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是好人

2017-11-15 03:04叶凉初
短篇小说 2017年8期
关键词:大平小燕灵魂

◎叶凉初

我想我是好人

◎叶凉初

据说,凤凰的艳遇指数仅次于丽江,是男人女人,特别是单身狗们爱去的地方。

为了艳遇,我得认真介绍一下我自己。我叫许大平,北京巨源文化创意产业园的项目经理,今年三十八岁。像一切面目模糊的中年人一样,我既不英俊也不丑陋,身材适中,一点点肚腩,如果我抬头挺胸收腹,你便看不出来。

对工作繁忙的空中飞人许大平来说,这样单独出游的机会是少而又少的。这一次是因为到长沙参加一个业界年会,会议结束,安排自由活动,我便独自来了凤凰。首先声明,我不是为着艳遇来的,至少,我得说我是为着沈从文来的。我其实没有来凤凰的打算,但也不打算提前回家,突然平白无故多出两天时间来,在宾馆的房间里百无聊赖地翻着新买的《读者》,正好看到了沈从文的《长街》。从前,他是我最喜爱和崇拜的作家,我喜欢他笔下那些清丽的文字,文字里神秘的湘西。《长街》亦是如此,轻描淡写长街上的女人与孩子,他们平淡而琐碎的生活。

那种冲动是一点点涌上来的,想去看看沈从文笔下的长街,长街上现在的生活,我知道,那一定是在凤凰。

古城的白天乏善可陈,已经商业化得十分彻底,到处都是卖民族服装的小店,还有姜糖店。店门口,有人大力做着现场表演,丝绸一样闪闪发亮的糖,像麻绳一样被扭来扭去。看着有点不敢入口,但我还是买了四小包,才十块钱,怎么说,也是凤凰的特产嘛。

晚上住的是家庭旅馆,小小房间,一应俱全,雪白的床单浆洗得十分挺括。房东来送水,我向他打听如何去沈从文的墓。

与喧闹的古城区相比,沈先生的墓地荒凉得多,毫无特色的几乎简陋的墓碑,一块大石头上写着,这是他的墓,没有别的游人。我站一会儿,离开了。在我还是个热血的文艺小青年时,读过沈从文很多东西,为他小说中的乡土情怀深深感染,甚至梦想过做他那样伟大的作家。

在北京,我有房,有车,有妻子,有孩子,还有小吕,我的秘书和情人,一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女孩子,青春与智慧并存,温柔如水,言听计从。我什么也不缺,除了幸福。

近来,我一直怀疑我接收幸福信息的天线出了问题,因为我很久没有感到幸福了。日子一天又一天,明天就是今天,今天就是昨天,毫无新意和变化,我像生活在一个无法突破的橡皮圈里,左冲右突都无济于事,可能我的心,也成了一块橡胶了,麻木,失去触觉,毫无味道。

在我还没有明白是怎么回事时,一个重大的打击猝不及防地劈面而来。如果我有足够的智慧,这也说不上是打击,因为它总有一天会来的。而由此引发的严重后果是,在我出门来长沙的那天早上,我的妻子霍小燕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将我的行李放在门口,更没有可口的早餐,家里无声无息,要不是我有先见之明地调好了闹钟,我估计她也不会叫我起床的。我手忙脚乱地洗漱完毕,楼上楼下转了几个圈,也没有找到她。倒是出门换鞋时,在鞋柜上看到两份打印好的离婚协议书。匆匆浏览了一下,她所说的,基本与实情相符,而提出的离婚条件却极为苛刻,让我怀疑她不是出于真心,而是出于对我的怨恨和报复。我在心里笑了笑,将它们原样放在鞋柜上,就像我没有看到过一样。

我出门,坐上公司为我安排的车,上飞机,给小燕发了一条短信,告知她我的去向和归期,就像以往的任何一次那样。

然后,我鬼使神差地来到了凤凰。我一厢情愿地以为凤凰,或者沈从文,能让我从沉闷的生活中探出头来,透一口气,似乎有那么一点,呵呵。至少,我看到“孟婆汤”这家酒馆时,发自内心地笑了,我很久没有那样笑了,我的笑容成为一个习惯动作,肌肉运动,与内在的情绪无关。我甚至想,如果一个人喝了“孟婆汤”,灵魂可以出窍,脱离身体,完全自由地来去,那该多好啊。

