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芳玉 薩仁高娃
唐代堪稱中國譯經史上的巅峰時期,衆多本土僧衆參與到譯經事業中,其代表人物就是三藏法師玄奘(602—664)。玄奘自貞觀三年(629)起往天竺取經,貞觀十九年(645)正月返還長安,帶回六百五十七部大小乘經論,並組織規模宏大的譯場,開始了其譯經事業。唐太宗爲表彰玄奘法師西行取經事業與譯經弘法工作,爲新譯諸經作了總序,即後世所傳的《大唐三藏聖教序》(簡稱“序”),太子李治又書《皇太子臣治述聖記》(簡稱“記”)。“序”與“記”流傳世間者有紙本與石刻,尤其是唐咸亨三年(672)十二月八日,懷仁集王羲之行書之《三藏聖教序》石刻,書法流暢自然,猶如書聖手書,當是其最成功之集字典範,爲後人所推崇。由此,“序”與“記”亦被後人所熟知。
貞觀十九年正月,玄奘返回長安,於洛陽覲見唐太宗。太宗要求其據遊歷見聞,修西域傳,並勸其還俗從政,玄奘力辭。六月,玄奘自洛陽還至長安,居弘福寺,在梁國公房玄齡的協助下,集證義大德、諳解大小乘經論、爲時輩所推重之會昌寺沙門辯機等十二人,字學大德、大總持寺沙門玄應,證梵語與梵文大德、大興善寺沙門玄謨,組織規模宏大的譯場,創譯《菩薩藏經》《佛地經》《六門陀羅尼經》《顯揚聖教論》四部。到貞觀二十年(646)七月十三日,玄奘譯出五部經後,上表請太宗爲新譯經寫“序”:
去年二月,奉詔翻譯。今見成五部,總五十八卷,繕寫如别。竊見弘福寺尊像初成,聖上親降鸞輿,開青蓮之目。今經、論、新翻,敢緣斯義。伏願陛下曲垂神翰,表發經題,親紆玄藻,序明宗極。〔1〕《大唐三藏玄奘法師表啓》,《叢書集成續編》46,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86年,294頁。
當時太宗因“國務繁劇,未及措意”,當日便回信推辭:
省書具悉來意,法師夙標高行,早出塵表,泛寶舟而登彼岸,搜妙道而辟法門,弘闡大猷,蕩滌衆罪。……朕學淺心拙,在物猶迷,況佛教幽微,豈孰能仰測,請書經題,非己所聞,又聞新撰《西域記》者,當自披覽。〔1〕《大唐三藏玄奘法師表啓》,294頁。
據《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即《玄奘傳》,簡稱“傳”),貞觀二十二(648)年春,太宗駕幸玉華宫。五月甲午,玄奘翻《瑜伽師地論》訖,凡一百卷。六月庚辰,敕追法師赴宫。
帝(太宗)又問法師:“此翻何經、論?”答曰:“近翻《瑜伽師地論》訖,凡一百卷。”帝曰:“此論甚大,何聖所説?復明何義?”答曰:“論是彌勒菩薩説,明十七地義。”……帝甚愛焉。遣使向京取《瑜伽論》。〔2〕釋慧立、彦悰《玄奘傳》,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年,142頁。
太宗詳覽《瑜伽師地論》後,感慨曰:“朕觀佛經,譬猶瞻天俯海,莫測高深。法師能於異域得是深法,朕比以軍國務殷,不及委尋佛教。”〔3〕同上書,142頁。便敕所司挑选秘書省書手抄寫新翻經、論,頒送雍、洛、并、兗、相、荆、揚、涼、益等九州輾轉流通。同時,太宗答應了玄奘寫序的請求:
帝先許作新經序,國務繁劇,未及措意。至此法師重啓,方爲染翰。少頃而成,名《大唐三藏聖教序》,凡七百八十一字,神筆自寫,敕貫衆經之首。帝居慶福殿,百官侍衛,命法師坐,使弘文官學士上官儀以所制序對群僚宣讀,霞焕錦舒,極褒揚之致。〔4〕同上書,144頁。
玄奘對此感激不盡,八月五日謝曰:
伏惟皇帝陛下玉毫降質,金輪禦天,廓先王之九州,掩百千之日月,廣列代之區域,納恒沙之法界。〔5〕《大唐三藏玄奘法師表啓》,295頁。
