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亚丽
摘 要:湖北省作为我国中部地区的农业大省,其中农村金融发展问题较为突出。农民收入的增长需要农村金融的支持,一个良好的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的增长都起着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分析湖北省农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湖北省农村金融发展;问题建议
文章编号:1004-7026(2017)11-0094-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832.7 文献标志码:A
1 湖北省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
1.1 湖北省农村金融主体发展现状
湖北省农村金融主体主要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北省分行。其中农村信用合作社在湖北省农村经济发展中占据主导地位,是县域经济的发展中是主流银行、在支农服务中拥有主导地位、是小微企业的伙伴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于1995年1月20日成立,在全国农业发展银行体系中排名靠前,在全省金融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1.2 湖北省农村金融发展现状总结
湖北省农村金融经过长期发展,以初具体系但是也伴随着一些问题。例如农村金融体制存在一定的缺陷,组织农村金融发展的资金不够,城市和农村金融发展的差距较大等。湖北省农村金融发展的初始阶段银行体系较为单一,主要以农信社为主。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政府对农民的扶持,政策性的银行例如农业发展银行开始出现在农村中。现阶段农村金融体系中农信社仍然占据主要地位,但是多种类型的农业银行纷纷出现,极大的繁荣了农村经济。然而,随着银行商业化的加重,各大银行纷纷以获取利润为主要目标,农村经济的缓慢发展已经不能满足需求,农业银行开始从农村市场中撤离。还未撤离的银行也将它们的目标投向了富农以及发展较好的乡镇企业。贫困的农民很难从银行获取贷款,这也是当前湖北省农村金融发展的一大难题。一方面,湖北省农村金融虽然经历了一个缓慢发展的历程,但依旧有很多不足,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还不足以支撑扶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湖北省农村金融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2 湖北省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2.1 商业银行不愿意将资金投入到农业生产领域
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是农村主要的正规金融机构,有广泛的知名度,农民在办理金融业务时主要考虑就是这些规模大并且声誉较好的农村银行。然而由于农业具有生产周期很长,面临的自然灾害多,带来的利润少的特点,商业银行并不愿意在农业领域投入太多企业资金。为了自身利益它们更愿意迁入城市进行投资。随着四大国有的商业银行开始从农村地区撤离,农村信用社就成为了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主导力量。在湖北省大部分县以下农村地区特别是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可以满足农户以及农村分散的小企业的金融需要的正规金融机构,基本上只有农村信用社这一家。目前湖北处于农村政策性金融缺位、商业性金融缩减以及民间金融还不成熟和规范的大环境中,湖北省农信社在独立的支撑起促进整个省分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的重任方面举步维艰。
2.2 民间借贷活动影响了正常的农村金融秩序
随着湖北省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正规的金融机构例如商业银行可以对农村提供的信贷资金支持存在着很大的缺口,这就使民间借贷活动的存在和发展成为可能。毫无疑问,这些民间金融在某种程度上填补了湖北农村资本市场的供应不足,有利于缓和资金供求矛盾,达到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的目的,但是在大部分地区的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利率高达10%~20%,这种高利率的借贷使农民借款和贷款的成本大大增加。与此同时由于民间金融具有分散性和隐蔽性的特点,缺少政府和法律的庇护,因此,很多民间金融组织为了保证资金的安全,都雇佣专门的追债队,在发生纠纷时采取暴力行为进行解决,严重扰乱了正常农村社会秩序。
2.3 农业保险发展的滞后性
湖北省地处中部地区,洪涝、滑坡等自然灾害频发是直接导致整个省份农村经济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在强大的自然灾害面前,农业发展带来的经济利益也有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在农村发展农业保险可以减少自然灾害给农民带来的损失,但是湖北省的农业保险发展并不迅速,近些年来止步不前。农民在经历巨大的自然灾害后也只能享受到少量的国家补贴。全省现在共有较多财产保险机构,只有小部分保險机构有农业保险业务,根本不能满足湖北省农业保险的需要。农业保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难题就是利润少,风险大,得到的政府支持少。事实上政府并不愿意扶持农村商业保险,政府認为发展农村商业保险能为保险公司带来利润,因而不愿意加以扶持。保险公司追求利润最大化当然不愿意把钱投入农村。同时农业保险还有背离保险市场原则以及为获得保险费补贴资金而自行扩大投保面积的不正确行为,一些市县开办的农业保险品种少于国家财政部规定的品种,保险经费支付标准不统一,某些品种例如水稻保险保费过低。
3 完善湖北省农村金融发展的建议
3.1 完善农村金融市场政策法规
法律法规是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的主要力量,只有健全的法律体系才能促进“三农”问题的良好发展。同时政府还应该为商业银行以及相关金融机构提供税收优惠、利率补贴等政策,提高农村金融机构服务农村的积极性同时也可以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为农村发展、农民增收提供资金支持。此外,政府应规范农村金融运行的秩序,对农村金融发展进行监督。只有建立了完善的农村金融监督体系才能为农村金融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农村金融的运作效率。
3.2 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到乡镇设立营业机构
根据湖北省农村金融机构数据的分布显示,湖北省在不同地区网点分布差异较大,主要表现地域分布不均,偏远地区金融网点较少,金融服务设施严重不足。这也是导致金融服务水平低下的最直接因素。政府可以采取相关措施,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到乡镇开设营业网点,如可以减免大中型商业银行的相关税费、视乡镇的具体地理位置给予商业银行适当的经费补贴。要实现农村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大幅度增加,金融服务点和金融机构遍布乡镇村的目标。同时可以发展民营金融组织和新型合作金融组织。让每个农民、每个企业都能共享到快捷便利的金融服务。
3.3 减少农村资金外流
首先,要解决农村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问题。加大对涉农存贷款利率的支持力度,激发金融机构发放支农贷款的积极性,减少支农资金进入其他行业,从而实现农村金融资本的合理配置,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其次,在农村中宣传现代的金融理财观念,改变农民传统的理财观念,使农民在学会存款的同时也要学会贷款。
3.4 完善农业保险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湖北省是中部地区的农业大省,自然灾害较多,农业环境相对脆弱,农业保险的发展始终停滞不前。自然灾害是导致整个地区农业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这就需要较快湖北省农村地区农业保险的发展。农村地区保险事业的发展既能很好的面对自然灾害又能提高人们对“三农”问题的信心。
社会保障也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部分,高水平的社会保障可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因而也可以农村金融的发展带来有利条件,社会保障建设与农村金融建设可以同步进行,相辅相成。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需要加大政府公共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因此政府应加大财政对农村居民社会保障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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