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志毅
摘 要:本文对德国农业经营经济学派的三位最主要的代表人物之一布林克曼农业集约度学说进行述评,包括农业集约经营和农业集约度的概念;影响集约度的因素,农场的交通位置、自然位置、国民经济的发展阶段、农业企业家个人的情况。在此基础上阐述了这一学说在中国农业经济管理的运用。
关键词:布林克曼 农业集约度 影响因素
特奥多尔·布林克曼(1877-1951)同冯·屠能、费里德里希·艾瑞保一起成为德国农业经营经济学派的三位最主要的代表人物之一。1912年布林克曼出版了《农业经营经济学》一书,成为阐述其农业经营思想的代表作。该书围绕着农业集约性和农业制度两个命题进行深刻论述,使农业经营经济学构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本文主要对布林克曼的农业集约度学说进行述评。
一、关于农业集约经营和农业集约度的概念
布林克曼认为,区别粗放和集约经营的标志是生产手段和经营手段相互之间的土地利用手段——劳力和资本所存在的对比关系。粗放是指使用较少的劳力和资本甚至基本不对土地进行劳力与资本的投入,而集约经营是指投入大量的劳力和资本,以增加单位面积的收益,这是对农业集约经营的质的规定。对农业集约经营量的规定是用农业集约度表示的,所谓农业集约度,是指在单位土地面积上的土地所使用的劳力和资本量。以I代表经营的集约度,A代表工资费用,K代表资本消耗,E代表经营资本所需支付的利息,F代表耕作面积,则:
A+K+E
F
布林克曼认为,集约和合理是两种概念,合理的标志是能够取得最高度持久效益,只有适度的集约经营,才能获得农业企业的最高经济效益。过度的集约经营并不合理,所以允许的经营费用之最高限度应在限界收益与限界支出互相吻合之点,即最后的支出单位仍能由所得的总收益额来抵偿。同时,过度的粗放经营也能够降低收益,布林克曼认为这是经营集约性的最高命题,“一切其它的法则都系由此引伸出来”。
布林克曼的关于合理的集约度思想对指导我国的农业生产实践仍有很大的参考价值。比如,就宏观经济而言,特别是我国西部落后地区,总的来说,我国的农业的投入不足,农业基础薄弱,应加大投入,以达到合理的集约度,使我国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上一个新台阶,增加我国农业的后劲。同时,应处理好高产和高效的关系,不能不顾农民收入的增长,仅仅追求高产目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时期的高产、低效,最终高产也是难以为继的。
二、影响集约度的因素
布林克曼在其《农业经营经济学》一书中用了很大的篇幅,探讨影响农业集约度的4个因素,即:①农业企业的交通状况;②农场的自然状况;③国民经济的发展阶段;④企业家的个人情况。
(一)农场的交通位置
关于位置的含义,一方面是指农产品的出卖的位置,另一方面是指购买农业生产资料的位置。判断位置便利与否的标志是农业产品及土地利用手段地方的价格高低。企业所在地方的农产品价格愈高,土地利用手段的价格愈低,则其交通位置便愈有利。
农产品的价格在离中心市场最近的地方昂贵,而在与市场断绝交通的地方反而便宜。与此相反,从市场购买的工业成品这样的土地利用手段在市场附近便宜,在远离市场的地方昂贵。而役畜这一类生产手段和劳动力的价格,则交通越便利,价格越昂贵,越不便利,价格越便宜。如下表:
由于在交通位置条件便利的地方农产品价格昂费,且主要使用工业生产资料,所以,市场附近,即是交通便利的地城,同时是集约经营形态的场所;离市场远,交通位置不便的地方就是粗放经营形态的所在。在这里,布林克曼反对李比希的人类可以自觉地补偿地力的理论,认为没有一个独立于经济法则之外的施肥的正常的集约性,自然科学法则中的“应该怎样”和经济科学的能够怎样是两回事;农产品的价格是由某平均的生产费用(包括运销费在内)所決定的,所以,在极其粗放的农业里,从经济的角度看,是以建立在“掠夺耕用”的经营形态最为有利。而且,只要仍具有尚未开垦的适合于农业的土地存在着,农业生产在空间上还可继续扩张的时候,这一部分农产品,必然仍用这种方法获得。一部农业史充分证明了布林克曼这一理论的正确性。人类在进行集约化农业以前,曾经历了漫长的粗放经营时期,即“平面垦殖”时期。
布林克曼关于地理位置对集约度的影响的理论,我认为应从两方面来看。一方面,正如布林克曼所指出的,“交通制度之进步或运输之廉价化,可以调剂各个地方价格之间的差额;如若运销费能够全被废除,则价格即可到处一致”。我国的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使得地理位置的对集约化的影响越来越小,农产品和农用工业品的价格的地区差价呈越来越小的趋势。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在一些边远贫困地区,的确农产品远离中心市场,价格低康,而农用工业生产资料昂贵,造成级差士地收入的流失,也必然导致农业的粗放经营。布林克曼的理论启迪我们在政策的选择上,除了在财政,金融政策上对贫困地区予以倾斜,更应改善交通条件,缩短贫困地区与中心市场的相对距离。
(二)农场的自然位置
