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莹
案件追踪
北京“盲井”案中的罪恶“生意”
孙莹
一伙彝族男子走出大凉山,将一个素无仇怨的无辜青年骗到北京工地打工伺机杀害,伪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再冒充家属向工地索要赔偿金。去年底,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这起与电影《盲井》如出一辙的案件,轰动京城。
比残暴的案件更加可怕的是,在被告人的家乡,这种杀人骗赔的勾当已经形成罪恶的“产业链”。他们视人为牲畜,在全国各地经营着卑劣的人命生意。
2014年8月17日傍晚,暑热难耐。包工头伍老板突然接到一个电话,瞬间脊背寒凉——一名工人从十几层楼上掉下来摔死了!
伍老板承包了北京顺义区马坡路政工地7号楼的外墙贴砖工程,与大多数建筑工程无异,这个项目也被层层转包。在这条产业链条的末端,伍老板又将瓷砖勾缝工程转包给了安徽人程庭虎,由程庭虎找工人施工。坠楼的便是程庭虎找来的工人,此时距离他们开工才不过一周时间。
伍老板立即赶到现场,在路政工地7号楼的2层平台上,一名工人仰面躺在地上,光着脚,血肉模糊。他立即把出事的消息转告程庭虎。彼时,程庭虎早已接到现场工人打来的电话。
很快,有人叫来了急救车并报警。急救人员确认,坠楼的工人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当晚9时,顺义公安分局刑侦支队的民警进入案发现场勘查,这栋正在修建的楼房共14层,坠楼发生的位置在13层。案发前,死者和彝族工友马海有布、吉则阿支一起出工。按照分工,一个在13层楼外做高空勾缝,另两人一个擦拭,一个在房间里和泥。
马海有布与吉则阿支说,干得好好的,在外面勾缝的工人就掉下去了,摔在2层平台上。事发后,马海有布立即给伍老板和程庭虎打了电话。
民警询问死者的名字,马海有布回宿舍找了找,翻出了一张皱巴巴的身份证复印件,上面显示着一个彝族人的名字——吉则达则,与马海有布2人是老乡。
出现工人坠楼死亡,警方的调查方向首先是重大责任事故。像这样的高空作业,工作人员必须有从业资质、受过技术培训及安全教育,然而在民警询问之后,两名工人都摇摇头。这两个彝族文盲农民,汉语交流都有障碍,哪里受过什么技术培训。
于是,他们这个草台班子的“班主”程庭虎以及将工程转包给没有施工资质人员、甚至连协议都没签的伍老板,立即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
不过,勘查人员在案发现场发现了一些奇怪的细节:在3人工作的房间里,墙上、地上、窗台上发现了不少红色斑迹,房间里丢弃的一根钢管上同样发现红色斑迹。不仅如此,马海有布的裤子上还有不少血迹。
死者在屋外高空作业坠楼,屋里留下的红色斑迹是什么?马海有布裤子上的血又是怎么来的?
警方立即提取了这些斑迹及两名工人的衣裤,抽取了他们的血样。在检测结果出来之前,2人也被留在工地看管起来,随时配合调查。
坠楼事件发生后的第5天晚上,7名彝族人来到工地,自称是死者吉则阿则的亲属,得到消息后火速赶到北京。挑头的名叫吉则达前,死者的弟弟。
当晚,工程承包商将他们送到附近酒店入住,并安排3名工作人员与家属沟通,协商赔偿问题。
第二天,他们去法医中心认尸,吉则达前当即确认,死的就是自己的亲哥哥。接着,他情绪激动,一个劲儿地吵着要找老板。工作人员解释说,现在死人了,事情闹大了,必须按程序先到派出所核实清楚他们之间的关系,然后才能解决此事。
过了几天,自称死者舅舅、妻子、表弟的3名彝族人又来到工地。工作人员又带他们去了停尸房,妻子只瞥了一眼就确认,死的是自己的丈夫吉则达则。
可是,让工作人员有些难以理解的是,在看到自己亲人的尸体时,这几位家属面无表情,尤其是死者的妻子,毫不悲伤,脸上竟连一滴泪都没有。
确认了尸体,家属们开始和工地方谈判,开口就要160万。可在此后几天的多轮谈判中,家属的索赔额度一降再降。当派出所要求将死者的孩子带过来做DNA进行比对时,家属们突然反应激烈,说孩子太小来不了,并立即提出私了不见官,还把赔偿款降到60万元。
