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共享发展 增进民生福祉

2017-10-30 18:04曹永萍李文杰
实践·思想理论版 2017年10期
关键词:全区养老教育

曹永萍+李文杰

党的十八大以来,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的战略目标,全区上下坚持共享发展,紧紧围绕“富民与强区并重,富民优先”战略,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的就业、收入、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入手,攻坚克难,着力加大惠民政策力度,着力增加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生活水平实现了新提高,各族人民有了更多获得感。

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富民之源。就业和创业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基本途径,关系着全区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着全面小康的宏伟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了促进社会充分就业,内蒙古不断调整就业政策的方向和内容,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创业、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全区就业规模和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2013-2016年解决新增就业人员分别为27.13万人、27.18万人、26.9万人和26.8万人。重点人群就业成效显著,2013-2016年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8.63万人、6.2万人、6.1万人和5.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6.73万人、6.91万人、6.7万人和6万人,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连续保持在4%以下;农村牧区劳动力累计转移就业人数每年基本稳定在250万人左右。创业带动就业效果明显,扎兰屯市、巴林左旗、和林格尔县3个旗县市被国家确定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地区,通辽市被国家表彰为“全国创业先进城市”;建立创业孵化基地379个,2013-2016年全区实现成功创业人员分别达到4.38万人、4.7万人、4.5万人和2.95万人,带动就业人数分别达到15.37万人、17.35万人、15.93万人和8.08万人。

居民生活质量改善明显

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不断增进人民的收入和福利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把努力增加城乡居民的收入,提高生活质量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收入增长的措施,积极拓展城乡居民增收创收渠道,居民收入稳步增长。2016年全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975元,比2013年提高了6971元,与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差距由2013年的1458元缩小到2016年的641元,在全国的位次上升到第9位。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3年的8596元增长到2016年的11609元,年均增长10.5%;收入来源日益多样化,2016年全体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达到4208元和1203元,分别较2013年增长了1325元和127元,二者合计占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达到22.4%,较2013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由2.97缩小为2.84。居民生活质量持续改善,2016年全区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为0.283和0.293,较2013年分别降低了10.7%和17.7%,接近联合国20%-30%的富足标准。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发展、享受需求持续提高,2015年全体居民在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方面人均支出合计为4243元,较2013年增加了738元,比重提高了1.1个百分点。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系列改革和政策强有力推动下,全区教育、科技、卫生、文化和体育等诸多领域取得了重大成就,各项社会事业实现了全面进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

一是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我区加快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助学体系,努力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事业实现了历史性进步。基础教育方面,2016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1.6%、100%和93.4%,均超全国平均水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85.4%。职业教育方面,围绕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全力打造具有鲜明地区特点和民族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和学历教育实现了质的飞跃。民族教育方面,率先对蒙语授课学生实行了从幼儿园到高中的免费教育,民族中小学办学条件达到或超过其他同类学校。蒙汉双语教育工作不断推进,2015年,蒙古族聚居地区基本普及学前蒙汉双语教育,全区36所高校开设104个蒙汉双语授课专业和民族预科班,占全区在校大学生总数的14.25%。民族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全区各类各级学校中,少数民族在校生达82.9万人,其中蒙古族在校生73.8万人。

二是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更加公平。2016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数24001个,较2012年增加949个;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3.9万张,较2012年增加2.82万张;卫生技术人员数16.9万人,较2012年增加2.9万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2015年,全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3.42%,适龄儿童常规免疫接种率达到99.52%,住院分娩率达到99.94%,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率达95%以上;公立医院改革取得新突破,全区80个旗县165所公立医院和4个国家联系点城市的43所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小药箱”及配套基层医疗体系建成,覆盖60万人口,形成牧民规范治疗和用药,被评为全国十大最有影响力的医改举措。蒙中医药事业步入发展快车道,全区形成了以3所自治区级蒙医中医医院为龙头、16所盟市级蒙医中医医院为骨干、103所旗县级蒙医中医医院为基础、苏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蒙医中医科为网底的四级蒙中医服务体系。

