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玉+郭燕
近年来,随着人民银行县支行职能全面加强,县域反洗钱工作也取得了长足发展。反洗钱组织体系和检查监督机制日趋完善,反洗钱信息监测和报告制度得到了较好地贯彻执行。但调查也显示,县域反洗钱工作发展仍不平衡,相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业反洗钱工作进展缓慢,突破和创新困难较多,工作成效不显著。
一、县域保险业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存在偏差,责任未“扛到肩上”
目前,县以下保险机构总体呈现机构多、门面小、人员少,开展的业务面狭窄的的局面。除原中国人寿、财险等公司与当地人民银行联系较多,反洗钱工作有不一定拓展外,其他保险机构,尤其是近年来新兴的一些保险机构,对反洗钱工作认识欠缺。据调查,有的基层保险机构业务人员不知道反洗钱工作,有的对反洗钱工作只停留在知道和了解的层面上,好像“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甚至还有个别新设保险机构的负责人,错误地认为反洗钱离自己很远,与自己开展的业务关系不大,既使有事,也是银行的事。这充分表明,县域保险机构把法律赋予的反洗钱责任未扛到自己的肩上,认识上不深入到位,行动上难以有大的作为。
(二)管理机制不全,工作开展较为被动
调查显示,县域保险机构均未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工作机构,大部分机构内部未明确反洗钱兼职部门、兼职岗位,反洗钱岗位责任等制度缺失。少数保险机构初步建立了反洗錢工作框架,但人员培训、岗位设置、内部管理和日常工作开展仍缺乏规范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县域保险业普遍缺乏反洗钱专业人才,现从事反洗钱工作的人员本身数量就不足,再加之业务素质不强,专业知识匮乏,缺乏系统的分析力,准确的判断力,前瞻性的指导力,直接影响了县域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的正常开展。另外,奖惩激励机制的不完善,使保险人员缺乏反洗钱工作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工作开展比较被动。
(三)系统建设滞后,难以适应发展需要
当前,基层银行业反洗钱大量使用现代化电子技术手段,反洗钱日常监测和大额可疑交易信息报告通过先进的业务系统和网络接口,实现了自动化、全覆盖。相比之下,县域保险机构在反洗钱业务子系统建设上投入不多,建设进度缓慢。少数保险机构在反洗钱系统建设方面无任何规划,无一点进展。大部分保险机构反洗钱工作仍停留在手工操作,单纯靠人力对客户信息和资金监测的简单层面上,已很难适应保险业反洗钱工作发展的需要。特别值得重视的是,近年来网上保险发展势头迅猛,理财类保险的触角已延伸到县以下地区,给保险业反洗钱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
二、加强县域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认知转变,靠实工作责任
人民银行县支行要充分发挥对县域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监督作用。要通过宣传、培训、检查和督导等多条途径,提高县内保险机构和保险业务人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增强他们的主体责任感。要让他们认识到,对于县域保险业来说,反洗钱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必选项,要开展保险业务,就必须开展反洗钱工作。县域保险机构要切实把反洗钱工作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安排部署和落实在日常。县域保险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反洗钱法律规定,学习反洗钱的各种手段方法,从思想上重视,认识上提高,行动上积极主动。
(二)健全组织机构,层层推动工作
县域保险机构必须健全反洗钱组织体系,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制定完善的反洗钱操作规程,从公司领导到一线从业人员,层层建立和落实反洗钱岗位责任制。各保险机构应从加强内部管理入手,抓住业务流程中的风险点,将反洗钱工作理念、防范洗钱风险的意识贯穿于日常工作中。要对照人民银行新修定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保险业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和交易资料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具体制度,并把操作要求细化到工作部门和岗位,逐级落实工作任务。
(三)加强系统建设,提升监测水平
在反洗钱业务系统建设上,县域保险业要认真学习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好做法,积极建议总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结合本行业、本公司业务特点开发与人民银行反洗钱系统、公民身份联网核查系统等对接的反洗钱业务子系统,支持县域保险业依托现代化系统,利用电子手段开展反洗钱工作,减少手工操作量,防止信息漏报、误报。要依托现代化技术手段,建立完善的反洗钱监管指标体系,对大额投保、频繁退保、趸缴率、退保率等指标进行监测,对洗钱风险大的业务险种以及频繁投保、退保、变换险种或者保险金额等可疑行为,特别进行关注,全面提升基层保险业反洗钱监测、分析、报告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水平。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