家属们心急地催着工地给钱,威胁说如果不同意就将全村人叫过来闹事。死者弟弟吉则达前甚至说,赔个四五十万就行,赶紧把尸体火化了回去,家里牛都宰了就等着处理后事呢。
辨认尸体时表情漠然、着急要钱主动降低赔偿金、要求尽快火化尸体、一听要带孩子验DNA情绪激动……工作人员从家属们种种反常的行为上察觉到了不对劲儿,谈判也一度暂停。
9月9日,当工作人员到宾馆给家属们送饭时,竟然发现几名家属在没有拿到赔款的情况下,连夜不辞而别,手机也关了。
工地方面立即将可疑情况告知警方。与此同时,警方的侦查工作也获得重大发现。经法医检验,在7号楼 13层屋内发现的红色斑迹是血迹,和马海有布裤子上的滴落血迹一样,都是死者的。此外,死者全身多处骨折、内脏破裂,确因坠楼而死,但在他头顶部,却有一处深达皮下的星芒状裂创,这种伤口分明是钝器击打留下的。
警方由此推断,死者在坠楼前极有可能遭受不法侵害,一起出工的马海有布、吉则阿支嫌疑最大。再结合多名彝族人员自称家属找工地索赔的蹊跷,警方认为,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杀人骗赔案。
马海有布、吉则阿支、程庭虎3人因事发后被控制,没能脱身,最先被捕。冒充死者家属的曲木尔古半个月后落网。面对确凿的证据,马海有布和吉则阿支立即和盘托出,交代了整个团伙经营夺命“生意”的罪恶。
马海有布和吉则阿支是四川省美姑县的老乡,除了程庭虎,团伙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来自那里。按照两人的供述,团伙的主要领导者叫吉则衣夫,前期预谋、寻找“猎物”、联系工地、提供经费、组织实施,都是他一手安排。
2014年7月的一天,吉则衣夫在村里碰到马海有布,说:“在北京程老板的工地,我们找个人,把他从楼上扔下去摔死,造成假的意外事故,再冒充家属去骗赔偿金。事成之后给你4万块钱的好处费,怎么样?”
听到这几万元的许诺,马海有布立马答应下来。接着,他找到了同村人吉则阿支帮忙。俩人拿着吉则衣夫给的几千元路费,坐飞机到北京,当晚入住立水桥一家宾馆,与吉则衣夫、曲木尔古等人会合。
一起住在宾馆的还有一个陌生男子。按照计划,他们是要在昌平南邵的一个工地,将这个人摔死制造事故的,但因为场地不合适,只好作罢。
吉则衣夫召集马海有布、吉则阿支、曲木尔古、程庭虎几人一起商议。程庭虎表示,现在没有合适的工地了,得继续找工地。随后,几人悻悻散去,有的带着被害人去了山东,有的回了老家。
进一步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要加强燃气工程的功能分析,改进施工技术,不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燃气工程的使用寿命;要加强对工程材料的性能分析,及时推广应用降耗增效的新材料,以降低工程成本.
至于那个暂时保住性命的男人去了山东之后命运如何,马海有布并不知道,也不关心。
2014年8月的一天,吉则衣夫来信儿了,作案的工地找到了,这次要推的人在四川西昌,让马海有布去接应。他把同伙吉则达则的身份证复印件给了马海有布,告诉他推完人以后如果有人问起死者的身份,就把这张复印件拿出来。
给死者安上吉则达则的身份,是日后索要赔款的关键。而真正的吉则达则用自己的身份换来的是赔款中的35万元。
马海有布安排了一辆面包车,让吉则阿支去西昌接人,然后坐火车去北京。在西昌的一家宾馆,吉则阿支从一名陌生男子手里接下了一个人,虽然素未谋面,但他知道,这就是将要为他们的生意去死的人。
吉则阿支用别人的身份证给对方买了火车票,俩人一起从西昌来到北京。在北京西站,马海有布已经等候多时,3个人坐地铁赶到顺义,被程庭虎安排在马坡路政工地干活。
马海有布回忆,程老板把他们带到一栋还未完工的楼前,指着1 3层说,那儿还没完活,楼层合适,工具也在那儿。最后特意叮嘱,出了事先不要给他打电话,先给他上面的伍老板打电话。
一切准备就绪,只等马海有布和吉则阿支下手。
等了一个星期,工地上始终人多眼杂,两人迟迟没找到合适的时机。吉则衣夫和吉则达则相继打来电话,催问他们怎么还不动手。
8月17日下午,3个人一起从宿舍往工地走,马海有布和吉则阿支你一言我一句的商量。
“怎么干,他要是反抗怎么办?叫出声来会被人听见的。”
“那就等他进屋的时候,先把他打晕,然后咱们再把他推下去!”
