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的土地兼并现象的成因及后果

2017-10-20 11:53宋言强
丝路视野 2017年21期
关键词:特权变法

宋言强

【摘要】中国历史的周期律在经济方面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兼并的极端化。根本原因是不受监督的皇权和官僚特权。期间虽然有仁人志士的改革但无法改变趋势。

【关键词】周期律;土地兼并;特权;变法;改革失效

《三国演义》开篇语: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也就是我国历史上的周期律,封建王朝历史的宿命。黄炎培先生所说的历史周期律: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纵观中国历史,导致周期律的原因有多个方面。政治方面:皇帝的无道、无德、无能。外戚专权、宦官干政、朋党政治、藩镇割据、外族入侵、农民起义等原因;文化上的混乱无依;在经济方面最主要的原因是土地兼并的极端化。

一、每到封建王朝中后期总是出现土地兼并非常严重的状况

王朝初期,人口稀少,无主地多,土地荒芜,一般采用授田制或均田制。如西汉初年、唐朝初年,明朝初年的大移民等。到封建王朝中后期土地兼并愈来愈严重。

举例:《明朝实录》记载嘉靖、万历、天启三朝100年间,兼并土地万亩以上的王公勋戚文武大官88人从1524年到1628年按年代累积起来,画出一条急剧上升的曲线。到1628年这88个达官贵人占地已达到21万顷以上,同明初850万顷土地相比占2.6%,同万历年间全国耕地701万顷相比达到3.7%。这充分反映了明朝后期土地集中的状况。明代皇庄占地相当多,末期更是惊人。如成都周围的11个州县王府占去了十分之七的土地,军屯又占去十分之二。明朝初期自耕农、半自耕农占60%,到末期仅占到不到10%了。《日知录》里说,吴中之民有田者十一,为人佃作者十九。

大贵族大官僚大地主过着骄奢淫逸的生活,他们巧取豪夺,利用经济手段和超经济手段攫取越来愈多的土地,而且他们还享受特权不纳税、不负徭役。国家财政只能从自耕农半自耕农和中小地主手中征税。而王朝后期内忧外患、天灾人祸频仍,政府事务增加,财政开支硬性加大。课税土地减少,税收增加,平均每亩上的赋税更多,明末达到七八成,民不堪重负。有的自耕农便自觉献田于大官僚大地主,只需向后者缴纳五六成的租子。户口、土地被隐匿,国家的税基又少了。国家财政越来越困难,而国家的统治环境却越来越复杂,财政捉襟见肘、穷于应付,财政危机,统治危机。国家财政困难是土地兼并的直接后果。

有诗为证:贵族大地主疯狂地掠夺土地,封建剥削进一步加剧,租种官田的农民生活极苦“一亩官田七斗收,先将六斗送皇州,止留一斗完婚嫁,愁得人来好白头”和“为田追租未足怪,尽将官田作民卖,富家得田民纳租,年年旧租结新债”。

二、封建王朝無法克服土地兼并极端化趋势的根本原因

封建王朝需要官僚体系治理国家。皇权的自私性,作为国家机器的官僚集团也是一个追求利益的集团,而他们又有极端的权力。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当皇权腐败、朝政腐败时,贪婪的权力就会愈发恣肆任性。国家放开买卖土地,土地兼并加剧,造成社会土地占有的两极分化。

三、流民问题是土地兼并的必然产物

有的自耕农因旱涝等天灾人祸、土地歉收而交不上赋税,在科比追索之下只好撂荒逃亡成为流民。黄巾起义、黄巢起义、李自成的农民起义军都是流民组成的队伍。(河南1942)

四、王朝统治出现危机,仁人志士改革图存

宋朝至神宗时期土地兼并严重,三分之一的自耕农沦为佃户和豪强地主隐瞒土地,致使富者有田无税、贫者负担沉重,连年的自然灾害加剧了农民苦难,因而造成各地农民暴动频繁。加上三冗严重。不甘大宋王朝沉沦的宋神宗支持王安石变法。实行机构改革、制置三司条例司 、青苗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均输法、募役法、将兵、保甲、新修水利、军队改革等。特别是方田均税法意在抑制土地兼并,公平税负。王安石的变法对于增加国家收入,有着积极的作用,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得以缓解,北宋熙宁六年(1073年),在王安石指挥下,宋熙河路经略安抚使王韶率军进攻吐蕃,收复河(甘肃临夏)、岷(今甘肃岷县)等五州的作战。宋军收复5州,拓地2000余里,受抚羌族30万帐,建立起进攻西夏地区的有利战线。各项新法或多或少地触犯了中上级官员、皇室、豪强和高利贷者的利益。因此,在每一项新法的推行过程当中,都遭受到他们的阻挠和反对。到宋神宗逝世之后,哲宗继位,高太后垂帘听政,以司马光为首的守旧派掌握了政权,此前的新法便在元祐初期全被废罢。史称元祐更化。

张居正改革。明朝中叶,兼并土地的情况相当严重。全国纳税的土地,约有一半为大地主所隐占,拒不缴税,严重地影响了国家收入。明中期后,政府的财政危机逐渐加重。对策:一条鞭法,考成法等。经过这次改革,强化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机器,基本上实现了“法之必行”“言之必效”,使明政府的财政收入有了显著的增加,社会经济有所恢复和发展,国库积银达六七百万两之多,储备的粮食多达1300多万石,足够支用十年。比起嘉靖年间国库存粮不夠一年用的情况,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使十分腐败的明朝政治有了转机。但是改革不免触动了相当数量的官僚、缙绅和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因此很自然地遭遇到了保守派的强烈对抗。再者,历史积弊太深、太顽,已是积重难返。万历十年(1582年),张居正积劳成疾,迅即病死,反对派立即群起攻讦。疯狂地进行反攻倒算。他们攻击张居正改革“务为烦碎”,清丈土地是“增税害民”,实行“一条鞭法”是乱了“祖制”。他们下令撤销了张居正死时特加的官爵和封号,进而查抄家产。

总之,封建王朝中后期,虽然有励精图治的圣明之君,有敢于担当的廉洁奉公的能臣、贤臣和改革家,利用国家机器推行变法改革,并可能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无法与整个封建体制的规律抗衡,无法改变土地兼并越来越严重的趋势。

参考文献

[1]金观涛.在历史的表象背后[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4.

[2]吕思勉.中国史[M].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10.

[3]当年明月.明朝那些事[M].北京:京华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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