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走出去”知识产权要先行

2017-10-09 08:22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亢荣
电器工业 2017年9期
关键词:技术标准走出去专利

/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 亢荣/

企业“走出去”知识产权要先行

/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 亢荣/

知识经济时代,国与国之间在国际市场上的激烈竞争不仅仅集中于贸易、投资总量,而是越来越聚焦于知识产权的争夺和科学技术的竞争。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发达国家抢占新一轮发展的战略制高点,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为代表的多边协议和以《反假冒贸易协定》为代表的诸边协议相结合已成为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新特征和新趋势,区域性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将实用主义进一步升级,强化执法程序,提高保护水准。此外,主要发达国家也不断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美国不断修改完善传统知识产权立法,扩大保护范围,强化“337调查”,1986年至今,美国发起针对中国出口产品的知识产权“337调查”共170起,仅在2016年启动21起,产品主要集中在集成电路,电子设备等领域。欧盟加快知识产权立法一体化进程,建立全欧盟范围内的专利体系、注重商标立法、对欧盟商标条例进行修订,提出了“2020战略计划”。

知识产权战略不仅是国家发展战略,更是企业跨国经营的竞争优势和跨国并购的关键。但近些年随着中国产品科技含量的不断提升,中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涉外知识产权侵权等问题也层出不穷。

一、面临的问题

1)目前绝大部分外向型企业的海外知识产权积累仍然非常薄弱,大部分外向型企业虽有知识产权布局,但有价值专利还不多,海外发展的知识产权风险较大。

201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申请4.50万件,同比增长47.3%。其中,4.22万件来自国内,同比增长48.5%;0.28万件来自国外,同比增长31.2%;此外,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不含中国)申请专利4834件,同比增长47.1%,专利申请目的地国家为18个,较2015年增加3个,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华申请专利3697件,较2015年增长18.2%,而美国56595件、日本45239件。2016年,中国向欧洲专利局提交了7150件专利申请,获得授权仅2513件,约为申请量的35%,远低于日本(75%)和德国(74%)。对比分析,不难看到我国企业向海外申请发明专利的数量和质量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有非常大的差距。

2)另一方面,我国企业运用并购、许可等方式获取海外专利,将收购对象的优势资源、核心技术、专利及标准等更好地与自身的产品规划、技术布局融合,不让收购对象成为未来发展负担。继海尔花费54亿美元收购美国通用电气(GE)家电部门后,美的也以31亿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东芝白色家电业务80%的股份,这不仅有助于美的打通在日本、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的市场渠道,还有望通过利用东芝相关专利储备,进一步提升其国内外市场竞争力。

3)遭遇海外知识产权诉讼的威胁,企业一旦在海外遭遇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将面临非常高的维权成本。一方面海外很多国家知识产权判赔金额非常高,并且有越来越高之势。另一方面,与赔偿费同样居高不下的还有诉讼成本。以美国为例,企业知识产权诉讼费用平均高达500万美元,加之语言等因素,中国企业往往花费更多。因此,我国企业在国际化发展中往往陷入“前有堵截,后有追兵”的两难境地。在遇到知识产权纠纷时,不打,意味着要支付高额的赔偿费用;打,则意味着要支付高额的诉讼费用。

二、造成我国企业在海外在知识产权方面处于不利地位的主要原因

1)企业自身意识能力不足。我国企业无论是海外知识产权布局、运用,还是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方面的意识都还尚显不足。我国企业对于知识产权许可、知识产权转让、受让、知识产权诉讼应对等了解不够、能力不强。遇到问题,缺乏有效的应对手段,熟练运用知识产权规则的企业不多,下决心打官司的企业更少。企业一旦遭遇境外严酷的知识产权竞争压力,就明显感到“水土不服”,经验不足。

2)企业获得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有限。知识产权环境相对复杂,加之语言不通等因素,我国企业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制度和程序熟悉和了解程度不够。同时,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国内行得通的知识产权行为并不意味着可以顺利延伸到目标市场所在国。

3)高端知识产权专业服务还跟不上。知识产权问题需要专业化的解决方案。但是,目前我们国内能够为企业“走出去”真正排忧解难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还不多,懂产业、能力强、国际化的知识产权高端人才还不多,能够为企业“走出去”提供的专业化支持非常有限。

