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凌波
让企业家“放心”、尊重和鼓励企业家干事创新,并不是“一时之计”,更不是“权宜之计”。
9月25日晚的一条消息,引来了不小的反响: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一则意见,内容是“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
媒体的解读颇多。具有代表性的共识是,这是中共首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肯定”企业家的地位和作用,并从全局的角度,就如何营造更好环境、促进公平竞争、鼓励和发挥企业家作用作出制度性安排。
在临近十九大的时间节点上公开发布这一文件,意味是很多的。
向三方“喊话”
如果要概括这份《意见》,其实是在向三方“喊话”——
对企业家来说,《意见》的意味是要“放心”、有安全感、预期稳定(不仅包括民营企业家、也包括国有企业家);对政府来说,中央文件的意味在于厘清边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对社会来说,要尊重、鼓励企业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心理。
其中,“预期”是根本性的问题。
它代表着没有、或很少有后顾之忧,至少很少对于“政策不确定性”的担忧。要让企业稳定地投资、放心地改进技术、升级设备、雇佣人员、扩大再生产,需要政治、经济、法律、社会等多层面的稳定环境。发展的前提是稳定,稳定的核心就是预期稳定。
因此,在文件的“总体要求”之后,排在第一位提出的是“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就丝毫不奇怪了。
事实上,这一点也并非直到目前才提出。随手撷取几例——
2016年5月,《人民日报》头版的“权威人士”谈经济的文章,就专门向市场喊话,“让企业家既有恒产又有恒心”、“不要盲目翻旧账、使创业者有安全感”;
2016年11月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直接从最要害的产权保护入手,首次提出“妥善处理历史产权旧案”,也被认为是对处置企业家“原罪”的方向性指引;
2016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是强调“稳定民营企业家信心”,以及“保护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专心创新创业”。
毕竟,作为市场活动的主体,企业、企业家的预期不稳定,社会经济就会整体受到影响。
制度安排
对于整体国民经济来说,企业最基础的作用在于解决就业、贡献税收、拉动经济。
数据的说服力是明确的。早在2011年,仅中小企业,就贡献了中国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50%以上的税收,并创造了中国80%的城镇就业;财经作家吴晓波则称,到2016年12月,中国的民营企業、小微企业加起来,贡献了中国55%的税收、制造业70%的工业产值和95%的就业机会。
过去十年,民间投资曾是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重要活力来源。2006-2012年,中国的民间投资增速保持在30%-50%的高水平;民间投资在整体固定资产投资中的占比,2006年是36%,2015年12月则是64%。
因此,在经历了2016年民间投资的大幅度下滑、十年内首次民间投资增速低于总投资增速后,国务院专门对促进民间投资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之后多部委跟进施策。也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2017年上半年,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回升,再次来到7.2%的水平,比上年同期加快了4.4个百分点,助力中国上半年经济交出了不错的答卷。
之前民间投资增速为何下滑?企业为何信心不足?在不少学者的分析中,“对产权保护不放心”,“对人身、资产安全方面的担心”是一项扎眼的原因。也是部分出于这样的担心,海外追逐绿卡、资产外流甚至是“转移”,就成了一些企业家的“理性选择”。
在与多名企业家的交流中我们发现,他们“抱怨”和“担心”的事情有许多共通之处,而这些担心也是多方因素的纠缠。
比如“营商环境不好”,有时涉及到行政效率的低下,有时则是地方政府一些不讲诚信、“换领导换路线”导致的政策反复、吃拿卡要、把企业当“肥羊”来宰的灰色手法;“不安全感”,则大多来自对产权的担心,比如法律的不健全,以及现实中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利益的负面案例的“示范效应”。
堵塞不理性的海外投资、遏制资本过快外流是为了中国经济更健康发展,但根本性问题的解决则需要制度安排。从这个意义上说,法治的保障是最根本的保障。法治不彰,灰色的手就肆无忌惮。法治跟得上,各方的权利义务就明确,营商环境、竞争环境才谈得上顺理成章。因此,在《人民日报》的署名文章中,经济学家厉以宁就这样写道——
“一是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二是依法保护企业家创新权益,三是依法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这三方面的内容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古语云,有恒产者有恒心,这句话至今仍然有效。如果社会上的个人产权遭到侵犯,或非公有企业的产权遭到侵犯,法律对产权的保护缺位,那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人们预期紊乱,而一旦预期紊乱,创新创业就会失去动力。这种情况是屡见不鲜的……唯有使广大人民、众多企业经营者有财产安全感,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增长。公平保护财产权,最重要的就是要树立法律的最高权威。法律是一视同仁的,法律法规让公有财产和非公有财产一律受到保护,使公众有财产安全感,全国上下都会因为有良好的预期而产生动力和活力。对于政府而言,为了激发和保护企业和投资人,一定要守信践诺,取信于民。各地政府不能以政府换届或领导人更替等理由违约,不能将公权力凌驾于法治之上。”
鼓励企业家干事创新
让企业家“放心”、尊重和鼓励企业家干事创新,并不是“一时之计”,更不是“权宜之计”。
从历史的角度看,改革开放以来,正是无数的企业托起了中国的经济奇迹,推动了巨大的社会进步;从现实的角度看,中国经济和社会要继续进步,企业的发展壮大、科技探索、产业升级也是根本动力。
不可否认,企业家如同其他社会人群一样,也会有缺点和错误,也有违纪违法现象,甚至也会有人犯罪。但是,这丝毫不能否定改革开放以来企业家所做出的巨大贡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是我们不断认知、不断调整、不断提高的过程,企业家们也是在这个过程中成长进步的,难免会有人磕磕绊绊,甚至掉队落伍。有的企业家过去犯下错误,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原因,应当全面地、历史地分析对待,这样才能更好地总结教训,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早就指出,市场活力来自于人,特别是来自于企业家,来自于企业家精神。激发市场活力,就是把该放的权放到位,该营造的环境营造好,该制定的规则制定好,让企业家有用武之地。我们需要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站位高远、立足当下、推进现代管理、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家。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下大气力做好这方面的工作,让企业家有更高的学习能力、更强的法治意识、更多的创新机会、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发挥更大作用。
这样的文字,仍然适合当下,以及将来。
摘编自《人民日报·海外版》微信公众号“侠客岛”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