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淑丽+辛宇鹤+王雪梅+丁义娟
摘 要 目前高校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有两个途径:一是在英语专业中设置法律英语方向,二是在法律专业人才培养中,通过开设公共英语、法律英语、双语课程等,以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基本理论知识并能熟练运用英语语言从事相关法律实务工作的复合型人才。本研究着眼于后一种类型,以应用型大学建设背景下法学专业教学改革的基本目标为指导,结合《法律英语》课程的教学实践,从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等方面分析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探索课程改革的解决思路与办法,以适用于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要求。
关键词 应用型 大学 法律英语 教学改革
作者简介:陈淑丽,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讲师;辛宇鹤、王雪梅,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副教授;丁义娟,河北科技师范学院讲师。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10.346
随着我国全面对外开放的扩大与深化,中外之间日益频繁的经济文化交流要求高等教育适应时势培养出更多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在法律专业方面,2017年初统计显示,目前我国职业律师总人数已经突破30万人,律师事务所现已达到2.5万多家,服务领域由原来的诉讼实务发展到诉讼与非诉讼并重,由国内业务为主发展到涉外业务并举。但是,由于我国涉外法律服务整体起步较晚,加快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涉外法律服务水平仍是目前法律职业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
因此,培养既精通法律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英语语言的复合型法律人才成为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新目标之一,据此法律英语教学改革势在必行。
一、法律英语概述
法律英语(Legal English),即法律语言,在英语中指表述法律科学概念以及律师、法官等法律工作者从事其职业时所使用的习惯语言,它包括词汇、短语,以及具有特色的语言表达方式。法律英语属于专业英语(ESP)的分支学科之一,是法律科学与英语语言学交叉学科研究的结晶,因此,一方面,它遵循英语语言学的基本原理,具有英语语言的一般特点;另一方面,又具有法律专业语言的严谨、准确、精炼等特性。法律英语的语言中保留了大量古英语,法语和拉丁语等外来语的使用也十分普遍,大量的专业术语及语言表达习惯使法律英语的阅读与理解晦涩难懂。
二、当前法律英语教学中存在的一般性问题
目前高校的法学专业多数都开设有法律英语课程,经过多年的教学实践,在培养学生的法律英语技能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因教学缺乏应用性和针对性,仍存在许多方面的问题需要改革和完善。
(一)课程设置不合理
多数高校的法律英语课程均作为选修课开设在大学三年级或四年级,课时不饱满,课设一个学期一本书,大班额以讲授为主。在法律英语开设之前,一二年级阶段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进一步学习法律英语奠定了语言基础,但是与法律专业知识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其一,公共外语课程受到的重视普遍不足,学生英语基础较弱,在开设法律英语后,接触和消化专业法律英文词汇与学习国外法律内容同步进行,很多学生会出现难以消化、吸收的情况,达不到应有的学习效果。
其二,大班额全体授课,没有针对性,很多学生并不能清楚定位自己将来是否从事相关专业,因而学习懈怠,影响整体教学进度和教学效果。
其三,课程的学时安排较少,难以进行系统的教学,远远不能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教学目标与效果无法保证。
(二)教材内容庞杂,教学目标不明确
目前公开出版发行的《法律英语》教材可选择范围很多,但是综合来看,众多教材又比较雷同。一般教材分为十几个单元,包括英美法律制度、司法体系、宪法、刑法、合同法等具体部门法的内容,有的选择的是晦涩难懂的英文原著,有的则是简单的法律制度或案例简介。整部教材内容广泛但是庞杂,简单罗列现象严重,缺乏法律知识的系统性;同时侧重于知识介绍,实务性内容较少,对于司法实践如何操作、如何解决具体纠纷、如何适用诉讼手段、怎样向法院起诉、怎样聘请律师,以及各种英文法律文书如何写作等等具体实务性内容并未涉及。
(三)教师讲授普遍缺乏背景知识的铺垫
作为法律英语课程的授课教师,除了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的英语讲授能力之外,还需要对教学内容的背景有深入详尽的了解。因为法律英语中关于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制度与我国法律制度有着很大的不同,法律设置的背景与目的、文化背景与人文传统、具体情境的差异等都会导致对专业概念与术语的解释产生若干的差別。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关注不同国家法律制度的异同之处。因而教师要需要在讲授前做好知识储备,能够把可能涉及到的制度的历史背景与现实应用情况紧密结合,以帮助同学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点。而当前法律教师中能熟练运用英语语言的数量较少,而专业的英语教师对法律方面的知识储备又有限,虽然语言功底较好但是无法驾驭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这就导致教师对法律英语词语的理解、翻译,对专业案例和文章的讲解都会存在很多障碍。如何破解师资的薄弱问题,是解决法律英语课堂实效性的关键。
