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宝,敦 帅
(上海大学,上海 200072)
分享经济视阈下知识产权创新服务模式
——基于知呱呱实践的案例分析
王家宝,敦 帅
(上海大学,上海 200072)
分享经济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持,以满足差异化需求为目的,以闲置资源为分享内容,以使用权交易为本质,以资源的高效流通为表现形式,开创了新的经济发展模式,给知识产权服务业带来了新的变化和挑战。“分享经济+知识产权”凭借“专、快、好、省、广、高”的新特点,创新了知识产权服务的新模式。通过知呱呱的创新模式、服务体系和相比传统企业的优势,剖析了分享经济下知识产权服务业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以期为“分享经济+知识产权”企业的优化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分享经济;知识产权;服务模式创新
Abstract:The sharing economy is supported by modern information technology.Its purpose is to meet the needs of the difference,the share content is idle resources,the essence is the right to use the transaction,and the form of expression is the efficient distribution of resources,creating a new model of economic development,which has brought new changes and challenges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services.“Sharing economy + intellectual property”with the new features of “special,fast,good,province,wide,high”,innovates new model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services.Through the practice of ZhiGuaGua’s innovation model,service system and the advantages compared to traditional enterprises,it analyzed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he property service under the sharing economy,and provided reference to optimize the development of“sharing economy + intellectual property”enterprises.
Keywords:Sharing economy;Intellectual property;Service model innovation
伴随现代信息技术的大众化普及,社会生产力不断提升造成闲置资源的日益增加,以及人们需求的日趋个性化、差异化,作为“十大改变世界创意”之一的分享经济凭借强大的生命力和发展势头渗透到了传统经济领域的各行各业。分享经济的兴盛,同样对知识产权服务行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不仅推动了知识产权服务模式的创新,而且催生了潜力巨大的新型“分享经济+知识产权”企业,开创了知识产权服务新时代。与此同时,分享经济视阈下知识产权服务作为新兴事物具备怎样的特点?与传统知识产权服务模式相比又有怎样的创新?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具体面临怎样的问题?又应该通过怎样的措施进行规制才能促进“分享经济+知识产权”企业更好发展?这些问题更值得我们深入探讨和研究。
分享经济,又称共享经济,是指将个人、集体或企业的闲置资源,包括商品、服务、知识和技能等,通过互联网构建的平台,实现不同主体之间使用权的分享,进而获得收益的经济模式[1-3]。其本质是在信息技术的基础上,实现闲置资源使用权在所有者和需求者之间的分享或交易[4]。其核心是以闲置资源换取经济收益,其基本理念是人们需要产品的使用价值,而非产品本身[5]。图1为分享经济基本的商业模式,即“供给侧+分享平台+需求侧”模式。在基本的内涵和商业模式基础上,分享经济还呈现出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持、以满足差异化需求为目的、以闲置资源为分享内容、以使用权交易为本质、以资源的高效流通为表现形式等明显特点[6]。
1.1 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持
现代信息技术的大众化推广,包括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为资源的分享提供了技术支持,实现了便捷和低成本。基于位置的服务(LBS)为多样化的分享服务提供了可能,基于社交网络(SNS)的信任机制为使用权的交易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信用保障,基于支付宝、百度钱包、手机银行等的移动支付为分享交易提供了消费支撑,基于即时的在线互评和反馈机制为分享质量提供了服务保障。
图1 分享经济“供给侧+分享平台+需求侧”的基本商业模式
1.2 以满足差异化需求为目的
