩序;二是明晰农业、工商行政管理等行政部门的职责,通过严格新品种审定、经营权审批等管理环节,以确保各类种子市场主体的资信等级;三是对《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加以修订,并尽早颁布《种子法》,为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及依法监管种子市场提供依据。
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加强对种子市场运作过程的监督,提高行政管理部门、司法部门的监管效率。可以让种子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性的提升,也是改革思路上的重要举措。
(作者单位:157400 黑龙江省宁安市种子管理站)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