太宗閲表後,當日回曰:
朕才謝珪璋,言漸博達,至於内典,尤所未聞。昨制序文,深爲鄙拙,唯恐穢翰墨於金簡,標瓦礫於珠林。忽得來書,謬承褒贊,循躬省慮,彌益厚顔。善不足稱,空勞致謝。〔6〕同上。
“序”作畢,是年六月,太子李治駕臨春宫,目睹“序”,便制“述聖記”〔1〕釋慧立、彦悰《玄奘傳》,150頁。。爲此,法師於八月五日謝曰:
伏唯皇太子殿下體資震極,仁被春方,照佛日以重輝,紹法輪於將墜。津梁有屬,傳燈斯在。玄奘志窮佛道,誓捐軀命,粵自東夏,願至西方,皇靈護持,得經論六百五十七部。尋蒙恩敕,令玄奘翻譯,爰降慈旨爲制序文,布慈雲於塵劫,澍惠雨於沙界。殿下游刃三藏,仰弘十善,複製《述聖》之記,光闡大猷。〔2〕《大唐三藏玄奘法師表啓》,295頁。
以上,我們大致梳理了“序”“記”的撰寫始末,其寫就年代不早於貞觀二十二年五月。“序”與“記”寫成不久,就被鐫刻於石碑,流傳後世。追蹤“序”與“記”的最早版本,我們還要求助於存世的敦煌遺書。
關於敦煌本“序”與“記”,馬德先生曾於2013年作《敦煌本唐代“御制經序”考察——兼窺饒宗頤先生敦煌學研究一角》,發表於第二届“饒宗頤與華學”暨香港大學饒宗頤學術館成立十周年慶典國際學術研討會上,文中對包括《大唐三藏聖教序》在内的所有御制經序做了考察和統計。據梳理,敦煌遺書中存10件“序”與“記”,其具體情況如下。
BD06687(鱗087):抄於《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前,首尾全,含“序”與“述”,題名分别爲“大唐三藏聖教序”“皇太子臣治述聖記”,下記“在春日宫制”,由此判斷此件爲唐太宗時期寫本。
BD04292(玉092):首尾殘,首行“(上殘)境悲正法之陵(中殘)思欲分條折理(下殘)”,尾行至“記”的“究其源文顯義幽履之者莫測其際故知聖”,由題名“大唐皇帝述聖記”推定此件爲唐高宗時期寫本。
BD15243(新1443):首殘尾全,首行“教缺而復全倉生罪而(下殘)”,首13行均下殘,第10行書“皇太子臣治述聖記”。計21紙,一紙28行,一行16至18字,2、3、17、18、21紙皆有刮改痕跡。第3紙第2行首題爲“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一卷 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尾題爲“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一卷”,尾紙第8行起爲題記“貞觀廿二年十月一日於雍州宜縣玉華宫弘法臺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直中書長安杜行顗筆受/弘福寺沙門玄謨證梵語/大總持寺沙門辯機證文”。
S.343V:多種文獻參雜寫本,“序”與“記”抄寫順序顛倒,先抄“記”,後抄“序”,中間加抄“遺書”,但“序”後題名卻署“大唐皇帝述聖記”,由此亦可見此爲唐高宗時期寫本,且斷句讀。
S.4612:首尾殘,首行“迴出只千古而無對凝心……”尾行爲“記”的“究其源文顯義幽履之者莫測其際故知聖”,題名“大唐皇帝述聖記”,文中“正”“國”等爲武周新字,故可判斷此件應爲武則天時期寫本。
S.7864:首尾殘,僅存“序”的8行,起“在智猶迷況乎”,止“基乎西土騰漢庭而(下殘)”。
S.11537:殘葉,《大般若波羅蜜經卷第一》前所寫“序”,題名爲“大唐三藏聖教序”,下記“太宗文皇帝制”,“文皇帝”爲唐太宗謚號,故此卷應是唐太宗崩後所抄。正文僅存1行。