分享经济强调个性匹配,即将不同的资源分享给不同需求的个人,以满足不同个体的差异化需求。在分享经济模式下,人本思想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和回归,注重强调个体的满足感,闲置资源所有者通过提供专业化、定制化的服务以满足不同需求者差异化、个性化的需求。分享经济的服务可以是定制化的出行路线,可以是专属化的美甲、物流、金融、医疗等各类服务,也同样可以是专业化的创意设计、营销推广和知识产权服务。
1.3 以闲置资源为分享内容
分享经济的核心是以闲置资源换取经济收益,其分享的内容都是闲置的资源而非在用的资源,这些闲置资源包括商品、服务、知识和技能等。在分享经济模式下,分享住宿是将闲置的房屋或床位与短租者进行分享,分享出行是将闲置的车辆或车位与顺路者进行分享,分享美食是将闲置的厨艺与美食爱好者进行分享,分享金融是将闲置的资金与资金需求者进行分享,分享医疗是将闲置的医术和设备与病人进行分享。通过闲置资源的分享获取收益、满足需求、实现共赢。
1.4 以使用权交易为本质
分享经济中并不涉及所有权的转让和交易,而只是闲置资源的使用权从所有者向需求者的流动,其理念是“人们需要的是产品的使用价值,而非产品本身”。与传统经济中人们要为取得商品或服务的所有权埋单不同,分享经济倡导的是使用权的交易。在分享经济模式下,人们出行所坐的车子、旅行所住的房屋、出席宴会所穿的礼服、学习知识所用的课程,乃至吃饭所享的厨艺、咨询业务所得的相关知识等等都只需为暂时的使用付费即可,而不必取得其所有权。
1.5 以资源的高效流通为表现形式
分享经济是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将每个个体所拥有的闲置资源集中起来,然后通过平台大数据的处理实现与不同的需求者进行匹配分享,实现资源的高效流通。分享经济的参与者有所有者、平台和需求者三方主体,所有者把自己所拥有的闲置资源提供到平台,需求者从平台上寻求自己所需的资源,平台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对资源进行分析和处理,实现所有者和需求者的有效对接,从而实现资源在供给侧和需求侧的高效流通。
随着分享经济时代的到来和分享经济向知识产权服务领域的渗透,与传统服务模式相比,分享经济凭借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了知识产权服务“专、快、好、省、广、高”的新特点[7]。
2.1 服务之“专”:团队专、服务专
分享经济下的知识产权服务坚持“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借助“互联网+”构建专业的知识产权网络分享平台,平台上提供服务的人员全部是知识产权领域、具有多年从业经验的专业人才,包括专业申请人员、专业案件评估人员、专利布局专家和国际知识产权申请专家等,并形成了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团队,提供囊括申请、检索、评估、转让、托管、预警、申诉等专业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平台会对每一个案件的领域和难易程度进行评估分析,最终确定合适的专业人士进行具体案件服务。此外,很多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人员也会充分利用闲置的时间和经验加入分享平台,来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全流程的精准对接服务。
2.2 服务之“快”:响应快、定稿快
分享经济模式下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凭借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四大“互联网+”技术,可以对消费者的需求进行很快的响应。如要求对所有用户的诉求都必须在半小时之内做出响应,对所有经用户确定的权利要求书都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这个速度比传统服务机构需要额外收费的加急服务还要快得多。在稿件撰写方面,分享平台可以将案件交给最合适最专业的人员负责,并可以实现与消费者的实时沟通,最大程度地了解其诉求,根据其具体的要求尽快完成稿件的撰写和修订,并最终确定申请书和权利要求书,提高了知识产权服务的效率。真正做到了撰写高效,递交快捷。
2.3 服务之“好”:质量好、保密好
在分享经济视阈下,知识产权服务有着严格的审核流程和技术保障,并且全程都有着强力的监督。在服务质量上,分享经济知识产权服务企业设计了严格的流程保障产品和服务质量,如所有案件都会分配给最适合的专业人员负责,并且还要通过两个以上专业审核员审核,提高授权效率。在保密工作上,依托高级信息加密技术和网络安全防护技术,分享经济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可以实现文档智能化管理,制定高级别的保密措施,确保案件保密性、完整性、可控性,防止数据泄密和丢失,最大程度地保护用户所有信息,加强安全性能。
2.4 服务之“省”:省费用、省心力
分享经济知识产权服务企业的平台化和网络化运营简化了知识产权服务的流程和方式,为消费者节省了费用,节省了心力。在流程方面,分享经济下的知识产权服务变得非常简单,用户只需要在分享平台进行注册、下单、资料提交和在线支付四个步骤就可以完成全程托管安心等待结果,并可随时查看进度。这大大节省了时间和心力。在费用方面,传统知识产权服务收费都比较高,而分享经济下的知识产权服务实现了花最低的代理费用享受既快又好的知识产权服务。分享经济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上,所有的服务都是明码标价,价格低至传统企业的一半,有的外观设计申请服务价格甚至不到五百元。真正做到了“物美价廉”。
2.5 服务之“广”:业务广、地域广