我在“孟婆汤”里喝了两瓶科罗那,直接回去睡觉了。我清醒得很,知道明天一早,我就要回北京了,要回到熟悉的生活中去,那里有我王大利无法放弃的一切,没有那些,我王大利就会像一阵云烟那样消散无踪,我无可选择,我必须回去,我像一只被驯化了的兽,无法在野外生存。

我喜欢北京的冬天,阳光明媚,不像春天那样有风沙,有些冷,但叫人精神抖擞。下了飞机,随着人流走下电梯。我的周围,许许多多像我一样的中年男人,穿着长身深色大衣,里面是严整的领带,雪白的衬衫领子,面沉如水,行色匆匆。我知道我也是他们中的一个,我由此产生了一种安全感,我在心里微微叹了口气,我知道,我回来了。

但现实很快像鞭子那样抽打了我一下,让我醒转来。因为出口处既没有秘书小吕,也没有妻子霍小燕,而她们两个人,都知道我的归期。按照以往的经验,我总是提前一天告诉小吕,这样,我们可以有一天的时间单独相处。但这次我没敢,我老老实实地告诉了她们航班的准点时间。小吕不来我是预想到的,但出门七天了,我想小燕的气也该消了,我以为她会来接我,给彼此一个和好的机会。我和小燕青梅竹马,从相识相恋到今天,已经二十多年了,我想她了解我比任何一个人都多,当然了,她也会原谅我,因为我们早已是彼此的亲人了。可是我失算了,看来这次小燕真的生气了,后果很严重。

我没有去公司,打的回了家。

令我吃惊的是,家里的情形跟我七天前出门时一样,家具和地板蒙了一层薄薄的灰,那两份离婚协议书,以原先的姿态斜斜地躺在鞋柜上,我有强烈的第六感,这七天里,小燕也没有回过家。

我一屁股坐在地板上,背脊上有冷汗密密地爬上来。我不是没有联系过她,只是她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分明把我拉进黑名单了。小燕性子直,脾气大,但来得快去得也快,七天了,依着以往,她早该平静了啊。

我从未从这个角度环视过我的家,坐在地板上,我的目光由客厅开始,一寸寸移过去,一缕阳光正好照射在厨房的窗子上,发出耀眼的光芒,整个厨房显得亮堂堂的。整洁的餐桌上,铺着小燕喜欢的蓝白格子桌布,小小水晶瓶子里没有花,插着五枝富贵竹。小燕是典型的北京姑娘,喜欢弄些小情调,卫生间里到处都是她的瓶瓶罐罐。最重要的活动场所是客厅,此刻,窗帘低垂着,光线有些暗,真皮沙发散发着淡淡的幽光,茶几下面的地毯上,是儿子的轨道列车,像随时就会隆隆开过来似的。仰头,看到那盏巨型的水晶吊灯,可能是坐在地板上的缘故,吊灯很高,越发显得空间阔大无边。

寂静,死一样的寂静。

我试着叫了声小宝,没有人应我,四壁发生轻微的回声,小宝,小宝,小宝。

呵,小宝,每次出差回来,他都会像小鸟一样扑到我怀里来,他小小的,软软的身子,抱在怀里,有着贴心贴肉的暖。我总是想亲他,他为了躲避我的胡碴刺痛他的脸,东躲西藏,咯咯咯地笑着。他喜欢我举着他的小身子,扔在空中又稳稳地接住,这游戏百玩不厌。这个时候,小燕通常一手拿着铲子,倚在厨房门边,笑吟吟地看着我们。

小宝?没有人应我。有痛感袭来,我终于从地板上爬了起来,给小燕打电话。我知道,她只有一个地方可去。

“回来可以,但你得答应我提出的条件,并且签好字,我就会回来,那是我的家,我为什么不回来?”

