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志强
石家庄市都市区“多规合一”编制探索与实践
■ 田志强
“多规合一”不是一种新类型的规划,而是一种协调工作。通过消除空间规划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建立统一的城市发展目标、建设用地规模、空间坐标体系、控制线体系和建设空间边界等,搭建信息化平台,制定协调运行机制。
石家庄都市区空间战略规划及2040年总规纲要明确了城市的战略目标与发展路径,作为统筹城乡空间布局和协调各类规划的纲领。确定“多规合一”的城市总发展目标为河北省转型发展的重要引擎,建设“转型、魅力、宜居”的高品质之城。
石家庄市都市区空间布局为“一河七廊、双城双轴”,是多规差异协调的依据。
图1 都市区空间布局图
(1)城乡规划:中心城区和四组团城乡规划形成拼合图。中心城区为已批的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四组团:鹿泉、栾城、藁城、正定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其中栾城和正定已批复。
发展规模: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068.41平方公里。
禁止建设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封龙山风景名胜区核心区,黄壁庄水库地表水,滹沱河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磁河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西部行洪区、退水渠。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已批的中心城区和四组团2020年土规,落实最新基本农田调整方案。
发展规模:城乡建设用地面积902平方公里。
禁止建设区包括黄壁庄水库,滹沱河、磁河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对接梳理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优先保障民生发展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正定新区、正定高新区、装备基地等重点区域的发展。
在城市发展的重点区域选址落地都市区十三五项目库273个项目(已批44项),其中社会事业项目43项、基础设施项目75项,高新技术项目48项,现代服务业项目41项,其他项目66项。
(4)河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石家庄市都市区属于国家重点开发区域。
石家庄要突出省会特点,壮大中心城区,提升省会城市地位,加快建设正定新区,推进藁城、鹿泉、栾城与主城区的同城化进程,打造京津冀地区重要中心城市。
(5)环境保护规划
《河北省石家庄市生态保护红线》
都市区范围涉及南水北调饮用水保护区一级区、南水北调(石津干渠)水源地保护区、滹沱河河滨岸带、洨河河滨岸带、黄壁庄水库、太行山土壤保持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总占地面积142.82平方公里。
(6)林地保护规划
《石家庄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1-2020年)》
都市区涉及Ⅱ级、Ⅲ级、Ⅳ级保护林地,面积分别为10.73平方公里,73.97平方公里,290.34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鹿泉西部山区、滹沱河沿岸、藁城东南区域。Ⅱ级、Ⅲ级、Ⅳ级保护林地,城乡建设均可适度使用。
(7)石家庄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都市区涉及到滹沱河、磁河地下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黄壁庄水库、南水北调。
(8)水利防洪规划以及涉及城市安全的相关规划和规范
《石家庄都市区城市防洪规划》《滹沱河防洪整治工程规划》《石家庄市电力工程规划》《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14》《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15》。
梳理各部门相关规划控制内容,重点是协调环保、林业、水利、规划、国土等部门的底线控制要求,形成统一的底线管控边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各部门沟通,制定了4条底线管控要求协调原则。
(1)核减滹沱河两岸堤防线内的基本农田。
(2)核减西部行洪区内的基本农田。
(3)核减退水渠内的基本农田。
(4)林地与基本农田重叠区域,现状为林地认定为林地,现状为耕地和园地,认定为基本农田。
在统一的底线管控边界基础上,建立2040年五类控制线体系。
(1)生态保护红线
落实《石家庄市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其是城乡建设不同突破的底线。包括南水北调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南水北调(石津干渠)水源地保护区、滹沱河河滨岸带、洨河河滨岸带、黄壁庄水库、太行山土壤保持生态功能区。总占地面积142.82平方公里,占都市区总用地的5.37%。
