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民
一段婚姻是否幸福,一般由几个因素组成,主要是夫妻间的感情基础是否牢固,夫妻间的各种需求是否得到满足等。
幸福在心理学上的定义是:人们对生活满意程度的一种主观感受。“婚姻幸福”是指身处婚姻中的人们一种持续时间较长的对生活的满足,和感到生活有巨大乐趣并自然而然地希望持续久远的愉快心情,是在婚姻生活中,各种心理欲望得到满足的一种自得状态。“婚姻幸福指数”便是衡量身处婚姻中的人们这种感受具体程度的主观指标数。
婚姻的幸福指数是亲密关系的相处问题。人们都是在人和人的关系中感受幸福的。亲密关系是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社会心理学家舒茨(W.Schutz)1958年提出人际需要的三维理论,认为每一个个体在人际互动过程中,都有三种基本的需要,即包容需要、支配需要和情感需要。这三种基本的人际需要决定了个体在人际交往中所采用的行为,以及如何描述、解释和预测他人行为。三种基本需要的形成与个体的早期成长经验密切相关。现实的不满其实是婚姻中的个体在早期原生家庭中的关系呈现。
看起来婚姻的幸福指数只与婚姻关系中的两个人有关,其实它和婚姻中双方的家庭关系均有关。丈母娘对女婿的态度不仅仅因为女婿自身的表现,还要依据女婿和女儿之间的关系,比如女婿是否疼爱女儿,是否对女儿宠爱等,都会影响丈母娘对女婿的态度。大S的婚姻相对小S而言,丈母娘接受到的信息都是汪小菲对女儿恩爱有加,家庭和睦的信息,自然会在交往态度上显得更温婉些。而小S的老公,总是介意丈母娘对自己的态度,这是一个典型的同胞争宠现象。老公的抱怨会带来小S在成长经历中对大S与妈妈争宠的现象再现,加上小S的老公也不是独生子女,也会带来自己和妹妹小時候在家争宠的不愉快的情绪体验。长此以往,他们夫妻就会把矛盾转移到妈妈身上,觉得妈妈偏心,如果夫妻态度不一致,就会争吵,会影响婚姻幸福指数。如果态度一致,就会影响现有家庭和原生家庭的关系。
亲密关系中的双方包容、情感和支配的需要如果在彼此那里得不到满足,就会向外寻求满足。可见,小S夫妻之间还是有一些问题需要调整的。其实,婚姻幸福指数是一个主观感受,没必要过多关注外人的眼光,但是人又是生活在社会和群体中,不可避免地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只有自我价值感高,自我评价高的人才会坚持自己的态度去工作,去生活。
婚姻中的双方能够满足彼此的多种心理需求,自然就会婚姻幸福感强。若想婚姻幸福还是主要从夫妻双方入手,用爱去包容对方,共同去面对困难,坚持用爱去生活,去面对,就会提高婚姻幸福指数。
(责编/方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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