小燕的声音冷若冰霜。

“小燕,这事,没有你想得那么严重,真的,你听我解释。”我苦口婆心地劝她,虽然都是些废话,但有时女人要听的就是废话,我了解女人,当然我也了解霍小燕。

“没那么严重?都抓了现形了,你还想说什么?”小燕激动起来,声音颤抖,我似乎可以看到她凌厉的目光。

“我不想说什么,但你得回来,不回来我们怎么解决问题?”我先发制人,挂了电话,我知道我理亏,所以不能在这上面纠缠下去。

果然,过了一会,霍小燕打电话过来。“你来接我,我们解决问题。我只有两个条件,房子和孩子都归我。否则免谈。”没等我说话,她就咚一声挂了电话。

这是我的家,可我对它如此陌生,是的,我待在家里的时间很有限。我环视四周,发现竟没有一件东西是我亲手挑选的,我每天在使用它们,它们是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东西,可是,我熟视无睹,我从未对它们产生过感情。感情于我,是十分奢侈的,像停止长高之后的脑垂体,再也无法分泌感情这种东西。它们,所有的一切,包括这屋子本身,与我唯一的联系就是钱,我用我的钱买下了它们,装饰了我的家。我的钱与我的关系可大了,我耗尽青春热血,熬出了白发,放弃一切本该属于自己的,才得到了它,而我用它,买下了这些冷冰冰毫无感情的东西。

我没有去接小燕,我觉得筋疲力尽,也觉得厌倦,我没有力气迎接这场战争,我知道我的生活,我那看似完美的生活被撕裂了一个大口子,不知道下一步会有什么怪物撞进来,可是,我有一点点高兴,也许可以说是幸灾乐祸,我早就期待着这沉闷被打破,来一场疾风暴雨,我想重新寻找一些东西,它们丢失在我的生命里了,不经意地,一点一点,那些我曾经以为无关紧要的东西,它们的离开,在我心上留下一个个小小的虫眼大小的洞,我已经感到不适和恐惧,我想把它们找回来。

我用我的高档电动牙刷刷了牙,竹碳毛巾洗了脸,洗脸时,我听到轻微的哧啦声,我怀疑我粗糙的老脸弄坏了我的毛巾。可是没有,我看见镜子里的自己,模糊苍白的脸,眼神涣散,嘴角起了一个小小的水泡,又上火了么?我牵起嘴角,勉强冲自己笑了一下,露出四颗牙,八颗牙,哈哈大笑,笑声回荡在空旷的家里,听着像凄厉的哭声,我立即掩住了自己的嘴巴。

拉开冰箱,满满的都是蛋白质,维生素,我找到一罐啤酒,趿拉着拖鞋回了房间。

家里真静啊,静得让我怀疑这是我的家么?从前的日子,我回家来不过是吃饭洗澡换衣服,总是不断重复着两个动作,倒头就睡或者匆匆出门,家对我,是个旅馆,是个肉体的栖息地。这念头让我吓一跳,难道,我对这个自己千辛万苦筑起的巢真的没有感情么?当我对我的朋友和同事们说起我的家在这个全北京数一数二的高档小区时,只是为了满足我的虚荣心?我有些吃不准。

朦胧睡去,但很快醒来,我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细碎的,类似哭泣,一声接一声,或近或远,我不自觉地将身子缩作一团。也许是被我这动作惊扰了,这声音立即停止,四周又是死一般的沉寂。

小燕?我定定神,叫了一声,没有人回答我。我慢慢清醒过来,不会是小燕,依我对她的了解,这次她决不会自己回家的。我打开了所有的灯,紧紧捏着手机,上上下下走了一遍,什么也没有发现,没有霍小燕,没有小毛贼,什么也没有。

我重又躺在床上时,突然明白了,是什么在哭。是家在哭,家是个生命体,它会疼,会生气,会伤心,会哭,一定是它。

在我的老家有一个奇怪的习俗,就是每当无法确定一件事情的时候,就会去问那些刚刚会开口说话的孩子,一岁多的孩子,刚刚开始学说话,很多东西都无法表达,用点头或摇头来示意。比如,一个怀孕的女子爱指着自己的肚子问,阿姨的肚子里是弟弟还是妹妹啊。并且,他们很相信孩子的说法。无他,只为所有的成人都相信孩子的眼睛是清澈的,是什么都能看得见的,随着他一天天长大,表达能力一天天完美,他的这种超能力就渐渐消失了,我们每一个成人,其实也是这样过来的。

想起这些,我觉得非常害怕,因为我知道,在人生的某一种状态下,这种类似超能力会一点点恢复,那个时候,我们也不再说话了。你懂的,那就是我们行将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为什么我会听到家的哭泣,难道我的超能力在恢复,难道,我就要死了?

