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姓氏”?
“姓”与“氏”是一回事吗?古人的名字极为复杂,由姓、氏、名、字、号五个部分组成。所以,姓、氏最早是分开的,不是一个词。
具体说来,姓产生在前,氏产生于后。“姓”的本意是女人生的子女,代表了一种血缘关系,是家族基因的延续,在母系社会,同一个母亲所生的子女就是同姓。随着同一祖先的子孙繁衍增多,特别是到了伏羲氏族社会时期,一个家族往往会分成若干支散居各处。各个分支的子孙除了保留姓以外,另外为自己取一个称号作为标志,这就产生了“氏”。也就是说,姓是一个家族的所有后代的共同称号,而氏则是从姓中派生出来的分支。氏族社会时期实行族外婚,同一氏族的人不能结婚,这样,“姓”就起到了“别婚姻”的作用。
姓产生后,世代相传,一般不会更改,比较稳定;而氏则会有一个人的后代有几个氏或者父子两代不同氏的情况。另外,不同姓之间可能会以同样的方式命氏,因此会出现姓不同而氏相同的现象。
到了阶级社会,贵族除了有姓之外,还往往以国名、官位为氏。“氏”也就成了区别贵贱的标志。只有贵族男子及其后代才有“氏”,而奴隶和平民百姓是没有“氏”的。
春秋战国时期,宗法制度逐渐瓦解,姓氏制度也发生根本变革。这时氏开始转变为姓。战国以后,平民也有姓,百姓遂成为民众的通称。秦汉以后,姓与氏合一,遂称“姓氏”。
“名”和“字”是一回事吗?名字是人与人之间的特定称呼,是一个人的符号标志。今天,中国人的名字大多比较简单,都由“姓”和“名”两部分组成。“姓”是沿袭祖辈、代表血缘关系的,“名”则凝聚着长辈殷切的希望。
民生礼俗而在中国古代,名和字却是分开使用的。“名”是指一个人在社会上所用的符号,带有鲜明的个人烙印,“字”则往往是名的解释和补充,是与“名”相表里的,故又称表字。更为重要的是,古人只有到了成年后才能取字,《礼记·檀弓上》说:“幼名,冠字。”这里的“冠”指的是古代男子的成人礼,意思是说,男孩长到二十岁举行“结发加冠”的成人礼的时候,就要取字。这是出于对成年男子的尊重和避讳,以后大家就不能直呼其名了。而女孩到十五岁举行“及笄(j)”的成人礼时才取字。
古人的“字”通常由“名”衍生而来,《白虎通·姓名》说:“或旁(傍)其名为之字者,闻名即知其字,闻字即知其名。”可见,古人的“名”与“字”在意义上大体相近或有关联。一种情况是名和字意义相同或相近。例如屈原,名平,字原。又如诸葛亮,字孔明,“亮”与“明”同义。另一种情况是名和字的意思正相反。例如曾点,字皙。《说文》:“点,小黑也”,而“皙,人色白也”。又如宋代理学家朱熹,字元晦,“熹”与“晦”就是反义。有一些名与字援引经史载记,使用典故。比如陆羽,字鸿渐(《易经·渐卦》:“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另外还有一些人名、字间很难发现其中意义上的联系。如:张耒,字文潜。若非陆游《老学庵笔记》卷四里记录了“张文潜生而有文在其手,曰耒,故以为名,而字文潜”,估计人们很难猜透其名字意义上的关联。
古人的名字中除了姓、氏、名、字外,还经常有个“号”,比如,李白姓李名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那么,古人名字里的“號”又是怎么回事呢?
“号”也叫别称、别字、别号,是一种固定的别名。称别人的号是为了表示尊敬,自己称号一般只用于自己的作品中。
早在周朝时,人们就已经开始取号。对此,《周礼》解释说,“号,谓尊其名,更为美称焉”,意思是说,号是人在名、字之外的尊称或美称。封建社会的中上层人物(特别是文人)往往以住地和志趣等为自己取号(包括斋名、室名等)。如我们熟知的唐代杜甫号少陵野老、白居易号香山居士,宋代苏轼号东坡居士、辛弃疾号稼轩居士,明代唐寅(字伯虎)号六如居士,清代郑燮号板桥等。宋以后,文人之间大多以号相称,有些别号的使用率甚至超过名、字,如苏东坡、郑板桥。到了明清时代,人们把取号视为一种时髦,上至皇帝,下至一般黎民百姓,几乎人人有号。
号不像取姓名那样要受家族、行辈的限制,而是由使用者本人所起,因而可以更自由地抒发或彰显使用者的某种审美趣味。别号中常见的“道人”、“山人”、“居士”、“翁”、“叟”之类就是自号者鄙视利禄、看透红尘的志趣体现。宋代欧阳修晚年号“六一居士”,即所谓的六个“一”:一万卷书、一千卷古金石文、一张琴、一局棋、一壶酒加上他本人一老翁,足见其审美品位!欧阳修还有个“醉翁”的号,想必大家也会想到他在《醉翁亭记》中“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那样动情的心志抒发吧。当然,也有很多官僚缙绅和封建文人所取的各种动听的别号只是附庸风雅、沽名钓誉的幌子而已。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