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老树
网络慈善 且行且珍惜
文老树
近日,有网络平台发起了“一元钱购画”活动,微信用户只需要花费1元钱即可购买一幅自闭症“小朋友”的画作,用于帮助精神障碍和智力障碍的特殊人群融入社会。此举引发了巨大争论,有人质疑活动的动机、善款的去向。早在2016年9月1日,《慈善法》就正式施行。8月1日起,民政部也公布实施了《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两项推荐性行业标准。尽管法律法规不断出台完善,但对于网络慈善活动,人们的争议却从未停息,郭美美事件、罗一笑事件的不断出现,也一次次地刺激着人们的敏感神经。人性的善良不会改变,网络慈善值得人们精心呵护。
8月30日《中国青年报》刊发文章《“一元钱购画”刷爆朋友圈,公益不只是悲情更有快乐》称:近年来,“为爱行走”“为爱奔跑”“善行者”“一个鸡蛋的暴走”等公益活动,以创意、体验、快乐、分享等方式,吸引民众关注并参与其中,同时最大化地扩大活动的社会效应。这标志着一种新型公益模式的兴起,它们改变了传统公益表现形态,塑造出了全新形态的公益,同时更新了内在新理念,改变了人们对公益的旧有观念,即原来公益不只是苦难、悲情、怜悯等,还有快乐、新意、体验,公益是生活的一部分,能够让生活更快乐。如今的“用艺术点亮生命”,即“一元钱购画”活动,也是用浓墨重彩的绘画来吸引和打动公众,大家花上1元钱,就可以感知到一份真诚的美,这远比那些煽情苦情来得快乐,也是更多人乐意参与的原因——没有道德负担。
8月31日新华网的文章《“小朋友画廊”是社会慈善的新升级》认为,究竟是什么打动了每一个捐款人的心?究其原因大概有三点:一是对自闭症群体的关注;二是天马行空的艺术画作;三是新媒体平台上有创意的公益形式。其实关爱自闭症群体的价值观在很多媒体作品中得到了传播,每个人对自闭症群体都或多或少地有一些了解,而这一波刷屏成功地引起了大家的情感共鸣。这次的推广活动着重呈现了“特殊学员”的艺术作品,用他们透着灵性的作品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利用新媒体平台加上足够有创意的文案,让星星之火在朋友圈迅速形成燎原之势。这波公益也预示着互联网+慈善的进一步升级。在互联网时代,我们的爱心也有了新的输入和输出端口,这样的公益活动与传统的充满作秀意味的慈善相比多了一份纯粹和新颖。
8月30日新华网的文章《对朋友圈“一元购画”多些善意》提到,爱心公益最容易直抵内心。正是靠着这份慈善初心,依托微信平台的几何级传播,“小朋友”画廊引爆朋友圈,“一元钱购画”成为网上一道亮丽的风景。当然,一旦被亿万人关注,一旦成了现象级活动,就不可避免会遭到质疑。做任何一件事,都不可能尽善尽美,必然会有人支持,有人反对,有人质疑。这是常态,慈善公益也概莫能外。但重要的是集合社会最大公约数,守护好这份慈善初心,不因质疑就全盘否定。慈善公益应是纯洁的、纯粹的,网友每一次质疑都应换来慈善事业的进步和完善。这一次也应该如此。我们要把更多的支持和礼赞送给他们,同时把监督的重心放在善款的使用上。这是最重要、最根本的,直接影响慈善公益的性质。
8月30日人民网的文章《小朋友画廊,用信息透明匹配慈善热情》表示:对慈善事业来说,有质疑终究是好事。因为,有质疑才有关注,也才有相应的监督。面对质疑,活动发起方及时回应,称“一元钱购画”活动是一个线上线下互动公益项目,没有“投资商”。事实上,慈善事业在互联网+时代,新媒体的运用成了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则什么都好,用不好反而会戕害慈善事业,甚至是戕害公众参与的热情。因而,对于“一元钱购画”这样的慈善活动,就必须用信息透明匹配公众的慈善热情。对慈善事业来说,只有用信息透明撑起公众的慈善热情,才能让阳光照进每一个需要关怀的孩子的心里。