如果我死了,世界将会怎么样?如果我死了,世界不会怎么样,但是,我的灵魂会与我的肉体分离,灵魂不会死,它长命百岁,它会依附另一个肉体,那它下一个找到的肉体又是什么样的呢?我知道我对不起我的灵魂,我让它失望了,这些年里,我的灵魂与我的肉体一直在苦苦争斗,多少次,我看得见灵魂清澈如水的眼睛,看着我,苦苦哀求,我都视而不见,我行我素,我知道我的灵魂对我绝望了,它要摆脱我,离开我,就像我的妻子,我的孩子,我的家,我生命中所有曾经真切的温暖。

我摸了一下面孔,惊奇地发现我居然哭了,天哪,我哭了,我搞不清这眼泪来自于我的肉体还是灵魂,但是多么好,我还能哭,我以为我早就丧失了这功能。我简直是喜极而泣,我打开灯,默默端详着指尖上的泪水,它们有些混浊,而且很快就风干了,可确实无误,它们是我的眼泪,来自我的身体深处,在这冬天的深夜里,它是温暖的,柔软的。

整整一上午,我都在处理因出差堆积的文件,忙得抬不起头来,而昨天夜里那些关于灵魂和肉体的思索很快在这忙碌中烟消云散,这种感觉我是熟悉的,因为之前有过无数次类似的情形,也因此,我的灵魂,呃,如果真有灵魂的话,它才会这样失望,这样义无反顾。

小吕?我按电话。

很快,我听到轻轻的敲门声,三长两短,像个暗号。接着身着浅色套装的吕伊伊推门进来。“许总?”她怯怯地叫我。

我方才想到,这一上午她都没有进我的办公室来,而往常,她的身子几乎黏在这里出不去,不是来递茶倒水就是找文件,摆出各种不同Pose,好让青春一览无余。

“给我咖啡。”我尽量口气淡然,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马上就是午饭时间了,还喝咖啡?”她迟疑了一下,说。

“咖啡。”我有点不耐烦了。

她没有说话出去了。不一会儿,端来了一大杯我爱喝的黑咖啡,没有加糖,苦得吓一跳,我抬头,她已经出去了。

作为一个还有一丝灵魂的男人,我不得不说,我有点怕见到吕伊伊。虽说这件事情是你情我愿的,她一早就知道我有家庭,有妻子,我也从未对她有过任何承诺,可是,我是她的上司,在职业生涯上,几乎可以左右她的生死,而且,我还是一个大她十多岁的男人。

我们是怎样开始的呢?我已经记不得了。严格说起来,吕伊伊并不是美女,除了身材略好之外。但她只有二十二岁,逼人的青春对于一个紧紧想拽住青春尾巴的老男人来说,是无敌的。而且,我不得不说,她是存了那心的。吕伊伊身上有着现代女孩子最典型的特征,爱慕虚荣,崇尚名利,急功近利,对职场和人生有着不切实际的幻想,是幻想,不是梦想,因为她们不肯脚踏实地去走近自己的梦想,大大咧咧,没有什么是她们在乎的,心疼的,身体和感情都可以用来游戏。但我不觉得这些是缺点,是的,这有什么不好,至少,她给我的信号是,只在乎曾经拥有,不在乎天长地久,或者说,她根本不要天长地久,她想从我身上得到的,和我想要从她那儿拿走的,我们都心知肚明,两相无欠,多么干脆利落!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她是乖巧的,她聪明地避开所有可能的纠葛。每次霍小燕来公司,她都对我表现得特别的疏远和尊重,而且,她打扮朴素,面目平凡,连霍小燕都说过,这个女孩子平实,叫人放心,不像上次那秘书,妖里妖气,看着叫人不舒服。我在心里笑了一笑,如果霍小燕有那传说中的孩子的眼睛,她应该会看到我丑陋的内心,可惜她没有,因为她也是成年人。她对我好,对儿子好,难道不与我挣回家的那大把大把的金钱有关?对于我来说,对于认识了霍小燕二十多年的我来说,我深深明白这一点,并且,这一度曾是我努力奋斗的力量源泉。最初的最初,所有男人的动力源泉都是他身边的这个女人,并且对于我来说,追到霍小燕可以说是一个奇迹,因而这动力格外巨大和持久。

