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主要从不良资产的现状入手,分析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
关键词: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余额;不良资产率
不良资产是一个泛概念,它是针对会计科目里的坏账科目来讲的,主要但不限于包括银行的不良资产,政府的不良资产,证券、保险、资金的不良资产,企业的不良资产。金融企业是不良资产的源头。
银行的不良资产严格意义来讲也称为不良债权,其中最主要的是不良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按期、按量归还本息的贷款。也就是说,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能按预先约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 98年以后中国引进了西方的风控机制,将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级分类,其中将“正常”、“关注”归为银行的存量资产,将“次级”、“可疑”、“损失”三类归为银行的不良资产。除最主要的不良贷款以外,银行的不良资产还有不良债券等。见诚资产指出NPL周期中,随着不良资产证券化、债转股的落地,银行的不良资产也可以变通的参与到企业的股权以及生产经营中,并赋予监事职能。
中国银行对不良资产的划分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在1998年以前,各银行业按财政部1988年在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中的规定,即“四级分类”;二是1998年以后,中国将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即“五级分类”。
由于我国对金融机构业务范围进行分业管制,即金融业与非金融业分离,金融业中银行、证券、保险三个子行业分离,而银行、证券、保险各子行业内部有关业务也进一步分离,因此在此管制要求下商业银行主要业务范围基本是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票据贴现,汇兑等业务为主,而传统的商业银行经营主要集中在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上,因此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
根据199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分类指导原则》规定,将商业银行贷款按照风险程度划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后三类即为不良贷款
1999年,我国成立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商业银行大量不良资产得到剥离,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明显下降,而且随着监管和金融市场的发展,不良資产处置途径和方法越来越多元化,这对于商业银行优化资产结构无疑是有很大利处的,但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去优化完善。
第一章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发展情况
根据银监会历年公布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的数据,2006年至2016年这10年的数据变化较大,尤其自2003年底确定股份制改造作为中国银行业改革方向,随着商业银行在股改的过程中剥离了大量的不良资产,近10年的数据相对逐步向着双降的趋势发展,但是近年随着监管的加严,经济形势的放缓,随着贷款规模不断攀升,而一些剥离措施又不能再使用,因此不良贷款在近年又有了波动的趋势。
在2010年之前,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都出现了明显的双降趋势,而2010年之后呈现一定幅度的波动,这与2009年四万亿刺激经济增长财政政策,房地产贷款和影子银行驱动,产能过剩,经济增长放缓等因素的影响不无关系,随后几年虽有波动但相对稳定,但是具体看三类不良贷款,损失类贷款占比逐渐加大,不良贷款结构趋于相对恶化,这些数据也更进一步警示我们去探寻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
第二章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形成分析
我国不良贷款的形成有其一定的历史原因和市场原因,但随着金融监管的完善商业银行自身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外部原因
1、市场环境与经济周期影响
为了稳定货币市场,存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已成为国家调节经济的主要手段之一,该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产生影响,并形成一定的周期性规律,一般在经济过热阶段,央行通过提高存贷款基准利率,控制信贷规模降低,影响货币资金量减少,从而对经济进行降温;相反的,在经济发展迟缓阶段,通过降低存贷款基准利率,可以刺激信贷规模增长,利用商业银行货币创造扩张信用货币,从而加大市场中货币资金周转速度和周转量,进而带动实体经济经营发展并推动经济增长。但在这一过程中,在信贷规模增长阶段,一般放款条件相对放宽,甚至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但在信贷规模缩减的阶段,银行收紧信贷量必然严格放款条件,但存量信贷业务依然存在,这就使得资质较差的企业面临降低贷款额度甚至被抽贷的问题,而这些企业在取得贷款后的这段时期绝大部分自身经营仍处于发展阶段,流动资金并不富裕,甚至在经济发展迟缓的大环境下流动资金量出现下滑的情况,而在这一阶段再无法继续获得贷款支持,那么企业资金链断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必然出现。
2、政府政策性干预影响
政府为了阶段性经济发展往往会对某些行业进行政策倾斜,而银行信贷规模投向也会主动或被动的向这些行业集中,信贷规模的过度集中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是存在很大风险的,一旦该行业发展出现整体下滑,不良资产将成规模式增长,前几年对于钢铁和煤炭行业的信贷投放到现阶段已成为各商业银行一块主要的不良资产组成部分,这是受政府干预导致不良资产激增的现实案例。
3、法律及监管影响
随着我国商业银行的不断发展,各项法律和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在这一过程,法律规范不到和监管不明的领域成为不良贷款频发的集中地带,而监管过严又限制商业银行的发展,在这一矛盾过程中如何协调商业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是有待解决的一个难点。
4、信息不对称影响
商业银行在信贷发放过程中只能基于贷款人提供的信息进行核查,客观全面的参考信息相对较少,而企业经营涉及的维度较宽,并且随着时间推移都是在动态变化中,因此企业和银行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而这一问题导致商业银行不能完全及时的掌握贷款发放对象的真实情况,从而存在不良资产形成的风险。
二、内部原因
1、商业银行委托代理及产权性质问题
我国商业银行普遍为国有性的,因此商业银行实际所有者为政府及其各级机构,商业银行各级行长由政府相关机构任命代为行使经营权利,这样政府及其各级机构与商业银行各级行长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委托与代理的关系,同时,根据《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实现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这就表明,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是以利益最大化为经营目标的,因此商业银行的各级行长作为代理人普遍会遵循经济人假设,以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在这一过程中,商业银行产权实际为国家所有,因此商业银行在非排他性和外部性问题影响下,会面临经营目标和政策目标两套标准,如果二者一致,则在支持政策推动的同时商业银行获得经营效益,商业银行行长获得代理人奖励,相反,如果两个目标不一致,则在代理人利弊权衡的过程中会倾向于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在这一过程中,如果代理人利益最大化依靠經营目标实现,那么在追求商业银行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很可能弱化安全性原则,从而导致不良资产的大量形成。
2、内控机制问题
商业银行虽然作为企业按照公司治理原则进行内控机制建设,但是作为金融机构,其经营风险的特殊性,又使得内控机制建设向风险控制方面倾斜,各商业银行的内控机制基本都是基于风险防控设立的,在信贷环节,内控机制基本上是根据信贷流程中的风险点设立岗位,并设立相应的监管制度,这样的设置便于管理,但责任分散,一旦出现信贷风险无法定位直接的责任人,这就使得各个环节的管理趋于形式化,无法立体综合的考量一个企业的信贷风险程度,从而使得信贷审查趋于数据话和片面化,进而使得商业银行形成不良资产产生的隐患。
3、人员问题
在内控机制不健全,责任不明确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各个风险环节的从业人员必然存在对于所属岗位责任认识不清,专业水平能力不匹配,甚至应付职责的问题。同时各个商业银行为了经营效益会引入关系人员,形成裙带关系网,从而在信贷审批环节利用相关漏洞发放存在潜在风险的贷款,也是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形成的原因之一。
参考书目:
[1]《贷款分类指导原则》,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5月
[2]《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状况、原因与治理2003-2008》,赵洪丹,丁志国,摘自《沈阳大学学报》2010年2月刊
作者简介:
李冬梅,天津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在职研究生在读,中级经济师,兼职讲师,就职于某银行特殊资产经营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