由于说彝语的便利,两人竟可以毫不避讳地当着被害人面讨论杀人计划。
而被害人跟在两人身后,傻愣愣地看着他们争吵。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的工友是在研究如何要了他的命。
晚上快7点的时候,被害人干完活,从外墙升降平台回到13层的屋里。累了一天,他蹲在窗台下,稍事休息。突然一声闷响,他甚至没能喊出一声,便被打趴在地上,头上顿时冒出血来。一根一米多长、沾着鲜血的钢管,掉落在他身边,发出清脆的声响。
马海有布和吉则阿支一个抬着头,一个抱着腰,把昏过去的被害人抬到窗台上。当时,他们分明看到这个相处了一周的陌生男人,手脚在哆嗦,还有呼气的声音。没有一丝犹豫,两人顺势一推,被害人径直坠下,重重摔在2层平台上。
“把地上的血擦干净。”马海有布交代了一声,便下楼去查看被害人。吉则阿支用海绵擦了又擦,怎么也擦不干净,索性就用水泼在地上了事,紧跟着下了楼。
马海有布按照事先计划,先给伍老板打了电话,接着告诉程庭虎:“那人摔死了。”
等做完了笔录回到宿舍已是第二天,马海有布打电话通知吉则衣夫:“事情已经办完了,我们怎么办?”吉则衣夫胸有成竹地回复:“后面的事你们不用管了,我们来办。”
再后来,马海有布听说“吉则达则”的亲属们已经过来了,俩人还在工地宿舍等着同伙拿到赔款的好消息呢,没想到几天之后,东窗事发。
所谓吉则达则的身份是冒名顶替的,那死者到底是谁呢?
对于自己亲手终结了的生命,马海有布和吉则阿支根本说不出他姓甚名谁,在审讯中,一直都以“那个人”或“死者”来称呼。
民警捺取了死者的指纹,将其输入指纹库。2014年12月,指纹库反馈信息,死者的指纹与几年前广东警方捺印的一个叫陈元平的陕西男子指纹相同。
警方联系到陈元平在陕西老家的哥哥。哥哥说,陈元平精神正常、身体健康,2005年夏天去广东打工,走后就很少与家里联系。
再次认尸,真正的兄弟终于重逢,只不过两人十年未见,如今已是阴阳相隔。
在被正式逮捕之前,有人曾打电话给吉则阿支,称吉则达则用自己哥哥吉则哈达的身份,在河北因吸毒被抓。由于有亲属关系,吉则阿支事后并未将吉则达则的去向透露给警方。然而这通电话却被马海有布听到了。
马海有布自知这次干的是掉脑袋的事,在被羁押一年多以后,为求自保,他检举吉则达则参与此案,并将吉则达则冒用其兄吉则哈达的名字因吸毒被抓的案底告诉警方。
此后,警方又根据马海有布对吉则达则的辨认,于2016年6月,在成都一强戒所将隐姓埋名的吉则达则查获,并押解回京。
但遗憾的是,此案还有一些同案犯至今尚未归案。
2016年12月12日,马海有布、吉则阿支、程庭虎、吉则达则、曲木尔古5名被告人被带上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
陈元平的姐姐第一次走出陕西安康被大山包围的村庄,翻越山路、坐2个小时的大巴车、打20块钱的出租,再坐20来个小时的火车,千里迢迢到北京参加庭审。
陈元平的姐姐说,家乡贫困闭塞,很多人都出去打工。母亲十几年前去世后,家里就更拮据。20多岁的弟弟迫于穷困出山打工。
在外打工的陈元平居无定所,偶尔会给家里打个电话,隔几个月老父亲会收到陈元平往家里寄的一二百块钱,这几乎成了老父唯一的生活来源。
陈元平的姐姐说,家里3个孩子,陈元平最小,也只有他还没有成家。父亲平日省吃俭用攒钱,就想着给他娶个媳妇。得知噩耗后,古稀之年的老人受了很大的刺激,精神也不太正常,晚上经常跑出家门,还说胡话。
“他们用残忍的手段杀害同样处于底层的弱者,这是一种罪恶。”庭前,陈元平家属的代理律师郭能斌表示,家属要求依法追究5人刑事责任,该判处死刑应当判处死刑,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索赔丧葬费、生活补助费等相关损失等共计170余万。
几十家媒体架起长枪短炮,旁听采访。大家难以想象,对于一个与自己素无恩怨,甚至萍水相逢的大活人,这些凶犯怎么能如此轻易地去剥夺生命,使之变成自己敛财的工具。
“我来北京的目的不是杀人”,马海有布在庭上说,案发前吉则衣夫给他打电话说来北京“谈生意”,他和吉则阿支到北京后,才参与商量如何杀人骗赔。