门上又响起了三长两短的敲门声,是吕伊伊。

“许总,今天想吃什么?”她依旧垂着头,为一周前的事情抱歉,我突然有些不忍心。

“小吕,那天,对不起。”我是由衷的,我以我残存的灵魂发誓。

“没关系。嫂子她生气了吧,后果很严重?”她抬起头来,我发现她脸色如常,目光平静无拘,看,这就是现在的女孩子。

“是,不过你别担心这个。”

“我知道了。许总,今天想吃什么?”

“待会儿我要出去,午饭在外面吃,你不用定了。”我站起身来收拾外出要用的东西,心里很不是滋味,事实上,我想逃开,逃开这事故现场,逃开吕伊伊。

我把吕伊伊升了一级,调去了别的部门,就像我之前对她了解的那样,她只淡淡对我说,谢谢许总,我会努力的。我说过,我们都是明白人,都知道自己想要在对方身上得到什么,这是一场游戏,而所有的游戏都是有规则的,游戏结束,我们都遵守了规则,我想从这一点上说,我们是好的对手。

新来的秘书也刚刚从大学出来,青涩,沉默,听话,人很聪明,好用,是个男孩子。

我开始想念小燕和小宝,确切地说,我有一点害怕,每天回到空荡荡的家里,我真有一种感觉,他们再也不会回来了,再也不要我了,而我的人生,剔除了他们,还有什么呢?

那天回家不过八点,我以前是很少在这个时间就回家的,不知道为什么,小燕不在家的日子,我反而能准时回家了。家里的灯光亮着,我不相信自己的眼光,将车子停在不远处,看了又看,对了又对,才确定这是我的家。这么说,妻子和儿子都回来了!事发已经二十多天,小燕终于消了气,我心中暖流回荡,我趴在方向盘上感慨万千,这世上的女人千千万万,而我许大平的女人只有一个,那就是我的妻子霍小燕,我知道她舍不下我,我也舍不下她,我们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今生今世,谁也摆脱不了谁。

我将车子徐徐倒入车库,忍不住欢愉地鸣了下喇叭,我本来想抽支烟平静一下,但还是迫不及待地上了楼。没出息的我,因为激动,连钥匙都插不进去,而大门,却无声地开了,门内站着我的妻子霍小燕。我笑了一下,越过她的肩头寻找儿子。

小宝没回来,我是来和你谈离婚的。小燕转过身,冷冰冰地说。

兜头一盆冰水浇灭了我的激动,她的声音,闪着冷硬的金属光泽,落在同样冰凉的大理石地面上。我在鞋柜上放下车匙,发现那张离婚协议书已经不在了。

霍小燕从厨房端出两杯咖啡,示意我在沙发上坐下来。

“你不肯签字,说明你无法答应我提出的条件,那好,今天由你来提。小宝还小,我希望他跟着我,你的工作那么忙,你不可能比我更好地照顾他。其他的,都可以商量。”小燕喝了一口咖啡。

“小燕,我不想离婚。我错了,可是,我从没有想过要毁掉这个家。看在小宝的面上,我们让这件事情过去吧。”我求她。

“这不可能。不管你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你的行为已经把这个家拆散了。”小燕苍白着脸不为所动,她瘦了些,面目憔悴,但眼神坚定。女人都是这样的,她哭,她闹,她生气都是可以收拾的,而当她语气平静如水时,多半已经下了大决心,无法挽回了。我的心沉了下去。

“小燕,看在我们这么多年,看在这风风雨雨一路走来。你还记得我们是怎么认识的么?那时我们才十六岁…”

“住口!许大平,你没脸提这些。趴在那个小妖精身上时,你想到过这些吗?她年轻是吧,总不至于还没到十六岁吧?谁没有年轻过,是你把我变老的!”小燕突然爆发了,眼泪迅速涌出来,整张脸上泪水纷披,身音也尖利起来。