9月1日人民网刊文《“一元钱购画”能给公益什么启示》指出:在新媒体传播时代,几乎所有热点都是点赞与板砖齐飞,质疑与掌声同在,甚至很多网友会搬个马扎坐等事件的“反转”。这已经可以说是一种常态,是传播规律使然。对于公益慈善项目,网友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所以做到合法合规、专业细致、慎之再慎,这是最起码的要求,也是规避不必要的争议、避免伤害公益公信力的不二法门。公益活动应该不比捐款额度,不施以道德负担,而是比拼创意,注重体验,让参与者觉得公益就是生活的一部分,并且能够给生活带来更多色彩和快乐。要做到这一点,公益活动就需要设计,需要策划,需要更多这样的创新,我们呼唤更多创新、营销人才投身公益事业,让更多快乐公益、随手公益的活动成为爆款。
8月30日中国文明网的文章 《真情表达是网络公益需要的“小清新”》称:回顾近年来引起广泛关注的公益活动,不难发现,无论是父亲为救白血病女儿穿女装卖卫生巾,还是高龄母亲为照顾患病儿子烈日下卖报,无一不是通过讲述极其悲惨的故事来唤起人们的同情和怜悯。事实上,“卖惨”已经成为近年来互联网公益的主要模式,这种模式一旦泛滥,一方面会让人们陷入“疲劳审美”的怪圈,从而逐渐对这些悲剧故事产生“免疫”,对公益活动变得麻木;另一方面也不利于互联网公益的健康发展,“一惨更比一惨高”,长此以往,迫切需要帮助却没有悲惨经历的人将被残忍“淘汰”。而此次“一元钱购画”活动则打破了常规的“卖惨”模式,通过温暖人心的力量唤起人们的善意和对公益的深刻理解。
3月10日《光明日报》发表文章《网络慈善:珍视每一份爱心》认为,当慈善遇到网络,人们有了更便捷的行善渠道,也面临着新事物带来的挑战。2016年年底,刷爆微信朋友圈的“罗尔事件”,给快速成长的网络慈善带来一丝阴霾。网络个人求助被滥用,损害了人们的互信关系,一旦存在欺诈行为,更是对爱心的一种玷污,进而动摇爱心人士参与慈善事业的信心。对网络慈善活动,我们应当予以正面引导和鼓励,在《慈善法》的框架下找到落地的相应机制,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加大慈善法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认知慈善、依法参与慈善、关心慈善、支持慈善,树立大众对微公益事业的正确认识,营造和谐的慈善环境。
8月31日人民网的文章《善款被占用,该给网络慈善立规矩了》说:网络慈善缺少一套行之有效的诚信约束机制。这种诚信约束机制一度也是电商要解决的难题。现在看来,电商平台用好评、成交量、事后评价、第三方托管、无理由退货等机制比较圆满地解决了这个问题。正因为有了这套解决方案,中国的电商才有了今天这样的发展成就。电商发展的良好态势和网络慈善如今的困境都提醒我们,诚信是个道德问题,但它更是个机制问题。互联网、移动支付、现代社交媒体的出现给了网络慈善极大的发展空间,这原本是好事,但如果一而再,再而三地被人利用,就不可能承担起推动社会进步的责任。
5月3日凤凰网刊发 《发展网络慈善要摆脱信任危机》一文指出:摆脱信任危机需要各方力量的支持。种种乱象的产生,导致人们对个人求助慈善领域产生了信任危机。想要被公众信任,需要社会的全面支持,需要各方力量的投入,以帮助个人求助领域真正真实可信。我们无法指望每一名求助人都做得那么好,也无法指望骗子不来行骗,但我们要让那些热情为求助者捐款、出力的慈善捐助者,看到社会力量的进入。相关部门更是要设计出相关方案来解决问题,让公众重拾对个人求助领域的信任。