对于究竟是谁用钢管打了陈元平一闷棍的情节,马海有布与吉则阿支都指认是对方干的。其他3名被告人也都将自己的作用尽量轻描淡写。
联络程庭虎寻找工地,充当翻译,后又冒充亲属骗钱的曲木尔古表示,自己只是一个中间人,介绍大家认识而已。
提供作案场地的程庭虎则拒不认罪,口口声声说在立水桥的宾馆里商量杀人计划时,他明确表示反对。安排马海有布3人到马坡工地就是正常去打工,也没有人跟他提到要制造事故,在此期间他甚至都没去过工地。
但他的辩解被其他几名被告的供述推翻。曲木尔古说,吉则衣夫答应得到赔款后,刨除花销,与程庭虎平分,程才肯帮忙寻找合适的工地。马海有布则表示,程庭虎给他安排工作时,告诉他“玻璃没安,后边有个13层的楼,杀人方便”。
整个庭审过程中,几名被告人几乎始终是一副冷漠的表情,甚至缺乏应有的悔意。
只有说到杀人的细节,马海有布将责任推给吉则阿支时才隐约提到了自己的一点害怕:“我当时蹲着抽烟,不敢看。”
半个月后,此案再次开庭审理并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7月中旬,被告人程庭虎、曲木尔古伙同吉则衣夫等人经合谋,决定实施杀害被害人后制造虚假安全生产事故,再冒充被害人家属索取死亡赔偿金的行为。后程庭虎根据事前分工,找到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南邵地铁站附近一工地,准备伙同吉则衣夫等人实施预谋的犯罪行为,但因故放弃。
被告人马海有布、吉则阿支、程庭虎、曲木尔古伙同吉则衣夫等人于2014年7月26日再次合谋,仍然由程庭虎按照事前分工,承包了位于北京市顺义区马坡地区东侧地块2工地的7号楼外墙勾缝工程,将该工地作为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
吉则阿支根据马海有布的指示将被害人陈元平带至北京,由程庭虎负责将马海有布、吉则阿支和陈元平3人安排至该工地7号楼13层实施高空作业 ,并由马海有布、吉则阿支伺机杀害陈元平。
2014年8月17日18时许,马海有布、吉则阿支在施工过程中,持铁管击打陈元平头部后,共同将其从13层抛下,致陈元平死亡。
后马海有布、吉则阿支按照事前约定,谎称陈元平之死系意外事故,且伙同程庭虎隐瞒了陈元平的真实身份,由曲木尔古伙同吉则达则等人冒充被害人家属,向工地施工方索要赔偿款60万元,吉则达则为此提供了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用于冒充死者。后曲木尔古等人在未实际获得上述款项的情况下潜逃。
判决认定,5名被告人为骗取赔偿款,伙同他人经预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制造虚假安全事故,致人死亡,手段行为与目的分别符合故意杀人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应择一重罪处罚,均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马海有布、吉则阿支死刑,缓期2年执行,限制减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程庭虎、吉则达则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曲木尔古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5被告人共同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经济损失7万余元。
判决书中评价,此案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手段残忍、动机卑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那么,为什么这样一群残害无辜的凶徒,却没有一个人“以命抵命”?
