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欧阳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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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诗足成千古痕:十一诗谈
[澳] 欧阳昱
一篇好的翻译,不是一只手套,从里到外翻过来就是,而是译后成为另一只手套。
很小的时候,我曾问父亲:什么是翻译?父亲解释了一大通,他说得头头是道,我却听得满头雾水,只记得话的核心意思就是,把一种语言,翻成另一种语言,但怎么也不能理解,像平常那样翻翻书,就能把一种语言,“翻”成另一种语言。记得当时我还对他说,既然这么容易,我也要当翻译。没想到,下放当知青、工厂当工人,之后考上大学,专攻英美文学,竟然还真的喜欢上了翻译,毕业论文被我绕过,代之以翻译毛姆的长篇小说处女作《克莱多克夫人》,顺利拿到了学士学位。
大学毕业后,凭着加拿大老师送我的一本《诺顿现代英语诗集》(Norton Anthology of English Poetry),逐日逐月地翻译,既翻名人,也翻未见经传、未被译介的诗人,而这正是我的翻译与别人不同之所在。记得一位诗人翻译家几年前曾语重心长地告诉我:要翻就翻名人,这样,人以名重,名随人升。(原话大意如此。)但他哪里知道,只译自己喜欢的诗,是我早在二十几岁时就已形成的观点,如今老而弥坚,甚至可能走反向之道,名声越大越不译,这实在是因为,好的东西并非俯拾皆是,如果黄金遍地,那肯定都是石头。真正好的诗歌,常常受到遮蔽,像狄金森在世时写的那些、写的那样。翻译并不是见文字就上,见名人就译的翻译机器,而必须首先是一个发现者。他发现、他翻译、他创译。关于“创译”,我后面会提到的。
那么,当年我喜欢什么,我又发现了什么呢?一个人的喜欢,一定是与他的不喜欢紧密相连的。比如,我特别不喜欢当代中国的散文诗,不喜欢它的矫情、它的滥情、它与生活毫无关系的虚浮。因此,当我发现美国诗人Ira Sadoff的散文诗时,我很高兴,当即翻译了6首,其中一首散文诗如下:
伊拉·萨多夫[2](著)
欧阳昱(译)
阳光灿烂的一天,我俩坐在游泳池边。你身穿白色的上衣,一手端杯饮料,一手举在眉边,挡住阳光。昨夜的晚会刚刚结束。阳光中,玻璃杯的碎片闪闪烁烁,马车懒洋洋地歪着,草坪上摊着一块块餐巾。昨夜,咱俩没脱衣服就下池游泳了,就在夜里,你跟厂主的老婆睡了觉。咱俩压根就没碰见主人。乐队把咱俩的歌奏了一遍又一遍,说什么也不肯停下来。你整夜谈你的工作,你说销路只会越来越好,你说不管冒多大风险,也不会失去什么。女人就为这爱你。海湾吹来一阵强风,但你的发丝连一根都没吹动。克利斯勒的轮子在沟中自由的转着。
所有的丑汉子都扑在我身上。他们的手离不开我的胸脯。他们中间有多少人的妻子不理解他们,有多少的情妇对他们不忠,我也数不清。我做了许多恶梦,梦见我生了死婴,梦见咱俩在好望角的房子烧成了一小堆灰烬。不过,当我醒来,发现你不在身边,依然令人感到安慰。而且,在这么大的房中要找到你也很难:当我走出房间,我看见一百个男人穿着长长的白袍子在栏杆上踱步。女人们都已将头发放下,但似乎没人注意。她们睡衣的窸窣仿佛白蚁的啮声。
现在,我红红的衣衫在碧蓝的池水映衬下,似乎显得太刺眼。咱俩都不讲话,但我知道你在想,真可惜,咱俩不能像这样生活——你没有收入,而我没有欲望。你有点儿忧愁,因为晚会已经结束,咱俩没地方可去。你爱的那些女人都是同性恋者,因此,不管你说啥,都不能讨好她们。你想离开我的那一天,我将把你当作你所有的一切,我将告诉你,我已不爱你,你无论作什么都伤不了我的心。
