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长青
外资银行进入上海的时间非常早,几乎比近代意义上的中资银行早了半个世纪,并且对后者的产生也有巨大的影响。
新中国成立前外资银行在中国的发展
在上海开埠后的第四年,即1847年,英商丽如银行便率先抢滩上海。在随后的70多年里,以英国资本为主导,包括法国、德国、日本、俄国、美国等国资本在内的数十家银行陆续在上海设立了分行。
在这些银行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国际知名的大银行。它们的股东和客户中,有很多在世界经济中是举足轻重的大财团或大公司。银行的决策,也会对这些企业产生影响,因此带动了大量资金流入上海。外资银行成为上海吸引外资的一个重要渠道。据粗略统计,从1914年到1936年,各国在中国的总投资达到42.8亿元,其中约有1/3投资在上海,在这些巨额资金中,有80%是由外资银行牵头引进的。这些巨额资金,不仅投资于外资企业,还投资于大量国内企业,对整个上海工商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广泛的国际化,不同文化间的交流,使得当地人率先培养起了规则意识和竞争意识,在国际竞争中占据了一席之地,从而使上海成为中国最大的外贸中心。鼎盛时期,全市从事国际进出口贸易的洋行达到1000余家,其中70%~80%是外资企业,它们对外汇交易的需求十分巨大,而外资银行几乎全部包办了大宗外汇交易。当时上海的外汇市场汇率由汇丰银行挂牌发布,鉴于上海的经济地位,上海的汇率实际上就是全国的汇率。
外资银行不受中国法律管辖,且它们在创办之初由纯营利性逐渐兼有政治性,在一定程度上担当了外国政府对华侵略的代言人。如1870年时,麦加利银行借口治外法权,擅自发行纸币。有些外资银行擅自发行的纸币和汇票由于其信誉度高,甚至能在一定范围内流通。这种现象损害了中国的国家主权,并且对中国的币制改革造成了阻碍。
外国金融势力在列强对华侵略过程中,起着开路先锋的作用。它们先是资助其本国的对华掠夺性贸易,继而直接在中国非法开设银行。英国东方银行(来华后中文名称为丽如银行)于1845年在香港开设的分行,是中国领土上的第一家外资银行。五口通商后,随着对外贸易重心由广州北移上海,该行于1847年在上海也设立了分行。到19世纪60年代中期,先后有10家外资银行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其中9家是英国的。至此,外资银行已在中国站稳了脚跟。
1865年,总行设在香港的英国汇丰银行成立,不久,该行相继在上海、汉口、广州等10余座城市开设了分支机构。这时,德、法、俄、日等国的金融集团也加快了在中国建立侵略据点的步伐。德国的德意志、德华,法国的法兰西、东方汇理,日本的横滨正金和俄国的华俄道胜等银行,相继进入中国。从1845年至1894年的半个世纪中,先后有20家外资银行在中国设立总行或分行及代理处。到甲午战争前夕,除歇业、倒闭者外,在华外资银行计存9家,在各地的总、支行及代理处共58处,已经初步形成了外国资本主义的金融网。
1949年至“文革”前,
外资银行在中国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华的外资银行计有15家。它们是美国资本的花旗银行、大通银行、友邦银行、美国商业银行、运通银行,英国资本的渣打银行、汇丰银行、有利银行、新沙逊银行,法国资本的东方汇理银行、中法工商银行,荷兰资本的荷兰银行、安达银行,比利时资本的华比银行,此外还有苏联的莫斯科国民银行。它们在中国11个城市共设有36个分支机构。对这些外资银行,中国银行采取了管理、利用的政策。它们过去拥有的一切特权必须取消,作为纯商业机构必须严格遵守中国政府的法令,合法经营。但是,几乎所有的外资银行都不愿失去往日的特权。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1950年底美国开始对中国禁运后,外资银行总的情况是业务量锐减,亏损增加,负债超过资产,清偿旧债不积极,大部分准备结束经营。
外资银行由于国际联系广泛,做国际贸易时能带来许多便利。1951年,中国人民银行报告指出:外资银行两年来在我监督与管理之下,已不可能像以往那样支配汇率,操纵外汇,外资银行一般具有较雄厚的资力,在国外机构多,条件好,因而信用良好,调拨灵活,而在我对资本主义国家的贸易中,发挥了有利的作用。如上海贸总与外资银行商定的美棉进口办法,仅先付25%的定金,其余货款则到埠与进栈之后始陆续付给,这对我需要物资的进口是有利的。所以,对外资银行一方面要限制,另一方面也要利用其长处。
1953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对外商银行处理的初步意见》发布。《初步意见》对外资银行的处理也提出了有指导性的方针政策:新中国成立后外资银行的经济特权已完全被我摧垮,因而均要求结束,其中除少数银行对我尚有需要保留外,一般均可允其结束,促其清理,故应该根据不同对象分别采取促其结束、允许大部分歇业、争取保留少数3种方针。具体情况是:争取暂时保留英资、法资各一家;允许清偿后歇业者歇业,但必须冻结美金债务;促其结束者有11家,均是新中国成立前后即已歇业,但还未最后清理完竣。
1954年,為解决朝鲜和印度支那问题,在日内瓦召开的有关国家外长会议上,出席会议的周恩来和英国外长艾登在会外举行的会晤中,达成了双方在对方首都互设代办处的谅解,两国关系进入了“半外交关系”阶段。两国关系的明显改善为英资银行的发展也创造了一个好的环境。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的开展,汇丰、渣打两行业务量增长较快,盈利亦在逐年增加。
“文革”期间对英资银行的管理
“文革”开始后,外资银行的业务受到影响,特别是中英外交纠纷发生时期,英资银行在中国受到较大的冲击,几年中这两家英资银行每年的利润很少。1968年7月,汇丰银行上海分行向上海工商局申请停业。
中国银行在了解实际情况,并结合中国银行伦敦分行在英国的情况对比后,建议在允许经营的范围内,对上海汇丰、渣打两家银行的业务适当放宽,使其有适当的利润可得,两家银行每年纳税后的纯利润原则上允许全部汇出;对这两家银行在上海的外籍人员按巴航、法航驻上海人员同等待遇。
在中美关系改善的背景下,中英两国政府于20世纪70年代初就实现两国关系正常化的问题进行了会谈,终于达成实现中英关系正常化的协议公报。在中英外交上由代办处升格为大使馆之后,按照适当放宽的原则,决定对汇丰银行、渣打银行的上海分行1971年以前历年不准汇出的盈余共89万元人民币准予全部汇出。对上海汇丰、渣打两行的业务放宽以后,两行都在国外积极争揽对中国贸易的大额业务,两行的业务量和利润也都得到大幅增长。
20世纪70年代末,维持下来的汇丰、渣打等外资银行上海分行的业务逐步恢复,为开展经营活动,需要招收一批业务人员,因社会上无业人员中很难物色到符合条件的人才,后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采取选送职工到外资银行工作的形式,解决了这些银行的用人需求。
随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中国实行了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外资银行在中国的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1979年,第一家外资银行机构——日本输出入银行经批准进入北京设立代表处,拉开了中国改革开放后外资银行进入中国金融市场的序幕。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