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质量问题手机 诉至法院获赔三倍购物款

2017-10-23 06:19吴凡云龚启鹏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17年7期
关键词:罗某魅族周某

吴凡云 龚启鹏

2017年1月23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法院判决:被告罗某向原告周某支付赔偿款4200元;驳回原告周某其他诉讼请求。

被告罗某在被告某宝公司网络平台注册成立网店,经营魅族手机等业务,该手机宣传网页显示:官方验证、魅族正品、全国联保、假一罚三。2015年11月24日,原告周某以其妻子黄某注册的身份,在被告罗某网店购买魅族手机一部,单价1400元。同日周某通过某宝网上支付购手机款1400元,并于2015年11月30日收到该手机。原告使用该手机两个多月后出现充电故障,原告遂于2016年2月18日前往南昌魅族授权服务体验中心对该手机进行维修,魅族授权服务体验中心对该机进行维修后,出具了《手机检测报告》,结论为:人为外拆外修,主板私修,充电不良。客户反映在网上购买,无外拆外修,考虑到客户年纪较大,情绪激动,所以特殊申请免费维修,更换主板和USB-FPC。该手机维修后,原告使用该手机上网时,被该手机原注册用户锁定,导致该手机无法使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周某向被告罗某购买手机,有原告周某出具的订单及手机实物予以证实,且与被告某宝公司提交的订单详情相互吻合,可以确认原告与被告罗某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原告购买涉案手机后,出现充电不良、人为外折外修等质量问题,随后被原用户锁定,导致无法使用,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该法第五十五條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据此,原告要求被告罗某赔偿三倍购物款,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关于原告要求被告某宝公司承担先行扣划被告罗某押金的请求,法院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本案中,被告某宝公司作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并非买卖合同的相对方,且其在诉讼过程中,如实提供了销售者的相关情况,其在涉案交易过程中并无过错,故原告要求被告某宝公司承担先行赔付及连带赔偿责任,理由不充分,法院不予支持。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误工费、交通费、材料打印费,但未提交证据予以证实,故对该诉请,法院不予支持。被告罗某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应视为其放弃质证和抗辩的权利。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点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本案中,原告购买涉案手机后,出现质量问题,且被原用户锁定,导致无法使用,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原告有权利要求被告赔偿三倍购物款。endprint

猜你喜欢
罗某魅族周某
高铁霸坐被报道, 他把央视告了
关注那些特别的学生
魅族 17Pro
无限追踪
为了讨还债务而绑架、扣押债务人,构成什么犯罪
小米蓝牙耳机K歌版(故宫特别版)
开玩笑把邻居“笑”死赔偿对方6万元
魅族15:全球最窄边框
牌桌上输的钱,可以依照法条要回吗
黄章亲自挂帅魅族事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