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刚
【摘 要】以198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恢复开办保险业务为标志,特别是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销售人身保险以来,经过30多年的发展,国内寿险营销市场飞速发展。1999年寿险全行业保费收入仅54.3亿元,刚刚过去的2016年,寿险全行业仅原保费收入就达到2.2万亿元,17年的时间,寿险保费增幅超过400万倍。分析寿险保费迅猛增长的原因,除了中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和保险市场突飞猛进的大环境外,寿险营销渠道的不断创新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关键词】中国寿险;营销模式
自1980年保险恢复开始,由于受收入和保险意识的限制,个人保险需求及其微弱,因此法人团体销售渠道成为当时保险销售的唯一渠道。1992年,以美国友邦保险进入中国为标志,代理人制的寿险个人营销渠道开始出现。2000前后,在借鉴欧洲银行渠道代理保险销售的成功经验基础上,结合中国银行业中间业务的不断发展,银行代理渠道开始出现,并迅速成为主流渠道,在很多寿险公司中,银代渠道保费收入占比超过50%甚至更高。2006年,寿险电销渠道时代开启,中美大都会率先在国内开启电销渠道,将国外成熟的保险电话营销模式引入国内,并迅速取得成功,当年即取得保费收入超过2000万。随即电话销售这一模式迅速为众多寿险公司所效仿,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国开办电话销售的寿险公司已经超过30家。2008年以后,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市场的成熟,网销逐渐成为新的热点,除了各寿险公司官网以外,以淘宝天猫、京东为代表的电商网站凭借其超高的流量成为很多寿险公司的主力销售渠道。仅2016年前10个月,互联网销售寿险保费就已经达到1466亿元。
在寿险公司中,不同的渠道因其自身特点,有着不同的定位,也有着各自存在的问题和困惑。
个人营销渠道依靠寿险公司庞大的代理人队伍向个人客户销售,凭借代理人的销售技巧及缘故关系,可以实现复杂期缴长期保障产品的销售,由于这类产品往往可以给寿险公司贡献长期价值,因此个人营销渠道受到了大多数寿险公司的重视,所谓“得营销者得天下”。但优秀的代理人销售队伍面临增员难、育成难、留存难的现状,往往需要寿险公司长期持续的投入在渠道队伍的建设上,短期内难以见到效果。因此个人营销渠道成功的是平安、友邦等经营时间长、资本实力雄厚的寿险公司,对于新近成立的或者中小型寿险公司来说,个人营销渠道是一条充满艰辛、前途未卜的道路。
传统的法人团险渠道曾经是寿险公司的主要渠道,但随着整个寿险市场的快速发展,传统法人业务在其中的占比不断萎缩,2011年,法人团险业务在全部寿险保费中的占比已不足5%。以航空意外、旅游意外等为代表的传统兼业代理业务由于手续费竞争激烈、参与主体增多、盈利状况下降,已经渐成鸡肋业务。原本寄予厚望的企业年金在经历了10年发展后逐渐后劲不足,新增缴费越来越少,大家都在为存量拼杀。
银代渠道初期因其能迅速扩张保费规模而受到各个寿险公司的青睐,在2000—2010年的10年间迅速成为寿险销售的第一大渠道,而这10年间,也是中国大陆寿险保费收入增长最快的10年,保险行业资产总额达到5万亿元,其中银行代理渠道功不可没。但银代渠道过于依赖银行端的销售网络,保险公司对于这个销售渠道很难掌控,银行因手里掌握销售网络,因此就掌握了话语权。因此保险公司为了能把保险通过银行销售出去,不得不支付高昂的手续费,压缩了保险公司的利润空间,而且银行端的销售误导行为保险公司也无力管理。
电话行销渠道在2006年以后为很多寿险公司所重视,各个寿险公司或自建电销中心、或委托外包的方式开展电话销售。相对于个人营销渠道,作为新兴渠道的电话销售的市场竞争尚不算激烈。但由于电话销售的特点,各公司都不约而同的选择了期缴型重大疾病保险作为主销产品,导致产品高度雷同;电销渠道的快速发展对电销坐席队伍产生巨大需求,同业挖角竞争加剧。电销渠道赖以生存的名单成本也在不断上升,同时名单质量却在不断下降。监管机关因为电销扰民问题的突出,对电话行销扰民监管的严格与规范,加大针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很多寿险公司不得不重新审视电销渠道的价值与意义。
互联网渠道近年渐成热点,特别是随着淘宝天猫、京东金融等第三方电商平台的发展壮大,借助第三方平台的流量优势,销售理财、定期寿险、重大疾病以及短期意外险成为很多保险公司做大做强、弯道超车的选择。由于互联网渠道的特性,更适合于理财类简单产品的销售,因此现在的互联网保险渠道大多以万能险理财产品为主,重大疾病、定期寿险等保障型产品占比较少。近年来第三方互联網平台由于掌握渠道,对寿险公司来说进入门槛越来越高,同时手续费等销售成本也越来越高,导致互联网这一低成本保险销售渠道的优势不再。
纵观中国寿险销售渠道的发展变化,我们可以看到,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以及不同类型的寿险公司中,销售渠道的策略与侧重是有所不同的。这是由于中国寿险市场的广阔性、多样性所决定的。不同于美国、日本的以代理人/业务员为主体的销售模式,在中国当前的寿险销售渠道中,不论个人营销、法人团体、银代渠道,还是近年来兴起的电话行销、互联网渠道,都不可能独大。在这个市场上,既有以平安、友邦为代表的个人营销渠道为主,也有以安邦、前海为代表的银代渠道为主,也有以中美大都会为代表的电话行销渠道为主,还有以弘康为主的互联网渠道为主。
寿险公司应根据自身的战略目标、发展规划、资源投入,以及股东优势等各个方面综合考量,确定主要渠道。对于追求发展速度、追求规模与市场占有率的寿险公司,短期内可以银代渠道和互联网渠道为主,快速做大保费规模;对于追求稳健发展、内涵价值的寿险公司,则应当以个人营销为主渠道,扎扎实实的做好代理人队伍。当然,所有的销售渠道发展到今天,也不应该是楚河汉界、泾渭分明。适时的打破渠道之间的利益界限,使渠道利益互补、资源共享,才能使整个公司的利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武箫.中国寿险业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J].人力资源管理,2016,(0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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