8月30日新浪网的文章《质疑网络公益 切莫走极端》提到:慈善在很多时候和新闻一样,其生命力都在于真实,如果“一元钱购画”活动的画作真的有人代笔,如果善款不能善用,那么活动本身也就涉嫌欺诈,会再一次伤害大家的善心,也会让互联网慈善事业大受打击。所以,针对这样的质疑,活动组织者必须认真对待。当然,善款未必都要全部返还给画作的作者,也可以用来投资建设特殊孩子就医、受教育的场所,让更多会画画或者不会画画的患者都能从中受益。总之,面对网上频频出现的公益活动,我们多一些思考和判断实属正常,但质疑也不该成为习惯,更不能走向极端,不能因此而理直气壮地摆出一副冷漠、嘲笑的面孔。
3月30日新华网刊发文章《如何让网络慈善走得更好》建议: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让每一个人、每一个机构都可能成为互联网上的一个爱的节点。一点善意和随手一转便是慈善,如此低成本甚至零成本展现善良的众筹方式,极大地触动和释放了公众的爱心。爱、善意、关怀,这些美好的人性力量,永远值得世人珍惜,我们在谴责这种利用和欺骗公众善意的行径的同时,不能因为一次被骗,就义愤填膺,发誓从此不再受骗上当,遵从本心,做了自己该做的就好了,不要因为事后知道自己的善意被利用了而懊恼,即便真的伤害了你,爱心也不应该因此变冷。爱心虽然并不稀缺,却需要被唤醒,更需要去精心呵护。互联网慈善能否持续发挥作用,更多地汇聚社会正能量,关键在于能否拥有充足的社会信任形成良性循环,而这还取决于有没有建立专业透明的公益慈善运作体系。否则,互联网慈善之路只会越走越窄,不断稀释透支社会信任。
英国:网络募捐,仍缺法律法规
英国早在1601年就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 《慈善法》。但对于利用互联网发起的网络募捐活动,英国还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对于发起网络募捐的主体资格也没有任何限制。在英国,虽然网络募捐是新现象,但越来越多的慈善机构看出这是将来与公众沟通的重要途径。目前,英国有3个监督性的非政府性机构。尽管如此,网络募捐中信息、数据的安全,仍然面临着不少挑战。
德国:努力找回“慈善信任”
德国慈善事业已有200多年的历史。目前,德国有各种可接受捐赠的慈善协会60多万家、基金会1.9万家。德国慈善机构也存在“信任缺失”。在各种慈善丑闻下,德国慈善管理机构发起了一场“找回慈善信任”运动。德国捐赠理事会要求旗下的协会及基金会会员,将获得的捐款和去向对外公布,捐款者还可跟踪其捐款的最终去向和效果。
日本:负责人往往要“全透明”
慈善组织,在日本一般被称为“公益法人”。为取得社会信任,日本慈善组织不仅财务公开,负责人往往也要做到“全透明”。慈善组织从来不做资本运作,只进行最有保证的资金安排,比如定期存款、国债等,而且每一笔都在网上公开。慈善公益机构负责人的生活也是完全透明化的,每日行程都有据可查。
美国:靠“税”刺激 用“税”监督
美国慈善事业的发达,很大程度上归功于相关的法制建设。美国并没有专门、统一的《慈善法》,有关慈善的规定散见于 《宪法》《税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其中,《税法》是美国慈善事业取得重大成就的基础之一。在美国,任何慈善组织都是按非营利组织的登记过程进行注册,每年的收入不必缴纳各种联邦和州的税赋,在举办各种活动时可以享受很多优惠。税务部门通过多种方式监督慈善组织,比如各类基金会每年必须制作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税务部门会审计慈善机构的财务和经营状况,通过评估给违规慈善机构以惩处。
责编/文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