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我国尿素生产企业一直在执行GB2440-2001《尿素》标准和GB18232-2001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尿素的包装中净含量和标注要求。许多化肥生产企业只重视平均实际含量的控制,对净含量的标注和单件产品短缺量不够重视,应结合JJF1070-2005和GB/T 2828.1-2012,规范定量包装商品的检验。
关键词:定量包装商品、允许短缺量、抽样方案、计量检验
1 净含量标注
1.1 在JJF1070-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的规定:
a) 在定量包装商品包装的显著位置应有正确、清晰的净含量标注。由“净含量”(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三部分组成。
b) 净含量标注字符的最小高度应符合的规定,我国化肥企业生产的化肥规格一般为25kg,40kg,50kg,净含量字符标注高度≥6mm,使用钢直尺或游标卡尺测量字符高度。
1.2 标注评定准则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定为标注有缺陷;有2项以上(含2项)缺陷的,评定为标注不合格。
a) 没有在商品包装的显著位置用正确的方法标注商品净含量的;
b) 没有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
c) 标注净含量字符的高度小于规定要求的。
1.3GB18382-2001中的标注要求
在GB18382-2001 《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中10.1规定,装大于25kg肥料容器规定打印标识区的面积,应采用三种标识尺寸,以使标识标注内容清楚的布置排列,这三种尺寸应为X/Y/Z比例,它仅能在表1所示范围内变化,最小字体高度至少应为10mm。
在标识区主要项目和文字尺寸中规定:净含量取中号字或大号字。
若最小字符高度选择10mm,按最小比例要求,净含量标注的字符高度为20㎜或30㎜。按最大比例要求,净含量标注字符高度在30mm或90mm。根據包装袋的大小,对于50kg尿素,一般厂家净含量字符标注高度为40mm左右。在字符标注高度方面两个标准并不矛盾,GB18382-2001的规定更细致。该标准为化肥企业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因此各化肥企业按国标GB18382-2001要求标注。
2 产品抽样方法
2.1 抽样数
2.1.1GB 2440-20015.5中规定,袋装产品总包装袋数小于512时,按表2抽样袋数,大于512时,按下式计算结果确定,抽样样袋数如遇小数,则进为整数。
抽样袋数=
N:每批产品总袋数
GB/T 2828.1-2012《技术抽样检验程序第一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有更详细的规定。对于大型化肥企业,一般年产量为50万吨以上,日产量一般在1700吨以上,每袋化肥一般为50kg,即34000袋,按每天为一检验批次,按JJF1070要求,抽检125袋。若按GB/T2828.1-2012规定,一般检验水平应抽检315袋。
2.2抽样方法
2.2.1JJF1070-2005 中的抽样方法
根据商品检验批不同的抽样地点和批量,随机抽取样本分为等距抽样、分层抽样和简单抽样等三种方法,生产企业一般采用等距抽样或分层抽样。
a) 等距抽样 适用于在生产企业的生产线上或商品包装现场抽样。
抽样方法是按一定单位商品数或一定时间为间隔抽取一个样本单位,直至抽够样本量。抽样间隔等于批量或生产批量产品所需的时间除以样本量。
b) 分层抽样适用于生产企业、批发商和零售商品的仓库抽样。
抽样方法是对于分为k层垛放的N个单位商品的检验批,以每层占有单位商品的数量,按比例将确定的样本量n分配到各层当中,每层有nt个样本单位;即nt =n/k应保证nt为大于1的整数,且每层中至少应有一个样本单位被抽取(即n≥k)。
然后在每层中独立地按给定的样本单位数nt进行随机抽取(一般为简单抽样)
2.2.2 GB2440-2001 中的抽样方法
采取随机抽样方法,生产企业一般采取等距抽样方法。
2.2.3检查中出现的问题
在检查中发现有的单位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按JJF1070-2005规定的125袋抽取样本,单位时间内抽取样本量太少,不能及时发现问题。由于监督检查时抽取的样本量很少,有时会发现平均实际含量低于标注量的情况,或有T1短缺量超标情况,因此各生产企业可依据GB/T2828.1-2012规定,根据产量确定批次抽样样本量。可使抽样样本量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既节约成本又减少风险。
3 净含量
3.1在JJF1070-2005中允许短缺量的规定
我国生产的尿素每袋净含量一般为25kg、40kg、50㎏,最大允许短缺量为净含量的1%。
3.2GB 2440-2001《尿素》中允许误差的规定
国标GB 2440-2001《尿素》7.1中规定:每袋净含量为(25±0.25)kg ,(40±0.4)kg, (50±0.5)kg。最大允许误差为±1%。 每批产品袋平均净含量不低于25kg,40kg,50kg。
由于化肥生产企业的生产量较大,抽检工作量也大,且λs值非常小,可忽略不计。一般采用算术平均值。
3.3 检查中出现的问题
JJF1070-2005中规定:允许大于1倍小于或者等于2倍允许短缺量(T1 类短缺)的件数,不允许大于2倍允许短缺量(T 2 类短缺)。GB2440-2001中无此要求,但GB/T 2828.1-2012《技术抽样检验程序第一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对此有规定,可根据抽样数量查表确定最大可接收数量,对大型化肥企业,平均日抽检315袋,可接收超差数为10袋。JJF1070-2005为了保护消费者只规定了短缺量限,未对正误差作出要求。作为生产企业既不能损害消费者利益,企业也要考虑经济效益,因此一般企业都按±1%净含量进行控制。为满足国家规范要求,企业应在实际工作不仅要控制平均实际净含量不能为负数,还应控制超差量,即单件商品误差绝对值不允许超过净含量2%,误差绝对值在1%~2%的数量不超过10袋。
4 皮重
GB2440-2001 对皮重测量未作出要求,生产厂家一般抽取100只待包装的皮,计算出平均值作为该批次的平均皮重,JJF1070-2005对皮重的测量方法是:如果是在商品包装现场进行抽样,可直接随机抽取不少于10件待包装的皮,然后逐个称出皮的重量,计算平均皮重。企业可任意选择这两个方法中的一个。
5 总结
在化肥生产企业,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检验应将国标与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结合,参照GB/T 2828.1-2012《技术抽样检验程序第一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净含量标注字符高度一般40mm,抽样方法为等距抽样方法,根据企业的生产量确定抽样数量和可接收的最大不合格数。一般为每天抽样315,袋,最大不合格数10袋,单件商品误差绝对值不允许超过净含量2%,单件商品误差绝对值在1%~2%的数量不超过10袋。平均实际净含量大于等于标注净含量。抽取100只待包装的皮,计算出平均值作为该批次的平均皮重。
作者简介:
吴朝晖,生于1971年5月,现在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工作,工程师,从事计量检定技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