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的理性意义、感性意义与褒贬意义

2017-11-08 22:30李雨萌
青年文学家 2017年29期

摘 要:在语言研究的大范畴中,各类语言事实都需要运用一定的概念作为描述工具,在研究前能够明确某一研究对象所涉及的语言概念,是保证可以继续阐述理论的大前提。一直以来,学术界围绕词义构成以及褒贬义词的界定所运用的各种相关概念有很多交叉和重复,因此,本文旨在对其进行区分、阐述和定位,希望有助于理清研究脉络,推进相关研究的步伐。

关键词:感性意义;理性意义;褒贬意义

作者简介:李雨萌(1993.2-),女,汉族,河北省沙河市人,河北大学文学院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H1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7)-29--03

1、“理性/感性意义”及其相关概念

《普通语言学教程》在序言中就提出“注意这里我们定义的是事物而不是词语;这些定义不会因为某些在不同语言中有多重含义的含混不清的词语而受到威胁……这就是为什么对词语下任何定义都是徒劳;在给事物下定义时从词语开始并非好办法。”因此,我们在对一些概念进行定位时,应着重在于解释该术语所概括的语言事实,而非术语本身,才能有利于后续的阐述。

1.1理性特征与感性特征

在《洪堡特语言哲学文集》(姚小平译)中,几乎篇篇都涉及到“语言的客观性与主观性”“人的理性认识和感性认识”等一些和思维、语言之间都密不可分的语言哲学内容。如“个人对事物的看法影响了词的形成,这种影响如果一直葆有活力,也会进而施及词所唤起的事物映像。” 这句话是在说,人在通过大脑去认识事物并为这个认识的思维成果去命名、造词的时候,都不可避免地带有自己的主观认识和感性认识,从而形成对这个事物的“看法”;当这个“词”原初的主观痕迹逐渐在语言使用中固化,在对感性认识的加工中运用抽象思维复现,从而“葆有活力”时,这个“词”所能代表的这类事物及其特性就发展成为一种客观的理性的认识,即“进而施及词所唤起的事物映像”。因而,我们不得不承认,语言中的任一要素或符号无不同时带有理性特征和感性特征,这并不取决于语言本身,而是取决于思维与语言规律。

由此可知,语言中的理性特征和感性特征,同思维中的理性认识和感性认识是相互对应的两对概念。语言符号中的理性特征反映着人脑对世界的理性认识,同样语言符号中的感性特征反映着人脑对世界的感性认识。我们都知道,褒、贬义词在词汇学中,主要属于有关词义的研究范畴,词义的载体是语言符号,而每个单一的语言符号都属于整个语言系统的一部分,每一部分都具有整体的理性特征与感性特征相融合的性质。这种融合恰恰体现在词的“任意性”理论和词的“理据性”理论(详见王艾录的《汉语内部形式研究》)的对立与统一中。所以,任何试图完全分离语言符号及其符号内涵的理性特征与感性特征的做法都将陷于一种困境。

1.2“理性/感性意义”同类概念区分

周荐(1993)在《词的表达色彩的性质和类别》中,认为“语言中詞的意义,从其功能上看,可以分为词汇意义和语法意义;从其在语义系统中所处的地位看,又可分为理性意义和感性意义。笼而统之地把词义分为词的词汇意义、语法意义和色彩意义三个部分,易使人把从不同的角度为词划分的类别搞混。”且先不说词汇意义、语法意义和色彩意义,我们先来看看这对概念——理性意义与感性意义。

首先,“理性意义和感性意义”同“理性特征和感性特征”是一回事吗?答案是否定的。上文已经明确指出,作为语言要素之一的词,无不同时具备理性特征和感性特征,这是由人的思维规律所决定的。但并不是每个词都同时具备理性意义和感性意义,因为正如上文所说,很多语言要素的“感性痕迹”已经随着该语言符号的使用,固化为一种抽象的约定俗成的概括,从而显现为一种概念化的理性意义。此时的理性意义更像是词的概念义,而概念义属于词义的一部分,所以概念义含有语言符号固有的理性特征与感性特征,也意味着理性意义也含有语言符号的理性特征与感性特征。而与理性意义相对应的感性意义常常被人称为“非概念义”“附加义”或“附属义”,所以这里的“感性意义”虽然不影响词义的核心——概念义,但感性意义同样属于词义的一部分,也同样具有语言符号的理性特征与感性特征,成为我们眼中渲染语词、增强表达力度的“词的色彩”。

