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文化产业协同发展研究

2017-10-20 09:06秦洪军李宜飞
天津经济 2017年9期
关键词:文化产业京津冀天津

◎文/秦洪军 高 晗 李宜飞

京津冀文化产业协同发展研究

◎文/秦洪军 高 晗 李宜飞

文化产业作为集知识、技术与资本于一身的产业,在城市集群发展、区域经济增长和文化软实力提升方面,具有重要价值。京津冀三地具有传统的文化共生性,三地文化产业协同基础良好,目前已初具成效。但仍然存在市场体系不完善、区域发展不平衡、产业协同不顺畅及专业人才短缺等问题。因此,应从推进京津冀一体化战略的高度,通过市场体系、区域经济、产业对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改革,以促进三地文化产业协同发展。

京津冀;文化产业;协同发展

“文化产业”的概念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72年正式提出,是指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分配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文化产业作为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过程常与城市发展之间形成相互依赖的关系,体现出城市间空间集聚的特征。从2015年《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到2016年《“十三五”时期京津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两部规划都对京津冀文化产业协同发展指出明确方向和要求。因此,如何发挥三地文化产业的比较优势,实现产业协同发展,对于京津冀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城市群附加值的增加及文化软实力的提升具有重要价值。

一、京津冀文化产业协同发展现状

京津冀作为我国三大城市群之一,其文化产业协同发展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北京作为三地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要素资源富足;天津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新兴文化发达;而河北作为京畿之地,历史文化悠久。因此,根据京津冀一体化的总体战略,三地互相弥补,文化产业协同发展已初显效果。

(一)产业经济效益逐渐显现

据统计数据显示,北京市201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为1692.2亿元,到2015年,北京市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已经增长至3179.3亿元。可以看出,在这5年中,北京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了0.88倍,而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到GDP的比重也由12.3%上升到13.8%。天津市201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为302.95亿元,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为712亿元,实现了1.35倍的增长,占天津GDP的比重从2010年的3.33%上升到2015年的4.5%。河北省201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为410.93亿元,到2015年河北省文化产业增加值为1714.12亿元,5年间增长了3.17倍,占全省GDP的比重从2010年的2.01%上升到2015年的3.22%。

(二)产业生态环境日益完善

从我国文化资源的配置和分配角度来说,传统意义上是按照行政区划来进行的,这种文化资源的配置方式,恶化了文化产业协同发展的产业环境,导致各地区文化产业发展模式的雷同。为了克服上述缺陷,京津冀三地政府主管部门,不断加强府际合作,为文化产业的发展营造协同合作的空间。2012年12月,在河北省文化厅的带动下举办了 “京津冀文化产业协同发展研究论坛”,在论坛上签署了具有历史性意义的 《京津冀三地文化产业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备忘录》,意味着京津冀三地正式开始迈向文化产业的协同合作。2014年8月,京津冀文化传播相关部门在天津市签署了 《京津冀三地文化领域协同发展战略框架协议》,从宏观上对京津冀文化产业协同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合作内容和组织机制进行了部署。2015年4月,在北京举办的京津冀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推介会上,京津冀三地60多家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代表共同签署了 《京津冀文创园区协同发展备忘录》,从而逐渐确立了三地文化产业发展中政府引领、文化企业积极参与的协同合作模式。

(三)产业合作平台初步形成

文化产业协同发展的重点,在于文化资源跨地区、跨行业的整合与配置。为方便京津冀三地文化产业跨区域合作,一系列产业合作平台正在逐步形成,如1949国家创意设计产业园、798文化创意产业基地、中国(天津滨海)国际文化创意展交会、河北省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等。以中国(天津滨海)国际文化创意展交会为例,截止到2016年,该展交会已经成功举办了六届,2016年活动期间,日均人流量更是超过6万人次。展交会的举办为京津冀文化创意企业提供了企业融资、人才引进、市场拓展等交流平台,从而进一步促进了京津冀三地文化产业的发展。

二、京津冀文化产业协同发展的制约因素

自2015年,京津冀一体化战略上升为国家级战略以后,京津冀文化产业协同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在产业协同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市场体系不完善、产业协同不顺畅及专业人才短缺等问题。

(一)市场体系不完善

长期以来,由于行政壁垒、地方保护主义、政策落差等因素的存在,京津冀三地在项目、投资、资源等方面相互分割、恶性竞争。这不仅影响资源的自由流动,也导致在产业发展方面不能做到统一的规划和管理,最终导致资源错配,无法形成有效的市场体系。

(二)区域发展不平衡

梯度差是衡量区域发展是否平衡的重要指标。就京津冀地区而言,其明显的梯度差异制约了区域均衡发展,从而不利于文化产业的协同。一方面,三地区的产业结构梯度差异较为明显。截止到2016年,三地产业结构比重分布如表1所示:

表1 京津冀三地产业结构比重分布

通过表1可知,京津冀三地产业结构存在较大差异,尤其是河北省产业结构问题突出,从而导致河北仍是京津地区低端产业的疏散地,使得其难以承接中高端资源。

另一方面,城市综合实力梯度差异明显。截止到2016年,三地地区生产总值及人均GDP如表2所示:

表2 京津冀三地地区生产总值及人均GDP

通过表2可知,京津冀三地城市综合实力差异较大,北京天津综合实力较强,河北省城市综合实力相对落后,中心城市对于周边城市的带动不明显。

(三)产业协同不顺畅

由于区域发展不平衡以及相互间行政壁垒的存在,三地区间的文化产业联系疏散、产业发展重叠度高、资源浪费、文化产业对接不足等问题突出。众多掣肘导致京津冀文化产业链条不完整,协同不顺畅,具体表现为,北京作为文化中心未能发挥其核心作用并且未对周边地区起到引导的积极影响;天津作为北方的特大城市,也没有起到应有的带头作用;而河北则未完成与北京和天津的文化对接工作。

(四)专业人才分布不均

文化产业是集知识、信息、技术于一体的新兴产业,唯有满足其人才的充分需求,才能使文化产业蓬勃发展。京津冀文化产业专业人才储备面临着人才分布不平衡和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一方面,人才分布不平衡。截止到2015年,京津冀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总量达到210.26万人,其中北京、天津及河北的从业人员数分别为113.4万人、40万人、56.86万人。很明显,大量的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分布在北京,河北次之,天津最少。另一方面,人才结构不合理。中国文化产业人才的学科属性主要归属于文学艺术类,学科单一,复合型人才比重不足。

三、京津冀文化产业协同发展策略分析

(一)完善市场体系建设

市场体系的不完善是京津冀文化产业协同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完善的市场体系建设需要健全的法律制度、明确的政府定位、地理和行政上的双重统一。

首先,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体系。京津冀地区要加快建立公平公正的文化产业政策和法规,营造有利于激发文化产业协同创新活力的外部生态环境。健全区域之间的文化资源共享和联动机制。

其次,明确政府定位。政府在产业协同发展进程中应发挥其引导作用,明确京津冀文化产业协同发展的方向,合理规划文化产业布局,积极完善各项服务设施,调动文化企业的积极性,为市场作用的发挥营造平台。

最后,打破地理边界和行政壁垒,使三地变为一个融合的整体,从而避免了产业利益冲突,抵制了地方保护主义,统一了要素市场,降低了交易成本,最终实现区域文化资源配置最大化的目标。

(二)提升区域均衡发展水平

一方面,降低产业结构的梯度差。京津冀产业结构梯度差调整的关键,在于河北省产业结构的调整。因此,应改变河北的传统产业结构从而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例如:河北可从京津地区引入开发项目并加大区域新兴产业试点示范,加快新兴产业培育,逐步形成“京津研发+河北制造”的协作模式。

另一方面,缩小城市综合实力的梯度差。这要求京津冀城市群,应在京津冀一体化战略下,挖掘城市潜力,创新城市经营思维。例如:天津可以凭借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的契机,发展新区,从而实现城市综合实力的进一步提升;河北可以重点依托石家庄、保定、承德、廊坊等区域中心城市和结点城市打造产业中心。

(三)畅通文化产业对接机制

首先,明确定位。北京作为全国的文化中心,拥有高端的技术、优质的人才、雄厚的资金以及行政区位优势,所以其应位于三地文化产业协同发展的最高层,起统领全局的作用;天津拥有港口和相对雄厚的资金,应发挥其在金融、物流运输等方面的优势作用,带动文化产业的发展;河北历史文化资源丰富,地域空间广阔,承接京津的潜力巨大。

其次,特色发展。根据京津冀各地文化特色,整合优质文化资源,最大限度降低区域内的产业同构现象。如,北京着力打造首都文化、胡同文化、奥运文化等;天津注重宣扬五大道建筑文化、港口文化、曲艺文化等;河北全力建设红色旅游等文化品牌。

最后,协同创新。积极鼓励京津冀三地文化产业共建,增强利益纽带关系,共创共建对外统一的文化品牌,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共同评估体系,鼓励并组建跨区域经营的现代文化企业组织。

(四)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人才一直是各个产业和经济发展的最大 “助推器”,为了能够进一步推动京津冀文化产业协同发展,对于人才培养也应有相应的措施出台。首先,政府方面应加大对专业人员的培训,投入相应资金,为京津冀文化产业的发展储备充足的人才力量。其次,促进京津冀三地文化产业人才交流,优化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产业、学校、科研机构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机制,实现三地人才自主流动,最终建立三地统一的人才交流市场体系。最后,加强人才国际化发展,建立文化交流基地,通过国际人才文化交流,借鉴国外文化产业协同发展先进经验,拓展国际化视野。

G124

A

1006-1255-(2017)09-0007-04

2016年度天津市艺术科学规划一般项目(E1605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BGA140032);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人选资助项目;天津外国语大学“未来之星”资助项目;天津外国语大学2015年度校级教改项目(TJWD15B19)。

秦洪军(1982—),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邮编:300270

高 晗(1994—),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邮编:300270

李宜飞(1991—),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邮编:300270

责任编辑:虞冬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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