“一是因为涉案人员并未全部到案;二是在案作用最大的被告人有重大立功情形。”此案承办法官、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王庆刚法官告诉记者,此案在证据判断、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没有太多疑问。让他颇费心思的是如何评价几名被告人在案件中的作用以及据此平衡他们的刑罚。
王庆刚法官介绍说,纵观整个案件,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有明确分工合作的犯罪,多名被告人经合谋后,有人寻找合适的被害人,有人负责找适于杀人的场地,有人负责伺机杀人,有人冒充死者亲属索赔,有人充当翻译、负责沟通协调,共同推动这个杀人骗赔计划的完成。因此,此案中所有参与者或为组织策划者、或为积极参与实施者,无任何一被告人被评价为从犯。
具体而言,程庭虎参与事前共谋,提供合适的杀人场地。第一次在昌平南邵没有做成,就是因为场地不合适,第二次才找到此案案发地。在此案中起到关键作用。
吉则达则把自己的身份给了死者,如果事成,那么世上再没有吉则达则了,他的户口就要销户。而且,他还力促马海有布和吉则阿支两人赶紧行动,后来又冒充死者弟弟去要钱,作用同样重要。
马海有布和吉则阿支就更不用说了,他们直接实施了杀人行为。虽然打在陈元平头上的那一闷棍是谁干的已无从考证,但纵观全案而言,马海有布的作用相对更大。在现场,吉则阿支听命于马海有布。
因此,法官认为,就目前到案的5名被告人来说,在不区分主从犯的前提下,要评判各被告人的具体作用,来平衡他们的刑罚。杀人行为的实施者马海有布、吉则阿支的作用最大,吉则达则、程庭虎的作用次之,曲木尔古的作用相对较小。最终,一审判决也据此对各被告人判处刑罚。
王庆刚说,如果涉案人员全部到案,案件基本事实没有变化,那么整个案件的策划者可能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但此案尚有人未到案。到案的几名被告人中,马海有布作用最大,但恰恰是他检举了吉则达则,并提供了吉则达则的行踪,最后吉则达则被判处无期徒刑,马海有布构成重大立功,这也成了他的“免死牌”。
“罪责刑相适应是刑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此案死刑(立即执行)的适用而言,不能说马海有布因为重大立功判不了死刑(立即执行),我们就判作用次于马海有布的吉则阿支死刑(立即执行),这样是不行的。共同犯罪案件的死刑适用,绝不是捏柿子,这个不行就换另一个。”王庆刚说。
对于陈家提出的170万余元经济赔偿,王庆刚法官表示,此案在没能达成调解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也只能判决支持7万余元。考虑到被害人亲属的实际家庭情况,后期可以协助其申请国家救助。
陈元平的死让陈家陷入悲痛,同时也背上了更大的经济负担。家人希望能把陈元平的遗体火化,带回老家安葬。但至此案宣判时,遗体在尸检鉴定中心存放时间已达800多天,光存尸费就将近6万元,这对陈家人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考虑到陈家的实际困难和悲惨遭遇,王庆刚法官在此案宣判后第一时间与尸检鉴定中心沟通协商,最终,免除这笔费用。无辜的陈元平终于得以入土为安。
在判决中,王庆刚法官其实已经把每个被告人的作用,以及判决的依据分析得再清楚不过了。可是,就因为没有被告人偿命,他受到了网络舆论的口诛笔伐。言语攻击之猛烈,隔着电脑屏幕,似乎都能感到唇枪舌剑的寒意。
任何一个心存良善的人,谁能不痛恨这种残暴的杀戮?王庆刚说,从此案判决后的舆论和网民的反应看,不得不说,这是民众朴素的正义观与法治正义的一次碰撞。这种情况,在目前我国的法治环境下,法官会经常遭遇。也正因如此,此案宣判后,王庆刚法官并没有回避旁听采访的媒体,他在接受采访时,从专业角度对案件给出解释后,还希望媒体报道时能把判决的依据传递给公众。
“案子办了,民众不解,挨骂也算正常。”对于自己的遭遇,他倒看得开了,但仍然有些话,如鲠在喉:“网民骂,我觉得不可怕,但我希望在骂之前,能先去查看一下判决书,读读法官的想法。发声是网民的自由,但首先得了解事实。如果连判决书都没看到,就站出来对案件进行评价,那对法官不公平,对中国的法治进程也是没有好处的。”
