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

2017-11-13 19:01杨光祖
长江文艺评论 2017年2期
关键词:作家消费文学

◎ 杨光祖

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

◎ 杨光祖

我们正在进入一个消费社会,这个消费社会的力量之大,每一个文学艺术家也都能感知到。消费社会是工业化、都市化和市场经济的产物,也就是说,消费社会是现代性的后果之一。周宪说:“一般认为,消费社会是一个迥然异趣于传统社会的新的社会形态。其重要的特性体现在社会越来越围绕着消费活动和行为来组织。”“简单地说,所谓消费文化,就是指消费社会所塑造的某种有别于其他社会的文化,这种文化与视觉文化的关系非常密切。斯拉特在其《消费文化与现代性》一书中,对消费文化的特征作了具体描述。他认为,消费文化就是一个社会系统中消费被商品消费所主宰,是商业革命产物。”总之,消费文化就是一种大众消费的文化。它在带来文化消费的民主性的同时,也在不断地削平高度,以便让大众能够畅通无阻的消费。

消费文化,也是一种消费偶像的文化。周宪说:“在消费社会中,一方面是媒体的高度发达,广告成为商品及其生活方式变得可见的最有力的手段;另一方面,在使消费变得可见的复杂过程中,出现了一种极有影响力的偶像,那就是所谓的‘消费偶像’,他们是消费社会中一种独特的文化角色,一种极具感召力的消费样板。”其实,创造偶像崇拜是文化工业的一个重要的策略,阿多诺说:“把一般人英雄化,这属于廉价的偶像崇拜。身价最高的电影明星,成了用来宣传不知名的市场商品的广告画。因此,他们往往像商品一样,任人从商品模式中进行挑选。往往是广告宣传中的样品和使用者的审美观决定了流行的样式。”

韩寒、郭敬明就是典型的文化工业运营成功的典范,我并没有把他们当作作家看待。而那些本属于严格的作家行列的人,要成为文化工业的一部分,就必须把自己变成偶像,这样才能成为偶像消费。但偶像消费的核心就是视觉性,视觉形象才能以它特有的感性直观,从而具有一定程度的诱惑力。于是,作家明星化,也就是自然之理,也是文学商业化的必然之途。

当作家偶像化(也就是符号化)后,读者购买他们的书籍,有时候并不一定是为了阅读,而只是一种符号的交换,是一种身份的认可,一种虚荣心的满足。比如,莫言、贾平凹到某地去演讲,有些聪明的年轻人就会拿一堆书想方设法去签名。但他们去签名,并不是他们真的崇拜这些作家,而是为了赚钱。他们把这些原本从书店原价,甚至打折买来的书,经过作家签名,就放到孔夫子旧书网等网站去销售,价格一般就会翻几倍。这就是社会学家瑞泽尔所分析的:“波德里亚认为在一个为符码所控制的世界里,消费与我们通常所认为的那些‘需要’的满足不再有任何干系。”

按照波德里亚的说法,消费就是符号交换。这种文学消费,所导致的结果也是非常可怕的。一是文学整体水平的下降,文学缺乏了独立的精神品格,沦落为商业的一部分。二是杂志、出版社、网站,不会以文学的标准来选择作品,推介作家,而是完全为符号交换所迷惑,被商业所控制。这也就是1980后作家日渐减少的一个原因,杂志都在抢那些名牌作家,那些有市场号召力的作家,他们写出的作品不管质量如何,都被各大名刊抢发。而那些真正的优秀的青年作家,却无人问津。

网络作家资本化,传统作家明星化的原因是一致的,即利益的最大化。如今这个消费时代,文化多元化,符号的作用极大,只有把作家符号化,才能为消费者所关注,他们的作品才能最大可能的销售。如此,不但作家收益好,出版社也能赚个盆满钵满。

这种符号消费就创作主体来说,就是作家明星化,制造万人以上的粉丝,从而打造强大的粉丝经济。如此,不管作家写什么,他们都像打了鸡血似的购买、宣传。如果有人批评,他们就蜂拥而上,恨不得把你五马分尸,食肉寝皮。在这些粉丝那里,没有理性可言,也没有道理可讲。这个消费文化时代,他们消费的并不是文化,不是理性,而是那个“小鲜肉”,那个活生生的人。就如情人眼里出西施,无理可讲。而这些所谓作家都很会利用这一点,他们不会在作品上下功夫,而会在个人的装饰上,甚至生活喜好上大做文章,如何撅个嘴,怎样闪个眼,穿什么样的衣服,理一个什么样的发型,这一点在影视界表现得更加“出色”。如今我们的国产剧质量越来越差,与此有关。