P.2323:首殘尾全,計20紙,一紙28至29行,一行16至19字。有護首,護首外題名爲“能斷金剛經一卷”,内首行“廣彼前聞截爲”,“記”題名爲“皇太子臣治述聖記”,第3紙第2行首題爲“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一卷 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尾題爲“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一卷”。尾紙末題記“貞觀廿二年十月一日於雍州宜縣玉華宫弘法臺三藏法師玄奘奉(下殘)/直中書長安杜行顗筆受/弘福寺沙門玄謨證梵語/大總持寺沙門辯機證文”。
P.2780:首尾殘,首行“毫犛無滅無生歷千劫(下殘)”,末行“究其源文顯義幽履之者莫測其際故知聖”。“記”題名爲“大唐皇帝述聖記”,下記“在春日宫制”。文中“國”爲武周新字,故可判斷此件應爲武則天時期寫本。
P.3127:首尾全,2紙,末2行寫於其背面。“序”與“記”題名分别爲“大唐三藏聖教序”和“皇太子臣治述”,文中“民”字書寫避諱,説明此件爲唐太宗時期寫本。該卷前後無任何題記,但池田温先生斷定此卷年代是“唐貞觀十九年(645)二月”〔1〕池田温編《中國古代寫本識語集録》,東京:大藏出版株式會社,1990年,185—187頁。,應是據文中的“貞觀十九年二月六日奉 敕於弘福寺”。其實,此年代爲玄奘譯經起始年代,並非該卷抄寫年代。“序”與“記”的成文年代爲貞觀二十二年,故其最早版本絶不可能早於此年,因而池田温先生的斷定是錯誤的。
以上敦煌遺書,唐太宗時期抄寫者有四件。唐太宗卒於貞觀二十三年(649)五月二十六日,故此四件抄寫年代爲貞觀二十二年五月十五日至二十三年五月二十六日間。唐高宗時期抄寫者兩件,武則天時期抄寫者兩件,唐太宗卒後的某一年抄者一件,不知何時抄者一件。其中,貞觀二十二年十月一日抄寫的兩件值得我們特别注意。
年款爲貞觀二十二年十月一日的兩件敦煌遺書,一爲BD15243(新1443),一爲P.2323。前者21紙,一紙28行,一行16至18字,第10行書“皇太子臣治述聖記”,尾題“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一卷”(圖 1)。後者爲 20 紙,第 4、5、7、8、10、11、12、13、14、16、17、18、19等共 13紙爲 29行,故比 BD15243(新 1443)節省出 13行,一行 16至19字,尾題“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一卷”書於末紙第23行(圖2)。從BD15243(新1443)的首行算起,後者的“皇太子臣治述聖記”出現於第11行,因其前一行爲16字,故第10行僅一個“大”字。
圖1 BD15243尾題(IDP)
圖2 P.2323尾題(IDP)
兩件遺書的共同點爲:1.經文首題“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一卷 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均出現於第3紙的第2行,説明此前,儘管兩件文書的每行字數皆在16—18字間,但是到經文首題行時,還是達到了一致。2.尾記“貞觀廿二年十月一日於雍州宜君縣玉華宫弘法臺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直中書長安杜行顗筆受/弘福寺沙門玄謨證梵語/大總持寺沙門辯機證文”完全相同。説明此兩件遺書爲同時抄寫或者有同一底本,甚至其中一件就是底本。《玄奘傳》記載了太宗與玄奘討論翻譯此經的對話:
帝又問:“《金剛般若經》一切諸佛之所從生,聞而不謗,功逾身命之施,非恒沙珍寶所及。加以理微言約,故賢達君子多愛受持,未知先代所翻,文義具不?”法師對曰:“此經功德實如聖旨。西方之人咸同愛敬。今觀舊經,亦微有遺漏。據梵本具云‘能斷金剛般若’,舊經直云‘金剛般若’。欲明菩薩以分别爲煩惱,而分别之惑,堅類金剛,惟此經所詮無分别慧,乃能除斷,故曰‘能斷金剛般若’,故知舊經失上二字。……”帝曰:“師既有梵本,可更委翻,使衆生聞之具足。”然經本貴理,不必須飾文而乖義也。故今新翻《能斷金剛般若》,委依梵本。奏之,帝甚悦。〔1〕釋慧立、彦悰《玄奘傳》,156頁。
上述兩件敦煌寫卷題記符合“傳”的記述。根據題記所載,此譯經上呈時間爲貞觀二十二年十月一日,兩件寫卷中的“記”題名均爲“皇太子臣治述聖記”,可知這兩件帶有“序”與“記”的寫經最初的年代應是貞觀二十二年十月一日至次年五月二十六日太宗逝世之間。在如此短暫的時間内,《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的複本流行不會太多。池田温先生在其“識語集録”中著録該經題記時,只録“北一四四三”,即BD15243,未提P.2323〔2〕池田温編《中國古代寫本識語集録》,192頁。。方廣錩先生在其《敦煌文獻中的〈金剛經〉及其注疏》〔3〕《世界宗教研究》1995年第1期。中明確指出“現知敦煌文獻中玄奘所譯《金剛經》僅北圖藏有北新1443號一件”,未注意到P.2323。《敦煌學大辭典》的介紹文中又曰:“北新1443。唐玄奘譯。一卷。本爲玄奘譯《大般若經》第九會,但也别出單行。與後秦鳩摩羅什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爲同本異譯。單行本不甚流行,故敦煌遺書中所存卷子亦較少。”〔4〕季羨林主編《敦煌學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1998年,683頁。説明玄奘譯《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的單行本甚少,文中只提北新1443,也遺漏了P.2323。
無論如何,玄奘譯《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的早期寫本流傳罕見,目前爲止,僅發現上述BD15243與P.2323兩件。就“序”與“記”而言,儘管分别寫成於貞觀二十二年五月與六月,而且儘管太宗“敕貫衆經之首”,但由以上敦煌本的介紹得知,只見冠於譯畢於貞觀二十二年十月的《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與顯慶五年(660)起譯之《大般若波羅蜜經卷第一》之首。當然,現所見“序”與“記”的寫卷多爲殘卷,難以看出其後有無經文,但就目前所知,只見冠於此二經前,且爲“序”與“記”的最早寫本。
尾記中提到“筆受杜行顗”,除此經外,玄奘的其餘佛經譯場中未見此人。那麽他爲什麽能夠充當此經的筆受?據《開元釋教録》記載,杜行顗爲唐代譯經居士,京兆人,儀鳳中(676—679)任朝散郎、行鴻臚寺典客署令,通曉各國語言,兼善文藻,尤精天竺語書。當時,罽賓國僧佛陀波利攜梵經一夾來奉獻,唐高宗詔令其翻譯,儀鳳四年(679)正月譯出《佛頂尊勝陀羅尼》,譯文對廟號、國號皆避諱。高宗讀訖,曰:“既是聖言,不須避諱。”杜行顗奉詔,“以正屬有故而寢焉”。然而,“荏苒之間,杜君長逝”,未及改正其經。後來地婆訶羅奉詔再譯〔1〕《開元釋教録》卷九,頻伽精舍校刊《大藏經》,長春:吉林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07年。。唐人智周《成唯識論掌中樞要記》載:
依杜行顗梵者,此俗士有學識,善雙語,其時亦參預翻譯。當爲帝慧,問:“諸經中此方引緣靈驗多者。”三藏答:“以此經證時。”即令翻譯。三藏梵本先在慈恩,應不及取。杜行顗先有梵本,其夜即翻。既應時須便即流布五百餘本,同日頒行,欲加潤飾,帝時不許。故今所傳文,由勇質三百卷,即六百卷中。其能斷初八等中者,杜行顗本也。〔2〕《成唯識論掌中樞要記》上卷,《新編卍續藏經》第78册,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83年,103頁。
可見杜行顗懂得多國文字,尤其精通梵文。然玄奘譯《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所依底本爲杜行顗所持本,而並非其從印度帶回梵本。杜行顗既爲精通梵文的信士,又持《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的梵本,故玄奘奉詔譯此經,在未及從慈恩寺取回梵本的情況下,只得依杜行顗所持梵本,並由其擔任筆受,而杜行顗儘管通曉多種語言,但並非玄奘組織譯場時所任命的筆受。
尾記中的證梵語者爲長安弘福寺沙門玄謨,然而玄奘組織譯場時,其記録爲“又有證梵語、梵文大德一人至,即京大興善寺沙門玄謨”〔3〕釋慧立、彦悰《玄奘傳》,135頁。;證文者爲“大總持寺沙門辯機”,同樣在最初組織的譯場中,辯機作爲“證義大德諳解大小乘經、論”的十二人之一,被記爲“會昌寺沙門”。那麽,此處因何有出入,可作另文深究。
“序”與“記”寫就不久,便鐫刻於石,流傳於世。傳世《大唐三藏聖教序記》石刻本有四種,以刻石時間先後爲序,依次爲:褚遂良書《雁塔聖教序》、王行滿書《招提寺聖教序》、褚遂良書《同州聖教序》和懷仁集王羲之書《集王聖教序》,皆唐高宗時所刻。
褚遂良正書“雁塔聖教序”刻石最早,乃唐代著名刻工萬文韶所刻。至今仍分立於慈恩寺雁塔南門前:左爲太宗《大唐三藏聖教序》,刻於永徽四年(653)十月十五日,二十一行,行四十二字,額隸書二行共八字,褚遂良結銜爲“中書令”;右爲高宗《大唐三藏聖教序記》,刻於同年十二月十日,二十行,行四十字,額篆書二行共八字,褚遂良結銜爲“尚書右僕射”。
褚遂良,字登善,封河南郡公,世稱“褚河南”。其書初學歐陽詢,繼學虞世南,後取法王羲之,融會漢隸。正書豐豔,自成一家,行草婉暢多姿,變化多端。與歐、虞齊名,稱初唐三家,學者甚衆,顔真卿亦受其影響。《唐人書評》稱褚書“字裏金生,行間玉潤,法則温雅,美麗多方”〔1〕陳思《書苑菁華》卷五,中華再造善本第二册,2003年,葉五下。。傳世碑刻除兩本《聖教序》之外,還有早年的《伊闋佛龕記》《孟法師碑》及墨跡《倪寬贊》和大字《陰符經》等。
檢《唐書》,褚遂良任中書令在貞觀二十二年九月至永徽元年十一月,而任尚書右僕射則自永徽四年九月至永徽六年九月,碑立時褚遂良官尚書右僕射,爲何書寫太宗聖教序時用了太宗時的官職呢?一種可能,在太宗朝即已寫出《序》文,只是尚未刻石,而刻碑時已至高宗朝,此時書則題高宗時官職。另一種可能,《序》文亦高宗朝所寫,但是爲了凸顯“二聖”,褚遂良纔煞費苦心地用了不同的結銜。這樣説不是憑空猜測,因爲兩碑在形制、位置和行文上都呈現出了對等的格局,比如二碑皆高210釐米、寬115釐米,並列在雁塔南門左右,行文方向相反,《序》右行,《記》左行,二者都需從中間開始讀,等等,這些都體現了“二聖”並列的宗旨。此時高宗登基不久,爲加强威信而造成這種格局,也是可以理解的。