分享经济下的知识产权服务打破了传统服务的业务限制和地域限制,业务涵盖了知识产权相关的方方面面,地域上冲出了一线城市覆盖了全国各地,服务对象上也不仅仅局限于大公司大企业而是同时对接广大中小企业。分享经济型知识产权服务企业,一方面可以为客户提供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等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另一方面,与传统服务企业受地域限制不同,分享经济企业的平台化、网络化运营打破了地域限制,客户可以面向全国各地。此外,在服务对象上,分享经济知识产权服务企业不仅为大型公司提供相关服务,更为广大初创型小企业提供全程的知识产权指导。
2.6 服务之“高”:权威高、授权高
“分享经济+知识产权”开创了知识产权服务的新模式、新市场,获取了广泛的关注。一方面,平台对接的服务人员全部是具有多年经验的知识产权服务人员,有些曾经担任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能够有效解决用户的问题,受到了用户的一致好评和业内权威人士的肯定,权威性高。另一方面,企业会对每个案件层层把关,严格控制,按照专利审查标准对案件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案件没有任何问题了,再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并且当庭进行答辩,保障质量和效率,让申请人彻底放心,授权率高。
以“把创新成果转化为财富”为使命、以“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用户体验”为生命线、以“在产品和服务上追求极致立志成为全球知识产权服务第一品牌”为愿景的知呱呱是专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和运营的分享平台,旨在为用户提供“一站式”的知识产权服务。其创新的知识产权服务模式如图2所示。
图2 知呱呱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模式
3.1 知呱呱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知呱呱“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形成了包括专利服务、商标服务、版权服务和创新服务的服务体系,为企业规范知识产权管理提供了支持,促进了知识产权保护和交易,推动了企业建立专利侵权警示和防范机制,规避了合同争议、降低了企业风险,为企业发展战略提供了支撑。知呱呱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具体内容如表1所示。
表1 知呱呱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3.2知呱呱解决传统知识产权服务的四大“顽疾”
知呱呱通过对知识产权服务进行深入研究,建立了统一的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标准控制体系,并通过互联网技术手段,实现了案件的智能化管理和案件进度信息的实时自动推送。彻底解决了传统知识产权服务业长久以来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收费不透明、服务效率低、质量难保证等四大“顽疾”[8-9],让用户的知识产权保护在阳光下进行,让用户真正享受到专业、安全、快捷、高性价比的服务。如表2是知呱呱与传统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信息、收费、效率和质量四方面的对比。
(1)统一服务流程,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知呱呱的知识产权服务有统一的流程规范,顾客在知呱呱分享平台提交材料和需求后,知呱呱服务团队会严格按照顾客需求为其审查材料、撰写文书、确认文案、提交申请、跟踪进度等,一应流程都会在知呱呱分享平台上公开共享,消费者可以随时根据需要进行查询和调整。这使得知识产权服务不再像传统服务那般“神秘莫测”而是充分实现了信息实时共享。
表2 知呱呱与传统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对比
(2)统一服务定价,推动价格公开公道。与所有的消费者一样,知识产权服务的消费者同样希望以最低的价格享受既快又好的服务。知呱呱从成立伊始就打出了“你申请专利、我补贴”的口号,所有服务平台上明码标价,价格比传统机构的一半还低。发明专利服务费仅2999元,而市场价在6000元以上;实用新型服务费1499元,市场价3500元左右;外观设计服务费499元,市场价1000多元;发明新型同日申请服务费3800元,市场价8000元左右。
(3)提升服务速度,促进服务效率提高。知呱呱从成立之初就一改传统知识产权服务响应慢、流程慢、效率低的弊病,要求对所有用户的诉求都必须在半小时之内做出响应,对所有经用户确定的权利要求书都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递交国家知识产权局。2016年10月23日,知呱呱推出3.0版本,在流程管理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数据管理系统三个层次上进行了优化升级,提升了案件流程运作效率,提高了客户资料转化效率,提升了密级保障效率。
(4)提升服务标准,加强服务质量保证。与传统知识产权相比,知呱呱提高了服务标准,对于消费者提交的案件经过审查会分配给最熟悉、最专业的人员负责,为消费者提供“一对一”指导服务,并且每个案件在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之前都必须经过至少两个有着丰富经验的审查员审核,有效解决了消费者面临的知识产权相关的各种问题,大大加强了知识产权服务质量。
3.3 知呱呱成立以来所取得的成就
