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松柏,徐通,吕志浩,王小龙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农业局,四川 达州 635099)
禁疏结合 合力攻坚达州通川区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成效显著
伍松柏,徐通,吕志浩,王小龙
(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农业局,四川 达州 635099)
今年以来,达州市通川区全面打响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区依法关闭搬迁包括省市环保重点督导点位在内的禁养区养殖场(大户)157家,转移、清运畜禽4.91万头(只),占应关闭搬迁养殖场(大户)和转移清运畜禽的85.33%和88.3%,其中关闭率是全市的4.19倍,进度暂列达州市第一。
1.1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区委区政府成立了书记、区长为双组长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制发《关于印发<达州市通川区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等多个文件,明确了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区级部门、乡镇办委在推进落实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中的职责,实行了区级领导联系片、部门乡镇领导包村和农业部门职工及乡镇驻村干部联系户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
1.2 书记、区长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包片负责,亲自到乡镇、社区督导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情况,明确要求把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作为检验党政领导、践行新发展理念的重要标尺,对领导干部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整治不力问责,体现了决策层面对畜禽养殖铁腕治污、绝不手软的坚定决心和争当全市环保工作排头兵的坚强信心,向基层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传递了强力整治环保问题的最强音。
1.3 各乡镇办委和环保、农业等部门不等不靠、主动作为、自加压力,把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中心工作和政治任务,将该项工作成效纳入乡镇、部门年终综合目标考核,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1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在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中,严格对照《通川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规定,由农业部门牵头、乡镇办委配合,经多次摸底排查,准确掌握全区现有526家畜禽养殖场(大户)的具体分布、粪污处理模式和设施运行等情况,登记造册存档,精准锁定涉及11条河流两侧300米范围、饮用水源保护区、城镇规划区等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大户)184家、畜禽5.56万头(只),一场一策、一户一案,列出问题清单、形成整改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锁定准。
2.2 农业部门、乡镇办委制作环境保护户外宣传广告,悬挂宣传横幅60幅,张贴“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526份,发放限时关闭搬迁通告184份,同时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手机微信等手段,加大《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让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家喻户晓,增强畜禽养殖业主遵守禁养区有关规定的自觉性。
2.3 按照“谁污染谁整治”的原则,要求畜禽养殖场(大户)业主签订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承诺书,要求其务必履行防治主体责任。增强禁养区内无行政许可(国土部门的设施农用地备案登记手续、农业部门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保部门环评手续)业主(农户)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由村民代表组成环保巡查员,对辖区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实行全天候巡查,对关闭搬迁情况实行动态管理、每天通报公示。把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周边群众积极监督,营造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3.1 乡镇办委作为辖区内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积极主动作为,宣传政策法规,发出畜禽养殖污染整改通知书,打桩定位、倒排工期,督促禁养区养殖场(大户)业主关闭搬迁工作。
3.2 环保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配合做好政策宣传和清理锁定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拒不落实关闭搬迁的,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3.3 公安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场(大户)关闭搬迁工作中的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阻碍关闭搬迁工作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3.4 农业部门作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牵头单位,配合乡镇办委锁定清理关闭搬迁养殖场(大户),制作关闭搬迁作战图,配合乡镇、社区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召开院坝会,对个别乡镇禁养区内养殖场(大户)业主进行国家环保政策宣讲,根据难易程度、轻重缓急,实行定人、定点、定向“三定”责任制和消帐制,一场一户地攻坚、突破。关闭、清运情况实行与养殖户一日一对接、重点难点三日一督导、对乡镇每周一通报,并定期向区委区政府专题汇报进展情况。
4.1 对禁养区内饲养商品畜禽达到出栏体重的,由农业部门配合乡镇、社区工作人员,组织养殖场(大户)与城镇屠宰场(点)召开对接会,由畜禽经纪人、商贩到场到户收购,加快畜禽出栏和违建设施拆除速度。
4.2 对禁养区内饲养仔(幼)、育成期畜禽或种畜禽的,加快实施“退郊进沟上山”战略,由农业部门配合乡镇、社区工作人员,组织养殖场(大户)与北部适养区畜禽养殖业主一对一对接,优先满足使用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转运到北部适养畜禽1.84万头(只),适度扩大贫困村及非贫困村畜禽养殖场(大户)的生产规模。
4.3 对处于禁养区内的魏兴镇厂坝村秦巴老农种兔场,由农业部门牵线搭桥、镇村干部联合推动,组织业主与贫困村北山洞滩村对接。区委副书记将北山洞滩村作为联系点,协调指导种兔场高标准快速重建,依法订立合同、加强利益联结,把产业扶贫基金50万转变为贫困户、非贫困户、村集体持有的本金,协助秦巴老农种兔场与贫困村(户)建立“股权量化、按股分红、收益保底”的扶贫机制。建设年出栏2万只的肉兔生产基地,在实现产业提档升级的同时,通过土地流转让贫困户增收,订单收购农户种植的优质牧草或秸秆,变废为宝。优先吸纳贫困户务工,优先挑选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养殖商品兔助力脱贫攻坚,赠送当地果(菜)农有机肥,减少化肥支出,以调整农业结构,助农增收。
5.1 区委区政府健全完善问责机制,组织区纪委、区委区政府两办督察室和环保、农业等职能部门,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巡查督导,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省市环保重点督导的突出点位的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落实整治工作,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作为的情况。
5.2 区委区政府根据督导反馈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推进会,共同商议决策,列出整改台账,重点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问责”等工作机制,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启动追责问责程序,起到问责一人、警醒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增强各级干部的紧迫感,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联合执法力度。
S851.2
C
1001-8964(2017)10-0017-02
2017-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