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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普照成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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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由于儿童福利制度尚未完善,还有很多需要救助的贫困儿童。因此,建立起深入村级、综合全面的儿童社会福利体系,显得尤为重要。李克强总理在第六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指出:“各级政府要履职尽责,扩大儿童福利覆盖面,增加项目,提高标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服务,加大社会救助,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要特别关爱和帮助孤儿、病残儿童、流浪儿童、留守儿童等困难儿童群体,努力使所有儿童都能享受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都能拥有美好灿烂的明天。”
数据显示,江苏省共摸底排查出农村留守儿童24.22万,以6-13岁年龄段儿童居多。虽然九成以上由祖父母或亲戚朋友代为监护,但目前仍有近4000名农村留守儿童处于无人监护状态。
江苏省各市县妇联为提高儿童社会保障和福利水平,积极努力地探索着解决之道。扬州江都区现有孤残、单亲、留守流动等困境儿童5946人,其中存在家庭监护缺失的约1200人。村和社区建成一批“儿童快乐家园”,设有心理咨询室、爱心书屋、活动室、兴趣辅导班;在部分学校建立“青苹果之家”,针对一些问题严重的困境儿童开展个性咨询和心理调适等。近年来,该区一直将“关爱困境儿童”列为重点实事项目,建立关爱机制、落实关爱措施、发挥志愿服务作用,不断探索困境儿童家庭调查、监测、评估、干预的有效途径。
残疾儿童不仅在生理方面存在着障碍,在福利方面同样存在着一个“坎”。《规划》提出,全面落实0-6岁残疾儿童免费基本康复服务和救助制度,制定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建立健全残疾儿童首诊报告制度和残疾儿童数据库,逐步建立基于社区的残障儿童早期筛查与康复干预服务体系,完善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对于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缺儿童和孤独症儿童,逐步实现免费手术和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基本实现康复服务训练全覆盖。
目前,社会上的流浪儿童,以及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为数不少,然而目前全国尚没有一个法定专门机构负责接管这个特殊群体。《规划》提出,探索流浪儿童的早期预防干预机制,加强对受助流浪儿童的教育引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和医疗服务,鼓励并支持社会力量保护和救助流浪儿童。采取多元投入,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医疗、教育、就业提供制度保障。
留守流动儿童是一支不容忽视的群体,相关资料显示,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流动儿童共有100多万人。如何让这100多万儿童幸福地生活呢?《规划》提出,出台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政策措施,层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继续深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关爱保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