接受本刊记者采访之前,王庆刚法官正好看到一篇文章,提到美国联邦某法院一位叫斯坎南的法官到访北京,在高校演说时,谈及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他对斯坎南法官的观点印象深刻。
“他说,依他当法官几十年的观察,所谓司法独立,就是社会对司法不要有任何偏见;所谓司法公正,就是法官在审判案件时不要带任何偏见;因为司法不独立和司法不公正,都是‘两个偏见惹的祸’。”
“司法的不偏不倚不是光法官一个人的事,如果你不能公正地看待司法者,不能公正地看待审判,又如何能期待法官做不偏不倚的裁判呢?”王庆刚说。
另一方面,法官对案件也不能带有偏见。“就拿这个案子来说,尽管案件性质非常恶劣,但还是要给被告人一个公正!在对被告人适用刑罚时,要去综合考量各被告人的责任大小。对于法律规定的从轻、从重情节,都要去衡量,而不能因为案件性质恶劣,不考虑法律情节而一味地施以重刑,这样是有偏见的。”
王庆刚说,法治社会的理想状态是,一个案件判决结果出来后,民众应对判决心存敬畏,对判决结果不解之处,可以认真看看判决书,试图理解法官的裁判思路,以致法院的判决能够起到指引、规范民众行为的作用。当然,我们目前的情况,距离理想状态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民众至少能做到尽量减少对司法的偏见。
严肃的话锋一转,他又笑了:“当然我们也习惯了。”自嘲中透着些许无奈。
这种杀人后伪造事故骗取赔偿的作案手法,通常被称作“盲井”式作案。电影《盲井》,正是讲述了一起犯罪者诱骗打工者至矿区,将其杀害后伪造事故,再索要赔偿的故事。而电影的题材则来源于1998年破获的几起特大矿洞诈骗杀人案,3个团伙致死170余人。
这些年,如此残忍的犯罪在全国时有发生,现实往往比电影更残酷。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艾汪全等74人伪造矿难,杀害17人骗取赔偿款的案件轰动全国。
北京2013年宣判的一起“盲井”案中,凶手为了敛财,手段更是无所不用其极。黄玉才等人在两年间分别从承德老家将3名被害人骗至北京房山、门头沟等非法小煤窑打工,其中甚至包括他的大舅哥。他们用撬棍撬动岩石等手段将3人杀死伪造矿难,并向矿主索要赔偿款。黄玉才杀死妻子的哥哥后,矿主拿出33万元私了此事,黄玉才还以此向妻子家人索要报酬。
另外,黄玉才为了将一名年过五旬的单身农民骗到房山的小煤窑,指使一名女同伙以结婚为诱饵,最终黄玉才在矿井中将这名单身农民杀死。
据媒体报道,2007年以来,自福建某煤矿首次发现矿工杀害智障者伪造矿难敲诈案件后,很快向其他多省蔓延,而大量的涉案人员均指向四川省雷波县。在协助办案时,雷波当地刑警曾表示,与雷波紧邻的美姑县,有人在福建一煤矿“发明”了这种先骗人打工,杀人后伪造成事故,再冒充亲属骗取赔偿的谋财手段,此后向雷波县部分山民传播。这些案件的受害人大都是智障头脑不太灵光的人,身份也不明确。
究竟是谁先设计了这个残忍的犯罪手法已无从考证,但近年来发生的“盲井”式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几乎都来自雷波、美姑两县。而且,被告人由于同乡同族,多沾亲带故,这也让他们形成了更紧密的合作关系。
更可怕的是,正如北京这起“盲井”案所展现出来的,这个“行当”甚至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黑色产业链。有人负责找寻、圈养合适的被害人,有人寻找作案地点,有人伺机害命,最后还有人冒充家属索赔,内部分工明确,环环相扣。
是什么造成了这种对生命的冷漠和麻木?
美姑和雷波县,都是国家级贫困县。几百个村子,脱贫的凤毛麟角。世代穷困、生活艰辛将人性扭曲,利益让一些生活在底层的山民,道德底线不断拉低、甚至崩塌。
“当你特别缺什么东西的时候,又没有什么制约你,你就什么事都敢做,没有礼义廉耻了。他们也知道是剥夺一条生命,但是能换来利益啊,在那么贫穷的地方,又没有受过什么教育,对生命是比较淡漠的。”判完这个案子,让王庆刚对人性的恶又有了新的审视。
王庆刚说,“盲井”式作案的原罪其实就是利益。行凶者是为了利益,那些工地雇佣身份不明的工人,同样是为了追求利益,降低人工成本;那些小煤矿,甘心情愿花钱私了也是为了利益,私了的钱比起被安监部门处罚甚至关停的后果实在不值一提。
但是,在这起案件中,几名被告人在北京作案第一次就露了马脚,正是由于北京有严格的安全事故报告、公安介入调查等法定程序,在原罪无法根除的情况下,目前只有加强监管,才是遏制类似犯罪发生的切实可行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