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红永,刘 峥
(亳州学院 经济与管理系,安徽 亳州 236800)
“互联网+”中药材绿色供应链模式研究
——以亳州中药材供应链为例
董红永,刘 峥
(亳州学院 经济与管理系,安徽 亳州 236800)
文章以“互联网+”为中药材带来的变革与影响以及当前中药材供应链各环节存在的非绿色化与质量安全等问题为切入点,结合亳州市现存的中药材供应链模式,提出了互联网+双核心中药材绿色供应链模式,即以绿色供应链为理念,以“互联网+”为基础,构建以合作社与中药龙头企业双核心的中药材绿色供应链模式。并分析了该供应链模式的基本架构。该模式有效地简化了中药材供应链,并实现了“互联网+合作社”、“互联网+中药龙头企业”、“互联网+绿色”和“互联网+质量监管”等新模式。最后,为促进互联网+双核心中药材绿色供应链模式的发展与实践,文章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互联网+”;中药材;绿色供应链;对策
在绿色、健康、环保与资源节约等多重需求驱动下,中药材供应链的绿色化备受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中药材消费也已成为我国医药市场消费的主流。但是,中药材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及中药企业实际生产工艺与国家、地区及企业现行工艺规程不一致以及在生产过程中随意篡改生产数据等现象,致使中药品质量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中药材在种植(养殖)、加工、流通与消费等环节也存在着资源浪费与成本增加等现象。所以,传统的中药材供应链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新市场发展的需要。安徽亳州素有“中华药都”之称,以“互联网+”为切入点,结合亳州中药材供应链模式构建绿色供应链,能够促进中药材供应链各环节的绿色化,提升中药材的质量与价值,还可以为其他地区中药材绿色供应链的构建提供理论借鉴与参考。
基于“互联网+”构建中药材绿色供应链是一个尚待研究的新命题,目前与之最为相关的研究主要是围绕“基于‘互联网+’研究农产品供应链模式”。但斌(2016)等人基于社群经济提出了“互联网+”生鲜农产品供应链C2B商业模式的构建[1];刘助忠,龚荷英(2015)通过“互联网+”构建了基于“云”的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模式,并指出该模式是以供应链服务集成主体为核心、以云服务为纽带的农产品供应链[2]。刘助忠,龚荷英(2015) 基于“互联网+”提出了“O2O”型农产品供应链模式,并认为该模式已成为农产品供应链变革的主方向[3]。而陈静锋等人(2016)提出的“互联网+中医药”,是基于中药材产业链视角而非供应链[4]。基于此,作为本文的创新点,课题组以绿色供应链为理念,以“互联网+”为基础,构建以合作社与中药龙头企业双核心的中药材绿色供应链模式,弥补目前该领域研究中的不足,从而为中药材供应链模式的创新与实践提供参考。
2016年,亳州市中药材种植面积达112万亩,占全国的10%;通过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有142家,中药饮片产量占全国的三分之一[5]。当前,亳州中药材供应链模式主要包括三种,即以市场为核心的“市场+药农”运作模式、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药农+基地+龙头企业”运作模式[6]和以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为核心的“药农+合作社+基地+中药企业”运作模式。
以市场为核心的“药农+市场”运作模式还包括“药农+销售商+中药企业”等运作模式。在此运作模式下,药农借助运输工具把中药材出售到附近的中药材市场上,而中药材市场由中间商或中药企业设置的摊点组成,所以,这种运作模式所形成的是短期的或一次性的交易。
“药农+市场”运作模式下,药农与市场形成对抗博弈,即药农千方百计提高中药材价格,中间商或中药企业却想方设法地压低价格。这种博弈行为造成了利益分配不均衡和中药市场的混乱。基于相关利益考虑,药农采用硫磺熏蒸、掺杂使假等手段以提高收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加上个体散户在中药材种植(养殖)上依靠传统的种植(养殖)经验,从而导致中药材无法实现绿色种植。同时,在市场作用下,药农根据短期的中药价格趋势来决定下一次种植(养殖)中药的种类与数量,这就使得来年部分中药材供求失衡,从而致使中药企业的原料供应市场极不稳定。
截至2016年,亳州有24家药业企业建立了中药材种植基地。如安徽广印堂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各地建立了18个GAP种植基地,总面积达20万亩。所以,“药农+基地+龙头企业”运作模式在亳州市很普遍,但尚处于发展阶段。在此模式下,供应链的运作包括以下三种:一是中药龙头企业在租用的土地上建立中药基地,基地采用工厂式管理模式;二是中药龙头企业与道地产区的药农签订契合,种植(养殖)由药农负责,而企业为药农提供优质种苗、技术指导并对药材生产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三是中药龙头企业以出资或其他方式入股道地产区的种植(养殖)基地[7]。