4)风险防控不到位。很多企业对风险重视程度不够,缺少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或未能提前对风险进行评估,或抱着侥幸心理未对风险提前做好应对方案,未能做到“有备而出”。

三、针对“走出去”、“一带一路”沿线,进程中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和风险的建议

第一,政府及相关行业组织应拓宽国外知识产权环境报告供给渠道,建立海外知识产权信息交流平台,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国家和区域性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保障中国企业在目的地国的利益。

第二,加强与海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交流,拓展国际业务领域,积累实务经验,培养锻炼懂产业、懂国际制度、懂经济的复合型国际高端人才,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企业产品“走出去”,知识产权要先行。我国企业到相关国家开展经贸活动时,须及时了解相关国家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法规以及跨国企业在这些国家的知识产权布局 情况,避免触碰反垄断规制等风险,提前做好防范措施。

第四,牢固树立知识产权意识,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尽可能拥有更多自主知识产权。也可以直接与当地龙头企业合作获得其知识产权许可或收购其知识产权。

第五,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尽量做到提前规划布局、知识产权先行。尤其是提前进行商标注册、专利申请,注意保护版权和商业秘密。同时也要做好知识产权预警工作,谨防不小心侵犯他人在相关国家拥有的知识产权。

四、电工企业“走出去”,知识产权方面需要做的工作

近些年,随着行业竞争状况的不断加剧,特别是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事件不断出现。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既需要专业知识,更需要一定的综合实力。单个企业,无论是经验积累、专业水平、后援支持等往往会显得势单力孤,力所不足,亟需行业内的企业团结起来,相互借鉴,相互帮扶,资源共享,实现共同发展。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简称“中电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成立后,在委员会框架内构建行业主要产业知识产权联盟。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是以知识产权为纽带、以专利协同运用为基础的产业发展联盟。委员会争取在现有框架内,以会员单位为基础,先期构建1~2个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并争取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支持,为会员单位创新发展提供更全面的综合服务,逐步在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的框架下推进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水平。

推动企业加大创新成果标准化和专利化工作力度,推动形成标准研制与专利布局有效衔接机制,研究制定标准必要专利布局指南,编制发布相关技术领域专利申请实务指引。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实施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绘制服务产业发展的专利导航图,推动产业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

技术标准是为了统一产品规格的规范性文件,主张公益性、普及性和开放性。这就决定了标准本身是无法带来效益的。而通过专利池这个由专利权人组成的专利许可交易的联营组织,可以使经济效益得以实现。如果只是做标准,相当于修一条高速公路,没有建立收费站。专利池就是技术标准的收费站,通过合理布置收费站,专利池的专利权人可以获得巨大的效益。

同时专利池的建立是技术标准建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建立标准的过程中就要把专利池的雏形进行规划,同时可以通过专利池对现有的技术标准进行改进。中电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可以通过发起建立专利池实现行业内部专利资源共享,从而推动专利池内部企业的技术升级,深化技术标准。

专利池组建将开展以下工作:

1)针对现有技术标准的专利搜集与分析。搜集并分析现有目标领域技术标准所涉及的专利,形成专利池的雏形,并推出后续技术标准的方向。

2)根据技术标准确定入池的基础专利的要求、外围专利的范围以及评估标准等。对可以放入专利池中的必要专利进行界定并且制定评估标准。

3)发布专利召集公告。通过专利召集把技术标准相关的必要专利纳入专利池。

4)分析必要专利和必要的外围专利构建专利池。成立专家组,按照分析标准对召集的专利经行分析筛选。一项专利技术一旦被选为必要专利,专利权人就可借此获得交叉许可和分享对外许可收益的资格。为保证分析的公平公正需要专家组结合知识产权专业机构对每项专利进行分析。分析的结果并非一成不变,随着专利授权情况和技术的变化,合作专业机构需要不断地进行技术跟踪和分析。超出有效期的专利和淘汰技术专利会被清除出专利池,新授权的必要专利会被加入。

5)起草和制定专利池相关的各项规则和协议。包括筹备协议、发起协议、建池协议、许可协议、授权协议(互授、回授条款)。

希望电工行业企业,抓住机遇,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提出的“坚定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步伐”,以《中国制造2025》为契机,为行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争取更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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