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无心
通过“补”来获得健康的想法在中国根深蒂固,且历史悠久。从名字上看,“保健品”这个说法蕴含了“具有保健功效”的含义,自然让人喜欢。然而,这种期待现实吗?
2015年,美国纽约州对四大零售商最畅销的78个保健品样本进行测试,结果发现:近五分之四的产品不包含标签所说的植物成分;一些所谓的草药片剂里多是大米、萝卜等常见食物提取物;甚至某些成分对于过敏人群还具有潜在危险性。
这并不令人惊讶。虽然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对药品和食品进行着非常严格的管理,但对于“保健品”(美国叫做“膳食补充剂”),监管权力很弱。根据美国法规,膳食补充剂是否安全,是否有效,都是厂家自己说的。FDA只是不允许其做任何“疗效宣传”,强制要求在包装上注明“本产品不用于治疗、预防、处理、防治任何疾病”;虽然可以作一些“功能宣称”,但同时必须声明所说的功能宣称“未经FDA审查批准”。在这样的监管规范下,美国的“膳食补充剂”并不保证有效,也不保证安全,出现前面所说的检测结果,也就不足为奇了。
从法律文本来说,中国的保健品管理更严格。哪怕是同一种保健品,中国也要求每个厂家进行申请,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批后方可上市。然而,即使是那些通过审批的保健品,往往也不靠谱。因为,保健品的功能审批并不像药物那么严格,只要有一些“科学研究”,就可能获得批准。
这些“科学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其功效有一些“初步研究”。在科学文献中,有时候会有零星的文献显示它“可能有效”,学术意义是“值得进一步研究”或者“有待于大規模的临床试验验证”。但是过了多年,“进一步研究”或者“大规模的临床试验”都没有出来,合理的推测是:“做了,但结果不如意,所以没有发表”;或者“没希望,所以没有厂家愿意去做”。不管哪种情况,这些多年仍没有“然后”的“初步研究”,在其营销中还是被夸张地演绎为“科学研究发现它有XX功效”。
第二类则是基于其成分的演绎。有一些保健品中含有“XX成分”,被演绎为“具有XX功能”。可实际上,XX成分的保健功效本身都还没有充分坚实的证据,而在该保健品中的含量距其“初步研究”中的有效剂量来说,也有相当的距离。
经常会有人说:我吃了某某保健品,确实有效啊。这当然是可能的,问题在于“有效”和“吃该保健品”之间是不是因果关系。下面三种情况,也可能出现“有效”的结果:
第一种:服用者同时还在接受其他治疗或者处理,把其他处理的结果当作了服用保健品的功效。
第二种:安慰剂效应。吃不吃保健品,都会有一些人出现变化,而这部分人就可能认为是保健品的功效。
第三种:添加药物成分。一些厂家为了让消费者体验到保健品“有效”,就在其中加入药物成分,然后以保健品“纯天然”来作为营销噱头。让你在不知道的情况下服药,除了药物可能的副作用外,还可能干扰正常的治疗——这是相当危险的。
不能说所有的保健品都是假的,也不能说所有的保健品都“无效”。像维生素、矿物质、氨基酸、抗氧化剂等等类型的“膳食补充剂”,的确是人体需要的营养成分。
它们的意义在于:如果你不能做到饮食全面均衡,以至于缺乏某些微量营养成分,那么“补充”这些东西确实有助健康。但是,这些成分都是可以从常规饮食中获得的,完全没有必要通过保健品来获得。
(杨洋荐自《读报参考》)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