这一模式下,虽然企业与药农签订了购销合同或生产合同,中药材的生产过程也由中药企业跟踪管理,但是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利益在中药龙头企业与农药之间分配不均衡;药农选择种植(养殖)与合同不一致的中药材品种;企业的收购价格不合理;药农不愿接受企业的技术指导等。同时,中药企业也难以全面的对基地中药材进行及时管理,中药材供应链源头的非绿色化与质量安全问题依然存在。
“药农+合作社+基地+中药企业”模式是一种新型的中药材供应链模式。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是将分散的药农联合到一起,对中药材的种植、粗加工等环节进行技术指导与管理,以实现中药材的专业化生产、科学化管理和规模效应。在此模式下,合作社是联系药农与中药企业的关键纽带。一方面,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按照相关绿色产品要求或标准创建和管理种植基地,另一方面,合作社将分散的药农集中在一起并对农户社员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流程操作培训。因此,合作社通过对中药材基地和农户社员的双重管理来保证中药材的质量安全。
3.1.1 绿色化是保证和提高中药材质量的重要手段
中药材绿色供应链是将绿色设计、绿色生产、绿色加工、绿色物流、绿色营销及绿色回收等都囊括在内的一条完整的闭环供应链。所以,在绿色供应链模式下,中药材质量可以有效地得到保证。而当前市场环境下中药材质量安全问题令人担忧。如2013年英国药监机构查出了我国企业生产的发宝、白凤丸和牛黄解毒片中含有过量的铅与汞等重金属元素以及2016年山东重大疫苗事件。赵连华等人(2014)对5年内的数据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中药材中的铅、镉、汞、砷、铜等5种重金属的污染率分别为 9.66%、26.35%、13.00%、9.32%、16.09%[8]。所以,中药材的绿色生产、绿色加工、绿色物流、绿色消费能从整条供应链上保证中药材的质量安全并实现社会整体的用药安全。
3.1.2 通过合作社的介入优化中药材绿色供应链具有可行性
在“药农+合作社+基地+中药企业”模式基础上对中药材供应链进行优化与创新有利于绿色供应链的构建。一方面,“市场+药农”模式和“药农+基地+龙头企业”模式不利于构建绿色供应链。两种模式下,中药材的大部分收益被制造商和销售商占据,药农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同时,因中药材供应链的整个环节缺乏严格的监管,致使中药材质量不能得到保证。另一方面,合作社是实现绿色供应链的关键。首先,合作社数量持续增长。《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07年颁发实施以来,合作社发展迅速,如2008农民合作社数量为11.09万家,到2016年10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已达174.9万家,入社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3.5%[9]。其次,合作社为农民增收提供了保证。根据中国政府网2016年提供的数据显示:2015年,在生产同类产品中,社员普遍比非社员增收20%以上。此外,合作社可以有效地提升药农(社员)抵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最后,合作社通过对入社农户进行技术培训和生产过程监管等手段提供的绿色、健康的中药材原料是企业所需要的。因此,合作社是连接农户与企业的桥梁。所以,对“药农+合作社+基地+中药企业”模式进行优化创新构建新型绿色供应链具有可行性。
3.1.3 “互联网+”是推动中药材供应链优化的必要途径和外在动力
“互联网+”是优化中药材供应链的必要途径和外在动力。凭借“互联网+”,中药材产业及生产、制造、流通、消费等整个过程能够实现在线化与数据化,推动智能生产、在线销售等新模式的产生与发展,从而推动中药材产业整体绩效的提升与产业升级。此外,通过实施“互联网+”,信息可以在供应链各节点互通有无,并使得产品的信息更加透明化和公开化,从而优化信息沟通方式并完善中药材质量监管模式,实现中药材质量的全过程监督与管理。可以说,“互联网+”能够与中药材的生产、制造、流通和消费等供应链的各个环节相互融合,为中药材供应链的优化与创新提供技术支撑与外在动力。
图1 互联网+双核心中药材绿色供应链模式示意图
课题组根据亳州市的实际情况,结合“药农+合作社+基地+中药企业”模式的优势,借助“互联网+”,实现以互联网为主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中药材产业的深度融合,构建以合作社与中药龙头企业双核心的中药材绿色供应链模式,即互联网+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双核心中药材绿色供应链模式,以下简称互联网+双核心中药材绿色供应链模式。最终实现“互联网+合作社”、“互联网+中药龙头企业”、“互联网+绿色”和“互联网+质量监管”等新模式的运作。
3.2.1 互联网+双核心中药材绿色供应链模式的基本框架