知呱呱凭借创新的商业模式,出色的技术水平,超强的执行力以及良好的用户体验,获得了清华启迪、创势资本、天翼资本、优投资本、方信资本、乐邦乐成等多家知名机构的联合投资,并在2015年被中关村管委会评选为“中关村金种子企业”。2016年获得北京市科委中小企业促进专项资金支持以及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三年滚动资金支持,并荣获“2016青年科技创新汇创新奖”。知呱呱自上线以来,各项业务得到了高速发展,每月订单量成倍增长,在业界引起了巨大反响,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参事徐锭明、北京市政府研究室、中关村管委会等领导先后来知呱呱调研指导工作[10]。
分享经济时代依托“互联网+”奉行“你的就是我的”、“人人共享”的理念,但是知识产权却是以设置使用权限保护创新的做法助推技术创新,这就使得分享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服务面临着“保护难、应用难、维权难”等问题[11]。而解决知识产权服务的诸多问题,需要个人提高对分享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程度,需要企业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战略促进知识产权商业化应用,需要国家完善分享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服务与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12-13]。
4.1 分享经济下知识产权服务面临的挑战
分享经济的一个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以“互联网+”技术为支持。互联网的开源化、开放式发展,以及依托“互联网+”的分享经济所带来的“万物互联、人人共享”,给传统知识产权服务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和颠覆,使知识产权的保护、应用和维权变得越来越难[14]。
(1)知识产权保护难。分享经济时代不仅实现了闲置产品和服务的分享,知识信息的分享和传播更是广泛,但同时也给知识产权服务的保护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如“1人原创99人抄袭”已成常态、网络环境下人们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知识产权侵权者难以追踪、侵权行为难以判定等等。这一切都给分享经济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
(2)知识产权应用难。分享经济强调个性匹配,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这样的背景,就对产品周期以及更新换代的速度都提出了不小的挑战,而知识产权系列的法律程序和复杂的流程就加长了知识产权服务的时间期限,造成知识产权服务创新的速度无法满足市场上消费个性化需求更新的节奏,从而使知识产权的市场化应用变得越发困难。
(3)知识产权维权难。分享经济带来的资源的开放、开源和共享,淡化了使用者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同时分享经济下的知识分享作为新生事物仍徘徊在法律的边缘地带,使分享经济下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更加难以界定,侵权行为更加难以追踪,法律诉讼程序更加烦琐。而对待侵权行为的法律诉讼行为,不仅费用高昂,烦琐的审批流程也会让企业陷入无休止的争论中,致使双方企业声誉受损,造成知识产权维权难。
4.2 分享经济下优化知识产权服务的对策
分享经济视域下的知识产权服务与传统知识产权服务相比面临了新的挑战和问题,使知识产权的保护、应用和维权变得更加困难。要促进分享经济下知识产权服务的更好发展,需要从个人、企业和国家三个层面进行优化和改进[15]。
(1)提高个人对分享经济下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程度。面对分享经济所带来的新变化,个人要从自身出发转变思想观念,认识到知识产权对个人权利保护、企业技术发展和国家创新的重要性,要摒弃分享经济下“所有资源共享而不必保护知识产权”的错误观点,而是要在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基础上实现“闲置资源的分享”。只有人人都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提高对知识产权的认知程度,才能真正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促进分享经济下知识产权服务的更好发展。
(2)促使企业内部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战略。在分享经济带来的新变化和新挑战的大背景下,企业层面要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战略推动知识产权服务的更好发展。首先,企业要实现内部流程的精细化,集中精力和资源投放在专长领域,以更专注更敏捷的研发来巩固核心优势。其次,企业要实现利益权衡的灵活化,通过与上下游企业进行合作形成稳定、互补的知识产权产业链,促进技术的统一开发和资源的统一调配,实现所有企业的利益最大化。最后,企业要实现产业发展的生态化,企业应积极寻找与自身知识资源互成一脉的合作伙伴组建联盟,实现知识产权引资、研发、应用的一体化,拓展知识产权应用渠道,共同挖掘知识产权的产业价值。