布林克曼的农场的自然位置的含义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农业生产自然条件,指在农作物之栽培与生长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切土地与气候的特性而言,包括温度、降水量及其分布、地形、土壤的物理特性等等。
布林克曼运用了辩证法的观点看待土壤肥沃度问题,不同的农作物对不同的土地有不同的要求。土地肥沃度,有时依照土地对某种作物的适应性去判断,因此几乎不存在绝对肥沃和绝对贫瘠的土地。布林克曼着重指出:“在土地肥沃度与经营集约性相互的作用上,一种具有一般意义的规律性,如像经营集约性对交通位置之便利程度的依存性那样,是没有的”。这就启发了我们正确认识土壤的肥沃度,因地制宜,因土制宜,在科学认识(如检验土壤)的基础上,确定不同地区的最佳作物结构,扬长避短,发挥不同地区的优势。
同时,布林克曼认为,由于农场自然状况的影响,就会出现很大的偏差。有时粗放的,甚至非常粗放的农业,还会出现在交通最便利的位置上,因为土地与气候不适于集约的农业,即令勉强实行,也必然是得不偿失。的确,几乎所有的农产品销售中心(如大中城市)周围或多或少都有粗放农业的地带。和所有的发展中国家在向现代化国家迈进的情形一样,我国一方面要实现工业化、城镇化,需要扩大城市的规模,占用更多的土地,另一方面,人口增长、人均农产品的增加要求保护有限的宝贵的耕地。根据布林克曼的这一理论,我国在城市的扩建方面应该主要开发城市周围的不适宜发展农业的土地。endprint
(三)国民经济的发展阶段
比冯·屠能的观点又进了一步的是,布林克曼认为应从国民经济的发展角度,动态地研究不同阶段的国民经济对集约化的影响。国民经济对农产品需要的增加诱发了农业集约化的必要性。这种需要,来自人口的增加和每人农产品消费量的增加。因为耕地面积有限,只能靠提高单位土地农产品的产出来解决,即发展农业集约化。布林克曼的这一观点已被我国的农业经济实践所证明,我国目前面临着三个不可逆转,即人口的增加不可逆转、耕地每年减少不可逆转、人民对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不可逆转,即每人农产品消费量呈增加的趋势。三个不可逆转对农业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唯有走集约化农业的道路。
布林克曼进一步提出了技术改良对实现集约化经营的可能性。布林克曼认为,技术的改良,包括一般的技术和农业生產技术,成为农业集约度提高的内在动力和客观条件。所谓技术的进步是指农产品生产所运用方法的改变,可以分为农业机械上的或其它无生命的辅助生产手段制造上的进步;由农用作物及家畜之外部的生长条件或内部的生长能力的改善而得到的种种进步,即作物栽培及动物饲养方面的种种进步;植物性或动物性的农业原料加工或变形上的进步,即通常所说的农产品加工工业的技术进步;经营手段的进步。
布林克曼高度评价了技术进步对农业发展的巨大作用,指出:“每一种农业技术上的进步,不是直接地增加总收益,便是降低生产费。无论在哪一种场合,在采用了这种进步的技术之后,都可以用同一的费用额取得比以前更高的总收益,也就是说,每单位的费用额,现在都有了更高的总收益”众所周知,在技术不变的条件下,对一定面积的土地连续追加投资,超过一定限度后,就会出现投资报酬下降的现象,而技术进步恰能改变农业的投入产出函数曲线,使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与产出的关系发生变化,使生产函数发生正向垂直移动,表现为同样多的投入可以生产更多的产品,或者用更少的投入生产出同样多的产品。
在布林克曼看来,各种费用之间的比例,决定了农业的收益,“一切农业费用配合的比例愈不完备,则每种费用之收益限界亦愈早达到”。这正是我们经常运用的“瓶颈理论”和“木桶效应”理论。这对我国的农业资源配置有很大的启发。我国农业所施的化肥结构严重不合理,氮肥和钾肥、磷肥的比例失调,氮肥太多,而钾、磷肥又太少,导致氮肥大量的浪费,几乎等于进口化肥的总和。
(四)农业企业家个人的情况
布林克曼认为,技术进步对农业集约化的影响,并不是平均的,而是由少数个人作为时代的前驱者和开路先锋,改进了他们的经营技术,然后大众才慢慢仿效的。由于企业家的特殊才能,其集约性超出了平均的水准,所以才获得了土地资本及经营资本的平均利息以上的更多的纯收益,这是企业家特殊才能的报酬。待到大家纷纷仿效,这份报酬也就随之消失,然后,少数人再运用更新的技术,更高的集约化经营。这成为一种永不休止,永无间歇,一直向前迈进的力量,构成了农业技术进步的原动力。而且率先采用新技术,进行较高集约经营的企业家,经营费用高,风险大,因此其报酬也可以看作是其冒较大风险而应得的报酬。
由此我们看出,布林克曼的理论与美籍奥地利的大经济学家熊彼特的创新理论近乎一致,但是布林克曼的理论却被大大忽视了。它启示了我们应重视农村中的农业经营上具有“勤勉、有恒、魄力,利用一切农业生产手段之知识,知人善任与事务的技能、计算的才能与冒险精神”的农民,积极扶持帮助,使他们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作者系内蒙古农业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代建明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