三是文化事业蒸蒸日上。我区文化体制改革继续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全面提升。2015年末,全区共拥有公共图书館117个,总藏量达1513万册(件);拥有博物馆84个,总藏量达50.56万件;拥有群众文化事业机构1179个,从业人员5274人;拥有文化站1060个,其中乡镇文化站871个,从业人员分别为3316人。文艺创作成果丰厚,2012年至2014年,内蒙古文艺工作者创作的各类文艺作品在全国及自治区内共获得各类文艺奖项1400余项,其中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奖项360余项。广播影视事业实现了历史性突破,2016年全区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均达到99.2%,比2012年分别提高1.3和2.4个百分点。

四是体育事业全面发展。围绕“全民健康、健康中国”理念,不断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提高竞技体育综合竞争力,体育事业得到了全面发展。公共体育基础设施渐趋完善,2016年,86%的旗县(市区)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87%的苏木乡镇建有全民健身活动站,87%的行政村建有全民健身活动点。201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1.66平方米,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2平方米。成功举办了全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运动会和第十三届世界大学生跆拳道锦标赛等重要赛事。群众体育活动丰富多彩,人民群众的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40.3%。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竞赛成绩全面提升,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内蒙古参赛人数、参赛项目和奖牌数、总分再次刷新纪录。此外,足球运动实现单位全覆盖。

民生保障底线全面筑牢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以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为准则,全面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服务建设,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民生保障底线全面筑牢。

一是社会保险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扩大,2016年底,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655万人,较2012年增加244万人;參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736.1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分别为241.1万人和6.5万人,较2012年分别增加8.1万人和1.44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236.5万人,较2012年增加87.5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019.3万人,较2012年增加51.3万人;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100%。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保持在80%和70%以上;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实际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到了171元,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420元。

二是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城乡低保标准逐步提高,2015年内蒙古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497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288元/人·月,补助水平居全国前列。城乡特困供养能力显著提高,全区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稳定在9.8万人左右,城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月人均1209元,是城市低保标准的2.1倍,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月人均901元,是城市低保标准的1.6倍;农村牧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年人均8598元,是农村牧区低保标准1.9倍,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年人均5124元,是农村牧区低保标准的1.4倍,基本实现由生存型救助向发展型救助转变。

三是重点人群福利事业快速发展。养老设施日臻完善,截至2015年底,内蒙古共有各类养老机构2421所,我区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58张,高于全国28张的平均水平,居全国首位;养老服务日益多元,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覆盖城乡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2015年我区70.2%的老年人通过养老服务功能延伸到家庭实现居家养老,12%的老年人通过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实现社区养老,4.2%的老年人通过入住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实现机构养老。扶残助残成效显著,2015年全区下达财政助残补贴4706万元,补贴贫困残疾人19.2万人次,下达护理补贴6023万元,补贴重度残疾人22万人次;为6750户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家庭改善了住房条件,为2128户家庭进行了无障碍改造。

四是安居工程让百姓更有幸福感。2013年-2016年,四年累计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90万套以上,累计完成棚户区搬迁改造59.1万户,完成农村牧区危房改造80万户。

扶贫攻坚成效显著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切实把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积极出台扶贫政策,全力推进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劳务输出、易地扶贫搬迁、生态建设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等一系列工程,全区扶贫开发工作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局面。

一是贫困人口持续大规模减少。全区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由2012年的197.8万人减到2016年的56万人,农村牧区贫困发生率由14.7%下降到4.1%。

二是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截至2015年底,贫困地区自然村通水、电、路、通讯比例分别达到71.8%、99.2%、88.4%和98.5%,贫困地区通公路的自然村达到13000个。

三是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贫困旗县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3304.6亿元增加至2015年的5679.8亿元,地方财政收入由204.6亿元增加至305.2亿元,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由1437元增加到3100元,年均增幅超过全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水平。

实践证明,只有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才能得到群众的支持,才能推动各项事业不断前进。

(作者单位:内蒙古发展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康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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