我不再说话,是的,我没有资格对她说这些。第一次,我内心充满悔恨,小燕的伤心欲绝让我看到了自己残忍。我想过去搂住她的肩头,她迅速大力甩开了我,独自在那痛哭流涕,哭得整个身子都蜷了起来。

“小燕,不离婚行不行?我发誓我再也不会伤你了,我们好好过日子,把小宝带大。”趁她抽泣的空档,我拉了拉她的手,没想到她猛抽了一把面纸,胡乱地擦干脸上的泪水,说,不,这不可能。我会控制我自己的。婚是一定要离的,如果你不肯协议,下周一我会去法院递诉状,但我不希望走到那一步,你是有事业的人,总不想弄到太难看吧。

我没有说话。我没话可说,理在小燕那边,不管我如何辩解,事实摆在那儿,我也反问我自己,如果我看到她和别人,我会不会谅解她?一股浊气涌上来,堵在心上,我想我也很难。

时间不早了,小燕在收拾她和儿子的衣物,显然,她今晚不想住在家里。

我送你,顺便让我看看儿子,至少今天我们还没有离婚,还是一家人。我拿起车钥匙。她没有反对。

深夜的大街,城市,像披上了一层温柔的面纱,比白天朦胧、柔软,华灯灿烂,像一条缀满了眼睛的长龙,一路延伸出去,没有尽头。

小燕没有像平常那样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而是径直坐在了后面。我突然想到,在我们有了第一辆车子时,她第一次坐上我开的车子,也是一屁股坐在后面,我叫她坐到前面来,她摇摇头说,坐前面你会分心的,再说了,坐在后面,才显得你是我的司机啊。

我忘了那是哪一年,还年轻吧,第一辆车子是捷达。听了她的话,我记得我信誓旦旦地对她说,我愿意一辈子做她的司机,为她开一辈子的车。可是,离一辈子还那么远,我的这个乘客却要下车了,她抛弃了她的司机,因为司机妄图假公济私,再接一个乘客。

她是从何时开始坐到前排来的呢?啊对了,有一次,我对她说,副驾驶是约定俗成的太太座,你要不肯坐,别怪别人坐上去哦。她瞪圆了双眼对我吼,你敢!

霍小燕曾是我美丽高傲的白天鹅,追上她并不比登上珠穆朗玛峰更容易,可是,我从什么时候把她当成了平常的小山丘,不再像从前那样爱惜她了呢?我以为除了她,这世上没有一个女人能吸引我的目光,我真的以为我会爱她一辈子,而那种如痴如醉的满足感会一直伴随着我,直到终老,我们的生命中都只有彼此。为什么我背弃了年少时的誓约,肆无忌惮地伤害了她呢?我从后视镜里偷偷看她,夜色中,她的脸格外苍白,像一座蜡像似的端坐着,一动也不动。我想开一点音乐,去岳父家的路途并不近。可是,我没敢,音乐,除了哀乐,都与此情此景不协调。

走吧!小燕冰冷的声音将我从温暖的回忆里拽了出来。

发动车子的动作太猛了一些,后座上有个什么东西掉了下来,小燕弯腰捡起来,我看到是儿子一个玩具,她顺手塞进了她的挎包里,我内心剧动,疼痛像海浪一样一层层扑打上来。我趴在方向盘上挪不开步。

我打车走。霍小燕根本无视我的痛苦,试图推开车门。

马上好,走吧。我无力地说。我没有看她,我怕她看到我眼睛里的泪,如果我们真的要分开了,我还想保持最后一丝尊严,霍小燕是个性格爽利的女人,她不喜欢婆婆妈妈的男人,我相信虽然她已做了多年的家庭主妇,但她仍然可以走出家庭,生活得很好。她是个优秀的女人,她放弃事业只为照顾儿子,更为了成全我,我其实明白这一点,但在以往的生活中,我总是装作不知道,并且以自己对这个家庭经济上的绝对付出而沾沾自喜,时不时流露出骄傲自大的情绪,而小燕,她总是轻轻一笑,她包容我,就像小王子对他的玫瑰花!