当然,像这样的散文诗,不说在80年代中期,即使在当今中国,要发表也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发不发表,与翻不翻译又有何关系呢?我翻译,故我在。
早年因受父亲影响,对格律诗特别喜欢,不仅读,也能写,包括用英文写。虽然那本老师送的《诺顿现代英语诗集》彻底改变了我的写作方式,但因打下了较强的古文功底,为我翻译英文古典诗歌创造了有利条件。大家看到的托马斯·甘平的名篇《樱桃熟了》,就是我三十五年前,即1982年的遗作。(其实译作也是“遗作”,发音相同,意思也没有太大不一样,毕竟27岁已不复再现,不是“遗作”又是什么?因此不再修改,让其保留青春遗作的痕迹吧。后同。)而托马斯·纳徐的“Spring, the Sweet Spring”,既是他的名篇,也是我当年最喜欢的一首。记得我1991年(26年前)离开武汉大学,去墨尔本读博士,给学生上的最后一课,就把这首诗教给了他们,还是我全凭背诵,逐字逐句抄在黑板上的。后来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英文创意写作期间,我不仅教其诗,还把它重新翻译了一遍,因为原稿已经找不到了,也因为我不太满意郭沫若的译本。[3]前面谈到的“创译”,相当于创作,在这首诗的翻译上,特别能够体现出来,如将标题的“sweet”,译成了“香”。又如整首诗的句式,都有不同的改动。
我说不满意郭沫若,并无贬低他人之意。比如,我就因不满意许渊冲的英译中文古典诗,而决定用英文大量翻译并发表唐宋以及之后的诗词的。[4]edition, with the Chinese title, 《二词其美:中国古诗英译集》, published by ASM in Macau, 2012.]我敢肯定,也会有人不满意我的遗作而重译之,这都再正常不过。
约翰·堂恩是著名的英国玄学派诗人,我译了他多首诗,如他最著名的《上床》等,收在我翻译的第二本《西方性爱诗选》中,但原稿因为我去澳洲求学而散失,殊为遗憾。这首诗后来我又译了,但因自我审查暂时从缺,而代之以他的《岛屿》,选择以押韵方式译出。该诗对后世影响之大,其“no man is an island”(谁都不可能是/一座孤立的岛屿)的句子,后来成为数部英文长篇小说的书名。[5]当然,最著名的莫过于海明威的长篇小说《丧钟为谁而鸣》,因为其标题就来自这首诗中的一句“for whom the bell tolls”。由于汉语译文的处理,以及押韵的不同要求,在吾译中发生了较大变化,也是在所难免的。
前面说过,译诗若以名人为先,就会常有遗珠之憾。黄金深藏于隐秘之处,不加开拓发掘,就不可能有新的发现。我发现阿尔弗雷德·诺伊斯,是在1983年的下半年,一看了他的诗《强盗》,就不能自已,当场翻译。现在翻出旧稿整理,读来仍觉新鲜生动。
八十年代,朦胧诗铺天盖地,覆盖了中国诗坛,但我最不喜欢的,也是这种朦胧诗。这多少也与我在阅读和翻译时,受西方诗歌影响有很大关系。我更喜欢那种直接的口语感强的诗。例如,我很喜欢菲利浦·达西(Philip Dacey)的诗,甚至还写信给他并收到他的授权。1985年译他时,我30岁,他36岁(2016年去世)。我相信,在我读到的国内诗歌中,是没有见到过那种把形容词降低到最低限度,完全不用明喻、暗喻等修辞手段,几乎完全不抒情的诗的。为此,我译了他的《淫荡的打电话者》,收在我翻译编辑的《西方性爱诗选》[6]中。此处因自我审查而没收入,但想在这篇文章中,出示我译于1985年的他的另一首诗:
菲利普·达西[7](著)
欧阳昱(译)
很抱歉,稿件不拟采用。
奉还。