(3)推进国家完善分享经济下知识产权服务的法律体系。分享经济给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服务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冲击,需要国家制定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来规制和引导其更好发展[16]。国家需要根据分享经济的特点制定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完善分享经济下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界定分享经济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扩大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改进知识产权司法和执法水平,以适应分享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的新趋势,从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的更好发展。
[1]BOTSMAN R,ROGERS R.What’s mine is yours:the rise of 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M].New York:Harper-Collins.2010.
[2]BELK R.You are what you can access:sharing and 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 online[J].Journal of business research,2014,67(8):1595-1600.
[3]王家宝,敦帅,黄晴悦.当闲置资源遇见“互联网+”——分享经济的风靡之道[J].企业管理,2016(06):55-57.
[4]杨书培.中国分享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及可持续发展性[J].中国集体经济,2015(13):16-18.
[5]WEBER T A.Intermediation in a sharing economy:insurance,moral hazard,and rent extraction[J].Journal of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s,2014,31(3):35-71.
[6]吴晓隽,沈嘉斌.分享经济内涵及其引申[J].改革,2015(12):52-60.
[7]凤凰资讯.知呱呱:成功专利申请的秘笈[EB/OL].eng.com/a/20151120/46324653_0.shtml.2015-11-20.
[8]投资潮,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知呱呱”获启迪之星战略投资[EB/OL].http://www.investide.cn/enterpriseevent/313724.2016-10-24.
[9]洪群联.我国服务业产业安全形势评估及政策建议[J].经济纵横,2015(08):44-49.
[10]知呱呱官网.知呱呱概况[EB/OL].http://www.zhiguagua.com/help/guanyuguagua.html.
[11]杨雅清.共享经济新高度:知识产权的“开源化”发展[EB/OL].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CAICT观点,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jM5MzU0NjMwNQ==&mid=2650747383&idx=1&sn=f302cd155f79a2aea5bb95eb94cd74-
77&chksm=be9ef8d989e971cf3fd97b7fd4bd6b8faf7e3bd9f7f2e3bced84de278ba1b6c7ad6be6edb979&scene=21.2016-10-09.
[12]吴桐,刘菊芳,马斌,邵源渊,柴爱军.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2(06):63-67.
[13]毛昊,毛金生.对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思考[J].知识产权,2013(12):75-80.
[14]陈希,殷倩倩.“互联网+”与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J].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5(03):66-70.
[15]刘菊芳.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关键问题与政策研究[J].知识产权,2012(05):67-73.
[16]王婷.互联网服务业创新模式与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D].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2.
(责任编辑 刘传忠)
ServiceModeofIntellectualPropertyInnovationUnderthePerspectiveofSharingEconomy——BasedontheCaseAnalysisofZhiGuaGua’sPractice
Wang Jiabao,Dun Shuai
(Shanghai University,Shanghai 200072,China)
G306.3
A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竞争优势构筑研究”(11CJY005)。
2016-11-28
王家宝(1975-),男,山东临沂人,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副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方向:战略管理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