其次,“理性意义和感性意义”同“概念意义和附属意义”差不多是相对应的两对概念。对此我们吸取以下两家的阐述:第一,关于理性意义/概念意义——“词的概念义不仅反映人们对词所指对象的属性的认识,同时也反映着人们对词所指对象的范围的认识。因为从哲学理论上讲,任何事物都是质与量的统一所以人们对于词所指对象的反映也一定是质与量相统一的。比方‘桌子一词,它在反映所指对象是‘家具,上有平面,下有支柱,能在上面放东西或做事情的同时,也就反映着哪些是桌子,而哪些不是桌子这种对象范围的认识。”第二,关于感性意义/附属意义——“词的各种附属色彩,也叫词的附属义。应该指出,‘附属义的‘义同‘概念义的‘义意思不同。概念义的‘义是:1)词所标志的客观事物的一般本质特点的反映,各个词的概念义有千差万别的内容;2)有特定的语音形式同它联系。附属义的‘义:1)反映的不是词标志的客观事物的一般本质特点,只是表明运用者的主观态度感情或词运用的交际场合(不考虑形象色彩),词的附属义之分几个重要类型;2)它附着于概念义从而与一定的语音形式相联系,附属义本身一般没有特定的语音形式同它联系。”

最后,上文提到我们对语言事实的定义不能纠结在术语的定义上,所以,为了简化繁复的概念与术语,再结合各家的观点,我们暂且将这些概念试做如下分析(图1):

(图一)

2、“褒/贬意义”的相关概念定位

在上文我们本着尽量去定位语言事实,避免解释术语词本身的原则,大致阐述了词义的词汇意义的构成,从而明确概念义(理性义)和附属义(感性义)这两者同语言符号的理性特征与感性特征的不同、分清感情义和感情色彩义的本质区别,为接下来的褒贬义词的定位奠定基础。endprint

2.1理性的褒贬义和感性的褒贬义

为了题目的对称,本文暂用了“理性的褒贬义”和“感性的褒贬义”,实际上就是上文提到的属于感情意义范畴的褒贬义和属于色彩意义范畴的褒贬义色彩。之所以要区分开褒贬义词和带有褒贬义色彩的词,也是因为二者的确分属理性意义和感性意义。这个问题,也有很多人认同,如刘静园(2009)就指出“褒贬词”这一术语实际上包括了两类词——“一类是‘褒义词或‘贬义词(与传统提法内涵不同),这类词基义、陪义中都含有褒贬倾向,比如‘肮脏、灵巧、谩骂、鼓励等等;另一类是‘带褒义色彩的词或‘带贬义色彩的词,这类词仅陪义中含有褒贬义色彩,比如‘嘴脸、小人、上台、渗入等。”而他所说的“基义”与“陪义”其实也就是概念义和附属义。

但是,在考量带有褒贬义色彩的词的时候还有一个关键,就是注意不要和言语的褒贬义混淆。本文认为区分二者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看这个词的语素意义和惯用搭配。如果只看语素意义不看惯用搭配,很可能发现不了这个词是否带有褒贬色彩,毕竟“色彩”并不影响词义的核心,如“上台”这个词,从语素意义上看几乎看不到任何褒贬义的痕迹;如果只看惯用搭配不看语素意义,很容易误把言语的褒贬义看成带有褒贬义色彩的词,比如“悉听尊便”这个词,先不追溯这个词的来源,就共时层面来说,放在不同的语境里就有不同的意思:

a有的名胜古迹,风摧雨蚀,斑驳陆离,一副衰败破落的样子,却敝帚自珍,门票高得惊人,观光者爱来不来悉听尊便。

——当代\报刊\1994年报刊精选

b “昨天还差一点点,今晚好好干到最后阶段吧!”

“好哇,悉听尊便。”直子吃吃她笑。

——当代\翻译作品\文学\挪威的森林

说到底,“悉听尊便”的意思就是“一切听凭您的意愿”“随您的便”这个意思,可是很多语境中的“随您的便”并不都是一种“褒义”,有时又是一种有意的“嘲讽”,而且这种用法还非常常见,所以我们不能因为这种含有嘲讽义的用法很常用就忽视它原本的语素意义,误把言语的褒贬义当成这个词的褒贬义色彩。至于,如何具体从语素意义和惯用搭配入手,正确分析词的理性褒贬义和感性褒贬义,我们将在第二章节逐渐展开。

2.2褒贬意义和褒贬义词

上文的刘静园(2009)指出了“褒贬义词和带褒贬义色彩的词”,那么到底什么是褒贬义词呢?传统的现代汉语教材,修辞学词典、词汇学和语义学著作及有关论文都有明确论述。如:

“有些词表明说话人对有关事物的赞许、褒扬的感情,这就是词义中的褒义色彩,这样的词称做褒义词。有些词表明说话人对有关事物的厌恶、贬斥的感情,这就是词义中的贬义色彩,这样的词叫做贬义词。”(黄伯荣,廖序东1991)

“带有喜爱、赞美等感情色彩的词语,是褒义词;带有贬斥、厌恶等感情色彩的词语,是贬义词。”(王德春1987)

“一般所谓褒贬词,实际上指的应是具有评价色彩的词语以及带褒贬感情色彩的词语。带好感的评价色彩和有褒的感情色彩的词语,合起来,是褒义词语;带相反的评价色彩或感情色彩的,是贬义词语。”(刘叔新1990)