前面的路突然模糊一片,原来我的眼泪挡住了我的视线,许大平,你他妈的太没出息了,不就是离婚么?至于这么伤心么?我只不过是犯了所有男人都可能犯的错误,身边的这个女人居然如此不依不饶,离就离吧,这年头,只要有钱,谁离了谁不能活啊。

我的心肠渐渐硬了起来,车子也开得顺溜了些。

你走错了。霍小燕冷冰冰的声音再一次响了起来。我承认我很少有时间去岳父家,可这条路我还是认得的。我没有理睬她。

许大平你走错了!她拔高了五个分贝。我闷头往前开,不理她。

停车,你停车。霍小燕声嘶力竭地叫了起来。

我哐一脚刹车,路虎稳稳地停了下来。我转过脸,看着霍小燕的眼睛:我哪里走错了?这条路我走过千百遍,我怎么可能走错?

你就是错了。她瞪着眼,毫不避让地看着我。

我哪里错了?我成天像狗一样工作,挣钱,供着你们娘俩,因为我说过,霍小燕,我要你跟着我许大平过上好日子,我要你永不后悔做我的妻子。我做到了,我给你大房子住,我让你不用出去工作,我让你每年都能出去度假,我让你能买上金银珠宝,霍小燕,你说我哪里错了?你这样不依不饶地要离开我,还要带走我的儿子。我他妈的不就是跟个小秘书睡了一觉么,你损失什么了?你哪里少了一块肉?你至于么?我听到自己恶狠狠的声音在车厢里回荡不已。

许大平你无耻,你混蛋!霍小燕哐地拉开车门,冲入了茫茫夜色。

冷风呼叫着扑进来,把车厢里的暖气一扫而空。我发热的头脑渐渐冷静下来,打开车门,看着小燕一路疾走的背影心痛地呼唤。

小燕,霍小燕,你回来!

她头也没回,大风扬起她的衣角,她如同一个孤胆英雄般走在夜色浓重的大街上。

我突然很想死,真的,当一个人精疲力竭又无能为力的时候,就指望老天爷把自己带走,从这繁杂的乱麻一样的生活中带离。可是,夜已深了,在这郊外的马路上,小燕一个人太危险了,我拚命地追上去,她在转弯处渐渐放慢了脚步,我以为她是在等我,我以最快的速度奔跑过去,一束强光瞬间刺痛了我的眼睛,接着是尖厉刺耳的刹车声,小燕的惊呼声,我感觉到身体被强硬无比的力量弹了一下,然后笨重地落在地面,又像轻烟似的升起,身体里呼啸的血液向一个地方奔涌而去,它们流到地上,让暗淡的马路闪烁着丝绸一样的光泽。好奇怪,我也看到了我自己,深色的长身大衣,几乎将我蜷缩的身体全部覆盖起来,只有一双脚远远地伸着,孤伶伶的,好像和身体全无关联。然后,我看到小燕,她圆睁着眼睛,疯了一般冲过来,扳起我的身子,大声哭叫,大平,大平,你怎么了?你别吓我啊!大风吹起她的长发,在她脸上搅得凌乱不堪。我轻轻笑了一下,对她说,小燕,我没事,别怕,我真的没事,咱们走吧。

可是,小燕好像没有听到我说话,她继续在那儿呼天喊地的,我想拉她起来,可是我的手无法抓住她的手,不知道是我的手透明了,还是她的身体,我们像在两个空间里一样无法触摸彼此,啊不,她可以触摸躺在地上那个呻吟不止的我,她反复摇晃我的身体,将我的脑袋抱在她的怀里,眼泪噗噗地落在我的脸上,我抹了一下脸,可是,我的手指上没有眼泪,我确信没有,那温凉的液体,前不久我还见到过。而现在,我的指尖干燥苍白。

我的心里一个激灵,浑身的毛发都竖了起来,天哪,这是怎么了?出现了两个许大平,一个躺在地上,身受重伤,一个浮在空中浑身自在得没有分量,到底哪个才是真的我?这时,我听到由远及近的救护车声音,接着是110,他们把我抬上车,小燕已经披头散发,像个疯子一般,她揪住医生的手臂,不停地说,救救他,请救救他!