(四)教学方法单一,缺乏实践性
鉴于以上教材内容的缺陷、学生英语基础薄弱、教师能力有限等问题的存在,教学过程中多采取教师照本宣科的词汇、语法讲解,学生讨论交流、兼顾口语练习等传统大学英语的教学方法,但是却忽视了法律学科的特色所决定的法律英语在实践中的应用。具体来说就是实用性案例缺乏,教学方式单一,教学效果有限。学生也时常感到所学知识缺乏实用性,因而渐渐失去学习的兴趣;达不到培养学生语言表达与法律思维并重的目标。
三、应用型大学法律英语课程改革的思路与办法
应用型大学是很多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转型发展的目标,从课程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的角度出发,法律专业中法律英语课程的设置与可达成的目标都与应用型大学的定位相契合。鉴于此,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现有法律英语课程进行全面改革。endprint
第一,加强课程投入,完善课程设置。所谓课程投入,既包括对课程必要资源与师资上的支持,也包括在课程安排、学时上的重视。师资方面,要鼓励教师研修,英语专业和法律专业教师分别从不同角度弥补自身不足,或聘请一些有涉外法律经历的人员作为客座讲师。对法律专业的学生而言,从公共外语的学习阶段就要明确目标,基础英语的学习除了满足基本学分要求,还是对未来学习专业知识的必要准备。在公共外语课程开设完毕后,从大学三年级开始分两个学期开设法律英语,每学期不少于36学时,为系统、全面地进行法律课程教学提供必要的保证。
第二,明确法律英语课程的教学目标,是在掌握法律英语的语言特点和技巧等基础上,加强对法律基础知识的掌握,以及运用法律英语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提高。法律英语课程的教学,要兼顾英语语言与法律专业知识的特点,避免将法律英语作为英语词汇、短语、句子的简单堆砌,或者法律相关知识的机械翻译。在教学过程中,应将法律英语语言在句法结构等方面的特点与法学理论知识体系、法律文化背景相融合,锻炼学生法律语境下的英语交际能力,提高学生的分析能力和思辨能力,进而实现培养高层次、复合型法律人才的目标。
第三,根据学生的整体英语水平选择合适的教材和教学内容。大三第一学期选择综合性的法律英语教材,使学生能够掌握法律英语语言特点,增加法律英语词汇量,内容方面注重基本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第二学期选择实践性较强、案例较多的教材,内容侧重法律实践和法律英语应用能力的锻炼。结合以上问题中所述的具体状况,有必要有能力的院校可以进行符合本校情况与学生特点的教材编写,遵循及时、适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知识与背景相统一的原则,教材内容要新,反映英美等国家法律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法律实施现状及具体操作情况,让学生能够了解基本的法律法规,又能掌握具体法律运行特点,达到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目的。
第四,改革传统的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将英语教学中的任务教学法、兴趣教学法、情景教学法与法律教学中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谈判实务等方式相结合,锻炼学生法律情境下的英语语言交际能力。如在案例教学法中,教师可就各部门法选择社会热点事件或者典型案例作为课堂教学的主线,组织学生对案情展开讨论;之后对于案例所涉及事实进行分析、思维以及逻辑推演,分析各方观点与相关证据材料等。整个案例教学过程采用英语语言进行表达和阐述,让学生在更好地理解掌握基本法律理论知识的同时,练习运用法律英语的具体词汇和句式结构,掌握相关法律文书的英文写作,实现英语语言与法律知识的融合,并且锻炼学生将法律理论知识运用于司法实践的能力,以及形成严谨缜密的法律思维方式。情境教学法可以结合模拟法庭、法庭辩论等形式,让学生模拟涉外案件的审理等内容。此外,还可以利用一些优秀的英美影视资料进行法律英语的第二课堂,组织学生就影片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讨论,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感性认识,提高学生的口语与听力水平;有条件的情況下还可以邀请一些英美法律方面的专家来校开设讲座,利用各种机会让学生接触地道的法律英语,更深入地了解国外法律制度。
总之,在法律英语课程的教学实践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英语语言特点以及法律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学科特色,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以实现法律知识与英语技能双高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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