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学前教育质量评估发展现状与对策

2017-11-06 07:00西安交通大学幼儿园兀静吴雨洪
陕西教育·综合版 2017年9期
关键词:园所评估幼儿园

西安交通大学幼儿园 兀静 吴雨洪

陕西学前教育质量评估发展现状与对策

西安交通大学幼儿园 兀静 吴雨洪

为了解陕西省学前教育质量评估工作现状,发现评估工作的问题,进而构建“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教育发展新格局,本课题组自编问卷,向陕西省十地市的多所幼儿园发放问卷并回收。经过对数据的处理与分析,发现问题,提出一定的建议。

一、陕西学前教育质量评估发展现状

(一)教育质量评估工作“重外延轻内涵”

我省已出台相关评估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幼儿园的办园,实现了地方政府对幼儿园监管的“广覆盖”。但随着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省评估工作的开展滞后于社会发展对学前教育质量提升的需求。现有评估多属于鉴定性评估,其结果仅作为幼儿园等级评定的依据,导致幼儿园管理者更多关注评估的静态结果即分数,无暇顾及教育质量的内涵发展,较少从保教管理工作着手关注幼儿的发展与学习情况。因此,我省教育评估工作亟须从以质量外延为核心转向以质量内涵为核心。

研究者发现,陕西省现有质量评估内容在园所师幼比、班级人数、师资学历等易规范和量化的结构性因素比重较大,而忽视了师幼互动、保育与教育、学习环境、健康与安全等过程性因素,存在“重外延轻内涵”的现象。调查显示,政府部门对幼儿园质量检查的侧重点在于幼儿园是否配备、配齐《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相关文件规定的设施设备,忽视了对幼儿学习、教师教育教学过程性内容的关注和评价。71.7%的被调查者认为评估过于注重幼儿园的硬件设施设备及各种资料,对一日活动中师幼互动、幼儿表现的现场观察不够深入,“评估检查就是来看幼儿园条件好与否,设施是否到位,而不太关注孩子的活动、班级环境创设对幼儿发展的程度。”某园长提道:“我们幼儿园虽然没有先进的设施设备,但是孩子在幼儿园开心地游戏,教师指导情况也不错,但在评估的时候却没有得到高分,让人挺失望的。”

同时,评估所采用的方式方法也存在忽视内涵发展的倾向。72.32%的调查者认为评估所采用的汇报、集体访谈、群体(教师和家长)座谈、随班查看等方式不能全面地体现一所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在被问及“能真实反映幼儿园教育质量的评估方式”时,75.25%的受调查者赞同观察评估环境创设、62.00%赞同观察评估一日活动,57.59%赞同查阅有关文本资料。质量评估形式有待进一步改进并且多元化,从而真正体现并促进教育质量的内涵发展。

(二)评估指标缺少针对性和分层性

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在实际评估操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检验其是否科学、合理的根本前提,即:细化评估内容,开展分层评估。

陕西省的质量评估缺少对不同园所实际水平的分层评估,评估内容也不够细化,无法体现幼儿园的自主发展。在实际调查中,有65.48%的受调查者认为,目前的评估标准的内容与要求不能完全反映幼儿园教育质量。采用同一评估标准对不同发展水平的幼儿园进行评估,存在“一刀切”现象。如,新建园的工作中心是抓最基本的日常保育教育工作,而不是开展多少科研课题。因而采用同一标准评估省级示范园与新建园的科研水平则缺乏灵活性。

由于园所之间存在发展水平的差异,多数评估无法做到“分层考核”,其评估结果也无法显示省级示范园和市一、二、三级幼儿园教育质量的实际情况,无法凸显不同幼儿园的教学特色与优势。63.71%的被调查者认为,为了从根本上避免“一刀切”现象,亟须制订一套分层次、有针对性的评估标准,以满足不同幼儿园发展的差异性需要和自主发展需要。

在实际评估工作中,如何从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出发制订适宜的评估指标体系,是评估工作者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内容。因而,制订一套针对不同发展水平的幼儿园的评估指标势在必行。