互联网+双核心中药材绿色供应链模式是借助“互联网+”,构建以合作社和中药龙头企业两大核心的中药材绿色供应链模式,如下图所示。它是以绿色供应链为理念,在整合“药农+合作社+基地+中药企业”模式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一方面,基于“药农+合作社+基地+中药企业”模式的优势,构建以“合作社+龙头企业”双核心的供应链模式,即在供应链上游,散户以入股等方式加入合作社,实力雄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供应链上游节点;而在供应链中下游,形成以中药龙头企业为核心的供应链。最终实现合作社与中药龙头企业的强强联合。另一方面,在“互联网+”的作用下,实现“互联网+”与中药材供应链的深度融合。中药材供应链各节点通过利用“互联网+”,并结合绿色供应链理念,构建从农资供应商到患者的全新中药材供应链,最后实现互联网+绿色供应、互联网+绿色种植(养殖)、互联网+绿色制造、互联网+绿色销售及互联网+绿色消费。此外,借助“互联网+”,实现“互联网+质量监管”全新监管模式可以有效地实现中药材的绿色、质量安全监管。所以,互联网+双核心中药材绿色供应链模式是以“互联网+”为切入点构建的一种新型的中药材绿色供应链模式。
3.2.2 互联网+双核心中药材绿色供应链模式的优势
3.2.2.1 实现互联网与中药材供应链的深度融合
“互联网+”的不断深化促进并加速中药材供应链的优化升级,实现互联网与中药材供应链的深度融合。中药材供应链各节点通过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供应链的延伸与资源整合。合作社借力互联网平台,吸纳社员、资金、管理与技术,发展农村电商,拓宽信息沟通渠道,创建技术、销售服务等平台,实现“互联网+合作社”发展模式,从而实现中药材的产业化与规模化。中药龙头企业利用“互联网+”,创建“互联网+中药龙头企业”模式,能够促进中药材互联网大健康平台的建设和互联网医疗的发展以及中药材新商业模式的实践。在传统中药材供应链模式下,利益主要集中在中药生产与销售企业手中即供应链的中下游,作为供应链源头的农户获得的收益极低。借助“互联网+”,通过交易信息的公开化与市场化,利益在中药材供应链之间得到重新分配,改变传统中药材利益分配不均衡的局面。
3.2.2.2 中药材供应链缩短,信息沟通优势明显
亳州现存的中药材供应链主要以“药农+市场”和“药农+基地+龙头企业”两种供应链模式为主,这两条供应链弊端凸显。在新型供应链模式下,合作社通过利用“互联网+”吸纳散户,中药龙头企业通过兼并与重组,实现供应链中间环节的压缩,形成互联网+双核心供应链模式。该模式简化了中药材供应链结构,缩短了中药材供应链条。传统中药材供应链模式的另一弊端表现在信息沟通不畅,信息传递滞后性以及存在虚假信息泛滥等。互联网+双核心中药材供应链模式在简化供应链条,构建电商平台的基础上实现了中药材供应链信息的互通有无。如上海医药通过构建ERP平台和泛微OA平台,实现了中药材信息的高度透明。
3.2.2.3 实现中药材的“互联网+绿色”模式
“互联网+绿色”模式即互联网+绿色供应、互联网+绿色种植(养殖)、互联网+绿色制造、互联网+绿色销售及互联网+绿色消费。如互联网+双核心中药材绿色供应链模式示意图所示,中药材供应链上游各节点,借力“互联网+”,实现中药材农资产品的绿色供应与采购、中药材GAP规范化种植与线上线下交易以及绿色配送。供应链中游各节点,实现互联网+制造与互联网+销售,包括GEP、GLP、GMP等绿色生产、互联网+绿色物流、绿色采购、互联网+绿色营销和绿色研发,在供应链下游,实现互联网+绿色消费。最后,通过“互联网+绿色”模式实现中药材整条供应链过程的绿色、健康与环保。
3.2.2.4 创新“互联网+质量监管”质量监管模式
互联网+双核心中药材绿色供应链模式能够促进“互联网+质量监管”新模式的构建与运行。运用“互联网+”,构建中药材绿色、质量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全流程管理、溯源管理以及大数据监管模型,打通从中药材种植到生产、流通直至消费的全过程全区域的监管链条,并对中药材供应链过程进行适时监管,从而开创“互联网+质量监管”新模式。此外,借助“互联网+”,供应链各节点以及政府、社会可以对中药材绿色与质量安全进行适时监管,从而能够有效实现中药材绿色化,质量安全监管的精细化和全程化。
3.3.1 政策支持力度不足
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互联网+”中药材绿色供应链模式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如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方式大多局限于资金方面,缺乏与之配套的金融方案和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尽管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于部分中药龙头企业有良好的金融支持政策,但是没有突出合作社与中药龙头企业之间的合作,缺乏针对性的合作激励政策。同时,对于新供应链模式的财政支持力度也不足,如缺乏贷款、贴息、担保等配套金融措施以及相关减税、免税措施。也缺乏相应人才、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支持措施。所以,为促进“互联网+”中药材绿色供应链模式的发展,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积极制定并实施相关政策支持措施。
3.3.2 相关基础设施薄弱