这样做并无它意。
我们不想受此事限制。
我们不打算——不能,也不会——保存你寄的东西。
我们是收到了你的稿件,现在寄还你便是证明。
我们并不计较你未经约稿便将稿件寄给我们。
这种事经常发生,每当我们最没有料到会来稿,每当我们忘记我们需要稿件,可能还会需要时,它们就来了,于是我们就退回去。
我们把这篇稿子寄还。
我们并不计较。
要是在别的时候,那就难说了……
不过,这一次,稿件不符合我们目前的要求。
我们希望说明,收到稿件并不容易。
很麻烦。
而我们这儿工作很忙。
我们觉得无法采纳。
我们知道事情不该到此为止。
应该有这样和那样的结局。
我们很清楚这类事。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此。
我们等待稿件。稿件一来,我们就认出来了。
很抱歉,本退稿信不允许我们详述退稿的理由。
我们并不计较。
我们希望你别灰心。我们也不愿错误地使你鼓起勇气。
这方面需要谨慎处理。
假如我们主动给你,你也许会明白。当然, 我们没有。
你不可能明白你的主动给予对我们意味着什么,
我们也不可能告诉你:
反正我们必须按照手续办事。
我们采取这个手续对大家来说都更合适。
至于你将来怎么办,
我们希望已给了你暗示,
但愿你已经看了,
但愿你没读错。
但愿能给予你更多帮助。
但我们很忙。
我们忙着要回很多信。
稿件无法保存。
太麻烦。再说此处人手有限。
本杂志社目前规模很小。
我们准备扩大。
我们希望你再投稿。
我在翻译中,由于自己的澳大利亚移民身份所以特别关注有移民身份背景的人,如卡兹姆·阿里(印度籍),如萨尔瓦多诗人洛克·达尔东和萨冈·布鲁斯。我译萨冈·布鲁斯,还有另一个原因,我是英汉双语诗人,他是阿拉伯语和英语双语诗人,我自己翻译我的诗歌(英译汉和汉译英),他也自译他的诗歌(阿译英),他这首诗,就是我从他的自译集中选译的。
除了这些之外,我因兴趣广泛,还翻译了战争诗人。英国诗人威尔弗雷德欧文,就是我在上海读研期间(1986-1989)发现的一个诗人。据我所知,当年的中国,对他毫无介绍,而我因喜欢他的诗歌,竟一口气译了十来首。虽然从未投稿,但从精神上来说,也是一种安慰,对得起这位二十五岁便阵亡的优秀诗人的亡灵。
我是不是从来都不译名人呢?当然不是。从我的记录来看,我译了莎士比亚、哈代、劳伦斯、米沃什、普拉斯、叶芝、奥登、、卡瓦菲斯、里索斯、特朗斯特罗姆等。但我为何都不拿出来,只亮出辛波斯卡和阿多尼斯的各一首呢?这是有道理的。个人以为,辛波斯卡的最大特点,就是一个“干”字,象把一件湿透的衣服,拧得干干的一样,不许留存矫情的一点一滴。
我译阿多尼斯,也是有针对性的。我觉得,国内把阿多尼斯定位为一个“我的孤独是一座花园”之类的诗人,简直是把他抒情化、庸俗化了。他不仅在叙利亚国内遭到批评,去美国写的那首《纽约墓地》,因批评美国、批评惠特曼,也曾遭到炮轰,而在法国办《诗刊》,因发表先锋的实验性诗歌,也频频遭到攻击。他和我一样,也是一个移民,我长期生活在澳大利亚,他长期生活在法国,其世界观、价值观和文化观,都可能与所在的西方国家格格不入,并不像“我的孤独是一座花园”那样浪漫。为此,我专门翻译了他这首长诗,还发表在2015年第6期的《扬子江诗刊》上,但该刊不知何故,发表时竟然少了最后四段,而且并未通知我,从而造成了很大的遗憾,故此全文交代,和盘托出。
翻译诗歌,是件劳神费力的体力活。要看大量诗,还要顶住名人的诱惑,选出自己心仪的作品,然后是翻译,然后是修改,等。记得当年译书,查过不少字典,由于当时字典的文化审查,例如,没有“cock”和“fellatio”等字的本真定义,还不得不向就任的外教请教。这些都是翻译中的苦,但若能得到读者欣赏,那当然也是其甜。除此之外,翻译还能怎么样呢?