古代著名書家爲了更好地表現自己的書法,刻碑多尋名工,例如柳公權所書多邵建初、邵建和兄弟刻;而李邕書碑多自刻,署“黄仙鶴”“伏靈芝”“元省己”者,據説都是他自己的化名;趙孟頫書碑多爲茅紹之刻。《雁塔聖教序》刻者萬文韶,是隋末唐初著名刻工,大業七年(611)刻歐陽詢書《姚辯墓誌》,貞觀十六年(642)刻褚遂良書《孟靜高碑》,皆名家書碑。可以推算出來,刻《聖教序》時萬文韶已屬高齡。《同州聖教序》與《雁塔聖教序》關係密切,比較二碑,文字結構相同,但是同州本遠不及雁塔本精彩,可知刻工在石刻中的作用不可小覷。
顯慶二年(657)十二月十五日王行滿行書《招提寺聖教序》,二十八行,行五十六字,額篆書二行共八字,沈道元刻。碑原立於河南偃師招提寺,乾隆廿五年(1760)移至縣文廟,文革時被砸爲數段,今僅存兩截,一爲額,一爲可與額相接的碑身上部,皆存偃師市商城博物館。
顯慶二年距永徽四年不過四年,長安已有聖教序碑,爲何還要在東都洛陽再立此碑呢?此舉與武則天的干政恐有千絲萬縷的聯繫。顯慶年間武氏實際上已掌握了朝政,爲了登上僅一步之遥的寶座,她力倡佛教,大建佛寺,自稱是彌勒佛轉世,又指使沙門懷義等造《大雲經疏》爲自己造勢。此時的東都洛陽就是武氏爲避開關中舊族勢力而開拓自己領域的地方,洛陽龍門石窟奉先寺盧舍那佛豐腴雍容,傳説即是武則天用自己的兩萬貫脂粉錢,按照她的相貌雕鑿而成的。將自己的帝王之相化作佛祖之相,領中國君主和佛教教主爲一身,借用神權來維護皇權,同時也是借宗教的力量來削弱李唐勢力的一種手段。武則天推崇佛教,使佛教具有了濃厚的政治色彩。她還在洛陽修建佛寺,(順治)《偃師縣誌》載招提寺即唐時所建。在招提寺建立這樣一塊宣揚佛教的碑刻,自然在情理之中。
至於書人王行滿,兩《唐書》無載,碑結銜爲“門下録事”,門下録事是門下省屬官,掌出納文奏,從八品上。據《寶刻類編》所載,王行滿書碑還有貞觀十二年(638)《竇良碑》(于志寧撰)、永徽六年(655)《陳良碑》(于志寧撰)、顯慶元年(656)《齊國夫人石氏造浮圖銘》(許敬宗撰)〔1〕《石刻史料新編》第一輯第24册,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82年第2版,18418頁。,惜皆佚,存世拓本僅有唐永徽六年三月十四日《韓仲良碑》,也是于志寧撰文,現在陝西省富平縣。可見王行滿書法在當時極負盛名,惜後世評價不高,至有“如病瘻痹,麻木不仁”〔2〕《語石·語石異同評》卷七,341條,北京:中華書局,1994年,448頁。。
龍朔三年(663)六月廿三日所建“同州聖教序”,褚遂良正書。碑高350釐米,寬113釐米,原立於陝西同州倅廳,具體位置已不可考,當爲政府辦公場所;唐亡以後,此碑移至龍興寺。北宋政和(1111—1118)年間,通判吉觀國見寺廟日漸荒涼,移至同州公署。到了明代正統(1436—1449)年間,釋善喜移至金塔寺加以保護,直至民國26年(1937)出版的《大荔縣志》還記載:“三藏聖教序碑,唐龍朔三年五月立,褚遂良正書,今在金塔寺古址尚勤小學内。”1969年,陝西省博物館決定將此碑移入西安碑林,1970年9月入藏碑林。此碑序、記共刊一石,正書廿九行,行五十八字,額隸書二行,行八字。龍朔三年距褚遂良去世已經五年,尾題“龍朔三年歲次癸亥六月癸未朔廿三日乙巳建大唐褚遂良書在同州倅廳”肯定不是褚遂良所書,當爲後人添加,書寫水準與正文不可相提並論。褚遂良永徽元年(650)因抑價强買中書譯語人的土地事被貶爲同州刺史,永徽三年(652)召還,復爲宰相,顯慶三年(658)死於愛州(今越南清化)刺史任所,不可能知道後來的龍朔年號。
