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我市主要的电视频道和报纸类平面媒体2017年6 月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共计14 条次,涉及7个产品。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稽查局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依法查处的通知》(食药监稽字〔2017〕93 号)的要求,
现将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 年8 月21 日
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汇总表(2017 年6 月)
首都食品与医药2017年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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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思维与智慧·上半月》2024年11期
3《现代工业经济和信息化》2024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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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业微生物》2024年1期
6《雪莲》2024年9期
7《世界博览》2024年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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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卫生职业教育》2024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