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和伦
惠农“一卡通”能领哪些补贴
龙和伦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完善农业补贴制度,进一步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要重点补贴主产区、适度规模经营、绿色生态农业。补贴的下发大致有两种形式,一是通过“一卡(折)通”发放,二是到相应部门,在特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这里说的“一卡通”,通常指的是“惠农卡”,全称“金穗惠农卡”,是农业银行基于金穗借记卡业务平台研发的,面向全体农户发行的综合性银行卡产品。
办理流程
(1)申领人向村委会等与中国农业银行有委托合作的机构提出办卡申请,申请时须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村委会等合作机构核实申请人信息后,将申请材料批量提交所在地中国农业银行网点进行审核。
(3)对于符合发卡条件的,网点在系统中进行批量开卡(但不激活),并将完成开卡的卡片及卡号清单交村委会等合作机构签收。
(4)村委会等合作机构按照卡号清单,将卡片发给申领人签收。
(5)申领人持惠农卡、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地中国农业银行网点办理卡片修改密码激活(可根据情况提供上门激活服务)。惠农卡激活后方可正常使用。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一卡通)
补贴对象:一是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二是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
发放部门及发放形式
县级农业部门组织补贴相关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包括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并对补贴对象及资金情况进行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县级财政部门会同农业部门按照便民高效、资金安全的原则,及时通过“一卡通”等方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发给农民。
农机购置补贴(一卡通)
补贴对象 :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发放部门及发放形式
①购机:可在省域内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或通过企业直销方式购买机具。
②申请:凭借“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购机发票及区级以上农机化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关凭证、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户口簿和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工商营业执照)、“经销企业供货表”以及“一卡通”卡号或银行账号,就近到县区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补贴资金。
其中购置需登记注册、现场安装或有省级累加补贴的补贴产品须到县区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购置需现场安装补贴产品的,安装完成并经确认后方可申请补贴。
●玉米生产者补贴(一卡通)
补贴对象:实际种植玉米的生产者,包括本地农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合法的外来租种者等。
发放部门及发放形式
玉米生产者补贴需要主动向县财政部门及相关单位申报。
《财政部关于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各地组织统计、农业部门于每年7月至9月对辖区内玉米实际种植者申报的玉米种植面积开展入户调查和地块实地核实工作,并将调查核实的玉米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玉米生产者和流转地承包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块坐落等信息在村屯、乡镇政府或农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确保玉米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数据真实准确。玉米生产者补贴面积核查于每年6月3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发放于每年9月30日前完成。通过惠农“一卡通”系统由县财政直接将补贴资金打入生产者存折账户,要求各地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补贴。
马铃薯补贴(售价折扣)
补贴对象:农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或企业。
发放部门及发放形式
采取售价折扣补贴方式,即购种农民按折扣价付款,供种企业登记折扣销售清册,购种农民签字确认。县农牧业局与供种企业签订合同,确认供种数量,财政局根据供种量预拨70%补贴资金,播种出苗后,财政、农牧部门根据审核确定的供种清册和农牧部门确认的无种子质量问题书面意见,与供种单位结算其余30%的补贴资金。
退耕还林还草补贴(一卡通)
补助标准:新一轮退耕还林改原来“政府主导、农民自愿”为“农民自愿、政府引导”。在农民自愿申报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基础上,中央核定各省总规模,并划拨补助资金到省,省级政府对退耕还林还草负总责,自主确定兑现给农户的补助标准;县级政府有关部门登记并确认农户申请,汇总形成县级退耕还林还草总规模。
发放部门及发放形式
补贴资金发放是由县级环林局通过“一卡(折)通”方式兑现给农户。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承担部分保费)
补贴对象:指财政对农业保险业务的保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补贴的对象是投保农户。种植业补贴险种的保险责任为因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生物灾害和意外事故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
发放部门及发放形式
对于中央确定的补贴险种,在试点省份省级财政部门承担25%的保费后,财政部再承担25%的保费。其余部分由农户承担,或者由农户与龙头企业,省、市、县级财政部门共同承担,具体比例由试点省份自主确定。投保农户直接根据应该承担的比例缴纳保费。
秸秆补贴(根据秸秆流向归为相应补贴项目)
补贴对象:开展秸秆收储和进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的各类主体,包括: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村社集体、秸秆收储组织、秸秆加工利用企业等。
方式和标准
(1)秸秆粉碎还田机:根据国家补助政策,补贴秸秆粉碎还田机6.72万台,补助资金2.25亿元,这个补助也是农机补助的一部分。
(2)秸秆养畜:秸秆养畜示范补贴是国家长期支持秸秆饲料化的项目建设,据统计中央财政累计投入了18.5亿元,用于建设秸秆养畜示范区超过了1000个。(区域有具体限制)
(3)秸秆生物燃料化:秸秆的解气化、秸秆的生物气化、秸秆固化成型、秸秆碳化等燃料技术一直是国家财政补贴的大户,近年还在加大投资补助力度。
补贴区域为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10省区。北京、天津也有相应补贴。
秸秆补贴必须及时申报,如果没有进行申报,自然也就领取不到补贴款项了。乡镇的秸秆还田补贴申报与发放都是由各乡镇农技部门负责的,农民可以就秸秆还田补贴方面的事情到当地农技部门进行咨询。
轮作休耕补助(发放现金或折粮实物补助)
轮作补助标准:与不同作物的收益平衡点相衔接,互动调整,保证农民种植收益不降低。结合实施东北冷凉区、北方农牧交错区等地玉米结构调整,按照每年每亩150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支持开展轮作试点。
休耕补助标准:与原有的种植收益相当,不影响农民收入。河北省黑龙港地下水漏斗区季节性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500元,湖南省长株潭重金属污染区全年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1300元(含治理费用),所需资金从现有项目中统筹解决。贵州省和云南省两季作物区全年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1000元,甘肃省一季作物区全年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800元。
补助方式
中央财政将补助资金分配到省,由省里按照试点任务统筹安排,因地制宜采取直接发放现金或折粮实物补助的方式,落实到县乡,兑现到农户。允许试点地区在平均补助水平不变的前提下,根据试点目标和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对农户实施轮作休耕效果的评价标准和体系,以评价结果为重要依据实行保基本、重实效的补助发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