關於雁塔聖教序和同州聖教序的關係,學界説法不一。一種看法認爲褚遂良曾書《聖教序》正副兩本,第一本刻於雁塔,第二本刻於同州。一種看法認爲同州本乃褚遂良去世之後,人們爲紀念他,據雁塔本手跡重刻。還有一種觀點以爲同州本是根據雁塔本拓本所刻。後兩種看法基本一致,只是所據底本的物理形態不同而已。目前學界較流行的觀點是,同州本係雁塔本的翻刻,至於個别字寫法不同,只是摹刻者不同而已。不過,雁塔本和同州本雖然字形相同,二者體現出來的書法風格卻有極大差别。
初唐書壇三家歐陽詢、虞世南、褚遂良,歐、虞入唐時皆屬暮年,書法精絶,難免隋代風範,後人評價隋代書法,亦多論及二人。褚遂良的早年作品如《伊闕佛龕碑》等,仍不免隋代書韻,至五十八歲時書《雁塔聖教序》,始開有唐一代楷書之風。此碑瘦潤華美、剛柔相濟,最有褚家之法。結字舒展,筆法變化豐富,意間行草,雍容婉暢,儀態萬方,足具豐神。《雁塔聖教序》一出,褚書成爲一時風尚,魏晉流風一變而盡,唐代楷書亦有所循。武后一朝及後玄宗開元初年,書壇無不在其籠罩之下,後來的徐浩、顔真卿等,亦受其影響,被後世稱爲有唐一代書法之“廣大教化主”。
和雁塔本相比,同州本用筆類小歐(歐陽通),似乎更具筆力,較雁塔本的柔婉舒越略顯方剛,筆法疏瘦勁煉。總之,兩刻呈現不同風格,各有獨到之處,清孫承澤評曰:“《同州》饒骨,《雁塔》饒韻。《同州》尤有墜石驚雷之勢。”〔1〕孫承澤《庚子銷夏記》卷六,《四庫全書》本,葉五上。亦有認爲同州本摹刻特精,反勝雁塔之説,故孫承澤《庚子銷夏記》列同州本於雁塔本之前,並謂“兩本字跡不同者,摹手有異耳”〔2〕同上,葉五下。。
總之,雁塔本聖教序奠定了褚遂良有唐教化主的地位,它的書寫水準不可低估,至於説一些字有描改的痕跡,只能説刻工萬文韶尊重褚遂良的原稿,把修改的痕跡完全照刻而已,這是一個優秀刻工最起碼的品質,有些人認爲能改正書家不當之處的刻工方堪稱優秀,我們不能同意這種看法,因爲古代一般刻工的文化水準都不高,他們的審美情趣和對筆法、用筆的理解都不可與一般書手相比,最成功的刻工當爲最高超的摹寫者,這樣纔能忠實反映書家的本來面貌。僅從這一點上而言,雁塔本的摹刻是高出一籌的。
咸亨三年十二月八日釋懷仁集晉王羲之書碑稱“集王聖教序”,因額刻七佛像,俗稱“七佛聖教序”。此碑高312釐米,寬140釐米,碑文30行,行85字左右,計二千餘字,是目前存世字數最多的王羲之書法集字作品。原立於陝西西安弘福寺,後移至陝西省博物館,今存西安碑林。此碑除“序”“記”外,後刻玄奘所譯《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尾題:“太子太傅尚書左僕射燕國公于志寧、中書令南陽縣開國男來濟、禮部尚書高陽縣開國男許敬宗、守黄門侍郎兼左庶子薛元超、守中書侍郎兼右庶子李義府等奉敕潤色。咸亨三年十二月八日京城法侣建立,文林郎諸葛神力勒石,武騎尉朱靜藏鐫字。”
《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七載:“時弘福寺寺主圓定及京城僧等,請鐫二序文於金石,藏之寺宇,帝可之。後寺僧懷仁等乃鳩集晉右軍將軍王羲之書,勒於碑石焉。”〔1〕釋慧立、彦悰《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七,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148頁。可知此碑的建立是先由寺廟申請,得到皇家同意之後,又由懷仁集王羲之字而成。