(2)城市安全控制线
按照保证城市饮水、防洪、电力等安全,避免灾害发生的原则,划定城市安全控制线。包括西部行洪区、石化区防护范围、高压走廊、天然气长输管线安全间距、航空燃油管线安全间距、滹沱河堤防线,滹沱河、磁河地下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总占地面积约378.23平方公里,占都市区总用地面积的14.24%。
(3)城镇开发边界
遵循城市集聚集约、紧凑高效的原则,全面开展城市现状基础条件和需求分析,结合2040年总规预测的发展规模,预留一定的拓展空间,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总占地面积约740平方公里,占都市区总用地的27.85%。
(4)产业区块控制线
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划定产业区块控制线,作为“十三五”规划项目选址落地区域,推动城市产业发展。
经国家审核公告或省认定的各类开发区,城乡规划中连片面积大于30公顷的工业及仓储用地。总占地面积约193.7平方公里,占都市区总用地的7.28%。
(5)基本农田控制线
结合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和城镇开发边界方案以及相关规划控制要求,需核减基本农田115.83平方公里,其中,十三五项目需核减3.9平方公里,西部行洪区需核减9.96平方公里,退水渠需核减1.55平方公里,滹沱河两岸堤防线需核减43.83平方公里,2040年城镇开发边界需核减25.35平方公里,林地需核减31.24平方公里。划定基本农田控制线,总占地面积约917.41平方公里,占都市区总用地34.53%。
图2 2040年控制线体系图
结合控制线体系,重点分析处理城规和土规两规建设用地差异。首先将城规和土规在用地分类标准上有效衔接。
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采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分类标准采用《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3-2010)》。
通过叠加分析,城规和土规建设用地不一致区域14787块,占地面积430.5平方公里,占比16.2%。集中在四组团,中心城区287范围内两规差异较小。城规超出土规用地图斑共5955块,面积263.4平方公里。土规超出城规用地图斑8832块,面积167.1平方公里。城规和土规建设用地一致区域面积为780.7平方公里,占都市区总用地面积2657平方公里的29.4%。
图3 两规建设用地差异图斑图
依据统一的城市发展目标,结合划定的控制线体系,与各部门、各乡镇多次协商达成共识,制定七条城规和土规两规建设用地差异协调原则。
(1)清退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和安全控制线范围内的建设用地。
(2)清退位于2020年基本农田范围内的城规建设用地,如属城市近期重点项目且迫切需要实施的,建议土规将基本农田调整为建设用地。
(3)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和安全控制线外,以及规划建成区外村庄,建议按照土规落实。
(4)涉及重要的基础设施和交通设施,建议按照城规落实。
(5)涉及水利、风景旅游及特殊用地,建议按照土规落实。
(6)城镇建设用地边界,结合重点发展区域和十三五规划项目用地需求,建议土规参照城规规整边界。城规未覆盖区域,建议按土规落实。
(7)城市公园认定不同,城规是公园绿地,土规是林地,按照城规落实。
2020年一张图用地汇总表
通过以上处理措施,消除多规之间的空间冲突,最终实现2020年一张图,明确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边界。
图4 2020年“多规合一”一张图
(1)城乡规划(2020年)
清退生态保护红线、城市安全控制线和基本农田范围内的城规建设用地。保障十三五项目用地需求。城镇建设用地从888.52平方公里调整为623.77平方公里。农村居民点用地从179.89平方公里调整为171.83平方公里。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
以保证重点区域及近期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为原则,城镇建设用地从574.16平方公里调整为623.77平方公里,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从233.58平方公里调整为171.83平方公里。
建设用地调出情况:清退生态保护红线、城市安全控制线内的土规建设用地,以及参照城规规整边界调整的土规建设用地,共调出建设用地57.8平方公里。
建设用地调入情况:涉及基础设施、交通设施等以及都市区十三五规划273个项目,土规调入建设用地,共113.2平方公里
(3)林地保护规划(2020年)
根据“多规合一”2020年一张图,对接林地保护规划,需要核减四级保护林地65.73平方公里,在都市区外市域范围内平衡。
新一轮2040年城乡总规按照“多规合一”的思路正在编制过程中,以城乡总规为统领,统筹协调同步开展的40个各部门规划。
再将2020年对各法定规划提出的修改意见纳入新一轮各部门规划中,最终实现2040年“多规合一”一张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