此稿写完才意识到,我选的十首诗,只有一位女诗人,这对女诗人来说,真是太不公平了,但因我找不到南非女诗人荣卡的诗,硬盘是PC的,手上用的电脑则是苹果的,不能兼容,只有侯到次日,到我办公室的电脑去查,这才算找到,放入了一首,同时把当年投稿时写的心得放在下面。[8]
我对诗歌的关注,特别是英文诗歌的关注,主要放在英美,逐渐过渡到英译其他语种或国别的诗歌,如法国、德国、意大利、塞尔维亚、阿拉伯、瑞典、希腊、古巴、智利、加勒比海等,但很少关注非洲诗歌,只是在2007年,也就是我52岁那年,在堪培拉的一次便宜书市上,看到了一本南非诗选,即The Penguin Book of South African Verse(1968年首版),我花了2澳元买来。
我看诗也有个特点,即无论谁写的前言,无论其名声多大,无论该前言有多长,多权威,我肯定略过不看,因为对我是浪费,同时关于诗人的介绍,我也不看,而是直接进入诗歌,所以那些在自己的简介中吹嘘自己得了多少大奖的诗人介绍,也等于是浪费。
就这样,我发现了一个诗人,就是Ingrid Jonker,一个我从未听说过的诗人。该诗集中,我选译了她7首诗,共占6页,我把每页都折叠了耳朵,同时还在两首诗的旁边打了钩,因为非常喜欢。
大多数诗人的传记我都没看,诗不好看,传记再好看也没用。她的,我看了,一看吃了一惊,只活了32岁,自杀身死。16岁写出第一部诗集,但被出版社退稿。以亚非利坎斯语(Afrikaans)写作。她跟第一任男友分手后,带着女儿一起生活,又同时爱上两位作家,其中一位是Jack Cope,即该诗集的编辑之一,也是她诗歌的英译之一。
诗越好,越难译好,例如她“I Don't Want Any More Visitors”这首,就是她从亚非利坎斯语(Afrikaans)自译成英文的,个人认为极好,但我无法译得像原文那样好。我甚至认为,今后译诗,只能由用双语写作的人自译,任何他译或她译,都有强奸的意味在。
现在我到中国各地走动,感到的最大遗憾是,大家都在说普通话,就像到全球任何地方,大家都在说英语一样。我在武汉,最喜欢听的还是武汉话,而不是武汉人憋着说的那种普通话,我们叫“弯管子话”。我们出生在某个地方的意义何在?除了别的意义之外,就是为了说出生地的那个方言。我出生在湖北黄冈,那是林彪的家乡,也是苏轼流放四年的地方。我青年的大部分时光都在武汉度过,能说这两地的方言,因此,我在译诗中,就有意把方言引入,比如不说酒鬼,而说“酒麻木”。
注 释
[1]英文引自Julian Green的Diary: 1928-1957. Carroll & Graf, 1985[1961], p. 183。中文译文是诗人翻译的。
[2]伊拉·萨多夫,美国诗人,1945年生于纽约市,在俄勒冈大学获硕士学位,诗集有《安居乐业》等。我1985年30岁在武汉翻译这首诗时,他才40岁。该诗译自Norton Anthology of English Literature, p. 369。
[3]郭译链接在此:http://www.enread.com/poems/zhongying/4107.html
[4]参见Ouyang Yu(译), Best of Both Words: Classical Chinese poetry in English Translation, a bi-lingual edition, with the Chinese title, 《二词其美:中国古诗英译集》, published by ASM in Macau, 2012.
[5]如Thomas Merton的长篇No Man is an Island(2012)和Adele Dumont的长篇No Man is an Island(2016),等。
[6]2006年原乡出版社于墨尔本出版。
[7]美国诗人,1939年生于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在斯坦福大学获硕士学位,曾获希伯来青年协会发现奖及其他奖)。
[8]其中有四首发表于《星星》诗刊2012年第3期,pp. 134-138。
欧阳昱,墨尔本La Trobe大学澳大利亚文学博士、澳大利亚作协会员。曾任武汉大学英文系讲座教授(2005-2008),现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思源”学者兼讲座教授(2012-2017)。
截至2017年4月,已出版中英文著、译87种(含译著45部、5部英文长篇小说、14本英文诗集和10本中文诗集等)。英文诗集《异物》获悉尼2003年快书诗歌奖。中文诗歌两度入选中国最佳诗歌选。英文诗歌连续11次入选澳大利亚最佳诗歌选。
英文长篇处女作The Eastern Slope Chronicle获2004年阿德雷得文学节文学创新奖,出版之后被列为悉尼大学英文系教材。[ 消息在此:http://news.xinhuanet.com/book/2004-07/16/content_1604960.htm]
第二部英文长篇小说The English Class 2010年8月在墨尔本出版,于2011年获得新南威尔士总督奖并四次入围其他大奖。
2014年,译著《致命的海滩:澳大利亚流犯流放史》出版后获得2014年澳中理事会翻译奖。
2011年,欧阳昱被评为2011年度百名顶级墨尔本人并被纽约的中文杂志《明镜》月刊评选为十大最有影响力的海外华人作家之一。
2016年获得澳大利亚理事会英文诗歌创作基金奖和澳中理事会特别贡献奖(200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