太宗皇帝深愛羲之書法,以帝王之尊,集全國之力,搜羅王羲之法書墨跡,爲了得到王羲之的《禊帖》,太宗竟然不擇手段。今天書聖墨跡已經一無所存,但是唐代的宫廷之内,王羲之的墨跡達數千件之多!弘福寺沙門懷仁以皇宫所藏王羲之行書真跡爲本,嘔心瀝血,自貞觀二十二年至咸亨三年,歷時二十五年乃集成此碑文字。懷仁本擅長書法,據説乃王羲之後裔,故此碑廣採王書之長,非常注重變化和銜接,摹刻亦頗爲精到,足以展現書聖的書法藝術,堪稱集字碑的最佳典範。《聖教序》的集成,使王羲之的書法菁華,都賴碑刻得以保存,前人評曰“欲觀右軍真面目,無如《聖教序》,其集字摹刻,皆出一時國手”〔2〕郁逢慶《書畫題跋記》卷一二,東武劉氏味經樓抄本,葉十九下。,王羲之真跡大多賴此得以流傳。《集王聖教序》的刊刻,是中國書法史上的豐碑。
從永徽四年十月十五日所立的《雁塔聖教序》,到咸亨三年十二月八日釋懷仁集晉王羲之書《集王聖教序》,先後十九年,凡四次刻石,非名家書寫即集書聖墨跡,二聖所撰《三藏聖教序》在當時可謂榮耀之極。在寫本時代,刻石也許是古人認爲最能廣泛傳播的方法了。
筆者對“序”與“記”的幾種敦煌本和敦煌本與石刻本間進行比對,發現有幾處文字存異。敦煌寫本首尾較爲完整者,只有BD06687(鱗087)、S.343V和P.3127,其餘多有較大殘缺。又,三件中,前者首部下殘,S.343V非太宗時期寫本,故校勘底本選用P.3127。石刻漫漶處較多,現能看清者僅爲雁塔本和同州本。二本間文字完全相同,雁塔本刻石最早,故與敦煌本間的對勘採用雁塔本爲底本。以下,筆者將有差異的文句列出,不同之處加黑顯示,俗體、異體等字不在對勘範圍之内。
“序”共781字,文字不同者如下:
(1)蓋聞二儀有像,顯覆載而含生:其餘各本皆作“以”。
(2)乘幽空寂:其餘各本皆作“控”。
(3)細之則攝於毫釐:其餘各本皆作“豪”。
(4)當常現常之世,民仰德而知遵:石刻本作“人”。
(5)遷儀越世,今容掩色不鏡:其餘各本皆作“金”。
(6)拯含類於三塗:石刻本作“途”。
(7)截爲續真:其餘各本皆作爲“僞”。
(8)積雪晨飛,途間失地:石刻本作“塗”。
(9)辟如桂生高嶺:其餘各本皆作“夫”。
(10)所憑者淨則濁類不能沾:石刻本作“霑”。
除(4)(6)(8)(10)外,其餘不同之處只是P.3127與其餘各本的差别,當是前者的抄寫之誤。(4)中,敦煌本皆爲“民”,但缺筆,係避唐太宗諱;石刻本諱改作“人”。(6)(8)“塗”與“途”混用,二字意思相同,但敦煌本習慣用“塗”,就“序”的原文到底爲“塗”還是“途”,難以判斷。(10)爲“霑”與“沾”混用,二者字義相同。
(1)蓋真聖教者:其餘各本皆作“如聖教”。
(2)文顯義深,履之者莫測其際:其餘敦煌本作“幽履”,石刻本作“幽理”。
(3)轉法輪於鹿苑:P.2323和BD15243作“雙林”,其餘敦煌本和石刻本皆作“雙輪”。
(4)玄奘法師者,幼懷聰令:其餘各本皆作“夙”。
(5)中華無質:其餘各本皆作“中華之無質”。
除(2)(3)外,其餘均爲P.3127與他本之不同,當是前者的抄寫之誤。(2)中,鑒於P.2323和BD15243早於P.3127與石刻本,故其原文應爲“幽履”,後期流傳本,如《乾隆大藏經》所收本亦爲“幽履”,因此其初本應爲“幽履”。“履/理之者莫測其際”與前文“尋之者不究其源”對應,即“履/理”與“尋”對用,應爲動詞。“履”一義爲“施行、執行”,“理”一義爲“治理、申辯”,皆爲動詞,文理皆同,因此有“履理”的用法,即“踐行法紀”之義。若論其他文句,“履”與“理”可替换使用,但“序”作爲唐太宗親書文,絶對不允許隨意修改。那麽,石刻本中作“理”,值得探究。(3)中,鑒於 P.2323和BD15243是現所知“序”與“記”各版本中最早者,故可判斷其原文應爲“雙林”,後抄之敦煌本和所刻石刻本卻改爲“雙輪”。
作爲皇帝及太子所撰“序”與“記”,無論以何載體流傳,其文字皆不應隨意改動,但由以上對比可知,實際流傳中還是出現了改動,其原因爲何,留待以後再繼續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