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英文
四十岁前,我是著名的夜猫子。近十多年来,则与日月同步了。晚饭雅集吃酒,席间纵有杨贵妃,也要十点前决然离去,回家睡觉。清早醒来,第一反应是:哦,我还活着,不错嘛!赶紧起床,享受生命。
去冬的一个周末,乘公交车去书院门,买墨汁。车里人少,倚窗就坐,沿途见清洁工打扫落叶。叶子坚持到冬月凋落,都是有分量的大叶子,如扇面,如荷盖。下车走了一二百米,由于时间尚早,书院门的店铺只开了一家,已没有挑选的可能。柜台上摆着贵贱两种墨汁,一种十三元,一种三十元。没容多想,就买了一桶三十元的书画墨汁,权当打了两次出租车。到了这把年纪,使用物品也该讲个档次了。
此生没出息,稀里糊涂地浪成一个作家。稿费太低,不够烟钱,谈不上补贴家用。上世纪八十年代,每月工资五十八元,每月稿费百十元,日子甚是宽裕。后来物价与工资同步飞涨,稿费却一直侏儒着。倒是书画家的收入,真叫惊人:一挥而就、数万入囊,不让人眼红是假话。于是操练毛笔,企图分其一杯羹。但是要想混个字能换钱的好匠人,也并非易事。起码你得像他们简介里声称的那样:幼承庭训,遍临百帖。小时也确实听命祖父训练过毛笔字,不过是蜻蜓点水,随即就文化大革命了。只是在念高中时,刷过几回大字报,筑路工地两边的山石上,涂鸦过鼓足干劲、大干某某天之类的标语口号。
如今想成为一个有人来买字的毛笔匠,为时已晚。毕竟是个码字的,没有整段时间读碑临帖。怎么办?有办法:拿毛笔写文章便是。古代作家不都是拿毛笔写作嘛。而且古代作家书家,是集于一身的。他们的手稿,雅称手札,被认为是书法正宗,书法主流,所以传世名帖基本是自家手迹自家文。于是我每天早起,必然是沏茶同时动笔砚,毛笔一篇小品文。好司机是跑出来的,好字匠是写出来的,我相信这应该是个真理,没啥子神秘玄奥。也不一定非得写在宣纸上,废信封啊报刊空白处啊,包装盒啊纸质礼品袋啊,秋冬时节捡拾回来的几片落叶啊……总之手头有什么就在什么上写。一个领导来视察,恰逢我在撕开的香烟盒上写字,就随嘴夸奖说这个习惯好啊,风雅啊。我说首长过奖了,百人百性么,哪里谈得上风雅,不过是个毛病,不写手痒痒,就像首长您每天不给人讲三点意见,嘴巴也痒痒一样。
有一天,西安出版社社长张军孝先生来访,见我满桌的字片儿,随便拿起几张,一一读过,谬奖道:“世说新语,世说新语嘛!字也好,赶紧整理出来,趁我没退休,给你出版了!”这就是那本颇受读者好评的《风月年少》的诞生经过。与书法家的高超技法相比,我写的也实在只是个毛笔字。但是话说回来,我手写我意,他们也未必玩得了。有两个书法家朋友,也买了些宣纸本,要跟我一样写小字,写自家文思。却只写了不到五页,便将本子送我了,说是写起来特别别扭,特别难看。原来他们几十年里都是拿大笔写大字,突然写小字,无异于让造坦克的忽然改造手表,自然不大适应。不过我倒也始终自知之明,见了书法家的好字,总要仔细过目,右手指头在左手掌上现场临摹。学人之长,人生一乐;盯人之短,永难长进。
废纸片上的字不好保存,容易散佚,于是写在本子上。为了省事,五年前逛书院门,索性一次性买回二十册宣纸本——因为那种我喜欢的款式只有二十本。抚摸着柔软异香的宣纸本,一股唐宋情怀、民国风范氤氲于胸间,就不忍心依旧记录些鸡零狗碎的“世说新语”了,当下冒出一个念头:拿毛笔写一部长篇小说吧!毛笔写作,等于书文复婚、古风再现。
写作最需要的外部环境,是安静。这与书法家相反。我见过的书法家表演,可概括为“人来疯”三字。他们喜欢酒后被围观、被喝彩着写字。若有风骚丽人斟酒牵纸,不时地碰其膀子,他们的发挥便是愈发的好了。作家不行,定要避闹求静,否则写不出半句话。有外国作家爱在咖啡馆妓馆里写作,我是无法想象的。眼前飞着一只蚊虫,我必须放下笔,先将蚊虫赶走了才能写。
对于一个上班族的业余作家而言,写作的关键在于时间选择上。每天六点半起床,洗漱,早点,沏茶,伏案。酝酿情绪,进入状态,至少耗去四十分钟。充其量写成三五百个字,就该收摊上班了。常见报道说某作家一夜生产万余字,真是令我羞愧,蠢驴不如也么哥哥。
写作长篇小说需要三力:才力,学力,体力。外加一个毅力。我自知才力不济,学力凑合,体力尚可,毅力有待坚持。每每碰到难关处,就想放弃掉,一扔了之。此时就铺毡舞大笔,胡乱涂鸦过一把毛笔瘾,就觉得毛笔真好玩,实在属于纨绔子弟的快活游戏,自由于纸上,爽心以娱手。不过又很快冷静下来,很快卷毡洗笔,重抓小笔写小说了,因为作家,本就是“文穷而后工”的命啊。于是给自己下道死命令:不准临《寒食帖》,不准抄《心经》,不准录王维诗、东坡词。想过毛笔字瘾吗?那你毛笔所写之内容,必须是原创小说之文本!否则,你不得好死!