(三)评估主体的“实然”与“应然”不符,呼吁多元主体

本次调查中,课题组了解了幼儿园评估主体情况,发现园长和教师们在回答“实际由谁评估”和“应该由谁评估”的问题上存在显著差异。

图1 幼儿园评估工作的“实然”与“应然”差异对照图

从上图可以看出,很多评估检查中,“实际的评估主体”是幼教行政管理人员(74.65%)、幼教教研业务人员(48.27%)、幼儿园管理者(48.2%)。然而,大家在回答“理想的评估主体”问题时,位居前三的是幼教专家代表(48.14%)、幼教教研业务人员(41.68%)、专业的教育质量评估机构(34.51%)。其中,幼教行政管理人员比例下降至31.77%。由此可见,大多数幼儿教师和园长并不希望教育行政部门作为评估主体来评估自己园所的日常工作和保教质量。他们期望专业机构和人员来评价自己,切实帮助园所发现自身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专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与完善。专业教育质量评估机构应当制订科学的、系统的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幼儿身心发展水平、幼儿园保教质量的评估标准,为建立良性的质量评估生态系统打下基础。同时,教师希望评估主体呈多元化趋势,一线教师和家长作为直接影响幼儿发展的教育主体,也应被列入教育质量的评估与监控的主体范畴。

(四)评估种类多但效果不明显,缺乏完善系统的评估机制

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能反映出教育满足幼儿发展的程度,不仅能提高教育质量,更能引起观念的变革,这样的指标体系才是有效的,才能促进幼儿园的长远发展。

我省对幼儿园开展了多种分类定级的评估性检查,造成幼儿园的评估工作繁重。如上图所示,96.29%的教师表示参加过上级的各类评估检查。如陕西省素质教育优秀园评估、陕西省示范幼儿园评估、陕西省“双高双普”评估等,还有不同地市出台的不同评估标准,如《西安市学前教育机构等级办园标准》《渭南市幼儿园评估分类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经过仔细对比,我们发现,每一项评估检查的内容大同小异,幼儿园在接受政府部门重复性的检查或督导,迎检压力大。从园方角度来说,多数管理者缺乏对“教育质量评估”的正确认识,更多将评估看作一项任务,而鲜有人将其视为“发现园所问题,促进长远发展”的工作认真对待。

频繁检查没有从根本上帮助幼儿园发现自身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导致评估效果不佳。而且标准在使用中缺少灵活性,有些幼儿园的班额虽然符合标准,但是班级的使用面积却远远小于评估指标,造成人均使用面积过小。但在评估反馈中,只显示其结果,没有对其可能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被评估对象对未来的改进方向不明确。虽然评估者会指出问题,但建议缺少针对性,后期指导也未及时跟进,因而幼儿园只能按上级部门整改意见自己摸索改进,导致后期改进效果不理想。“每次督导检查之后,领导会给我们提出一些问题,但我们还是不知道如何去改。只知有些地方不合适需要调整,却不知道怎样改进。每次的检查都让人头疼。”这种评估机制的有效性并不高,研究者们需要删繁就简,促成一套有效的评估机制的形成。

二、陕西学前教育质量评估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构建一项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

首先,一项合理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应关注发展性的价值取向,注重评估幼儿园发展的过程性因素,而不仅仅是分类评级。其次,在规范办园的基础上,更应关注不同地区园所的特色发展与自主发展,有效利用评估工作挖掘分析本园的强项、劣势、机遇与不足。最后,指标体系要具有很强的操作性,适用于绝大多数幼儿园。

(二)组建专业的评估团队

一方面,在评估人员的选择上,聘请专业素质和能力过硬的专家,组建具有专业发言权、公平正直既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的专家团体,才能在评估工作中更加专业地、多元化地指导园所。

另一方面,为了提升学前教育质量评估的客观性和有效性,注重评估人员的培训,在进行评估工作之前,加强评估人员的培训工作,统一评估标准,树立科学的评估理念,才能在评估工作中真正发挥评估的实质性作用,为提升保教工作质量服务。

(三)建立后期跟踪指导提升体系

在我省的各类评估中,对于评估后的帮助指导工作还比较欠缺,这也没有引起教育行政部门足够的重视。建议将评估后的指导纳入评估工作的一部分,由专业人员针对评估中的具体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定期跟踪指导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师资发展、家长工作等方面内容,根据幼儿园的特色和实际发展水平,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帮助,使评估工作对我省学前教育质量的提高起到更好的推动作用。

学前教育质量的提升并非一朝一夕,需要更多的一线园长、教师、专家学者、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等凝心聚力,结合我省学前教育发展实际情况,共同商讨、制订一项适宜的质量评估指标,为我省学前教育质量评估工作做好基础性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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