互联网+最早由马化腾于2013年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于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同年7月,《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印发。尽管各行各业积极应用互联网+,但在不到五年的发展时间里,互联网+仍然没有实现预想的效果,基础设施薄弱是其重要原因之一。当前,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与滞后,信息化整体水平不高,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发展不均衡、电子信息产业相对较弱以及缺乏互联网技术高级人才等都是制约“互联网+”中药材绿色供应链模式运作的平静与障碍。因此,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促进新中药材供应链模式的重要举措。
3.3.3 实施效果不够明显
“互联网+”中药材绿色供应链模式仍然处于发展阶段,“互联网+合作社”、“互联网+中药龙头企业”、“互联网+绿色”和“互联网+质量监管”等新模式的实施成功也有待进一步惠及中药材供应链各节点。实现效果的不够明显或将导致中药材供应链各节点,特别是合作社与中药龙头企业延缓新中药材供应链模式的实施与应用。所以,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关激励政策与措施积极推动“互联网+”中药材绿色供应链模式的发展,鼓励农户建立专业合作社,鼓励合作社与龙头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并帮助其解决该模式在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绿色供应链是保证中药材产品绿色、健康、环保及质量安全的必要手段,在“互联网+”模式的驱动下,结合亳州现存的中药材供应链的几种常见模式,课题组提出了互联网+双核心中药材绿色供应链模式。该模式使得该地区现存的中药材供应链模式得到优化,通过该模式的运行,实现互联网与中药材供应链的深度融合,从而实现互联网+绿色供应、互联网+绿色种植(养殖)、互联网+绿色制造、互联网+绿色销售、互联网+绿色消费以及互联网+质量监管等创新模式,最终解决中药材的质量安全问题,满足消费者绿色、健康的需求。但是,互联网+双核心中药材绿色供应链模式的构建任重道远,需要政府、社会及中药材供应链各成员的共同努力。
4.2.1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互联网+双核心中药材绿色供应链模式的运行需要政府政策的支持。一是给予合作社与中药龙头企业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银行加大对合作社与中药龙头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解决合作社与中药龙头企业的资金问题。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互联网+双核心中药材绿色供应链模式建设的财政支持机制,完善各种财政支持措施。三是完善各项税收激励政策。在坚持现行税收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中药材供应链新模式的税收激励力度,并进一步减免各项税费,让供应链各成员“轻装上阵”。
4.2.2 鼓励发展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
亳州中药材种植仍然以成千上万的散户为主,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数量少且竞争力不强,而中药龙头企业数量多,所以要实现互联网+双核心中药材绿色供应链需要壮大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的队伍。首先,解放广大药农比较狭隘的思想观念,鼓励广大散户加入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其次,鼓励土地市场化,并加大相应的财政补贴力度,使广大农户享受合作社红利与政府财政补贴的双重利益。最后,进一步加大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政策引导与财政补贴力度。加大对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政策宣传,给予其财政补贴,并鼓励合作社参与市场竞争,增强其产品竞争力和市场活力。
4.2.3 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
自2015年7月4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以来,以互联网为主包括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流网及大数据等在内的信息技术在各行业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实践证明,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切实可行。以此为契机,加快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与中药材供应链的深度融合,实现互联网+双核心中药材绿色供应链的全新模式不但可行而且必要。所以,推进“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势在必行。一是鼓励中药材供应链各节点完善各自的互联网基础设施,并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技术,鼓励各节点依托现有的基础设施构建中药材供应链创新平台。二是鼓励电信、移动和联通等大型国有企业加快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三是支持“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给予建设方相应的财政补贴。