自起毒誓,抽烟却无可奈何。多数作家都抽烟,世人便以为香烟可刺激灵感。此观点我并不太信,就专门试验了一回,自命题目《没有香烟助阵的文字》。未抽一口烟,写成一篇万字散文。具体说来,就是在写那篇散文的时候,绝不抽烟。一个章节写就,放下笔,离开案头,换个地方,专门专心抽支烟。总之要我自己在写作时,别再烟不离手。可是写这部长篇时,却又正是烟不离手了,几乎片刻不离手!我若戒烟,应该没有问题。只是几十年养成毛病,写作吸烟历来同步,习惯太顽固了而已。好比蒸汽机时代,火车只要一出动,必然要喷烟吐雾。
戒烟于我而言,只有一个办法:啥也别干,户外走路,专门戒烟。书也不能看,看得投入时会不自觉地点支烟。也不能来客,或与朋友聊天,或者一帮人吃酒,必然要借助烟来刺激谈兴,或是调节乏味。一句话,戒烟就只能干一样活儿——戒烟本身,任何事都不能干。
这部小说抽烟成堆。
整整用了三年多时间,累计一千多个清晨的短暂时光,终于写完了这部二十四万字的长篇小说。亲手录成电子版,对着屏幕反复修订。修订一遍冷冻起来,过段时间再修订,又花去一年多时间。书名颇费脑筋,直到付印前夕,才定名为《群山绝响》。作品质量如何,无法自鉴,也无权自鉴也不宜自鉴。只能这么说吧,当今中国,拿毛笔写出一部长篇小说者,或许在下一人也,不辱没“绝响”二字也。比较卷首与卷终手稿,毛笔字之变化或曰进步,不是吹,云泥之别了,大慰快哉矣。记得写完最后一个毛笔小字,但觉元气耗尽,就想躺进太平间,休此微命而已哉。不过还是强撑起身子,冲了一个热水澡。妻子给我里外换了干净衣服,又剜了两指蛋什么膏,将我的老脸粉刷一遍。对镜一看,还行。便深鞠三躬,现场颂扬镜中可笑人:你小子不错呵,长篇竣工喽!
我写了三部长篇小说,间隔时间皆为八年。第一部《落红》,城市生活,主人公唐子羽,状写中年人之窘态。第二部《后花园》,场景横跨城乡,主人公宋隐乔,写青年人的憋闷与追寻。这第三部《群山绝响》,纯乡村生活,主角元尚婴,是个少年,写的是人民公社制度末期,故事终结于毛主席去世。我反复思考,最终定调以无哀无怨的中性修辞风格,人文思想力求客观中庸。一言以蔽之,佛眼回望少年事吧。我自觉有义务以文学的品质,眷顾往昔,为青年读者提供一个认识那个时代的文本——尽管我知道,这也只是一次有限的,个人化的努力。
三部长篇的三个主人公,分别姓唐、姓宋、姓元。如果再写一部,主角大概要姓明了,唐、宋、元、明嘛。但我眼下以为,我不会再写长篇了。我也不想因写长篇而烟不离手了。写长篇固然充满了再现生活、驰骋想象的乐趣,但实在耗费心血,简直是牲口干的活儿!相比较而言,写散文就容易些,因为散文大抵写主观的东西,情绪化些无碍大局,且可一气呵成不费时间。小说就不一样了,小说要再现真實生活,你得遵循生活本身的逻辑行事,个人好恶得撂一边去。至于毛笔字,那纯粹是游戏,爱咋咋,咋让手腕愉快就咋来——尤其在你毫无功利、无意于当个书法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