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点探讨

2017-11-03 17:22曹露王磊邓强伟李丽珍
科技创新导报 2017年24期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要点

曹露++王磊++邓强伟++李丽珍

摘 要:本文针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现状以及项目本身特点,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关注的几个要点进行了探讨,从项目厂址合理性、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公众参与共5个方面进行了分析,论述了上述5个方面的环评应关注的内容,对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关键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环境影响评价 要点

中图分类号:X8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7)08(c)-0123-02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越来越快,城市生活垃圾排放量逐年增加,所造成的大气污染、地下水污染、土壤污染、土地占用、自然景观破坏等问题日趋严重。自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开始引进国外先进焚烧技术,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应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已经成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一项成熟、可靠的技术,在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方面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因此,我国许多地区尤其是经济发达、人口密度大、土地资源紧缺的城市开始越来越多地建设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相比于一般的工业建设项目,由于公众目前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认识有限,使得该项目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公众对此类项目的关注度非常高,引起的社會反响比较大[1],项目在选址时导致的“邻避效应”显著,项目前期受到的阻力较大。基于这种现状,对此类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也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得此类项目环评难度较大[2]。本文提出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关注的几个主要问题,对切实做好此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具有重要意义。

1 厂址合理性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厂址选择是否合理,关系到项目本身能否顺利实施,是此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最重要的环节,也关系到环境影响评价能否得到审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厂址是否可行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论述。

(1)选址必须符合所在城市的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尤其是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垃圾发电项目必须与环境卫生专项规划中的厂址位置、服务范围、建设规模一致,这是垃圾发电审批的前提。

(2)选址必须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2)”对选址的要求。

(3)除国家及地方法规、标准、政策禁止污染类项目选址的区域外,以下区域一般不得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城市建成区;环境质量不能达到要求且无有效削减措施的区域;可能造成敏感区环境保护目标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区域。

(4)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厂址须满足环境防护距离不小于300m的要求,即厂址周边300m范围不得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垃圾焚烧发电对选址的要求较高,其中社会接受性和环境可行性是厂址选址的关键因素,因此,在环境影响评价时,对厂址选择的论证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逐条对照。选择合理的厂址,将有利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开展和审批。

2 工程分析

工程分析中应分析项目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产生量、垃圾成分与热值、垃圾量是否能支撑项目建设规模,进炉垃圾热值要满足高于5000kJ/kg的要求。垃圾接收、储存与输送系统的基本情况,垃圾坑的储量应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对垃圾储存设施5~7d储存量的要求,并建设渗滤液收集设施、臭气防治设施。焚烧设备应符合《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2007年修订)关于固体废物焚烧设备的主要指标及技术要求,目前国内外应用较多、技术比较成熟的生活垃圾焚烧炉炉型主要有机械炉排焚烧炉、流化床焚烧炉、热解气化焚烧炉和旋转窑焚烧炉4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成[2000]120号)要求“目前垃圾焚烧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审慎采用其他炉型的焚烧炉”,目前国内应用最多的还是机械炉排炉。烟气净化处理设施及渗滤液处理设施是垃圾焚烧电厂最核心的环保设施,在满足国家排放标准的前提下,应尽量采用技术先进、成熟的环保设施。垃圾焚烧电厂的主要污染物包括酸性气体、重金属、二噁英等大气污染物、渗滤液、飞灰及炉渣,工程分析应定量给出各项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情况,是否满足相关的排放要求。非正常工况主要包括:烟气净化系统遇开、停、检修、故障等非正常工况时废气的排放;焚烧炉停炉检修时,垃圾坑将臭气送入除臭间内的活性碳除臭装置过滤,臭味经过活性碳除臭装置吸附过滤后通至卸料大厅楼顶排至环境空气中。

3 污染防治措施

必须采取有效的大气污染治理措施,确保生活垃圾焚烧炉排放烟气中的颗粒物、氯化氢(HCl)、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重金属、二噁英等污染物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目前较为常用的烟气治理组合工艺为“SNCR炉内脱硝(尿素)+半干法(旋转喷雾)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3];垃圾卸料、垃圾输送系统及垃圾储坑应采用密闭设计、负压运行,以防止恶臭外溢;为提高垃圾焚烧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实现全面达标排放,企业应抓好“装、树、联”三件事。一是“装”,所有垃圾焚烧企业要依法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二是“树”,在便于群众查看的显著位置树立显示屏,向全社会公开污染排放数据,鼓励群众监督,确保治理效果;三是“联”,企业自动监控系统要与环保部门联网,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主要废水为垃圾渗滤液,该部分废水水质复杂,污染物浓度高,目前常采用“生物处理+膜法+纳滤+反渗透”的处理工艺,以达到回用水的水质要求,经处理后的垃圾渗滤液应优先回用。厂内还应设置足够容积的垃圾渗滤液事故收集池,保证事故状况下渗滤液不外排。

固体废物主要是飞灰、炉渣、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焚烧飞灰属于危险废物,通常采用加螯合剂和水泥进行稳定化处理方法,对垃圾焚烧飞灰进行稳定化处置后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炉渣为一般工业废物,应优先综合利用,或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进行储存、处置。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可送往焚烧炉焚烧处置。

4 环境风险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风险的最大可信事故一般为烟气处理系统事故时二噁英的非正常排放;在焚烧炉停炉检修时自动开启除臭风机,进行恶臭气体的排放。因此,环境风险评价应重点关注二噁英和恶臭污染物的影响。分析发生环境风险事故时的可能影响范围,对事故周边人群健康的影响,并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5 公众参与

根据目前的环评编制要求,建设单位是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唯一责任主体,将公众参与篇章从报告书中独立出来,单独编制公众参与说明。但由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特殊性,公众对此类项目的关注程度以及敏感程度,环境影响评价还应重点关注建设单位所进行的公众参与调查的合法性、有效性、代表性与真实性,对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分析的合理性,是否有公众持反对意见等问题,并在评价结论中体现公众参与的调查结果。以切实发挥公众参与调查的作用,积极化解环境社会风险,在保障公众环境权益的同时,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和谐。

6 结语

在进行新型干法水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关注以上问题,对上述问题进行充分、全面、客观的论述,才能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更加完整,更具针对性与科学性,切实发挥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同时为环保部门审批项目提供科学的依据。

参考文献

[1] 田爱军,李冰,韩敏,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关注的重点[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2,30(2):46-49.

[2] 张新玲,韩敏,周永艳,等.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要点分析[J].污染防治技术,2010,23(6):22-24.

[3] 李薇,张聚兴,葛大陆,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及对策分析[J].华东电力,2010,38(1):130-132.endprint

猜你喜欢
环境影响评价要点
“三根”学习要点
健康烹调的要点
A Teaching Plan —— How to Write a Summary of an Exposition
浅谈新形势下环境影响评价课程教学改革
2015年报道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