[1]但斌,郑开维,刘墨林,等.基于社群经济“互联网+”生鲜农产品供应链C2B商业模式研究[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6(8):16-23.
[2]刘助忠,龚荷英.“互联网+”时代农产品供应链演化新趋势——基于“云”的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新模式[J].中国流通经济,2015(9):91-93.
[3]刘助忠,龚荷英.“互联网+”概念下的“O2O”型农产品供应链流程集成优化[J].求索,2015(6):90-92.
[4]陈静锋,郭崇慧,魏伟.“互联网+中医药”:重构中医药全产业链发展模式[J].中国软科学,2016(6):26-34.
[5]王晓易.亳州药材之乡的转型之战[N].江淮时报,2016-07-29(4).
[6]董红永,刘峥.基于质量安全的中药材供应链优化创新研究[J].文山学院学报,2016(6):82-86.
[7]刘红宁,罗光明.江西中药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概述[J].世界科学技术,2003(5):126-128.
[8]赵连华,杨银慧,胡一晨,等.我国中药材中重金属污染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J].中草药,2014(9):1199-1205.
[9]李慧.农业部:全国四成多农户加入各类合作社[N].光明日报,2016-11-18(16).
StudyontheModelof“InternetPlus”theGreenSupplyChainofChineseTraditionalMedicine—ACaseStudyofBozhou
DONG Hongyong, LIU Zheng
(EconomicsandManagementDepartment,BozhouUniversity,Bozhou236800,China)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reform and impact on the Chinese Traditional Medicine form “Internet Plus” and no green supply chain and Its current quality safety problems, combined with the existing supply chain of Chinese Traditional Medicine Model of Bozhou, the paper raised the mode of Internet plus dual core green supply chain of Chinese Traditional Medicine, that is basis on “Internet Plus” and green supply chain to build GSC of Chinese Traditional Medicine for dual core included cooperative and leading enterprises, and builds the basic frame of the SC model. The model effectively simplifies the Chinese Traditional Medicine supply chain, and promotes implements the “Internet plus and cooperative”, “Internet plus and leading enterprises”, “Internet plus and green” and “Internet plus and quality supervision”. Finally, in order to promote this green supply chain model’s development and practice,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are provided.
“Internet Plus”; Chinese Traditional Medicine; green supply chain; countermeasures
F259.22
A
1009-9735(2017)05-0089-05
2017-04-06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安徽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构建研究——以亳州中药材物流为例”(AHSKY2015D69);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SK2016A0618)。
董红永(1987-),男,安徽亳州人,硕士,研究方向:中小企业经营与政策、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刘峥(1978-),男,湖南娄底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农产品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