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倩
不动产统一登记: 初心不改 拾级而上
文李倩
市场经济是产权经济,产权保护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格局中,不动产统一登记作为一项基础性和前置性改革,成为政府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几年来,不动产统一登记以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为目标,坚持便民利民初心,按照既定路线图和时间表,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砥砺前行,改革红利惠及社会大众。
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是人们心中价值最高、最重要的财产。然而,一直以来,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同的不动产权利分别由不同的部门登记,“九龙治水”造成了产权交叉、重登漏登、重复抵押等问题,既不利于不动产交易安全,也浪费了社会资源,给公众带来不便。
终结分散,迈向统一,成为必然选择。2013年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当月,中编办印发《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不动产统一登记拉开帷幕。
看似简单的登记发证,实则是一项宏伟的系统工程,涉及体制机构、法律政策、技术标准等方方面面,不可能一蹴而就。改革伊始,首当其中的最大困难是破除利益藩篱,这牵涉到整合多部门职责。因此,实施统一登记首先要统一认识。2014年3月,国土资源部牵头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多部门讲政治、顾大局,以制度平台形成协调配合机制。这次会议绘就了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2014年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和基础制度建设;2015年健全配套制度,平稳有序实施;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体系,正常有效运行;2017年建成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统一的机构,是不动产登记“四统一”的前提。2014年,国家层面机构整合到位。国土资源部在地籍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作为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登记和组织指导土地调查、统计、遥感监测、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的职能部门。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有序推动。2015年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基本到位。截至2017年6月底,全国所有地区完成了职责机构整合。
统一的登记簿册证书,是国家法律保护公民财产权的庄严宣示。为了给社会和老百姓一颗“定心丸”,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启动之初,就要求务必保持稳定性和平稳过渡,并向社会发出安民告示——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旧证书继续有效;统一的不动产权利证书颁发后,不强制换发新证,即“不变不换”。统一的簿册证书在设计上秉持了充分满足各部门行业管理需要和最大限度减轻农民负担两大原则。
在不动产登记改革历史上,有两个时间节点值得铭记:
2015年3月1日,江苏省徐州市市民从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手中接过全国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2017年6月19日,西藏自治区阿里市革吉县开始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发新停旧”覆盖全国所有地区,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全国全面落地。
统一的制度体系,是不动产登记的依据。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物权法治建设具有重大突破意义的关键节点,公民的不动产财产权从此受到法律更全面、更权威、更庄严的保护,中国作为现代法治国家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以暂行条例为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等紧锣密鼓地陆续出台,目前已经形成了以《物权法》为统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为核心,实施细则、操作规范等规章为支撑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体系。
统一的信息平台,是落实不动产登记制度、保障交易安全和实现信息共享的技术支撑。覆盖全国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能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并面向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审批和交易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四类服务对象,提供登记业务支撑、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信息共享交换和信息依法查询服务。这对于方便群众办证,提高办证效率,消除“信息孤岛”,促进不动产登记信息更加完备、准确、可靠,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等具有重大意义。目前,已有20多个省级信息平台投入使用,99%的地市、98%的县区接入国家级信息平台,成功上传不动产登记信息2800多万条。
新的“倒计时”正在逼近,曾经远在“千里之外”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如今只有“一步之遥”。到2017年年底前,国土资源部将力争实现全国所有市县全部接入国家级信息平台。这意味着,在《物权法》实施十年之后,不动产登记将真正全面实现“四统一”。
改革之路从来都是荆棘丛生。
随着不动产登记日常业务的开展,分散登记时的历史遗留问题接二连三浮出水面,堪称进入集中暴露期。不动产统一登记本身是新生事物,正处于机构组建、人员整合、系统建设、流程再造的磨合期,又遇到房地产市场的活跃期,种种问题叠加,导致一些地方出现“中梗阻”,群众办证难、办证慢,统一登记工作亟待完善规范。
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只能靠深化改革来解决。以问题为导向,国土资源部在全国全面排查不动产登记“中梗阻”,力促整改,并要求各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建立规范完善不动产登记的长效机制。制度体系建设的重点从程序性、操作性规定转向以加强产权保护为目的的政策性、规范性制度上,从提高登记质量、推进信息应用、建立更新机制等方面强化对产权的保护。同时,国土资源部还建立了应急机制,对各地疑难问题加强指导,遵循“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信守政府承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合理妥善处理”原则,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2017年4月,国土资源部积极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精神,向社会列出一张承诺清单:分类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除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以及未公正的继承、受遗赠涉及不动产登记等较为复杂的登记情形仍按照30个工作日办结外,一般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不动产查询登记、异议登记及时办理。
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当登记机构不再把自己看作是掌握权力的“官老爷”,而是依法履职的“服务者”,改革完善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和工作机制,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为社会大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创新之举频频涌现。
各类事关民众福祉的自然资源也被纳入不动产登记视野。2016年12月,全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启动,目标是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构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体系,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矿产资源等所有自然资源统一进行确权登记。这是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建设生态文明的基础工程,更是增强民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基础工程。2017年,试点地区将完成调查、公告、登簿等工作,并重点探索登记单元划分、自然资源调查、与用益物权的衔接等难点问题的解决之道。在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中,农房和宅基地一体化登记给“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打下了坚实的产权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