“词的概念义一般能影响词的感情色彩。词意为肯定的,感情色彩为褒,词意为否定的,感情色彩为贬。”(符淮青1985)

以上的这些观点,既有模糊的地方又有一致的地方。上文我们已经表明褒贬意义有理性与感性之分,正如有概念义与色彩义之分一样。那么,问题的关键在于,并不能单纯地说——含有理性褒贬意义的词是褒贬词,含有感性褒贬意义的词是带有褒贬色彩的词。因为,褒贬色彩属于感性意义,感性意义常常附属于理性意义的,也就是说具有理性褒贬意义的褒贬词,往往也会附带感性意义的褒贬色彩,即进一步明确了上文的“褒贬词”是同时具备理性的褒贬意义和附属的褒贬色彩的;反之,理性意义没有褒贬意义的词却成为了习用的带有了褒贬色彩的词,这样的词是纯褒贬色彩词,即进一步明确了上文的“带有褒贬色彩的词”实际上是只带有褒贬色彩而理性意义上并无褒贬意义的纯褒贬色彩词。为了清晰可见我们作(图2)如下(本文的褒贬义词就是同时具备褒贬意义和褒贬色彩的词;纯褒贬色彩词则只具有褒贬色彩):

(图2)

3、关于色彩意义与感情意义

一直以来,对“色彩”一词的真正含义,一直都是模糊又神秘的。既然将词义的某种语言事实定义为“色彩”,且先不说是谁第一个使用了这个术语,我们第一次认识这个概念的时候,就知道当各个饱含“色彩”的词汇恰如其分地出现在文章中,这篇文章就显得熠熠生辉、鲜明有力。就像我们对诗歌进行赏析时,也会不断使用“渲染意境”“诗中有画”“白描”“立体”“视觉冲击”等美术相关用语来描述语言的运用一样,词的“色彩”概念也给人一种渲染语词的即视感。关于表达色彩性质的认识大致有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已有初步成型的认识,从 60年代,高名凯、石安石《语言学概论》(1963):“词义中还可以有附加于理性意义之上的某种色彩,即一般所说的形象色彩、感情色彩、风格色彩等”;到70年代,李行健、刘叔新:“不少词义除了事物对象的抽象反应之外,还含有感情意味和形象性等成分……这些意义成分都是依附于抽象意义的表达色彩”“词义都必然有对事物的抽象反映,却不一定有表达色彩……表达色彩作为感性的意义成分,相对来说较为次要,它依存于理性意义”;再到徐志民(1980):“词的感情色彩正是伴随着某种词义产生的一种补充方式”等。

第二阶段继续深入,到了90年代,葛本仪、刘叔新、周荐、杨振兰、符淮青等又做了进一步研究,其中,周荐(1993)《词的表达色彩的性质和类别》不同意葛本仪的“把词义分为词的词汇意义、语法意义和色彩意义三个部分”,认为这样易使人把从不同的角度为词划分的类别搞混。并且“表达色彩自身不构成义位和词位”“词反映客观对象主要是凭借理性意义,表达色彩只是随附性的意义成分”。还有很多人认同刘叔新的(1990)《汉语描写词汇学》里的将表达色彩分出不限于褒贬的更多类别。

总之,关于“色彩意义”的概念,各家虽具体描述各有不同,但总有共同的认识,那就是如图1所示的,属于感性意义、附属意义的范畴,是不影响词的概念义也就是理性意义的。

至于“感情意义”,我们可以将之描述成和感情有关的意义,而负载感情意义的词汇,当然有着表达感情意义的概念,和附属于理性意义的感情色彩中的色彩意义有着本质上的不同。而且不必说人类的感情有多么复杂,就算是再笼统地进行分类,也绝不可能只有褒贬这两个方面。更不能简单地认为“好词”就是褒义的,“坏词”就是贬义的,对语言事實进行这样的分类既没有范围,也没有意义。正是由于很对人对“感情意义”和“色彩意义”的概念认识不清,或者只想用简单的好词与坏词的标准来分类,才出现了像“喜欢”“憎恨”是不是褒贬义词这类的纷争。

4、小结

通过文中的两个图表,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词的“理性意义”和“感性意义”是一对相互对应又相互联系的一组概念,它们属于词汇意义的一部分,对词的褒贬意义有重要的影响。虽然学术界在这些术语定义下一直存在纷争,但是我们仍旧可以在梳理的过程中发现最接近客观事实的语言规律,这是我们做研究前非常必要的准备工作。

参考文献:

[1][瑞]费尔迪南·德·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刘丽译)[M].九州出版社,2007.01.

[2]姚小平.洪堡特语言哲学文集[C].湖南教育出版社,2001.

[3]周荐.词的表达色彩的性质和类别[J].天津社会科学,1993:06.

[4]刘桂芳.词义构成略说[J].沈阳师范学院学报(社科版),1995:04.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