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 浅谈警犬山地搜捕的使用

2017-11-01 09:28
中国工作犬业 2017年10期
关键词:警犬嫌疑人民警

罗 匀 李 博

以案为鉴 浅谈警犬山地搜捕的使用

罗 匀 李 博

云南省楚雄州地处康滇地轴南段的偏西一方,属云贵高原西部,滇中高原的主体部位,东靠昆明市,西接大理白族自治州,南连思茅地区和玉溪市,北临四川省攀枝花市和凉山彝族自治州西北隔金沙江与丽江地区相望。全州地势大致由西北向东南倾斜,东西最大横距175公里南北最大纵距247.5公里。楚雄境内多山,山地面积占总面积的90%以上,其间山峦叠嶂诸峰环拱,谷地错落,溪河纵横, 山坝区居多,素有“九分山水一分坝”之称。一些突发性案事件嫌疑人作案后多选择逃至山林躲藏,给抓捕带来不小的危险性和困难性。近年来,笔者携带警犬参与山地丛林搜捕犯罪嫌疑人5次,现结合工作实际对警犬山地搜捕战术进行初步探讨,为今后在山林搜捕中合理、高效地使用警犬提供实战依据。

案例一: 2014年8月28日,楚雄州南华县某村李某某在本村杀死3人后逃窜至村后大山里,此案引起了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刑侦总队领导、专家亲临现场开展指导工作。由于案发地山林、涵洞、窝棚、田野较多,指挥部结合当时天气炎热判断,嫌疑人在逃匿过程中必定会寻找水源,遂将山林中水窖及溪流沿线作为重点使用警犬搜索。经过128小时的艰苦搜索、抓捕工作, 8月30日,搜捕犬“闪电”凭借敏锐的嗅觉,在当地某号水窖发现畏罪自杀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尸体,“8.28”故意杀人案成功告破。

案例二: 2017年3月3日凌晨,云南省楚雄市某旅社发生命案,嫌疑人作案后往后山逃跑。根据指挥部安排,在搜捕过程中,带犬民警与技术人员在搜捕区域内开展搜捕工作,由于山林密集,环境恶劣,给抓捕工作带来不小的困难。经过一个小时的搜捕,最终警犬在距离案发地2公里的地方发现疑似嫌疑人血迹,随后技术人员提取了发现的血迹,技术部门经过对案发以后国道红绿灯口的监控排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同时,结合对国道红绿灯监控车辆轨迹跟踪,提供了嫌疑人逃跑方向的线索。在市公安局多部门、多警种的共同努力下, 3月21日18时30分许,刑侦大队民警在此方向辐射的范围内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破获“3.03”抢劫杀人案。

经过对数起警犬在山地环境下搜捕案例的认真分析和总结,我们认为,警犬参与山地搜捕案件,必须要做好准备工作,同时要注意警犬使用的程序和战术。

一、警犬山地丛林搜捕运用前的准备

(一)了解案情。明确搜捕对象特征。主要是了解整个案情的简要情况、搜捕对象的体貌体态衣着、身体素质、生活习惯等基本特征、是否持有凶器武器等,有条件的要持有搜捕对象照片或模拟画像。

(二)熟悉地形。要向熟悉当地情况的干部群众详细询问搜捕区域的面积、地形、路径分布、人员分布、山洞等便于藏匿的位置、已知搜捕对象活动轨迹以及山间气候、是否有野兽毒蛇等。搜捕中尽量持有当地地图或手绘地形图,标注搜捕区域、重点部位、路径。

(三)确定嗅源。对于搜捕对象身份明确的,提取其日常穿戴的衣物作为嗅源;对于身份不明,但在作案现场遗留有痕迹物证的,也可提取作为嗅源。

(四)分配警力。根据搜捕区域、重点部位、搜捕对象情况合理划分搜捕小组,每个携犬搜捕小组以3~5人、1~2头警犬为宜,有条件的情况下为每个小组配备熟悉情况的向导。

(五)配备装备。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警犬用具、警械武器、防护装备、通讯工具、医疗急救用品、食物饮用水等。

二、警犬山林搜捕程序及战术要点

(一)封锁搜捕区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搜捕前安排警力对搜捕区域外围的交通要道进行公开或秘密的设卡堵截盘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搜捕区域造成误伤,防止搜捕对象外逃。

(二)制定搜捕方案,突出搜捕重点部位。根据现有警力、装备,结合搜捕区域面积、地形,科学制定搜捕方案,明确每个搜捕小组的搜索区域、路线,要将作业能力优秀的犬安排在搜捕对象最有可能出现的区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指挥部要安排警犬作为应急力量。各搜捕小组要结合天气情况,将已知的可容搜捕对象藏匿的洞穴、空置房屋、水源、能够提供食物的场所等重点部位,以及在搜捕过程中通过访问或其它途径发现的可疑部位作为重中之重,明确责任,逐一排查。

