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忱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媒体信息传播空前迅速,网络舆情也随着网络数据量的不断增多变得日益复杂。公安机关作为与人民群众接触最多的政府职能部门之一,其执法过程与执法结果无时无刻不在公众的监督之下,其一举一动都有可能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稍有不慎,就会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因此,公安机关如何通过舆情监测在庞杂的网络数据面前第一时间发现与“我”相关的舆情信息,从而降低自身在舆情危机中的风险至关重要。
关键词:涉警舆情 舆情风险 舆情监测 危机舆情
中图分类号:G2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7)19-0176-02
众多网络舆情信息中,涉警舆情是最为常见的一种形态,涉警信息的网络关注量也一直居高不下。公安机关作为最直接、最广泛的执法群体,在百姓法制意识逐渐增强的今日,任何瑕疵及民警个体的不当行为都会在网络中被扩大,归根结底是公安机关的职业角色和职业性质所决定的。
一、大数据背景下涉警舆情监测的内涵
涉警舆情顾名思义就是与公安机关或者民警个体相关的舆情信息,这其中包括正向的舆情信息,即促进公安机关及民警个体的舆情,还包括负向的舆情信息,即不利于公安机关及民警个体的舆情。从警察职业性质定位,由于公安机关创造的多为社会效益,而其显现的周期并不固定,加之表现力弱等特点,因此,涉警舆情监测的主要目的是科学规避舆情风险,换言之,是为了减少负向舆情信息对公安机关的伤害。而舆情监测是指整合互联网信息采集技术及信息智能处理技术,通过对互联网信息的自动抓取、自动分类聚类、主题检测、专题聚焦,实现网络舆情监测和新闻专题追踪等信息需求,形成简报、报告、图表等分析结果,為全面掌握群众思想动态,作出正确舆论引导,提供分析依据。[1]综上,涉警舆情监测就是整合与公安机关或民警个体相关的舆情信息,通过互联网信息处理技术对与之相关的舆情进行提炼、分类、分析并以一定的成果形式呈现出来,从而为公安机关了解舆情的影响力和可能出现的结果提供依据。
麦肯锡全球研究所对“大数据”给出的定义是:一种规模大到在获取、存储、管理、分析方面大大超出了传统数据库软件工具能力范围的数据集合。[2]由此可见,涉警舆情监测的难点在于面对互联网海量信息时,如何从中监测到与之相关的舆情信息。随着网络数据范围的扩大,监测的难度自然也就越大,某种程度上互联网庞大的数据信息为涉警舆情的监测带来了挑战。但也正因如此,涉警舆情的监测才变得有意义,公安机关同样可以通过有效利用与之相关的舆情信息来降低舆情风险,带给公安机关挑战的同时也带来了机遇。
二、大数据背景下涉警舆情监测的现实困境
(一)危机舆情来源的监测难度大
1.危机舆情的原始发布平台难以追踪
公安机关监测到涉警舆情通常是通过网络媒体的报道或者利用警务信息平台之类的媒介对热点事件,热语的追踪实现的。但是网络媒体报道的信息大部分已经不是最初的原始信息,它可能来自其他传播媒介当中的一段视频、一张图片或一段话。而通过警务信息平台对热点事件、热语的追踪进行监测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比如事件舆情爆发的时期可能不同,热语的传播方式发生了改变等。这些都为公安机关的舆情监测工作增添了难度,如果公安机关无法第一时间监测到危机舆情的来源,而是等其在媒体报道后产生了一定影响再去处置,其效果的差异是不言而喻的。
2.危机舆情的原始发布者难以追踪
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有时虽然能够利用技术手段准确定位危机舆情的来源地,但是原始发布者的身份却难以查明。比如来自手机的原始信息,如果没有注册身份信息,就很难锁定信息发布者,即便是有明确身份信息的,也有可能是盗用。再比如网吧,人员流动性很大,如果网吧疏于管理,想要及时监测到危机舆情的发布者恐怕也是难以实现的。如果公安机关无法锁定危机舆情的原始发布者,首先对事件的了解程度就会降低,在与民间舆论场博弈的过程中会缺乏对话语权的控制。其次如果危机舆情经警方证实纯属谣言,但是没有证据的辩解会显得苍白无力,无法消除公众的猜疑。
3.危机舆情的原始发布内容难以追踪
现如今,网络媒体对涉警舆情事件的报道出现了许多意想不到的状况,比如为了吸引公众眼球刻意夸大事实、断章取义甚至在毫无调查的基础上听信谣言,一定程度上成为谣言扩散的工具。如果不及时监测到这些舆情信息的真实内容,后果将难以预料。但是由于原始发布者和发布平台的追踪客观上存在难度,公安机关的取证又需格外谨慎,因此对危机舆情原始内容的监测过程就变得异常艰难。
(二)危机舆情监测的技术手段相对滞后
1.涉警舆情定位技术落后
目前,很多企业和政府都引用了专业的舆情监测软件用于舆情定位,研发团队根据组织的规模、地域、以往的环境活跃度等指标在原有监测模板的基础上也可谓量身打造。但是大多数公安机关更多时候还是依靠人工处理技术定位涉警舆情,虽然也能满足目前舆情监测的需要,但是从数据的发展趋势看,最终还是要被取代的。而有些公安机关虽然也引用了专业的监测软件定位舆情,但并没有充分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情况,这也导致在舆情监测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与现实不符的技术指标,完全起不到实质作用;还有一些部门没有及时更新理念,依旧保留着原有的监测模式,专业监测软件只发挥了很小的作用,可谓“换汤不换药”。