文学毕竟已经边缘了,不像影视剧那样吸人眼球。严肃的作家,他们依然坚持自己的良心,坚持自己的操守,他们的文学依然寂寞,但依然坚强的活着。比如已经去世的散文家谷林、杨绛,还有依然创作的止庵、章诒和、黄灿然等。他们的作品都保持着高水准,高格调,决不媚俗,决不自掉身价,他们很爱惜自己的羽毛。但结果就是寂寞,无法形成文化产业。其实,这可能是最好的写作状态。

而早就爆得大名,也已经取得市场成功的贾平凹、刘震云等人,却在作家明星化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他们很会包装自己,推销自己,他们不仅是作家,更是聪明的商人。刘震云与冯小刚合作,不是文学与电影的合作,是刘震云明星化的过程,也是作为一个作家不断堕落的过程。贾平凹们每出一部书,都会提前做各种宣传,开各种研讨会,做各种花边新闻。有些作家早就有意识地培养歌颂自己的评论家,利用手里的权力,与所谓的学院派批评家形成了牢不可破的利益链条,互相鼓吹,互相利用,风生水起,不可抵挡。至于更多本来在文学领域无法立身的作家,转身进入影视界,做一名编剧,出了名之后,又回头把电影电视改编成小说,如严歌苓,你说她的小说是电视剧脚本,都是完全可以的。

作家明星化,也与后现代文化带来的日常生活审美化有一定关联。作家明星化给作家带来的心态变化也导致了审美体验的变化,也就是商业化倾向,一种唯技术的崇拜。作家写创作小说时,不是遵循小说的规律,而是开始影视化叙事,开始按照电影的分镜头写作。比如严歌苓、刘震云等。尤其严歌苓,小说基本是电影脚本形式,就艺术而言,也很难说有多高。她的《第九个寡妇》,我是认真读了的,但是很失望,失望的不是语言,我失望的是她的小说结构和故事的核心情节。她可能写剧本太久了,总是用剧本的结构来结构小说。剧本只是演员进行二度创作的脚本而已,但小说不是,它是一个完整的艺术世界。而小说里的核心情节,那个地主被儿媳妇藏在家中地窖二十多年竟然善终,这是非常不合理的。

新世纪以后,中国作家创作的长篇小说,大多数都开始影视剧本化了,他们写作之初,就盯的是导演,希望的是改编。但又有几人如愿呢?

而就那些网络写手来说,他们一出道即在商业的运作下,甚至他们每天发送的文字都是商业操作的结果。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有机构全力为他们打造、包装、经营。可以说,狭义意义下的网络文学,基本都是资本的产物。如今好几部网络小说被改编成了电视剧,而且还似乎很成功,一下子收视率也上去了。有些专家似乎很兴奋,以为文学黄金期到来了,但大家要清楚,网络文学本身就是文化产业,它们的文学性是值得怀疑的。或者说,它们绝大多数一出生就不是文学,而只是商业、商品,或最大可能只是类型文学、通俗文学。所以,它们注定都是短命的,都是一次性消费品,很快就会湮没不闻,而被新的网络文学所代替。你看看《琅琊榜》《甄嬛传》《芈月传》,除了猎奇、夸饰、胡编,还有什么?

电视剧《琅琊榜》《甄嬛传》《芈月传》的风行,其实与“文学”没有什么关系,是电视剧的成功。即便是根据网络文学改编,也与文学关系不大。那是文化产业的成功。就如当年的韩剧,如《大长今》,我们还会以为那是文学吗?

在欧美,通俗文学与严肃文学,是严格分开的,也有着不同的判断标准。《哈利·波特》畅销全世界,不仅小说,还有改编的影视,就其影响力而言,当今没有哪个作家可以相比,但它的作者罗琳却想都不敢想诺贝尔文学奖。多年以前,英国文坛大奖——惠特布雷德奖在第29届年度最佳图书奖评选时,爱尔兰诗人希尼(1995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作品《贝奥武甫》与畅销儿童小说《哈利·波特》同时进入最后一轮角逐。最终,《贝奥武甫》仅以一票之多获胜。评委、作家霍尔敦甚至说,如果《哈利·波特》果真赢出,那将是英国的“国耻”。