(三)找准搜捕切入点,战术队形稳步推进。根据搜捕现场的地形和天气情况,结合警犬嗅觉作业特点,尽量选择下风处开始搜捕作业。搜捕行动开始时警犬在最前,使警犬对目标的气味保持敏感。带犬民警要紧跟警犬,眼睛紧盯正前方,一般距犬5米左右,以免影响警犬的注意力。在保证警犬安全的同时,观察警犬对周围环境的反应。另两名搜捕队员中的其中一名队员与带犬民警要保持左后侧10米左右距离,随时注意左侧的动静。另一名队员要距离带犬民警再远一些,保持右后侧15米的距离,注意右侧动静和负责断后。这样的队形从站位上看如箭头型, 有利于发挥每个点的作用,辐射四周,确保小组对四周360度的有效搜索。各搜捕小组在分片搜捕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观察分析,逐渐缩小范围收拢口袋。

(四)注重人犬结合,发挥警犬综合功能。警犬威慑力量可以迫使搜捕对象自首或主动逃离藏匿地点;警犬追踪确定搜捕对象逃跑路线或方向;警犬搜索发现搜捕对象、遗留痕迹物证、尸体等;警犬鉴别搜捕中发现的可疑痕迹物证是否为搜捕对象所留;警犬扑咬可以迅速有效制服搜捕对象。搜捕是警犬综合功能作用的发挥过程,要根据现场条件和实际,灵活运用警犬各项功能。

在发挥警犬作用的同时,带犬民警要注重发挥人的主观能力性,将警犬作业与调查访问、群众工作等有机结合,通过询问搜捕区域内的住户、过往人员是否发现可疑人员、有无衣物食物丢失情况等,及时发动群众、发现线索。

(五)加强信息联络,及时调整工作部署。搜捕工作往往都是多警种、大兵团作战,形势瞬息万变,战机稍纵即逝。这就需要在搜捕过程中加强信息联络,指挥部对各战斗小组或单元的进度行程要了然于胸,各小组或单元对指挥部的指令也要清晰掌握,对于搜捕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可疑人员、可疑痕迹物证要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并根据指令提取或安排专人看管等待技术人员处理。

(六)灵活果断处置敌情,作好善后处理。在搜捕中如果正前方出现意外情况,带犬民警应在快速做出隐蔽战术动作的同时,命令警犬卧下。明确嫌疑人藏身部位后,带犬民警要迅速利用手势通知其他组员,指出目标所在的位置和搜索行进的路线。应根据实地环境采取相应战术。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喊话、令犬吠叫、鸣枪示警等方式迫使嫌疑人投降;一旦嫌疑人负隅顽抗,带犬民警与警犬会成为其首要目标,必须寻找遮蔽物等待其他组员的火力支援,灵活掌握时机纵犬扑咬制服嫌疑人,其他队员分别从左、右翼采用半包围或平面推进的战术队形向目标进攻;对于嫌疑人可能对搜捕人员和警犬生命造成危险的,带犬民警要根据指令果断使用武器。在嫌疑人被抓获后,带犬民警应携犬进行押解;对于搜捕中发现嫌疑人尸体的,要保护现场并及时汇报。

三、注意事项

(一)加强对已搜重点部位的后续防控。切忌一搜了之,防止搜捕对象与我方打游击。对于与嫌疑人有较为重要的利害关系的重点部位,搜完后一定要安排专门力量进行控制。

(二)搜捕工作依靠警犬而不依赖警犬。警犬作为一项技术或专门手段,在搜捕过程中能够发挥其独特作用。但警犬也不是无所不能的,受环境、气温、生理、体力、训练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警犬也有发挥失常的可能。这就要求我们在使用警犬搜捕时正确认识它的作用,切切实实将其作为一项手段来用,而不能把“宝”全押在犬身上。

(三)警犬作业结论要慎而又慎,严禁主观臆断,误导侦查。在警犬搜捕过程中,经常需要鉴别甄别痕迹物证是否为嫌疑人所留,这就要求带犬民警根据犬现场作业表现、日常训练水平、现场环境条件等因素全面分析慎重结论。

(四)确保人犬安全。搜捕现场多山高林密,毒虫众多、结构复杂、人犬行进不便,极易造成中暑、受伤;搜捕对象穷凶极恶,多持有武器凶器,对人犬安全造成威胁。近年来带犬民警及警犬在执行搜捕任务中牺牲受伤的情况屡有发生。因此,在搜捕过程中,要将保障人犬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一是根据季节和现场环境条件,科学确定警犬连续作业时间,一般不要超过半小时,保证有充足饮水,在有水源的地方可以使用洗浴等降温措施;二是做好防护,穿长袖衣服;扎紧裤腿,把裤腿塞进袜子或鞋子里;也可预先对裸露皮肤、衣服及犬体涂抹驱避剂等措施,带齐医疗急救用品;三是搜捕过程中要注意保持战斗队形,在紧急情况下严禁配合人员在带犬民警和警犬处于危险位置时开枪射击,避免造成人犬伤亡。

(作者单位:罗匀,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675000;李博,公安部昆明警犬基地,650204)

(本文照片由作者提供)

(编辑:颜 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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