他们都走了,马路重归寂静,我一个人飘飘忽忽地,不知道去哪里好。我没有开车,可是我惊奇地发现,我已经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走过了好几个街区,并且,我发现,载着许大平的救护车就在我前方不远处,我是俯视着它的,天哪,难道我一直在半空中?这下我彻底清醒了,原来我会飞!我是飞着过来的!我知道我是谁了,此刻的我就是前段时间一直飞在无花板上的我,是的,是我的灵魂,我的执意要脱离肉体的灵魂,真的如愿以偿地获得了自由。我情不自禁地将我的身体抖了抖,真的,一点分量也没有。我想起不久前看到过的一个报道,是人在死的前后,身体的重量是有区别的,这区别就是灵魂的重量,每个灵魂约重21克,21克多轻啊,可以忽略不计,难怪我会飞呢!我得意地做了个天女散花的动作,可惜我的手上没有花,要不然,这深夜的街道就会下一场花瓣雨,哈哈!

可是慢着,为什么我的灵魂会脱离了我的肉体呢?这中间发生了什么事?我知道我的灵魂早有去意,它唾弃我肉体的肮脏不是一天两天了。

在意识到自己可以飞翔之后,我放弃跟随救护车,我想四处走走。我知道这样的机会不多,也许哪一天,我的肉体又紧紧抓住了我的灵魂,那我就动弹不得了。

我飞啊飞,世界是沉闷黑暗的。也不知道飞了多久,突然前面出现了一道白光,隐隐地,一个光明灿烂的景象出现在面前,到处是鲜花,清柔的风,阳光明媚,也许不是阳光,但十分亮堂,没有阳光的炽热。这是一个清扬的、透明的世界,也十分安静,遥遥地浮在半空中。我还看到了一种家乡很常见的桑树,但奇怪的是它们都开满了黄色的花,由根及顶,层层累累。

我呆呆看着这美好的世界,没有马路,没有车子,甚至没有房子,就像一个漫无边际的大花园,正要一步跨过去,听到一个苍老的声音温柔地唤我,孩子,过来!

是一个白发苍苍但容颜娇嫩的女子,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她,因为看不出她到底多大年纪。她守着一张桌子,手执一把银色小壶,笑吟吟地望着我。

我茫然望着她。她笑意渐深,问我,行至此处,你竟不知我是谁?我忙说请教请教。她饶有兴趣地看着我,说,我给你三次机会。我猜她是天山童姥,这也是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可是我不敢说出来,我知道她非凡人,但守着这样一个地方的,会是哪路神仙呢?我的脑子风车似的转着,把看过的武侠电影、小说、科幻、穿越,所有可能种种都过了一遍,仍然没有头绪,不,是我不敢说,我隐隐感到她法力无边,夺我生死如捏死一只蚂蚁那样容易,我岂敢造次?

我用采自俗世的药物,合成似酒非酒的汤,分为甘苦辛酸辣五味。你要哪一种?她看我一会,指指手上的银壶,从桌子底下摸出一排粗糙土碗来。

啊,电光石火间,我明白她是谁了!我想起前不久去凤凰看到的那家酒店,还在那儿喝了酒,那时的我还迫切希望杯中物就是她要给我的忘忧水,让我一饮可解千愁。

对,我就是。她哈哈大笑起来。

原来我的灵魂竟飘到了奈何桥边,难怪远远看到了另一个世界,我确信,我是死了。只要我喝了面前的任何一碗汤,我与我的今生就作了最后的了结,人生在世,多苦多难,所有烦恼、所有爱恨情仇都会化作轻烟一缕。

我不知道别人站在这里作何感想,我则下意识地看了看我的来处,其实,来处并没有路,我也不知道自己从何处来,我只是望向与那光明世界相反的方向,那儿云山雾海,不知归程。我想起了小燕,刚刚她还在为马路上的许大平痛哭失声呢,还有小宝,他还那么小,不知道对死亡有没有概念。他会问妈妈,爸爸呢?爸爸去了另一个世界。那是哪儿?为啥不带着我和妈妈?

眼泪一点点渗出来,我哭了,没想到灵魂也会哭。

孩子,你累了,你可以在这桥边歇一会儿,睡上一觉。孟婆安慰我。

叶凉初,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从事业余写作十年,2008年开始小说创作,有多篇短篇小说发表在《雨花》《青春》《作品》等杂志,是多家中文网站的签约作家。

责任编辑/董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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