大众文化时代,网络文化的繁荣,碎片化的文化消费,让大众已经失去了文学判断力,人类文化正在趋向低级和幼稚。有学者认为,这是一个平庸崇拜的时代,一个只关注物质和低级趣味的时代。人类的经典真的要远去了吗?《琅琊榜》就小说而言,文字粗糙,情节叙述简单,只是一个故事梗概,还不是小说。纳博科夫说:“抚摸你那神圣的细节”,而《琅琊榜》没有细节,更不要说“神圣的细节”。而且更可怕的是,它几乎没有描写,人物描写、场面描写、心理描写等等都没有。而那个主人公梅长苏的塑造,也极不合理,用鲁迅的话说:“状诸葛之多智而近妖。”根据它改编的同名电视剧,从市场上说是成功的,电视剧原本就是文化消费品,很难进入艺术的殿堂。

网络小说的兴盛,还带来一个可怕的结果,就是读者欣赏水平、趣味的日益下降。如今的大学生很多都没有阅读《红楼梦》的能力了。而且,网络文学抄袭、拼凑现象非常普遍。2016年底热播的电视剧《锦绣未央》,因原著作者被指通过抄袭百余部小说“东拼西凑”而成,而遭到起诉,就是一个显证。虽然,戏仿、拼贴,是后现代主义的一种创作手法,但使用不慎,很容易走向抄袭。电影《大话西游》是对《西游记》的戏仿,因为它基本是颠覆性的,不管艺术成就如何,它都是有原创的。宋东葵、高永杰在《戏仿与拼贴——是否是玩滥了的镜头游戏?》一文中说:“毋庸置疑,一味地模仿、拼凑、挪用的表现形式,也生产了大量低劣的模仿品、拼凑物,给电影的创作带来了巨大弊端:艺术作品的无深度、无意义、无标准、平面化。这种碎片化的艺术形态能给人带来短暂的感官愉悦,但却忽视了艺术作品的原创性以及实际价值。

众所周知,一部文学艺术品只是对那些掌握了文化能力,也就是具有解码能力的人来说,才会有意义,也感到有趣。而这样的作品注定是曲高和寡,不可能利润最大化。而这是资本家所不愿意看见的,也是一般的出版商不愿意看到的。于是,只有包装,包装作品,也包装作家,让他们广为人知。

霍克海默、阿多尔诺在《启蒙辩证法》中认为,大众文化并不是服务于大众的通俗文化,而是利用科技手段大规模复制、传播文化产品的娱乐产业。它以市民大众为消费对象,按照某种标准进行商业制作,单调重复,整齐划一,控制和操纵人的思想和情感,压抑和抹杀人的个性,具有虚假性、欺骗性、肯定性、单向度的特征,实质上是反文化。文化工业的出现使得文化产品可以通过标准化的模式进行大批量的制造,结果必然使文化产品丧失了创造性和个性。这样的文化工业就具有了控制和操纵大众意识的意识形态的能力,它对大众意识的操纵和控制,主要是通过不断向人们提供整齐划一,没有被思想深度的大众文化产品来实现的。

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说:“一切公众话语都日渐以娱乐的方式出现,并成为一种文化精神。我们的政治、宗教、新闻、体育、教育和商业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毫无怨言,甚至无声无息,其结果是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我们将毁于我们所热爱的东西,因为娱乐业的主要目的就是取悦观众,因此,它的主要策略就是运用各种技巧。奥威尔担心的一九八四似乎逐渐远去,但赫胥黎的预言却成为了现实,赫胥黎在《美丽新世界》里担心再也没有人愿意读书,人们在碎片化的巨量信息里越来越变得自私和被动,他还担心我们的文化成为充满感官刺激、欲望和无规则游戏的庸俗文化,人们会陷入对于娱乐的无尽欲望之中。鲍德里亚认为,后现代解构了所有的一切,世界毁掉了自身,人们所能做的就是只能玩弄剩下的支离破碎的碎片。

最后,让我用贝尔在《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中的一句话结束我的全文:

“过去三十年里,资本主义的双重矛盾已经帮助树立起流行时尚的庸俗统治:文化大众的人数倍增,中产阶级的享乐主义盛行,民众对色情的追求十分普遍。时尚本身的这种性质,已使文化日趋粗鄙无聊。”

杨光祖:西北师范大学传媒学院

注释:

[1][2][3]周宪:《视觉文化的转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99页,101页,116页。

[4]【德】霍克海默、阿多尔诺著,洪佩郁、蔺月峰译:《启蒙辩证法》,重庆出版社1990年版,147页。

[5]【美】瑞泽尔著,谢立中等译:《后现代社会理论》,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111页。

[6]【美】尼尔·波兹曼著,章艳译:《娱乐至死》,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页。

[7]【美】尼尔·波兹曼著,章艳译:《娱乐至死·前言》,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8]【美】丹尼尔·贝尔著,赵一凡、蒲隆、任晓晋译:《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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