2.涉警舆情分析技术落后
公安机关无论采用技术监测手段还是人工监测手段,都缺乏对危机舆情的分析依据。大部分的舆情监测结果会以报告、图表等形式呈现,这些形式的总结往往会通过一些显性指标进行预测,因此这些预测有很大的经验成分,缺乏对实际环境、事件诱发因素等的思考,而有些结果形式甚至连分析结论都没有。换言之,警方经过努力换来的监测报告犹如一纸空文,缺乏现实的思考和应对的目的。
(三)舆情监测的专业团队建设薄弱
警力紧张是公安机关普遍存在的问题,这种窘境同样出现在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有时民警不得不一人多职,不得不把更多精力放在日常性事务当中。长此以往,在超负荷的工作状态下也很难调动起工作能动性,从而渐渐缺失了对舆情监测模式创新的思考。其次,舆情监测对技术层面的要求较高,综合于舆情风险评估技术、计算机技术、云处理技术等多种技术的运用,因此,人才培养的难度较大,周期也较长,而大多数公安机关却很难提供给警员高额的时间成本和培训资源。此外,舆情监测的专业团队建设滞后还表现为专业不相称,人员流动性较大。究其原因:一是专业人才需求不足,很多警校网监专业人才无法分配或无法长时间驻足于基层公安机关,其他地方院校的专业人才由于待遇、社会保障等原因往往不会将警察职业作为自己的首选,即便选择了该职业,人才流失的可能性也很大;二是由于公安机关内部机制以及其职业性质决定了警员通常情况下无法从一而终地从事于与自身专业相关的工作。
三、大数据背景下涉警舆情监测的对策分析
就目前涉警舆情的监测过程来看,距离预期效果存有差距,其原因首先是危机舆情本身的不可控因素比较多;其次是危机舆情监测手段相对滞后,难以适应网络数据发展的复杂程度;最后是舆情监测的专业团队建设缺乏规划。针对以上现实困境和原因,提出以下对策:
(一)更新涉警舆情监测的人工智能技术
1.善用云计算机技术
云计算是一个安全的云服务平台,提供计算能力、数据库存储、内容交付以及其他功能来帮助实现业务扩展和增长。了解如何利用云产品和解决方案来构建灵活性、可扩展性和可靠性更高的复杂应用程序。2013年后,舆情监测技术与云计算机技术紧密结合,在舆情监测技术上取得了突破,但是仍需挖掘更多的数据处理技术,不断更新相关的科学理论水平。目前专业的监测软件也是在云处理技术基础上生成的一套自动化搜索系统,为公安机关舆情监测提供了强有力的分析依据,但是仍需根据自身需求进行改善,特别是监测指标要符合实际公安工作,不能全盘照用,也不能使其形同虚设。
2.加强人机结合
科技创新为涉警舆情的监测提供了便捷,特别是云技术的运用为公安机关开创了全新的思路。但是计算机技术对于现实舆情环境和公安机关可控资源的分析有时却显得过于理想化,计算机技术对数据处理的范围和速度是人工无法比拟的,而人工技术对细节的把控和舆情非理性化的解读也是计算机难以实现的。因此在计算机分析的基础上,还需结合人工操作,将科技化与人性化紧密结合。
(二)完善涉警舆情监测的相关内部机制
1.完善警讯平台工作机制
警讯平台是民警了解内外部警务讯息的窗口,同时也是公众了解公安机关动态的渠道,几乎所有的警务信息都是通過警讯平台发布的。因此,要加强警讯平台的建设,增强公安机关的透明度,及时消除公众对涉警事件的猜测,降低涉警舆情所带来的风险。1)及时纠正与事实不符的涉警舆情信息,通过调查、取证使谣言不攻自破;2)善于通过警讯推广警察形象,与公众建立友好、合作的常态化关系。
2.完善舆情监测专业人才培养机制
由于舆情监测对专业水平要求较高,因此在选拔警员时应注意专业的匹配度和整体融合度。匹配度即专业对口,保证新进人才能够清晰定位自身的职业角色,快速适应工作内容和工作环境,从而减少职能资源的浪费。融合度即人才之间的专业互补程度,舆情监测所体现的是一种综合能力,其中包含了网络信息处理能力、舆情风险评估能力等,所以不能只偏重于一种专业人才的引进,应该综合考虑,引进与之相关的多专业人才。此外,还应尽可能给民警提供专业培训的机会,通过培训,了解与之相关的发展动态,及时更新技术理念,弥补不足。
(三)加强与媒体的合作,搭建舆情信息反馈平台
公安机关和媒体之间不应是相互对立的关系,而应是一种合作共赢的关系,实现二者的融合,不仅有利于实现双方舆情资源的有效配置,而且可以满足双方创造社会效益的需求。公安机关监测到的涉警舆情很大程度来自于网络媒体,因此,公安机关应积极主动地与媒体建立一种持久、合作的关系模式,搭建涉警舆情信息反馈平台。公安机关需把与自身相关的信息第一时间提供给媒体,以此丰富媒体的报道素材,节省媒体搜集资讯的成本;媒体也需把监测到的涉警舆情及时反馈给公安机关,证实其真实性,避免媒体夸大事实、断章取义的不实报道。
参考文献:
[1]中国舆情网[OL].http://yuqing.china.com.cn.2014.
[2]Mckinsey&Company.Big Data, Analytics, and the Future of Marketing & Sales[M].2016.
责任编辑:杨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